山东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改革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018-05-14 15:16孙朝媛
山东画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管理条例核准省政府

孙朝媛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由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

省经信委规划与技改处处长王茂庆指出,“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目录清单的制定与公布,是为了确保“零增地”技改项目审批改革的合法性:一是不能违反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二是不能违反国家和省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过剩产能行业的有关规定;三是不能违反其他政府部门对项目管理的法规制度。对于新增工业用地的技改项目,仍须按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实施“零增地”技改项目审批改革,山东省将建立起“政府定標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褒惩”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开展扩建、改建、单纯购置设备等“零增地”技术改造,提高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效益,加快技术更新换代和产业转型升级。

(编辑/崔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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