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此次条例为什么修改?修改了哪些内容?将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起到什么作用?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
上次修订是2015年,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15年党中央对原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被称为一次“体系性重构式”的修订。那次修订,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中的纪律要求进行梳理整合,修订为“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同时,根据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原则,删除了七十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国家法律重复的内容,实现纪法分开。
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
党的十九大后再次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是将十九大新党章细化具体化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党内法规衔接、增强制度合力的生动体现。
从修订的内容来看,与原條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广泛吸收了关注度高、针对性强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党的建设一系列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突出政治性。增加指导思想,写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写“两个维护”,即“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写“四个意识”,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彰显时代性。增加对污染防治、扶贫脱贫、扫黑除恶等领域典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为新使命新任务提供纪律保障。在新时代,要贯彻坚持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要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都离不开坚强的纪律作保证。新修订的条例紧扣党在关键历史时期的新使命新要求,作出了许多体现时代性的新规定。
增强针对性。新增对“两面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家风败坏等新型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成果,《条例》必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