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和抓好“四三”工作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2018-05-14 10:25杨时民
党的生活·青海 2018年11期
关键词:生态

杨时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要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青海立足省情实际,聚焦社会主要矛盾,牢记“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注重和抓好发展主线、生态红线、稳定底线“三线”,城市、农牧区、寺庙和谐稳定“三网”,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社会事业“三生”,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三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的征程中取得新成效。

一、立足“三线”,夯实社会治理根基

青海地处西部高原,发展底子薄、任务重,发展不足仍然是主要矛盾,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比较突出。青海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三江源地区被誉为“中华水塔”,保护好三江源,保护好“中华水塔”,是青海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青海是我国少数民族分布集中的8个省区之一,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近一半,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青海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貫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把握发展主线,坚决守住生态红线,不断筑牢稳定底线,为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系筑牢根基。

牢牢把握发展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先行区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方向,扎扎实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水泥、电石、碳化硅、铁合金等行业去产能。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将在建和库存商业用房改造为住宅和养老、旅游、电商等用房。加快重点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兼并重组等步伐,支持企业通过盘活闲置资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制度性交易、税费和要素成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垄断性中介服务。加大基础设施补短板力度,实现高速公路市州全覆盖,高等级公路通车里程达3900公里,所有县城通二级以上公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实施“高端创新人才千人计划”“青海学者计划”,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的引领型发展。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改造提升盐湖化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建筑材料、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全面建成金属镁一体化、一里坪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推动盐湖资源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积极发展特色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全国草地生态畜牧业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畜禽养殖、粮油种植、果蔬和枸杞沙棘“四个百亿元”产业,增加绿色、有机、安全、高品质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实施锂电产业和光伏制造扩能提升、装备制造和生物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链条延伸、关键技术突破、信息技术应用示范等五大工程,推进比亚迪锂电池、金昆仑锂盐、中利光纤、煤制烯烃等项目,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锂电产业基地。深入挖掘昆仑文化、河湟文化等丰富内涵,精心打造喇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加大支持热贡文化艺术发展,统筹旅游文化产业互动发展,加快旅游业全域化、全季化、多元化发展,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创建生态旅游、自驾车旅游示范省。积极谋划一批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环境治理型绿色产业项目,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截至目前,“四个千亿元”产业、两个“千万千瓦级”可再生能源基地、“八大绿色产业技术体系”已具雏形,循环工业增加值占比达60%,全国最大的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落地青海,太阳能发电量居全国首位,青海发展的后劲不断增强。

坚决守住生态红线。深刻认识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在生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为目标,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深化空间规划体制改革,抓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和深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生态环境监管、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生态补偿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科学划定“三区三线”,推进碳汇交易试点。完成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进重大生态治理工程。推进三江源二期、环青海湖二期、天然林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生态工程,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抓好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启动祁连山生态搬迁试点,抓好国家湟水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和西宁生态森林公园建设,强化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大黑土滩科学治理力度。培育生态保护修复专业企业,实施国土绿化提速三年行动计划,每年新增营造林400万亩。加强环境综合整治。以“碧水蓝天”和“家园美化”行动为抓手,全面推进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谋划实施湟水河全流域综合治理。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推进清洁取暖。巩固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推进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实施50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重点行业排污许可管理,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抓好三江源国家公园绿色融资改革试点,积极探索碳排放权、排污权、用能权等各类环境权益融资工具。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开展工业节能与绿色标准化行动,落实工业企业能效“领跑者”制度,节能减排控制在国家规定目标以内。扎实开展“三线四边”环境整治和绿化行动,为大美青海增绿添彩。截至目前,“四梁八柱”生态文明制度框架初步形成,湿地面积跃居全国首位,三江源头重现千湖美景,长江、黄河干流、澜沧江、黑河出省断面水质持续稳定在Ⅱ类以上,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2.4%。特别是通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极大地改善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5年累计提供草原生态公益性管护岗位42778个、人均增收21600元,农牧民群众获得感日益增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日益巩固。

不断筑牢稳定底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为目标,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积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把思想引导作为创建活动基础性和先导性工作,在青少年中突出“五个认同”教育,在城乡居民中突出“三个离不开”教育,在农牧民群众中突出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在宗教人员中突出宪法和法制教育,夯实了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法治基础、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形成了人人讲团结、处处抓团结的良好氛围。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深入推进“六同”工程、“九进”创建,建设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加強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优秀民俗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画出最大同心圆。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排除、化解、处置各类矛盾。推广“三种类型、四个层级”治理模式,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解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深入开展法治青海、平安青海、诚信青海建设。开展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培育道德沃土,形成向上向善、健康和谐的文明风尚。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不懈开展“两反一防”。做实做细预案,强化协同联动,有效应对地震、干旱、洪涝、雪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强化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管,实现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全覆盖,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截至目前,西宁入选全国文明城市,西宁、海西、海南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州,玉树市荣膺国家卫生城市,促进了各民族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团结和睦、共同发展。

二、聚焦“三网”,强化社会治理抓手

青海连藏通疆,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8个州市中6个为藏族自治州,是除西藏外面积最大的藏族聚居区,藏族、回族、撒拉族、土族、蒙古族5个世居少数民族全民信教,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在群众中有广泛影响,全省宗教活动场所2168座(处),宗教教职人员5.7万多人,加强民族地区社会治理是一项重要任务。青海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城镇、农牧区、寺庙三个地域,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探索建立城镇、农村、牧区“三种类型”和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个层级”的青海特色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积“小安”为“大安”、变平安为长安。

着力筑牢城市治理网。推动“平安细胞”向深度延伸、广度拓展。大力推行“多网合一、一网多格、一格多员、一员多能”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所有对象区分不同类别实行“量化”“细化”“标准化”的包干服务管理,形成基础监督员、管理员、代办员、调解员、法制宣传员、片区警员和治安联防队“六员一队”的管理机制,打造平安建设基层典型。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以建设西宁和海西全国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示范城市为契机,推进智能化治安防控,努力构建全面覆盖、互联互通、实时动态、全程可控的智能防控体系,建成全省公安系统视频专网,确保重点公共场所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实现了省、市(州)、县(区)三级公安系统视频图像共享平台联网。推进警务工作标准化、数字化、可视化。省会西宁通过建设集维护治安、综合执法、全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执法服务站,完善“24小时平安在线”综合执法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了“立体化、高效化”的城市综合管理模式,群众安全指数大幅提高。

着力筑牢农牧区治理网。实行扁平化和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邻里自治等多种形式共存的自治格局,形成了茫崖“公安检查站”、海东农村小技防、海北州“一村一警”、玉树州“村寺并联”、果洛州重点乡镇综合整治“班玛经验”及“达日模式”等基层满意的平安建设基层典型,激活了平安建设的“末梢神经”,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行“村警”工作机制。注重基层社会矛盾的常态管理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招录“村警”4596人,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情报信息搜集、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筑牢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实行贫困村驻村帮扶。结合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派驻贫困村2314名第一书记和6942名驻村干部,带动群众思想观念更新、乡村文化建设、民主制度建设,规范了村庄事务管理,树立了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了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着力筑牢寺院治理网。加强寺院管理。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规范宗教场所人员,有序推进“四个讲清楚”教育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大限度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为寺院和教职人员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实施寺院基础设施建设、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危房改造、寺院文物本体建筑抢救性保护、寺院危殿堂维修加固、寺院公共服务建设“六大工程”,把民生工程和公共服务延伸到全省各宗教领域,使宗教人员共享各项惠民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国守法、共促和谐的自觉性。创新寺院管理模式。因寺施策,创立对不同寺院“共同管理、协助管理和自主管理”三种不同的弹性动态管理模式,为民族地区宗教管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成功范式。解决1041名寺管干部专项编制,广泛开展送国旗、送文化书屋入寺庙活动,得到了宗教界和广大信教群众的一致拥护。

三、突出“三生”,打造社会治理格局

青海发展基础比较弱,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面积占比都比较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牵动全局的工作。青海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人尽则、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坚持以小财政办大民生,着力补民生短板,扎扎实实推进脱贫攻坚,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战。加强组织领导。针对青海属于六盘山片区和藏区两大特困地区,贫困问题与民族、生态问题相互交织的特殊情况,成立由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实现全覆盖,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级党政一把手抓扶贫的工作格局。系统谋划推动。制定实施全省藏区、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开发规划》,颁布《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全方位构建“1+8+10”政策体系,提升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援青层次,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青扶贫“四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突出精准导向,多轮次做好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坚持产业扶贫换“穷业”、易地搬迁挪“穷窝”、教育扶贫拔“穷根”、金融扶贫解“民忧”,做到持续输血、强化造血、防止失血并重,不断激发贫困地区内生动力和活力。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分解脱贫攻坚任务,严格落实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和不合格队员召回制度。全面建立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机制,加大脱贫攻坚问责力度,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实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截至目前,全省90.7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人口发生率24.6%下降至8.1%,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率先在全省实现脱贫清零。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开展“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打造拉面经济、枸杞采摘等劳务品牌,有序安置去产能职工,深入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过去五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7%和11.1%。抓好教育“百年大计”。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全面改薄、中小学校安工程和标准化建设,搭建职业教育“一主五辅”政策体系,推进高校内涵式发展和产教融合,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9+3”教育经费保障和异地办学奖补政策,各级各类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藏区所有学生和西宁、海东贫困家庭学生实现15年免费教育。大力发展卫生事业。实施“健康青海2030”行动计划,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健康养成同步推进。继续推进综合医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跨省异地就医实现直接结算,先住院后结算等便民利民措施全面推行。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各级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加大包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各族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升。不断促进文化惠民。实施文化“进村入户”、农(牧)家书屋等工程,省级文化“三馆”建成投运,全省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覆盖率达95%,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8.4%,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率达100%。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10个。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保提标扩面。连续13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6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和制度统一。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完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全面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由城镇延伸到农村、由职工延伸到城乡居民。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在全国率先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将贫困家庭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建成运行全省统一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连续提高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推进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建立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取暖救助制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员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四、抓好“三基”,加强社会治理保障

基层是党的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只有基层党组织坚强有力,党员发挥应有作用,党的根基才能牢固,党才能有战斗力。基础工作是履行职能的基本支撑。基本能力是有效履行岗位职责的必然要求。青海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青海实际,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基本能力,为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强基固本。

加强基层组织。着力强化党组织向基层延伸、力量向基层充实、政策向基层倾斜。抓好基层党组织书记。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健全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等机制,从市县乡村四级书记述职拓展到机关、高校、国企、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促使各级书记真正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领导联点、选派干部驻村等方式,全面完成443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28个软弱涣散社区党组织整顿任务。连续三年从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中拿出120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推动落实了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加强鄉镇工作力量。加快推进全省乡镇“八有工程”建设任务,适当提高乡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和人均保障标准,着力解决乡镇工作“条件差、留人难、难留人”的突出问题。优化编制配置,清退违规借用乡镇干部,实行对口支援藏区乡镇制度,适当增加乡镇实际工作人员编制,明确每年下达50名事业编制用于青南三州乡镇接收退伍军人,基层工作力量得到有效充实。探索推行乡镇机关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保证了乡镇干部队伍的相对稳定。支持村级组织建设。在全面推行村“两委”成员坐班制和村民事务代办制的同时,提高村(社区)运转经费补助标准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年度报酬,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年度报酬提高到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平均达到每年1.4万元。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新建、扩建村综合办公服务中心762个,全省村综合办公服务中心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2474个,占行政村总数59.7%;全省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达到350个,占总数的78.5%。

夯实基础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各地各单位基础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工作岗位,区分业务岗位、共性岗位,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选人,严格定岗定责定员。在全省各系统分层级梳理基础工作,编制基础工作目录,分项制定工作内容和标准,开展基础工作达标活动。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岗制等制度。全面开展机关效能考核,省直机关率先推行,逐步向全省党政机关延伸。清理优化行政职权。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抓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主要环节,完善权力运行程序。共梳理出省级82个部门和单位7488项职权事项,绘制了1439张责任清单流程图,为进一步简政放权锁定了基数。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宽带青海”项目,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29.9%,乡(镇)宽带通达率达100%,行政村通宽带率达90%,自然村通电话率达95.3%,为基层开展工作铺设了高速数字化通道。

提升基本能力。加强基本能力精准培训。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测试、后任职”的要求,编制完成党政机关干部通用基本能力、64个岗位专业基本能力“两标准一办法”(能力标准、测评标准、测评办法)和训练大纲,全面开展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基本能力测评工作。以行业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规则程序、任务执行为重点,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专业基本能力轮训,并组织干部开展基本能力测试工作。把掌握“双语”作为藏区干部职工基本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有计划地开展轮训。实施全员学习行动。完善支持干部职工学习的政策措施,积极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完善述学、考学、评学制度,大力培育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和氛圍。积极推广自主选学和网上在线学习等有效方式,满足干部职工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大力选树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基本能力实践锻炼。完善轮岗交流制度,每年选派近百名优秀干部“上挂”锻炼,双向选派百余名后备干部到基层、到机关锻炼。落实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在处理复杂事务中提升基本能力。“三基”建设的持续推进,为全省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新时代社会治理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乘着改革开放40周年的东风,以良法善治为目标,以社会协同为路径,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推进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现代化。

(作者系省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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