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治福
摘 要:近些年来,畜牧业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满足城乡人民菜篮子供应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是畜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粪污治理和资源利用化工作相对落后,畜牧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引起各方关注。本文主要针对养猪对环境的影响和原因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措施,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规模养猪;污染;防治
中图分类号:S851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001-0769(2018)01-0024-02
近些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有力形势下,畜牧业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满足城乡人民菜篮子供应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是畜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粪污治理和资源利用化工作相对落后,畜牧业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已引起各方关注,畜禽养殖造成的污染给我国农村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压力,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及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背道而驰,因此将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已成为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首要条件。
1 规模养猪场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对环境的影响
1.1 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规模化养猪场污染物主要是粪尿及生产污水,根据有关文献资料报道,每生产1头肥猪产生粪尿约2 t、污水4 t,1个年出栏千头肥猪的猪场,可产生粪尿2 000 t。每天清洁圈舍地面、冲洗粪沟及猪饮水浪费等会产生大量的污水。根据检测,这些粪污中含有大量的病菌,对其处理和利用工作不到位会污染水质。
1.2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养猪场产生的恶臭是污染空气的最大问题,养殖场的恶臭主要来自猪的粪便和尿液。在养猪场周围,经常弥漫着恶臭气味,严重影响周围群众的正常生活。同时,废弃物中可携带多种细菌、病毒等,这些病原体可随灰尘进入空气,造成空气污染。
1.3 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畜禽饲料中未被吸收利用的药物及微量元素和某些有毒、有害物质及病原微生物等均可随粪尿排出体外,排出的粪污简单处理就直接排入土壤。由于养猪场未配套与之规模相适应的土地、林地等土地,这些物质超过土壤的承载和消纳自净能力时,将会引起土壤组成和性状改变,破坏土壤原有的基本功能,使土地丧失生长植物的功能。
2 养猪造成环境影响的原因分析
2.1 养猪场选址不合理
规模养猪场选址基本科学,选址合理,但在我国农村,很多中小养猪场(户)的建设随意,布局分散,很多养殖场为方便管理,将养殖场建在村庄居民区,缺乏长远规划。
2.2 养殖业污染环境防治经费投入不足,设施设备简单
养殖业环境污染防治是一项工作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工作。很多养殖业主有心无力,只能建设一些面积小的沼气池、化粪池和干堆粪场等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的大型粪污处理设备由于资金缺乏而无力购置,养猪场产生的粪污经简单处理后,个别甚至未做任何处理就直接排到外面。再加上养殖业属于薄利行业,配套的粪污处理设施未建设或建设规模小,养猪场建成后只能维持正常生产,难以承担粪污处理设施与运行的费用。
2.3 环保意识不强,未贯穿新发展理念
养猪业主对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粪污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养殖污染缺乏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投入,重养殖轻治理,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了环境保护问题,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
2.4 对养殖场粪污处理缺乏科学方法
虽然有的养殖场也比较重视环保问题,但养猪场现在处理粪污的方法较单一,基本是配套建设化粪池和干堆粪场,这种方式对冬季漫长的北方来说是一种考验,养殖场必须修建规模超大的化粪池贮存这些污水,这些污水可在来年春季浇灌农田时按土地承载吸纳能力浇灌农田,或者拉运至沼气站制作沼气,但费用养殖户难以承担。除此以外,这些粪污目前在无其他好的处理方式,严重影响了养猪场粪污处理。
3 规模养猪场污染防治的建议
3.1 加强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养殖业主环保意识
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发展理念贯穿养殖全过程,大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养殖业主环保养殖意识,引导养猪业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理。
3.2 调整优化区域布局,实行“三区”划定饲养
关闭和转移禁养区的养猪场,加强限养区管理,严格控制养殖数量,做好适养区养猪场日常管理,做好环境评估工作,防止出现影响环境的事件发生。
3.3新建养殖场严格管理,进行环境评估
新建规模养猪场(小区)必须科学选址,场内建筑布局合理,通过合理的规划,将养殖场位置设定在向阳、背风且水源充足的地点,这样不仅能利于对养殖场的开发,更便于对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在建场的同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严格执行生产与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
3.4 对已建规模养猪场实行标准化改造
规模养猪场全部实现生产区、生活区、管理区的隔离。对粪尿排泄物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工艺进行改造,对猪粪尿的处理,可引进粪尿干湿分离机或在养猪场中建立起干湿分离自动化清粪系统,以此使养猪场粪尿能够有效分离,做到干湿分离、雨污分离、料水分离,在设施上和工艺上减少污水数量和排放量。
3.5 种养结合,综合利用,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新建养猪场综合考虑土地情况,配套与之规模相适应的农田、林地、蔬菜面积。积极引导规模养猪业主和种植户建立紧密结合、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通过肥料化、能源化利用方式,实现区域内资源循环和生态平衡。这样通过种养结合、综合利用,一是可以彻底处理畜禽糞污问题;二是可以有效根治我国农业化肥等过量施用造成的污染问题,从而达到变废为宝、生态养殖、环境友好的目标。
3.6 强化投入,明确主体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养殖主体的污染治理投入责任,形成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农业面源污染减排和治理、猪养殖排泄物生态消纳与化肥减量互动等长效机制。
3.7 加快粪污处理设施及工艺的研发
加快研发粪污处理与生物肥料加工的新设施、新工艺、新技术,充分利用所有粪污,变废为宝,达到无污染、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