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和实践有其鲜明的特点,本文主要從导向性、系统性、稳健性和人民性等四个方面,对其方法论加以探析,以期能为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提供方法论参考。
关键词: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思想;方法论探析
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论,紧扣我国改革发展实际,突出改革的导向性、系统性、稳健性和人民性,沉淀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的经验和智慧。党的十九大把“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四条基本方略之一,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理论。分析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方法论,为各地结合自身实际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提供科学有效的方法论参考,有利于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一、导向性: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映衬
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鲜明的导向性,一是立足当下的问题导向,二是面向未来的目标导向,二者相互映衬,让人们在现实问题与美好愿景的差距中,意识到现实问题倒逼全面深化改革的巨大压力,同时在全社会激发推进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
1.坚持“两个改起”的问题导向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文简称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向大会作说明时指出:“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强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南海与党外人士座谈时用“两个改起”说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问题导向,强调“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让全社会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成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则更加尖锐地指出: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为了解决这两个“还不完全适应”问题,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开始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第八轮机构改革。这一系列的重要论述和重大决策,始终坚持问题导向。
2.“第五个现代化”的目标导向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的前半句,指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性质和方向,强调我们的全面深化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后半句则是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国家治理现代化被学界称为是继国家提出的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后的“第五个现代化”,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新维度。国家治理现代化最重要的是制度体系和执政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键在于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这个新维度,将我国现代化建设从物质层面上升到了制度层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理论。在这一总目标的指引下,全面深化改革将朝着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科学完备的体制机制保障的方向继续前进。
二、系统性:全盘谋划与协同发力相结合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全面深化改革定下了全盘谋划与协同发力相结合的主基调,在之后几年的改革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贯彻落实;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强调“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要求“既抓改革方案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更抓改革效果协同”;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性。
1.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上提出“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2015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上强调“把鼓励基层改革创新、大胆探索作为抓改革落地的重要方法”要求“把基层改革创新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蕴含的规律及时形成理性认识,推动面上的制度创新”,阐明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推进改革落实的方法论,具有极强的现实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这种上下良性互动的范例层出不穷。譬如,浙江嘉兴桐乡从2013年开始就以德治、法治、自治“三治”合一为手段开展社会治理创新实践;2017年2月,中央有关部门到浙江省开展征求对十九大报告建议的调研,有专家提出要借鉴嘉兴桐乡的“三治”经验创新社会管理模式;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将嘉兴桐乡探索的“三治”模式上升为乡村治理顶层设计,推向全国。
2.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有机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作出重要论述,指出“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考验磨难无往而不胜,关键就在于不断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理论来源于实践而高于实践。理论创新有赖于实践的创新,理论创新成果形成之后又反过来指导实践创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聚焦改革发展实践,创造性回答了时代提出的新课题,形成了一系列极富创见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十九大对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了新的概括,提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写入党章,将其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的党的理论创新重大成果,为在新时代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引。改革发展永无止境,指引全面深化改革的理论创新亦是永无止境。我国正经历着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创新,必将给党的理论创新带来强大的动力和广阔的空间。
3.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双管齐下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把握和处理好 “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这是对改革规律和改革方法的科学认识。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的各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必须整体推进,才能防止顾此失彼而导致的“短板效应”。譬如,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户籍、土地、公共事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改革的协同推进,才能让亿万农民真正实现城镇化;发展实体经济需要金融、财税、科技等领域的改革配套支持,等等。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性特征决定了各项决策部署必须更加注重改革措施的良性互动、协同发力。事有轻重缓急,以整体推进统筹改革大局必须瞄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突破,进而激发带动全局的强大改革动力,才能防止改革久推不转。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就是抓住了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经济体制改革这个重点。
三、稳健性:创新突破与稳定大局相协调
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对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困难要一个一个克服,问题要一个一个解决,既敢于出招又善于应招,做到“蹄疾而步稳”,强调了对全面深化改革稳健性的要求。
1.坚持改革发展稳定高度统一
从本质上看,改革是要按照生产力发展要求对生产关系进行调整和优化,按照经济基础发展要求对上层建筑进行调整和优化。简单地说,改革势必会要重新调整各种利益关系,触动某些群体的既得利益,若把控不好改革的度,将会影响发展大局,甚至破坏社会稳定。但是,为广大人民的利益,只有坚决破除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才能不断释放发展活力和动力,进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一条基本经验。在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出“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通过改革发展来增加社会财富,使全体人民能够公平合理地分享更高水平的发展成果,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统一。
2.既要敢闯敢试又要稳扎稳打
强调全面深化改革的稳健性,绝不是要打压改革的热情,而是要在改革中保持相对稳定的社会状态,避免用力过猛的“休克疗法”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可逆转的破坏。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要把握好推进改革的节奏和方法,既要有敢闯敢试的创新精神,又要有稳扎稳打的踏实干劲。敢闯敢试就是要敢于突破束缚,以改革促发展;穩扎稳打就是要巩固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打好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静要有定力,动要有秩序,关键是把握好这两者之间的度”, 讲的就要把握好“闯”与“稳”的辩证统一。例如,为了解决中央企业存在的周期性、结构性、突发性问题,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在2016年陆续推进了落实董事会职权、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等10项国有企业改革试点,避免了中央企业改革可能引起的社会波动,为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3.紧扣改善民生筑牢稳定之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201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提出“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2015年12月,他在中南海与党外人士座谈时再次强调了这一总体思路。社会政策要托底,是要在总体经济增长速度适当放缓的条件下,对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部分企业出现的一些困难,用“社会政策托底”来解决。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要不断改善民生,但单靠市场手段是难以完成好这一项任务的。因此,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必须有社会政策来为民生托底,只有市场经济与社会政策相结合,才能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筑牢全面深化改革的稳定之基。
四、人民性:依靠人民与普惠人民相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 “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提出 “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这集中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人民性。
1.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依靠人民推动改革,首先要调动人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前所未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进步,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的首创精神空前高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改革开放是亿万人民自己的事业,必须坚持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要引导群众知晓自身利益所在,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让广大人民成为改革的推动者而不是改革结果的被动接受者,形成改革合力,万众一心将全面深化改革推向前进。
2.推动共享发展增强人民的获得感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最终指向,就是要增强改革的普惠性。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共享发展理念道出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的人民性。由先富到共富,由一部分人先发展起来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转变,决定了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要以普惠人民为指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提出:“把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作为改革成效的评价标准。”“两个是否”的评价标准,是对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传承和创新,更加具体地指出,要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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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董陈丽(1985--),中共北海市委党校,讲师,中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