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亮
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提及“海洋”,突出海洋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作为京畿门户的天津,海洋已成为城市发展中一张亮丽的名片。“十三五”时期,天津要紧紧抓住“五大战略”叠加的历史性机遇,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动力,把发展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纳入全市工作重点,全力推动海洋强市建设。
一、天津海洋“十三五”发展的机遇
1.主动参与“一带一路”战略。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党的十九大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天津作为环渤海经济圈的交汇点,要在“十三五”时期主动参与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建成“一带一路”海上战略支点。天津港作为核心战略资源和丝绸之路的重要桥头堡,具备“一带一路”综合枢纽的基本条件,将全力打造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2.深入贯彻建设海洋强国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形成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思想,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部署。海洋强国战略对于天津发展海洋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成为天津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的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而天津加快建设海洋强市的举措与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一脉相承,是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具体实践和有效行动。
3.认真落实京津冀一体化战略。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京津冀一体化,在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提出“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其中交通一体化作为战略实施的先行领域,海洋必然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要充分利用海洋这一优势资源“做文章”,完善天津港集疏运体系,提升港口辐射能力,利用无水港无缝接驳京津冀区域内部腹地,打造京津冀的重要海上门户,并培育形成京津冀特色海洋产业集群。
4.全面助力天津总体发展战略。2013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了“三个着力”重要要求,海洋作为发展中的重要一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五大战略”机遇叠加也为天津海洋事业创造了前所未有的黄金发展期。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工作,多次就发展海洋经济作出指示,并与国家海洋局围绕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要紧抓良好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改革开放先行区优势,把海洋事业做大做强做实,拓展蓝色经济发展空间。
二、天津海洋“十三五”发展的思路
1.创新发展理念。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深入落实国家海洋局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对于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以海陆统筹的战略眼光谋划全市海洋发展大局,加强海洋战略顶层设计。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天津”为核心理念,推进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把资源环境承载力作为重要考量因素,摒弃“先污染、后治理”观念,选择绿色、低碳、循环的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确保海洋经济实现无泡沫、无污染的新增長。
2.对标发展方向。以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海洋强国提出的“四个转变”总体要求,以及国家海洋“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深入推进天津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区建设,作为发展指南。要以提高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主线,以保护海洋环境和生态为原则,以促进海域和海岸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为关键,以提高海洋科技发展水平为支撑,以完善海洋法治体系建设为保障,以提高全民海洋意识、增强人民获得感为关键,开创海洋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3.明确发展目标。科学合理的目标是实现海洋经济和海洋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十三五”期间,要借改革开放“东风”,进一步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向海洋强市目标前行,推进海洋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打造陆海联动的开放性格局,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资源,优化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自主创新和对外开放水平,增强海洋公共服务和海洋治理能力,完善海洋文化、海洋教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体系,实现海洋强市建设的新跨越。
三、天津海洋“十三五”发展的重点
1.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上水平。“十二五”期间,天津海洋经济突飞猛进,发展态势良好,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达到11.84%,占全市GDP的31.85%,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期间,要合理调整海洋经济布局,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打造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做大做强海洋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海洋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以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等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战略新兴产业在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绿色低碳循环的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提高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利用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进一步摸清全市海洋“家底”。打造海洋产业发展集群,促进海洋产业集聚与融合发展,形成特色海洋产业园区。
2.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优质化。天津地处渤海湾底,水体交换少,特别是近年来海洋开发活动日益频繁,导致近岸海域环境压力陡增,海洋生态系统受到极大干扰,给海洋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压力。对此,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中,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并举,构建蓝色生态屏障,维护海洋生态安全。坚持陆海统筹,严格实施陆源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大海洋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力度,保护自然岸线和生物资源,推进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建设。严格实施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维护海洋自然再生产和自净能力,恢复滨海湿地的生态功能,推进海洋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建设,加强与环渤海区域其他省市在渤海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
3.促进海洋资源利用高效能。天津海岸线较短,海域面积较小,海洋资源禀赋不足,这对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提出更高的要求。要始终坚持“五个用海”的总体要求,集约节约使用海洋资源,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挥资源的最大价值。结合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要求,在实现自然岸线保有量目标的前提下,对于其余的岸线和海域资源,必须加快探索高效开发利用的模式,恢复其生态服务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对围填海进行严格管控,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实时掌握海域和海岸线使用情况,对于非法用海做到及时快速反馈,确保围填海总量控制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结合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对海洋资源利用进行论证并科学配置,实施差别化的海洋供给,充分发挥市场对海洋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4.促进海洋科技发展强支撑。海洋经济的科学发展离不开海洋科技的支撑和引领,海洋基础研发和海洋技术创新将扮演愈发重要的角色。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海洋科技创新环境,把海洋科技自主创新放在突出重要位置,充分发挥海洋科技力量集聚的优势,重点在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新技術领域取得突破。围绕传统海洋产业改造升级、新兴海洋产业培育中亟需的核心、关键、共性技术,有的放矢地加大攻关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海洋科技成果。借助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加大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力度,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海洋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
5.促进海洋综合治理现代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更是将依法治国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进一步明确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快海洋法治化进程,完善海洋法制体系,提高执法监察能力。进一步提高海洋依法决策水平,完善海洋管理法律法规,健全海洋立法、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督查制度,构建法治统筹、公正文明、守法诚信的海洋管理秩序。加强海洋行政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海监执法装备水平,积极防范海上风险,加大专项执法力度,高质量开展“海盾”“碧海”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海洋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惩处。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升海洋法治建设和治理能力,加快建设法治海洋。
6.促进海洋公共服务再升级。海洋公共服务能力是海洋事业发展水平的“检测线”,能够决定海洋事业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综合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海洋公共服务体系,推动海洋公共服务向满足民生需求转变,使海洋资源由生产要素向消费要素转变,增强海洋民生福祉,扩大涉海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推进“安全海洋”建设,提高海洋预报和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海洋公益服务体系,开发类别多样化的产品,提高海洋灾害监测、风险评估和防控能力,实施海洋预警能力升级改造。完善海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保障有力、灵敏高效的应急响应机制,提升海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能力。推进“智慧海洋”海洋信息化网络整合,推动“互联网+海洋”“大数据+海洋”等发展模式创新,实现资源、技术、信息共享。
7.促进海洋社会事业全覆盖。海洋事业发展不仅需要强大的海洋经济、海洋科技等硬实力,还离不开海洋意识、海洋文化、海洋教育等软实力的支撑。要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海洋意识,加大海洋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国家海洋博物馆、妈祖文化园等“亲海”空间,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8”世界海洋日活动宣传海洋,让公众近海识海,让海洋国土意识和“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现代海洋意识深入人心,通过海洋宣传、文化的精品力作,营造了解海洋、关心海洋、保护海洋的浓厚氛围,为建设海洋强国注入精神动力。让海洋教育逐步纳入各阶段教育体系,推进海洋知识进学校、进教材、进课堂,加快海洋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加强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培养和引进,优化海洋人才结构。
作者单位:天津市渤海海洋监测监视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朱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