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强
【摘要】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地下一层楼梯间的风量选取问题,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其前室是否设加压送风,剪刀楼梯加压送风量的取值问题,以及自然排烟窗的要求问题等,并给出了相关的处理对策。
【关键词】防排烟;楼梯间;合用前室;加压送风;压差控制;自然排烟窗
1、引言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规》)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公安部于2015年4月27日发《公消[2015]98号》文规定,“三、鉴于新制订的《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规范》尚未批准发布,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与审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防烟与排烟系统设置场所执行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其他具体系统设计仍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的有关规定。”这解决了目前暖通专业设计新旧版防火规范的衔接问题,防排烟设计有规范可依。
2、地下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系统问题
有些设计人员对于同一平面位置的地下防烟楼梯和地上防烟楼梯合设加压送风系统,而且加压送风量没有叠加,笔者认为不妥,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以下简称《高规》)第6.2.8条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多规》)第7.4.4条),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与地上的防烟楼梯间须分开设置,同一平面位置的地下防烟楼梯间与地上防烟楼梯间是不同的两部楼梯。当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或消防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必须对其进行加压送风,此时在计算加压送风量时,虽然加压送风系统所负担的楼层数只有1层,但该楼梯间在首层和地下室各有一个门,故开启门的数量应按2 计算而不是按1计算。所以,虽然地下室只有1层,但加压送风量计算的结果却与20层以下的加压送风系统的计算风量是一致的,并非只是其一半。但有些设计人员担心因楼层数太少,而送风量又没有减少会导致防烟楼梯间内超压过大,因而人为减少加压送风量,这是不可取的。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取设旁通风管或余压阀(或采用变频调速风机)的方法控制压差。
3、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其前室是否加压送风问题
按照《高规》表8.3.2-1和《多规》表9.3.2的规定,防烟楼梯间设置了加压送风系统,防烟楼梯前室可不设加压送风系统,但按照《建规》第8.5.1 1条,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需设置防烟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图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13J811-1改)(按《建规》编制)8.5.1图示1(附图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应设置加压送风设施,这些规范及图集显然相互矛盾。
针对改问题,《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2016年8月12日回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第8.5.1条问题的复函》(公津建字【2016】17号)明确,“当为独立前室的防烟楼梯间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防烟时,可在楼梯间和前室分别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也可以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该文件明确了相关规范及图集之间相互矛盾之处的处理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4、剪刀楼梯加压送风量的取值问题
高层建筑剪刀楼梯的其中一部楼梯某层为合用前室,则该楼梯的相邻上一层和下一层即为楼梯前室(附图2),当剪刀楼梯和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设加压送风,楼梯前室不设加压送风系统时,则剪刀楼梯中的每部楼梯的取值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按照《高规》表8.3.2-2前室和楼梯均送风的情形选取;二是按照《高规》表8.3.2-1前室不送风的情形和《高规》表8.3.2-2前室和楼梯分别送风的情形取二者平均值选取;三是按照《高规》表8.3.2-1前室不送风的情形选取。显然,第一种做法取值偏小,不满足规范要求,第二种做法取值有一定道理,但是取值偏小,不保险,笔者建议按第三做法取值。按照第三做法取值,为了解决可能出现的防烟楼梯间内超压过大问题,可以采取设旁通风管或余压阀(或采用变频调速风机)的方法控制压差。
5、自然排烟窗问题
关于自然排煙窗的要求,《高规》第8.2.2条规定采用自然排烟方式的开窗面积要求,第8.2.4条规定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没有规定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要求;《多规》第9.2.2条规定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的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要求,第9.2.4条规定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米;2015年8月1日修订实施的《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8.2.4条规定当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可采用手动排烟窗、自动排烟窗、孔洞等作为自然排烟口,并规定:自然排烟口的总面积不应小于室内地面面积的2%,自然排烟口应设置在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设置方便开启的装置,房间外墙上的排烟口(窗)的下沿不应低于室内净高的1/2,并应沿气流方向开启,没有规定自然排烟口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的水平距离要求。笔者认为综合以上三个规范则自然排烟窗(口)的要求更具体、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