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余庆鹏 通讯员/毛雨佳 蔡莉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小额债务巡回法庭调解现场
“龙华法院这么高的办案效率是我们没有想到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我们提的问题都能及时想办法解决,能这么快结案,而且让双方都满意,对我们来说是最欣慰的一件事。”2018年3月21日,江苏南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黄女士拿到龙华区法院小额债务巡回法庭的民事调解书后,不用出庭应诉,很顺利就解决了纠纷。
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诉讼需求,提高诉讼效率,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龙华区法院内挖潜力,在积极探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同时,坚持科学化立案、特色化审理的办案特点,于2016年8月26日恢复小额速裁审判工作,主要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80万元以下的简单民事、经济债务纠纷案件,凭借高效快捷的速裁审理模式、优质良好的服务,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8年3月9日,沈某向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吴某偿还欠款本金46000元。立案后,龙华区法院小额债务巡回法庭于当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在承办法官林宏业的调解下,被告吴某承诺于2018年3月25日前偿还6000元,剩余借款本金40000元,在每月25日前偿还5000元,直至清偿全部借款;同时,负担案件受理费475元。立案、开庭、调解、下达裁判文书在一天之内完成,凸显了小额案件快审快结的优势,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法庭分设专门立案窗口,安排法官助理值班立案,自主对案件进行受理审核,使符合条件的案件获得比较准确的筛选,减少了案件流转环节。”龙华区法院小额债务巡回法庭庭长陈少燕说,为缓解民商事办案压力,实现简案快审目标,龙华区法院于2016年9月制定《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案件受理、送达、审判细则》,规定巡回法庭独立立案、集中审理小额诉讼案件,努力实现小额案件“三个30%”的审理模式,即30%案件诉前审、30%案件立案审、30%案件诉讼审。
陈少燕介绍,针对已立案件,原则上由立案法官助理所在团队的法官承办,并负责至案件实现结案、归档,实现审判“一站式”服务。同时,根据小额案件特点,该庭着重做好诉调对接工作,通过返聘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在诉前调解窗口坐班、安排法官助理专职进行庭前调解等方式,达成调解意见的,立即立案,当场制作调解书且当场送达;如不能达成调解,进入审理程序,形成“调-诉-调”对接的工作模式,不但可有效提高调解率,还可在诉前调解及庭前调解的过程中,明确当事人分歧,有利于承办法官掌握案件的争议焦点,作出令当事人满意的裁判结果,降低上诉率,极大地缓解了法官的办案压力。
为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提高诉讼效率,该庭简化裁判文书,按需使用相对固定格式的庭审笔录、询问笔录、调解笔录、裁判文书模板,迅速生成法律文书,尽可能实现当日审理、当日结案,且当日送达法律文书,进一步强化了案件分流,实现了以模块审判助推速裁审判工作的良好效果。
自2016年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恢复独立收案、办案功能以来,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巡回法庭当年共收案件1023件;2017年,共受理民事案件2566件(其中新收民事案件2495件,旧存71件);截至2018年4月10日,新收案件达1181件。
“办案团队的书记员和法官助理的绩效考核与法官的绩效考核相结合,整个办案团队形成一个整体,各司其职,同心同力,激发了团队协作的活力。”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法官林宏业表示,面对压力,法官们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诉讼效率,实行由一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团队的协作办案模式。根据小额债务巡回法庭工作细则的明确分工,在以法官为中心的前提下开展立案、排期、送达、庭前法律指导、开庭、审签法律文书以及归档等各项工作。巡回法庭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制作简化的裁判文书模板,应用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发的审判管理系统,实现了一键立案、一键排期、文书一键生成、一键盖章、一键打印,减轻了程序上的负担,使审判走上了“快车道”。
2017年,法官林宏业个人收案高达1052件,结案1047宗,破全省法院记录。“坦白说,案件如此之多,压力是有的,但这也是动力,不断鞭策着我们去探索更为科学、更为便捷的审判方式。”林宏业说,2018年以来,他已收案521宗,审结173宗。通过小额速裁审判机制,最多的时候他一天可调解20多宗案件。
近年来,龙华区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工作亮点频出,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龙华区法院还积极探索实施网络庭审直播、远程视频庭审、诉调对接等司法便民举措,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小额债务巡回法庭的工作开展,是龙华区法院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又一“利器”。小额速裁审判旨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使当事人能更加方便、快捷、低成本地利用司法资源,减少诉累负担,能及时化解矛盾,即时解决纠纷。
“工作态度好,效率又高,这才是真正为人民服务、做实事。调解过程比较顺利,彻底解决了我们的诉求,我们双方都非常满意。”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的秦女士对记者说。2018年3月21日,龙华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了原告海南某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南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经承办法官调解,被告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协助原告到相关部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协议》的备案登记。承办法官加班至晚上19时许,裁判文书在立案当日顺利下达。“这批案子涉及13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陈少燕庭长承办了5件,我承办7件。”林宏业法官说,这类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没有太大争议,符合小额债务巡回法庭立案条件。
据小额债务巡回法庭庭长陈少燕介绍,巡回法庭下一步将继续内挖潜力、外部借力,不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扩大繁简分流规模,缩短审理周期,提高庭审效率,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充分发挥小额债务巡回法庭快速便捷高效的功能作用,让当事人用最小的成本化解纠纷,用最短的时间实现合法权利。同时,积极探索适用小额速裁审判的经验做法,主动与兄弟法院交流,不断学习借鉴,争取不断扩大小额速裁成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使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