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智慧
4月10日,100个马克·扎克真人大小的纸板被立在美国国会大厦前的草坪上,呼吁关注Facebook上亿虚假账号仍在散布虚假信息的问题。
4月10日,Facebook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在华盛顿露面,参加参议院委员会的联合听证会,为此前5000万用户数据泄露事件作证。在门口排队等候的人群中,“CodePink”的成员戴着超大号墨镜,墨镜上有字——“停止偷窥”。还有一伙人穿着T恤,胸前用红色的记号笔写着“样删除Facebook”。
听证会第二天,众议院议员的风头又被扎克伯格抢去不少。全球各家媒体急得跳脚。数以亿计的个人数据被搜集、监控、出售、滥用,大公司赚得盆满钵满,但没有一个个人用户收到过任何解释、任何回报。更值得深究的是,科技巨头还制造了一个新型政治空间。是传统政治框架下的公权力无法触及之处。
著名导演斯皮尔伯格的电影《头号玩家》中国票房已经超过10亿。和大多数科幻作品一样,里面也有个邪恶的科技巨头公司IOI。和“绿洲”游戏创始人的“免费分享”兴趣截然相反,IOI最大的愿望就是独占该游戏,创建会员体系,开展花样收费业务。
《生化危机》有保护伞公司。《异形》有维兰德·汤谷公司,《杀出重围》有Sarif工业和永泰制药,《刺客信条》有阿布斯泰戈工业公司,《机械战警》有奥姆尼军火公司……这些虚拟的科技巨头,本质并不虚拟,它们和现实科技大公司的共同点是:垄断。
垄断是两方面的。资本雄厚的科技巨头擅长收购,既收购对自己的竞争对手,也收购看好的潜力新手——把所有可能的威胁都收归麾下。然后就是数据监控,分析信息,转作他用。前者破壞了市场竞争和创新欲望,后者捣毁了安全和权利。
2002年,秘鲁国会议员埃德加·维拉德·努涅斯发起1609号“自由软件在公共管理中的使用”提案,要求在政府所有的计算机上全部使用自由软件,矛头直指微软公司。当时几乎绝大多数的政府计算机都在使用微软的XP操作系统,而使用者经常发现操作系统在向微软发送本机信息,并留有远程控制的“后门”。
微软秘鲁公司的总经理胡安·冈萨雷斯给努涅斯议员去了信,认为屏蔽微软的做法会恶化秘鲁脆弱的经济状况,引发国内软件市场崩溃,导致成本上升和系统迁移灾难。随后,努涅斯议员寄出了一封深刻而详细的信件,这封回信在网络上有多个语言版本,激发了自由软件的全球讨论热潮,努涅斯也成了万众瞩目的英雄人物。
在回信中,努涅斯强调:为了保证公民能自由地得到公其信息,必须保证数据的代码不是由单一的供应商提供。为了保证公共数据的连续性、软件的可用性和可维护性,政府不会依赖供应商的信誉和强加的垄断性条件。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系统不允许远程控制和不必要地发送信息给第三方。
根据努涅斯的建议,采用源代码可以自由获取、更改的自由软件和系统,让任何人,包括国家部门、公众和全球独立技术专家来检查是否有“间谍代码”,是秘鲁作为民主国家的最佳选择。据信这位出言专业的国会议员是名黑客,至少曾经是一名黑客,很可能已经浸淫开源系统Linux社区多年。
整场由邮件促成的大辩论提醒人们,数字信息的流动和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现象,而政府的决定至关重要。这不仅由于政府需要约束市场、维护公民权利,也由于政府需要采购、使用技术产品。国家安全、经济走向、创新指引往往皆系于此。
乔纳森·塔普林的呼吁相当直接。他担任过鲍勃·迪伦的巡演经纪人,最近却发表了一本有关市场垄断的著作《极速破坏——Fackbook,谷歌和亚马逊如何遏制文化、削弱民主》。简而言之,亚马逊、Facebook和谷歌已经过于庞大、过于强势,他要求政府将其分拆。
美国政府对分拆巨头并不陌生。约翰·洛克菲勒创办的“标准石油”是商业托拉斯的代表,在1904年,全球85%的石油的最终销售都为其控制。标准石油通过控制输油管道来抑制对手,签署不公平的贸易合约,打价格战,派间谍买情报,运营虚假独立公司……1909年,美国司法部以1890年《谢尔曼反垄断法》为依据起诉标准石油垄断及抑制州际商业。1911年,美国最高法院将标准石油分拆为34家独立公司,埃克森美孚和雪佛兰均是它们的后裔。
分拆AT&T是美国反垄断经典案例。自成立以来的120年里,AT&T垄断了美国的州内、州际和国际电话业务以及电信设备的生产。1913年和1949年,AT&T两度面临反垄断法诉讼,最后都一一化解。到了1984年,美国司法部终于将AT&T分拆成1个新AT&T和7个本地电话公司,美国电信业从此才进入竞争时代。
这一次轮到了微软。1998年,美国政府和19个州联合起诉微软公司一案(United States v.Microsoft Corp)是20世纪美国最大的反垄断诉讼,这一场涉及现代科技、市场机制、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政策的司法大战举世瞩目。事情起因于“Windows 98”和“IE”浏览器捆绑销售,免费的“IE”立刻占领了75%的浏览器市场,“网景”公司的付费浏览器一落千丈,最后濒临破产被美国在线(AOL)收购。
依照反垄断法,一家公司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并不违法——如英特尔、思科和波音飞机,在各自的领域中都处于高度垄断地位,只有当一家公司利用垄断力量阻挠和打压竞争对手进入市场时才违法。微软的致命把柄,实际上是利用“Windows”系统的垄断地位,让浏览器“搭便车”,阻碍了其他技术创新者潜能的发挥。
2000年6月,主审法官杰克逊正式裁决将微软一拆为二——即一个经营操作系统业务的公司和一个经营应用软件及互联网业务的公司——一个“微软”、一个“微硬”,并且规定分拆后的两家公司10年内不得合并。
这并不是结局。2001年春,华尔街股市一蹶不振,互联网泡沫泛起,微软与众多计算机上下游供应商勾连复杂,又占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比重的11%,经济动荡之际,人们担心分拆微软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对美国经济和高科技产业造成无法逆转的冲击。同年6月,联邦上诉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理由驳回了联邦地方法院的初审判决。9月,联邦司法部发表声明,决定不再要求以拆分方式处罚微软,并撤销对微软将IE与Windows捆绑销售的指控。
这场世纪大诉讼,打到总统都换了人。美国司法部和微软公司在第一回合里就各花去不少于1000万美元的诉讼费,司法部的钱来自纳税人,微软就只好算在消费者头上。政府虽然手持法律大棒,最后依然败下阵来。一方面证明100多年前的《反垄断法》在数字时代几近失效,一方面也证明科技巨头的技术、商业模式的渗透已经深入肌理——想要驯服巨头,是越来越不容易了。
理查德·斯托曼的“自由软件”运动就是希望先从个人出发,抵制科技大公司的无孔不入。自由软件不一定是免费的,但必须保证用户可以自由地运行、拷贝、分发、学习、修改并改进该软件。维基百科就是个容易理解的例子,任何人都能编辑、修改某个词条,软件和系统也完全可以遵循这一规则。
1976年,比盖茨大两岁、同于1974年离开哈佛大学的斯托曼,在麻省理工学院的人工智能实验室里,与一帮黑客营造着“一个没有管制的世界”的时候,比尔·盖茨发表了著名的《致电脑业余爱好者的一封公开信》。信里说,“谁会从事专业的软件开发却分文无获?哪有业余爱好者会花费三年的精力去编写软件、修正软件、编写使用手册,却免费发放给别人使用?”这封信看似发发牢骚,却标志着全球经济正在《伯尔尼公约》框架下步入知识产权时代。
微软公司屡屡撞上“枪口”,并不是一个偶然事件,也不是遭到“枪打出头鸟”的不公。而是因为微软是一个时代的操纵者,知识产权使世代累积的人类智慧变成了商业私利。从此开始,巨头的垄断本质,就是垄断知识产权。商业软件和科技公司成为了疯狂追逐利润的工具,甚至出现了靠注册专利再敲诈的“专利流氓”公司。
过去科技进步,很大程度是由于没有专利的阻碍,人们可以对前人的发明“随用随取”,进一步推动科技的创新。Linux系统的创始人托瓦兹在评论微软副总裁的来信时表示:牛顿不仅因为创立了经典物理学而出名,还因为说过“我之所以能够看得更远,是因为我站在巨人肩膀上”——这也是“开源”运动的初衷。斯托曼虽然强调“自由软件”和托瓦兹的“开源软件”的区别,但他们的共识是:知识产权背离了科技创新的基本精神。
秘鲁“自由软件”运动的结果说明了一个问题,政府单纯从采购和使用上限制科技巨头是没有用的。更不用说秘鲁不富不强,政局更迭。努涅斯议员提出1609号提案还不到一年,比尔·盖茨就和秘鲁总统Toledo举行了会谈,宣布微软捐赠55万美元支持政府项目,包括为6000名教师提供IT技术指导,搭建市民服务网站,建设3個微软培训中心——1609号提案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
美国司法部和微软的“世纪大诉讼”的结果说明了一个问题,政府单纯以“反垄断”的手段制裁科技巨头,也是没有用的。不对知识产权进行一番制度和结构的颠覆,科技巨头永远安然无恙,有恃无恐。
这就是为什么黑客们总是“靠自己”:政府不一定真正保障到个体的权利;想对“知识产权”釜底抽薪又是难上加难。斯沃茨的悲剧直到如今依然有强烈的意义。2013年1月,年仅26岁的程序员阿伦·斯沃茨面对美国联邦检察官多达11项的重罪指控和可能长达35年的监禁,在纽约的寓所中自杀身亡。
斯沃茨带着信息共享和开放存取的理念,从商业数据库JSTOR“非法”下载了大量学术期刊文童,随即被警察拘捕和起诉。其实他的行动绝不是一起有关盗版的简单案件,他并非出于私利,也没有给商业公司带来任何损失。斯沃茨曾在2008年写出“开放存取游击队宣言”,号召每个网民行动起来,阻止商人和政客把网络私有化,让知识和信息被社会公众所共享:
“大公司利欲熏心……它们收买政治家支持它们,通过法案让它们拥有专属的权力决定谁可以复制信息……我们要夺回信息,无论它们被存在何处,制作副本并和全世界分享。我们要获得版权到期的东西并将它们归档,我们要买下秘密的资料库并将它们放到网上。我们要下载科学期刊并将它们上传到文件分享网络。我们要为游击队开放访问而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