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卫兵
(新疆伊犁州喀什河流域管理处,新疆 伊犁 835000)
喀什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新疆伊犁喀什河流域下游的马扎尔峡谷出山口下游2 km处,为拦河式引水枢纽。该工程是伊犁州重要的民生水利工程,是一个集灌溉、防洪、发电与一体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
2016年10月该工程前期准备工程开始开工建设,主要新建了导流明渠、东岸临时进水闸、进场道路等。2017年8月该工程主体一期工程建设,主要新建泄洪闸、拦污桥闸、一期上下游围堰,上下游河道整治等。依据项目现场具体状况,为保证2018年汛期(5月~8月)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特提出2018年度施工度汛方案。
喀什河位于伊犁河谷东北部,处于欧亚大陆腹地,属大陆性北温带气候。由于伊犁河谷东高西低,向西敞开,来自大西洋、里海和巴尔喀什湖的湿润气候可直抵伊犁河,并在喀什河流域形成较多降水。因此,本流域与新疆其他流域相比,夏季气候较湿润,温和,降雨丰沛,冬季寒冷积雪较深。
2.2 水文
根据托海水文站1952~2012年共57年水文资料分析,喀什河多年平均流量为129.9 m3/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41.01×108m3。与新疆其他河流相比,径流多年平均的年内分配相对来说比较均匀,春季3~5月占年径流的21.74%,夏季6~8月为53.1%,秋季9~11月为16.85%,冬季12~2月为8.32%。伊犁喀什河引水枢纽天然多年平均径流年内分配情况,见表1。
表1 伊犁喀什河引水枢纽天然多年平均径流表
由于托海水文站距离伊犁喀什河渠首只有1km,区间没有引水和支流汇入,可将托海站的实测资料直接用于伊犁喀什河渠首。可得出枢纽断面处分期设计洪水流量,见表2。
表2 分期设计洪水流量表
建立健全喀什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期安全度汛的应急机制,明确职责,提高应对处置能力,切实有效地保证喀什河引水枢纽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法规、规章以及《喀什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适用于喀什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防洪度汛的预防与应对工作。
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为确保2018年汛期施工度汛安全,提出2018年工程施工度汛方案。整体施工目标:2018年5月1日前必须完成泄洪闸及拦污桥闸启闭平台砼浇筑工作及启闭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保证能够正常运行。同时水下部位的工作必须完成,主要包括:①上下游护坡浆砌石砌筑;②闸前砼铺盖浇筑;③闸后消力池砼浇筑;④东进闸闸后连接段砼浇筑;⑤泄洪闸后河道整治工作。
作为承担此次度汛方案的主体,施工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剩余工程的复杂性和难度,严格落实上报的节后施工计划,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尤其是施工队伍的落实,确保完成汛前施工任务。
5.1.1 成立喀什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应急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喀什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工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担任,成员包括现场甲方代表、工程监理部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
应急指挥部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防汛应急指挥工作;负责防汛抢险督查、后勤工作;统一协调应急资源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5.1.2 工程施工单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指挥机构
项目经理对该工程度汛负总责,在度汛抢险工作中,项目经理直接进行度汛抢险调度;安排专人按时查询水位和流量,对重要信息及时向防汛应急指挥部汇报并做好记录;进入汛期后,实行24 h值班制度。
本工程2018年度度汛期导流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最大施工导流流量为422 m3/s,当来水流量大于422 m3/s,且来水继续增加,如果工程未按计划正常完成,泄洪闸不具备过洪条件,则必须在已完成的闸室部位增加一道围堰将闸室保护起来,采用大功率水泵将渗水抽排出去;当出现较小的超标准洪水时,在围堰上游采用黄土编织袋加高加固围堰形成子堤挡水,使围堰能安全度汛;当来水量超过422 m3/s且来水继续增加,西岸进水闸和冲砂闸无法安全泄洪时,考虑到泄洪闸目前已经能够过水,应听从应急指挥部的指挥,组织枢纽基坑相关人员和设备进行撤退,在泄洪闸上下游围堰各安排2台大型挖掘机将围堰拆除一个缺口进行泄洪,洪水过后立即进行恢复。
依据喀什河引水枢纽除险加固工程2018年度施工期度汛要求,施工单位需保证抢险物质于4月15日前到位。见表3。
表3 主要防洪物质储备
(1)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发布紧急情况警报,并通知工程抢险队人员赶赴现场,做好应急准备。
(2)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险情警报后,立即做出相关安排及决策。
(1)各工作面采用手机或对讲机方式联络,若通讯系统不畅,应立即采用机动车派人报告。
(2)抢险时要确保供电,电工到位值班并配备应急电源。(3)工程现场道路要保持畅通,确保抢险人员和设备顺利进场。
(4)做好医疗救护准备工作,便于及时救助受伤人员。
洪水过后应立即组织力量对相关部位进行排水工作,及时恢复生产;洪水信息的发布一律由应急指挥部审核后统一发布。
(1)工程应急指挥部在4月初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不能满足汛期度汛要求的项目和部位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2)建议州防办协调上游吉林台水电站、温泉电站在汛期利用水库库容进行下泄水量调度,确保下泄流量不超过400 m3/s。
(3)建议州防办协调水文站和上游各水库进行洪水信息共享,在发生洪水或水库下泄流量突然加大时及时通知工程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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