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维臣,王江平
(天津市科技统计与发展研究中心 天津300051)
公益科研是纳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重要科研领域。公益性科研机构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方面承担重要的任务与使命,其科研绩效水平直接关系到国家和地区整体的科技创新能力,对国家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科技创新绩效水平和公益服务能力是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在发达国家,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分为国有、机构或社团所属以及非营利性三大类,国外一般定义这种机构为非营利性组织,即要从事非市场领域的劳动,为社会公众而非为商业活动服务,其产出价值难以用市场价格衡量。经费一般来源于政府预算拨款,国家对公益性科研机构进行法律规范,给予税收优惠的支持。
1985年党中央出台《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对我国公益类科研院所的内涵和范畴进行了初步的界定。1986年3月,原国家科委颁布《关于科研单位分类的暂行规定》,此规定从方便财政拨款操作的角度,根据科研机构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承担课题的类型,对公益类科研院所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凡专门从事以下三方面工作之一的单位,即属此种类型:①社会公益事业,如医药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灾害防治、环境科学等;②技术基础工作,如情报、标准、计量、观测等;③农业科学研究工作。
为了便于管理和重点解决技术开发类科研机构改革问题,以部门作为单位进行划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样切大块的做法暴露出很多问题:机构的概念界定和划分不够严密,一些本属于应用开发类的院所被划分到公益类中,而一些属于公益类的科研院所被划分了出去,还有一些不具有科研能力的机构和人员被划分到科研机构中来。
2000年,科技部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为解决上述概念界定模糊和边界不清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对公益类科研院所概念的重新界定要与目前改革发展的需求相一致。
综上所述,公益性科研机构是一种政府支持的、从事公益性科研活动的组织。具体表述为,一种以公益性为宗旨和目的,为国家战略、政府功能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由国家政府支持从事医药卫生、环境保护、计量、标准、农业科学研究、政策评价、调研和咨询等领域研究工作,并且其研究成果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不具有排他性及竞争性的机构。
本文结合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特点,采用平衡计分卡、关键绩效指标等方法,构建一套符合国家战略需要,体现天津市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对天津公益性科研机构开展实证研究,总结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发展的特点。
首先按照统计监测的要求进行指标体系设计,选取数据可得、易于测量和比较的数据作为定量指标。对天津市市属公益性科研机构设计“科技投入”、“科技产出”和“科研能力发展提升”3项一级指标和 9项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分别从规模、增速和水平进行绩效评价(见表1)。
表1 绩效评价指标Tab.1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dex
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结果的排序见图 1。
根据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绩效评价指数,将全市43个公益型科研机构的绩效水平分为4类:
第 1类:综合评价得分在 50分以上,有 3家科研机构,属于综合科技进步水平高的“第一集团”。
第 2类:综合评价得分在 50分以下,但高于43个工业集团平均水平(38.77分),共有 17家科研机构位于此列,属于综合科技进步水平较高的“第二集团”。
第 3类:综合评价得分低于 43个工业集团综合得分平均水平(38.77分),但高于 30分,共有 17家公益性科研机构位于此行列,属于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一般的“第三集团”。
图1 2016年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绩效评价Fig.1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public welfare research institutions in Tianjin city,2016
第 4类:综合评价得分在 30分以下,共有 6家公益性科研机构位居此行列,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与其他工业集团公司相比有一定差距。
我市43个公益性科研机构科技进步综合能力稳定提升,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科技进步整体水平不高、发展也不够平衡、运行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
2016年公益性科研机构统计监测结果显示,仅有1/3的科研机构有知识产权产出,其中能够达到目标值的机构仅为 1家。反映出我市公益性科研机构在知识产权相关方面,后期需改进和提高,增强我市公益性科研机构科研实力。
2016年,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社会服务量为1,780人年,占全部科技活动人员的 56.5%,。有 9家公益性科研机构的社会服务当量为 0。平均每十万元科技活动投入社会服务量为0.11人年。因此,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提供社会服务的积极性仍有提升的空间。
数据显示,2016年天津市公益性科研机构平均每家高素质科技活动人员比例为 71%,。高素质科技活动人员所占比例小于 50%,的公益型科研机构有13家。
知识产权激励旨在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公益型科研机构,提升我市公益性科研机构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激励科研机构围绕核心技术和产品创造知识产权,产生专利。
加大公益性科研机构社会服务能力宣传力度,提高公益性科研机构服务能力,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或经费专项,提高我市公益性科研机构研究成果服务于社会的综合效益。
制定有利于高素质科技人才潜心研究、有利于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发展和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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