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研究

2018-05-03 08:21龙恒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9期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对策

龙恒

[提要] 近年来,农村养老保险的功能不断弱化,而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也不完善,社会养老保险已不能完全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本文从商业养老保险入手,寻找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对策,快速提升商业保险机构对农民养老保险的供给,以建立更完善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关键词:商业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3.8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3月6日

一、商业养老保险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含义

(一)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养老保险,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自愿选择投保险种,协议保险金额、保障的标准和档次,在缴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保险公司无权强制人们投保。

(二)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指国家和社会为保证农村劳动者在老年可以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建立的各种制度、政策和机构等方面所构成的系统。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强制性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社会政策,国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推行。无论企业或个人愿不愿意,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二、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动因

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目前仍处于探索和改革阶段,农村保险市场供给与需求的不足导致保险业在农村市场停滞不前。

(一)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中国农村保险市场的供给不足。与城镇相比,农民的收入较低以及保险理念的缺乏会给保险机构的市场开发带来很大的开发风险。此外,保险机构对农村市场开发的经验不足也会造成很大的经营困难,这些原因在无形中给农村保险机构增加了很多的营销成本和管理成本。农村经济的分散性所带来的通讯、交通不便也将加大保险业务的管理难度。这也是保险机构宁愿在城镇抢占微薄利益也不愿开发农村市场的主要原因。由于缺乏国家对农村保险的相关政策支持,保险机构的鲜少涉足,使得专门针对农村居民的险种很少;另一方面农村保险市场的需求也不足。由于农村的经济发展缓慢,居民的收入水平较低,去除生活费用后所剩资金很少,绝大多数居民没有能力去购买额外保单,所以缺乏购买保险的积极性。此外,受农村的传统文化“养儿防老”的影响,即使有能力购买额外险,也不愿意将钱投入到保险行业里。在供给和需求都不足的情况下,保险机构想要在农村市场立足,必须要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

(二)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动因。一是解决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现存的问题。由于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增长,退休人口的不断增加给政府造成很大的财政压力。中国现存的养老保障体系已不能完全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而现存的商业保险因为没有政府的支持也没有诱人的利润吸引,所以现存的险种较少,供消费者选择的产品也少,双方的积极性都不高,使得保险在农村市场发展缓慢;二是农民的养老需求不断扩大。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升和商业保险在市场上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农民的保险意识逐渐增强,保险需求不断扩大。同时,城镇的保险行业已逐步趋于饱和,竞争日益激烈,而农村的保险业还几乎空白,所以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其自身发展的一个重要渠道。

三、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优势

商业养老保险因自身的优势和市场导向使其成为农村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成分。而国际经验证明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是当今保险业发展的趋势,也是中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需求。

(一)商业养老保险自身的优势。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功能互补。商业养老保险实施主体为保险公司,基于自愿公平原则投保,保费由个人负担,基于精算公平原则厘定,追求利润最大化,稳定社会,降低社会人身风险的目的;而社会养老保险的主体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平原则,强制性的参与,由个人、单位和企业共同承担保费,标准低,仅能满足个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几乎所有公民都有。从功能角度分析,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较低,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为公民提供更高层次的保障。随着国家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商业险与社保协同发展,逐渐普及,共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同时,它又具有专业化优势。商业保险机构具备自己的销售团队和一套完善的经营体系,它是完善农村养老体系的重要支柱。

(二)政府引导和市场需求优势。为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改善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财政压力,政府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在农村的发展,不断出台各种政策刺激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积极性。2013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抢到市场配置的作用,大力加强养老机构的建设。此外,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国家出台的政策鼓励,农民的养老需求不断提高,诱人的市场前景是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险的巨大推动力。

四、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的作用

为解决农村养老保险的现状,改善民生问题,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占据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一)商业保险是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扩大,由政府主要承担的社会基本保险,国家在财政上已逐渐不能维持,在此情况下商业养老保险发挥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十一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目前,大力發展商业养老保险,既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又能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二)商业保险完善了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功能互补,通过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保障险种和更高的保障程度,满足政府提供的社会养老基金所无法提供的高保障的养老需求,弥补了社会供给的不足,缓解了政府财政负担;同时,商业保险的经营策略、方式可以为政府提供借鉴。因此,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保障体系不仅能促进自身的发展,更能提升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五、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对策建议

我国农村经济水平的限制及地理环境的劣势,必然导致农村市场的开展会受到层层阻碍。它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利益引导,优惠政策扶持,充分调动保险机构和农村居民的积极性。

(一)政府推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主体的发展。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着供给不足的明显特征,因此商业保险机构的增加是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有效供给。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主体是保险机构,而推动决定权在政府,所以可以通过政策扶持推动农村商业保险的发展,可采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减免税收、保费补给等方式增强人们对养老保障的个人参与意识。

具体措施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在农村专门成立商业养老保险机构,针对农村投保人专门办理农村养老保险业务,有针对性地设立农村养老基金,确保保值增值,把我国农村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商业保险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从而促进商业养老保险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可采取现金补贴、所得税减免或递延等措施激励农村居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运作养老基金,提高农民的保险激情。同时,为保证商业保险的实际养老功能,政府要设立相关监管机制,以确保保险机构在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有序竞争,使农民在商业保险中获得真正的收益,以实现个人、保险机构的双赢局面。

(二)完善商业保险机构在农村的市场营销机制。农村商业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营销机制,包括营销团队、营销渠道和营销策略。首先,商业保险机构应快速提升农村商业保险服务水平、职业道德素质,打造一支成熟的营销团队;其次,应积极调整营销模式,在农村市场积极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普及风险和保险知识,提高农民的保险意识,让农民真正认识了解商业保险的实用价值。与此同时,商业保险机构应根据农村的特点设立相关的险种,从农民的利益出发,设计适合农村居民的保险产品,提升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民心中的认可,真正地将农民潜在的保险需求转化为有效的保险需求;最后,应重视拓展保险产品的营销渠道,以贴近乡村生活的方式展开宣传,潜移默化的深入老百姓的生活中。也可以进乡举办社会公益活动,开讲座,通过典型案例来重点宣传,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增加营销渠道,提升营销水平。

主要参考文献:

[1]贾开一.商业保险參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7.

[2]李刚.我国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参与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研究[D].南宁:广西大学,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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