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地处黄河中游、海河上游,太行山西侧、黄土高原东部,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新中国成立初期,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84万km2,占土地总面积的69.2%。据20世纪50年代中期测算,全省多年平均输出境外泥沙高达4.56亿t,其中黄河流域3.66亿t,约占80.3%;海河流域0.9亿t,约占19.7%。严重的水土流失导致水土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加剧,成为制约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和造成山区农村长期贫困的重要原因。面对水土流失状况与危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把水土保持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坚持综合治理、持续治理、集中连片治理,不断深化改革,加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大力发展民生水保工程,促进了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经过多年治理,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完成水土流失初步治理面积5.84万km2,治理度达54%。其中,建设基本农田149.36万hm2,营造水保林326.90万hm2,种草13.01万hm2,封禁治理91.07万hm2;开展保土耕作3.60万hm2;建设淤地坝1.82万座,小型水保工程16.01万处。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大为减少,水土流失强度大为降低,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但是,还有5万km2水土流失面积未进行治理。在已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中,还有1.71万km2只是初步治理,部分措施的保存率还较低,尚待深化治理,维护提升水土保持功能。
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为水土保持提供了许多机遇,也使水土保持面临诸多挑战。未来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必然对水土保持提出更多新的需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包括生态文明在内的“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并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这些都为水土保持明确了发展方向,就是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尊重自然规律,发挥生态自然修复的作用,生态与经济并重,在改善生态环境的同时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资源的永续利用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内容;“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水土保持可以通过水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提高土地生产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保障山丘区粮食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同时,结合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控制面源污染,为农村饮水安全提供保障。因此,水土保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也为水土保持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总量持续快速增长,国家可支配财力大幅度增加,水土保持重点项目投入稳步提高,使得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持续性的水土保持区域规划或专项规划能够有效落实,规模化的水土资源综合整治得以开展;另一方面,在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的同时,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土地流转制度逐步落实和完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调整和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更易开展。不断增强的综合国力为水土保持的发展奠定了强大基础。
截至2015年底,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54%,但仍有5万km2水土流失面积未进行治理,且这部分水土流失面积的立地条件更差,治理难度更大,治理需要付出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同时,在已治理的面积中,还有1.71万km2只是初步治理,还需要继续采取措施,提高治理标准,维护和提升其水土保持功能。另外,土地、矿产等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导致的生态欠账过多,能源、交通等工程建设引发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因此,水土流失预防治理任务还非常艰巨,水土保持依然任重道远。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农村劳动力大幅度减少,劳动力成本增加;与此同时,现代农业朝着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发展,农民收入渠道多样化,原本的土地经营者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积极性有所降低,水土保持建设和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因此,依靠群众投工投劳加上财政补助开展水土流失治理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特别是农村的发展,水土保持投入机制亟待完善。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对水土保持现代化提出了新要求。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二期工程已经完成,但水土流失监控体系尚不完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手段传统,被动暴露的问题多、主动发现的问题少;水土保持数据信息的快速获取、存储、处理、共享等仍不能满足水土保持业务领域和社会其他行业的应用要求。因此,大力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水土保持行业管理和对社会公众服务的能力与水平成为迫切任务。
我省是全国扶贫开发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目前还有58个贫困县,其中国定贫困县36个,省定贫困县22个。贫困县集中分布于吕梁山区和太行山区,其中吕梁山区27个,太行山区26个。10个深度贫困县也全部处于吕梁、太行两山。国家核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区,涉及山西的有2个区,也就是燕山—太行山区和吕梁山区。吕梁山区是我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太行山区土层较薄,土壤非常宝贵,一旦流失很难恢复,危害极大。水土流失是造成“两山”群众长期贫困的一个重要原因。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首先需要加强吕梁山区和太行山区的水土流失防治。
黄河是世界上著名的多泥沙河流,泥沙淤积对下游产生了巨大的防洪压力。黄河泥沙主要来自黄河中游多沙粗沙区,我省的黄河多沙粗沙区主要分布在吕梁山区的26个县(市、区)。该区黄土覆盖深厚,地形高低起伏悬殊,坡陡沟深,地形破碎,植被稀少,是我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也是黄河多沙粗沙的重要来源地。因此,无论从减少入黄泥沙、减轻黄河下游防洪压力出发,还是从改善当地生存条件、生态环境考虑,黄河多沙粗沙区的26县都无疑是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
我省大同、朔州两市的全部以及忻州市的宁武县,位于永定河上游,其中大同、朔州的部分县(区)又属于水蚀风蚀交错区。该区地势较高,土质疏松,植被稀少,风大沙多。区内水蚀风蚀交替发生,春季风蚀强烈,夏季水蚀严重,是永定河泥沙的主要来源区。这一区域又处于京津冀冬春季风的上风头,也是京津冀风沙的主要来源区以及毛乌素风沙进入京津的主要通道。因此加强该区域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不仅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更是建设永定河绿色生态河流廊道,构筑京津冀绿色生态屏障的重要举措。
我省许多河流的源头区特别是汾河、沁河、涑水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等重要河流的源头区,由于长期的矿产资源开采以及不合理的农业生产活动,森林生态系统遭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涵养水源的功能大为减退,河流源头水量减少,部分河流已经出现断流现象。
汾河水库、漳泽水库等大型水库,是我省的重要水源地,对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水库都处于山丘区,水土流失向水库输送大量的泥沙,一方面造成严重淤积,降低了水库寿命和调蓄能力;另一方面,泥沙又作为载体将大量面源污染物输入水体,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影响了供水安全。
因此,在重要河流源头和水源地周边,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对于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增加枯水期河川径流量、减少水库泥沙淤积、减少水体面源污染、改善水源地水质均十分必要。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扶贫攻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因地制宜,注重自然恢复,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整体部署,统筹安排,兼顾预防与治理、监督与监测、重点与一般、近期与远期、水土保持与相关行业。
在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区域水土流失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因地制宜,分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和途径,科学合理布局和配置措施。
充分考虑有关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和群众脱贫攻坚的重要性、紧迫性,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分期分步实施。
把水土流失防治与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兼顾,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多重目标。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我省实际情况,确定我省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
规划分近期、远期两个阶段,近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1)近期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实现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有所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进一步趋向好转。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度16.2%,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 000万t。累计治理度达到70%。
(2)远期目标。到2030年,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中度以上侵蚀面积大幅减少,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度32.4%,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7 000万t。累计治理度达到86%。
(1)规划期总任务。2016-2030年,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2 208 km2,其中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5 084 km2,生态功能维护和提升面积17 124 km2;开展全面预防保护,实施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6 848 km2;建成科学完善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基础平台,全面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2)近期任务。2016-2020年,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 542 km2;逐步开展全面预防保护,实施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6 848 km2;初步建成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基础平台,初步开展全省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3)远期任务。2021-2030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4 666 km2,其中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542km2,生态功能维护和提升面积17124km2;开展全面预防保护,实施重点预防保护面积16 848 km2;建成科学完善的全省水土保持监测基础平台,全面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以防治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为根本出发点,根据全省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现状、水土保持需求分析、规划目标任务以及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成果,提出我省水土保持总体方略、区域治理方向和“三区四片”水土流失防治重点。
为完成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实现水土保持目标,在总体上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在我省所有陆地实施全面预防保护的基础上,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预防保护。加强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管护,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从源头上控制土壤侵蚀,全面预防水土流失。
在水土流失地区,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合理配置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提升区域水土保持功能。对水土流失严重、贫困人口集中的区域,开展重点治理。
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监测信息系统,利用先进监测设备和科学监测手段,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与预测预报,及时全面反映水土流失动态,预测水土流失变化趋势,评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与生态环境状况。
曾经的我非常努力,每天早起晚睡,刻苦读书,但却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我明白了努力了不一定成功。后来,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书中说:“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愧。”我懂得了虽然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就好。于是我拿起筆,继续奋笔疾书,尽我所能去积蓄更多的能量,定会迎来鲜花绽放的那天。
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加强科技支撑、社会服务、宣传教育等能力建设,实现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强对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监督、监测等情况的监管。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成果,我省共涉及北方土石山区和西北黄土高原区2个一级区,太行山山地丘陵区、晋陕蒙丘陵沟壑区、晋陕甘高塬沟壑区和汾渭及晋城丘陵阶地区4个二级区,太行山西北部山地丘陵防沙水源涵养区、太行山西南部山地丘陵保土水源涵养区、晋西北黄土丘陵沟壑拦沙保土区、晋陕甘高塬沟壑保土蓄水区、晋南丘陵阶地保土蓄水区和汾河中游丘陵沟壑保土蓄水区6个三级区。现以三级区划分,论述基本特点与综合治理方向。
主要分布在朔州市、大同市和忻州市东北部的3市24个县(市、区),涉及的流域有苍头河、桑干河、滹沱河等。该区地势较高,地形平缓,土质疏松,气候干燥,植被稀少,风大沙多。年降水量400-450 mm,无霜期120 d左右。区内风蚀、水蚀交替发生,冬春季以风蚀为主,夏秋季以水蚀为主。地广人稀,广种薄收,耕作粗放,农业生产落后,矿产资源丰富。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拦沙减沙和水源涵养,综合治理方向为:大面积营造防风固沙林,沙化地种植灌木林;比降缓、河床宽的河道两岸种植乔灌混交林,形成生物堤;河流源头、泉域和水库周边建设水源涵养林;适宜沟道建设淤地坝;正在耕种、生产条件较好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
主要分布在阳泉市、长治市和晋中市东部的3市24个县(市、区),涉及的流域有桃河、松溪河、漳河等。该区山峦高耸,气候高寒,植被较好,雨量较多,石厚土薄,土少而肥,裸岩和风化砂石占一定比例。年降水量500-600 mm,无霜期150-175 d。植被度低的地方水土流失较严重。耕地治理开发基础好,农田多为石坎梯田,单产较高,矿产和植物资源丰富。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土壤保持和水源涵养,综合治理方向为:沟坡栽植水保林,正在耕种、土层较厚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人口稀少的边远山区实施封禁治理,支毛沟布设谷坊、建设小泉小水利用工程。
该区是我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忻州市、吕梁市和临汾市的西部沿黄河一带3市20个县(市、区),涉及的流域主要有偏关河、县川河、朱家川、岚漪河、蔚汾河、湫水河、三川河、屈产河、芝河等。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地形破碎,土质疏松,植被稀少,气候干旱,年降水量450-500 mm,无霜期120-150 d。以水力侵蚀为主,兼有重力侵蚀,是全省多沙粗沙集中分布区。广种薄收,耕作粗放,农林牧用地比例失调,农业生产落后,是集中贫困区。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拦沙减沙,综合治理方向为:沟道建设淤地坝,并治滩整地;发育侵蚀沟布设沟头防护工程;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沟坡栽植水保林。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土壤保持和蓄水保水,综合治理方向为:搞好四旁绿化和农田林网化,荒山荒坡大力营造水保林,立地条件较好的地类发展经济林,边远山区实施封禁治理,支毛沟建设小型蓄水工程。
主要分布在运城市、晋城市和临汾市南部的3市22个县(市、区),涉及的流域有汾河、涑水河、沁河、丹河等。该区山川相间,地形呈台阶状,台地坡度缓,植被较好。年降水量550-710 mm,无霜期175-227 d。水土流失较严重。土地肥沃,农田治理标准高,水利条件好,盛产粮棉,农业生产较发达。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保土和蓄水,保护基本农田,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综合治理方向为:沟道建设淤地坝,并治滩整地;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大面积发展果园经济林,完善农田防护林;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水源工程。
主要分布在我省临汾市西部6县,涉及的流域有昕水河、清水河、鄂河等。该区黄土深厚,塬面起伏不平,塬边残破,沟深坡陡,沟塬相对高差100-200 m,年降水量500-550 mm,无霜期175 d左右。以水力侵蚀为主,兼有重力侵蚀,沟壑越冲越大,塬面越来越小,地形越来越破碎。农业生产条件较差,经济不发达。
该区水土保持主导功能为保土和蓄水,综合治理方向为:沟道布设坝系工程,并治滩整地;发育侵蚀沟布设沟头防护工程;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塬面建设小型蓄排水工程,保护基本农田;沟坡栽植水保林,立地条件较好的地类发展经济林。
在全省普遍开展水土流失防治的同时,在“三区四片”开展重点防治。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九条:“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饮用水水源区以及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对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的规定,结合全省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现状和水土保持需求分析,以及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的基本功能区划分,确定重要河流(汾河、沁河、涑水河、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源头区、重要水源地(汾河水库、汾河二库、文峪河水库、柏叶口水库、张峰水库、册田水库、关河水库、后湾水库、漳泽水库、泽城西安水库)和水蚀风蚀交错区(大同市的新荣区、左云县,朔州市的朔城区、平鲁区、右玉县)等三区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
重点预防保护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方针,把人工治理和自然恢复结合起来,主要依靠自然恢复,加快生态修复,保护水质,涵养水源,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根据全省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现状和水土保持需求分析,我省永定河上游、黄河多沙粗沙区、太行山区和中条山区等四片既是水土流失严重区和京津风沙、黄河下游泥沙重要来源区,也是革命老区和贫困人口集中区,加强这四片水土流失治理为当务之急。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这四片已经被列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这四片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共涉及全省11市的76个县(市、区)。
重点治理以拦沙减沙、蓄水保水、改善生态、增产增效为主导,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科学规划,各项措施有机结合,优化配置水土资源,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基本方针,以封育保护为主,加大水土保持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推进水土保持由事后治理向事前保护转变,从源头上抓起,全面预防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引发的水土流失。
(1)预防范围。主要监管预防范围包括: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水库周边、河流源头区、水源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中以水源涵养、生态维护、水质维护等为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的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扰动地表、损坏地貌植被的区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禁止开垦的区域;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
(2)预防对象。预防对象是在预防范围内需采取措施保护的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现有的天然林、郁闭度高的人工林、覆盖度高的草地等林草植被,林草植被覆盖度低且存在水土流失的区域,涉及土石方开挖、填筑或者堆放、排弃等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等水土保持设施。
预防保护措施体系由监督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构成。监督管理主要是对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采取限制或禁止措施;对陡坡地开垦种植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采取监管措施。技术措施主要包括封禁管护、生态修复、生态移民、农村能源替代、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置、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其中,生态移民、农村能源替代、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置、面源污染控制等措施由相关部门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按照规划总体布局,重点预防保护项目包括重要河流源头区、重要水源地和水蚀风蚀交错区三大块,共涉及43个县(市、区),预防保护总面积16 848.09 km2。
(1)重要河流源头区。将6条河流的源头区列入预防保护范围,共计预防保护面积10 130.5 km2,涉及9个市的29个县(市、区)。其中,汾河3 920 km2,沁河1 358 km2,涑水河231.44 km2,桑干河1 715.6 km2,滹沱河2 588 km2,漳河317.46 km2。建设任务以封育保护植被为主,控制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2)重要水源地。把10座大型水库的周边区作为重要水源地列入预防保护范围,共计预防保护面积3 560.35 km2,涉及7个市的17个县(市、区)。其中,汾河水库572.86 km2,汾河二库278.4 km2,文峪河水库260.21 km2,柏叶口水库206.44 km2,张峰水库540.54km2,册田水库480.23km2,关河水库149.83km2,后湾水库376.5 km2,漳泽水库374.08 km2,泽城西安水库321.26 km2。建设任务是保护以水源涵养林为主的林草植被,控制入河(库)泥沙,减少面源污染,维护水质安全。
(3)水蚀风蚀交错区。包括大同市和朔州市的5个县(区),共计预防保护面积3 157.24 km2。该区是京津地区沙尘主要来源区之一,建设任务以封育保护恢复植被为主,配套修建围栏设施。
坚持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区域治理方向,合理配置工程、植物、耕作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根据规划目标与任务,2016-2030年共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2 208 km2,其中:新增治理面积35 084 km2,生态功能维护提升面积17 124 km2。近期(2016-2020年)完成17 542 km2,全部为新增治理面积;远期(2021-2030年)完成34 666 km2,其中新增治理面积17 542 km2,生态功能维护提升面积17 124 km2(详见表1)。
新增治理措施安排在尚未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区域。治理对象主要包括“四荒”地、坡耕地、水蚀坡林(园)地、侵蚀沟,以及水蚀风蚀交错区的沙化土地、退化草(灌草)地等。对需要维护和提升水土保持功能的1.71万km2初步治理面积,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治理标准。
新增治理措施及规模为:坡改梯189 190 hm2,坝滩地25 844 hm2;乔木林860 656 hm2,灌木林598 162 hm2,经济林259 312 hm2,果园68 097 hm2,种草135 232 hm2,封禁治理1 155 835 hm2;保土耕作216 109 hm2;骨干坝485座,中型坝976座,小型坝3 877座,淤地坝除险加固1 020座;小型水保工程55 066处。
按照规划总体布局,重点治理区包括永定河上游、太行山区、黄河多沙粗沙区、中条山区等四片。
表1 全省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规划表 单位:km2
(1)永定河上游。涉及大同、朔州、忻州3市16个县(区),涉及的流域有桑干河、洋河等。土地总面积21 928.5 km2,目前还有6 901 km2的水土流失面积未进行过治理。主要治理措施:兴建防风固沙、农田防护、水源涵养林,适当发展仁用杏等经济林;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沟道建设淤地坝。规划治理面积6 694 km2,其中新增治理面积4 831 km2,生态功能维护和提升面积1 863 km2。
(2)太行山区。涉及大同、忻州、阳泉、晋中、长治、晋城6市28个县(市、区),涉及的流域有唐河、滹沱河、桃河、松溪河、漳河等。土地总面积38 753.45 km2,目前还有12 681 km2的水土流失面积未进行过治理。主要治理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发展特色经济林,边远山区实施封育保护;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支毛沟布设谷坊,建设小型蓄引水工程。规划治理面积15265km2,其中新增治理面积8741km2,生态功能维护和提升面积6 524 km2。
(3)黄河多沙粗沙区。涉及太原、朔州、忻州、吕梁、临汾5市26个县(市、区),涉及的流域有苍头河、偏关河、县川河、朱家川河、岚漪河、蔚汾河、湫水河、三川河、屈产河、昕水河等。土地总面积41 537.42 km2,目前还有15 062 km2的水土流失面积未进行过治理。主要治理措施:沟道建设淤地坝,并治滩整地,对病险淤地坝进行除险加固;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发育侵蚀沟布设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沟坡营造水土保持林,立地条件较好的地类发展经济林。规划治理面积18 463 km2,其中新增治理面积10 832 km2,生态功能维护和提升面积7 631 km2。
(4)中条山区。涉及运城、晋城2市6个县(区),涉及的流域有涑水河、沁河等。土地总面积8437.22km2,目前还有2 642 km2的水土流失面积未进行过治理。主要治理措施:沟道建设淤地坝,并治滩整地;正在耕种的缓坡地建设水平梯田;大力发展高效特色经济林。规划治理面积2 833 km2,其中新增治理面积1 727 km2,生态功能维护和提升面积1 106 km2。
根据规划的目标任务及防治方略,动态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与运行维护、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与数据库建设、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等。
全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由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和水土保持监测点三级组成。在现有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升级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10个市级监测分站,新建1个监测分站,布设42个基本监测点,其中重要监测点6个,一般监测点36个。规划近期新建1个市级监测分站和4个基本监测点,改扩建30个基本监测点。
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与数据库建设主要是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业务应用技术平台、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
(1)水土保持监测业务应用技术平台建设。构建基于统一技术架构的水土保持监测业务应用技术环境,建成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共享平台及内网和外网两大门户,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近期建设内容为:升级省级监测中心节点1处,市级监测分站节点10处;新建市级监测分站节点1处,监测点节点42处。
(2)水土保持监测信息系统建设。主要包括监测点监测数据上报子系统、水土保持监测数据管理子系统、全省水文泥沙站数据管理子系统和运行管理子系统等四个方面。
(3)数据库建设。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基础上,依托1∶5万比例尺DEM、DLG、DOM等数据,完成全省小流域划分和水土保持重点县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图班划分,实现与大流域无缝对接和流域水系拓扑。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基础空间数据库,预防监督、综合治理和监测评价数据库。
(1)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国家级和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阶段,用1-2年时间,调查并划定重点防治区域的具体范围并获取本底值;第二阶段,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对划定并依法公告的重点防治区域预防治理动态及成效进行监测。近期在重点治理区和重点预防区各选择2个县,连续开展水土流失动态监测。
(2)典型河流区域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选择汾河、三川河、昕水河、涑水河、滹沱河5条流域,在每条流域内选择一个典型区域,开展土地利用、植被覆盖、土壤侵蚀、水土流失防治、控制性断面径流泥沙等动态监测,分析区域水沙动态变化及与水土流失的耦合关系,评价区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为区域生态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3)不同水土保持功能区水土流失定位监测。在6个水土保持三级区内,结合水土流失类型区选择典型小流域、侵蚀沟和监测点开展定位监测。采取地面监测与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利用监测数据分析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径流泥沙及治理效果,评价典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状况。近期在每个水土保持三级区各选择1条典型小流域,并选择4条典型侵蚀沟,开展动态监测。
监测范围包括典型生产建设项目和典型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主要监测内容为生产建设对地面的扰动情况,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为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近期在全省范围选择1/5以上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和1-6个典型县,连续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1)水土保持特定区域监测。对省境内划定的生态脆弱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湖泊和水库周边植物保护带等特定区域或社会关注重点区域,采用遥感监测、调查、定位观测、模型评价等相结合的方法,开展水土资源状况、生态建设现状及生态环境动态变化与发展趋势等监测。
(2)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制定全省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预案,采用高分遥感、全息摄影和无人机遥测等技术手段,快速采集、实时传输水土流失事件的视频或图像等信息,及时调查水土流失灾害及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并提出水土保持相关意见和建议,为应急处理、减灾救灾和防治对策制定提供技术支撑。
(3)水土流失违法事实监测。对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或存在重大水土流失隐患的违法行为进行监测,鉴定违法事实,为及时消除水土流失隐患、避免人为水土流失灾害、认定纠纷责任和监督执法提供依据。重点监测以下违法行为:在弃渣场外倾倒砂石土,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采石,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擅自开工的生产建设项目。
(4)重点工程治理成效和水土流失年度消长情况监测评价。采用资料收集、高分遥感和实地调查等技术手段,详细调查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的治理措施类型、数量和分布,分析评价水土流失面积、强度、侵蚀量的变化,分析全省以县为单位的水土流失消长情况,为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提供依据。近期选择1-3个典型县,连续开展重点工程治理成效和水土流失年度消长情况监测评价。
水土保持综合监管包括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加强综合监管既是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的内在要求,也是保证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的必要手段。
(1)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的监管。水土流失状况定期调查与公告工作情况,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情况,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划分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工作情况,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规划中有关水土流失防治对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
二是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的监管。县级人民政府开展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划定和公告工作情况,取土挖砂采石、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等各类活动监控情况,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以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监控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监督检查与设施验收等工作情况。
三是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的监管。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情况,对公众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资金、技术扶持工作情况,地方各级政府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等。
四是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检查情况的监管。地方各级政府有关水土保持监测经费落实情况,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定期公告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结果定期报告工作情况,水行政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情况,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查处情况。
(2)监管制度建设。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水土保持相关规划管理制度。建立水土流失预防区复核调整制度,规划跟踪督查制度,水土保持生态红线指标体系及相应管理制度,水土保持相关规划征求意见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制度。
二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投入机制及资金管理制度,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公众参与、村民自建等制度,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制度。
三是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制度。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和设施验收等方面监管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生产建设项目与活动的水土保持监察、督导、检查及处理等相应管理制度。
四是监测评价制度。完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公告制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结果定期报告制度,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评价制度。
五是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制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奖惩制度,从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水土保持投入及防治任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等方面,提出考核指标与办法。
(1)监管能力建设。在完善监管制度和落实各级水土保持机构监管责任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方案,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装备和执法水平建设,着力提升基层一线执法效能。
(2)监测能力建设。一是水土保持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各级监测机构的近期工作需求和远期目标任务,充实各类技术人员,配备先进技术设备;二是水土保持监测点标准化建设。先行建设重点监测点,后续补充一般监测点,逐步实现基本建设的标准化、观测采集自动化、观测数据存储固态化以及观测数据的及时上报;三是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实验室建设。结合当前水土保持科研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建设,创建水土保持监测重点实验室,加快理论创新与实际应用的转换,创新水土保持监测方法,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水平。
(3)科技支撑能力建设。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培养一大批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水土保持科技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强水土保持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包括土壤侵蚀规律与预测预报及评价模型、降雨径流调控与高效利用、水土流失区植被快速恢复与生态修复、淤地坝加固改造技术等。大力推广节水抗旱造林、坡耕地综合整治、旱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与环境整治、水土保持数字化等实用技术。加强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建设,增强技术示范、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的综合效应。
(4)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咨询设计质量和诚信评价体系,引入退出机制,确保形成公平公正、向社会开放的有效竞争市场。加强从业人员技术与知识更新培训,提高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5)宣传教育能力建设。重视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向社会公众方便迅捷地提供水土保持信息和技术服务。支持大专院校水土保持专业基础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后续人才培养;编写用于全省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水土保持教材,加强水土保持基本知识普及,让青少年从小树立保护水土资源的良好意识;持续开展水土保持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根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的需要,应用先进主流技术,开发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平台。主要包括数据库建设和应用系统建设。
数据库主要包括基础地理数据库、监测评价数据库、综合治理数据库、预防监督数据库、综合信息数据库等。
应用系统主要包括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信息系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信息系统、水土流失监测评价信息系统、水土保持信息服务系统、水土保持移动应用系统等。
在全省水土保持信息平台建设的基础上,推进预防监督的“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综合治理“图斑”的精细化管理,监测工作的即时动态数据采集与分析,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服务。
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好《山西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的具体实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市、县政府要成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协调机构,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水保统一规划,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局面;二是市政府要与县政府、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分别签订水土保持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建设责任,年终考核,奖惩兑现;三是县级政府要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纳入整个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水利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拍卖农村“四荒”地使用权搞好小流域综合防治的若干规定》、《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等政策规定。市、县两级也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与办法,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各级政府继续支持水土保持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水土保持投入机制,拓宽水土保持资金渠道。认真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有效增加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对社会力量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认真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并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鼓励和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加强水土保持宣传,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良好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舆论氛围。加强水土保持教育,普及水土保持知识,提高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
各级政府要重视水土保持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充实基层水土保持技术力量,完善老中青三代水土保持人才梯队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工程技术人员科技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科技水平。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更新设施设备,采用先进管理技术手段,以适应新时期水土保持建设管理现代化、信息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