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众创空间是指集聚细分产业领域,以推动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强调服务对象、孵化条件和服务内容的高度专业化,高效配置和集成各类创新要素实现精准孵化。
专业化众创空间试点机构的具体申请条件为:①为已备案的市级众创空间,实际运行时间满一年以上。②支持新材料、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③有集中、开放的公共研发和中试实验场地,公共使用面积1000平米以上。④拥有专业化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中试生产等科研生产设备,总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⑤拥有科技金融资源。通过自身设立或者与投资机构合作等方式,设立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资金规模不少于1000万元。⑥专业化的运营团队、孵化企业不少于10个。
试点机构重点要开展四大试点任务:①全链条的研发服务试点,能提供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②专业化的招商服务试点,开展技术需求与招商方向等分析,提供专业化、精准的招商服务。③创业融资服务试点,设立种子基金或与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股权投资等方式,解决企业融资难题。④创业成长服务试点,为企业提供投资路演、产品推介、市场营销、培训辅导等服务。建立创业导师队伍,开展创业训练营、宣传推介等创新创业活动。
对列入试点机构建设计划的,在2016年底科研基础设施投入 (包括中试产业化厂房与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和科研仪器设备投入原值超过2000万元,从2017年起,新投入的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设备,按30%的比例给予后补助。在2016年底未超过2000万元的,在累计科研基础设施投入 (包括中试产业化厂房与设备、公共服务平台)和科研仪器设备投入达到2000万元后,按2017年以来投入的30%比例给予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仪器设备购买、专业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期限为2017-2019年,可分年度予以补助,补助经费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