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丹
摘 要:技术和品牌是任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是成就百年企业的基础。中国搞商业不是传统,同时技术也非常匮乏。欧美以及日韩的企业在技术开放中形成的经验,是中国极为欠缺的。技术合同法在未来将会有大发展。知识产权是朝阳产业,将会有无限发展空间。
关键词:合作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开发;合作开发
一、概述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就是指,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合同,也就是指开发合同、转让合同、咨询合同以及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发生在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让、推广应用、以及科技知识信息经验为经济建设提供的咨询服务中,所有技术合同都涉及到技术。在司法活动的纠纷当中,重要的是确认合同性质,是一般的合作合同还是技术合同,认定了性质才能往下审。
知识产权是动态发展的,电子商务广泛发展,软件业广泛发展,在中国体制下,软件的管辖是著作权项下,实际上涉及到很多技术问题,这样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做软件开发的电子商务是不是技术合同。大家要注意这个动态发展的趋势。现在出现了所谓网规,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规定,这些也给技术发展以及法律发展带来了挑战。具体到案例上,作家联盟告百度文库、苹果侵权,这两个案件不约而同都进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抗辩,认为法律责任应当是由使用平台进行销售的当事方承担责任。这种第三方支付软件能不能法律上免责,这也是技术问题,产生法律责任,那么是谁的责任。这些东西都是技术合同发展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
二、技术合同分类
技术合同分类,基本分为四类,上面说过,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开发研究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与合作开发合同。所谓委托开发合同,是指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开发,所谓合作开发合同,就是共同开发。在司法实践中,判别很多合同性质中,很重要是委托开发还是合作开发。比如,甲公司委托乙大学开发某清洁能源技术,所签订的是技术委托开发合同。
关于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的条件,技术合同的认定与很多其他重要事情相关联。第一,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第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第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这就是技术开发合同的条件。在具体应用的当中,在产业中开发项目,小试、中试过程当中产生的开发成果属于技术开发合同。要是没有技术内容的,不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按照技术合同法的规定,没有约定的技术几方都有权利。第二,技术改造项目,企业在技术改造项目过程中,确实有新的发明技术的,属于技术开发合同,但是就一般的设备维修改装维护不能算。
商业秘密在中国是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很多人现在用技术秘密来保护自己的技术,因为专利权人维权的成本很高,侵权成本低。很多专利权人放弃专利保护的形式,而是采取专有技术的保密方式。可口可乐配方就是采取这种方式,是一个技术秘密,不让人所知道。最近在工信部下做一个课题,就是对技术秘密做一个等级备案制度,采取像版权登记的方式进行一个记录。所以在保护专有技术上,除了专利保护,非专利的保护也是极为惯常。专利技术的好处是保护强硬,坏处是成本高,而且为他人所知。
2.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实施所订立的合同。第一个,专利权转让合同,指发明创造所有权或者持有权转让。第二个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比较简单。第三个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第四个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技术秘密就是一张纸,所以转让时会产生很多纠纷。标的是技术成果,包括已经拥有工业产权的发明创造,或者有效拥有控制的技术秘密。有效拥有控制很重要,所以需要一个技术密码的备案制度,才会有一个鉴定,有确定性。专利权大家很清楚,专利申请权大家可能会比较模糊,专利申请权指的是对已有专利申请的权利,是可以转让的。
所谓技术秘密,按照合同法,指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所有人带来商业利益,采取了有效保护措施的。三个条件缺一不可。中国的很多技术公司,比如富士康华为的技术保护措施是非常严格的,但是大多数中国公司的措施是不够严格的,没有完整的技术措施和保护系统。因而企业要建立一个技术秘密保护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技术转让合同的成立有几个认定标准:第一个,合同标的为已有的成熟的技术,第二个,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关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的改进实施方案,第三个,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权属约定,同时在转让之前技术权属是稳定的。
三、技术合同的特点
技术合同的特点。第一,专业性强,原因有俩:标的物形式比较特殊(信息,无形的),同时还具有可复制性。专业性表现为与专业技术有关。合同的履行情况特殊。开发合同的开发人需要有特殊的能力,不同于一般合同。开发合同必须有履约能力,否则合同无效。技术许可就是出租技术,不同于一般租赁合同,技术许可合同有多种形式,也就造成了履行情况特殊。第二,技术合同的风险比较高。技术合同的风险无法预测,不像传统合同那样易于预测。在约定技术成果的时候,本身有巨大的风险。未知性产生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复制性使得技术很难控制。过程的不确定性使得技术能否达到产品目标又有了不确定性。好技术不一定有好产品。我们国家的很多专利,连年费都赚不回。
四、技术合同的履行
关于技术合同的履行讨论以下几点。第一,对技术资料交付的签收(时间、地点,具体详细越好),技术资料是包括基本资料和附属资料,商业秘密的需要标明,产生纠纷时必须拿出当时的资料,所以采取备案制度比较好,合同中对交付的说明是非常关键的。第二,建立开发日志,记录必须纸质,这点日本做的特别好;第三,对合同未约定事项进行处理。
下一步内容是国家对技术合同的相关政策。第一,可以争取到技术免税的国家优惠;第二,争取各级政府对技术项目的资金扶持支持;第三,各级政府的招商优惠政策,赚土地赚资金。技术市场关于优惠政策很多,比如营业税,从事跟技术有关系的行业,都是免征营业税的。而所得税方面,所得免征减征的是500万内的部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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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段瑞春.技术合同[M].法律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