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玉凡
警犬追踪是警犬“服务刑侦主业”的重要使用方向之一,警犬追踪在刑事案件侦破中能否发挥作用,则是取决于警犬在追踪训练中能否实现训练效果和使用效果的有机统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实现训练和使用的无缝对接”。我结合自己多年来从事警犬追踪训练的经验和警犬实战使用的情况,就警犬追踪训练中一些相关的问题,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以供参考。
起点阶段的训练是警犬追踪的开始和关键阶段,也是警犬追踪能否突破的关键一环。因此,解决好这一阶段的问题至关重要。在起点阶段训练中应注意思考解决以下问题:
在追踪犬的起点嗅认训练中,很多同行都遇到过犬起点嗅认不仔细、不认真,指嗅跟握鼻嗅不知道该如何运用和把握的问题。为此,笔者提出三个方面的建议供大家参考。首先,我们要厘清训练起点嗅认的理念问题。起点嗅认是警犬进行追踪的前提和关键,犬只有能积极主动地进行起点嗅认,充分感受并对气味产生主动记忆,才能在追踪过程中进行正确的气味分化和迹线辨别。其次,是在起点嗅认的训练方法上,要充分重视基础嗅认能力的培养。目前很多训导员要么用食物,要么用物品的方式直接进行起点嗅认,紧接着就进入短线追踪,而没有基础嗅认能力的培养这一环节,导致了犬在起点嗅认过程中,急于得到目标物(物品或食物),嗅认不仔细,分化不好,进而在追踪中有把线不稳,晃线、偏线、冲线和脱线等问题频繁发生。另外我们要注意不管用食物,还是物品进行起点嗅认能力培养,都要让犬对“嗅嗅”的嗅认口令产生积极兴奋的条件反射,这样才能使犬对嗅认起点嗅源气味产生积极主动的记忆分化。因此,我们一定要注意不得强迫犬嗅认,使犬产生嗅认被动,甚至出现“服从科目式嗅认”。如果犬在训练中出现不愿嗅认,那么可以根据犬的具体情况,采用适当进行休息调整或物品调引假送等方法纠正。当犬出现嗅认不仔细,急于往前冲时,可适当让犬休息片刻,降低其兴奋性再进行训练,也可适当稳定后进行多次嗅认,提高犬对气味的感知和记忆。
在警犬追踪中起点突破是追踪成功的关键,起点能否突破是追踪能否顺利开展和进行的首要一环。在起点突破的训练中,常见的问题是起点突破不顺利:有的是犬嗅认起点后气味分化不好,辨踪能力不强,无法上线追踪;有的是起点嗅认后,犬不管找没找到迹线直接朝前面追踪,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假追”。犬嗅认起点后无法上线追踪主要是由于犬的起点嗅认不仔细,对气味的认知分化不够,以及犬正确的追踪意识没有形成而造成的。犬的“假追”则是由于在训练中刺激不当或错误强化形成的;其次要及时根据出现的问题进行纠正训练。比如说起点无法突破的,我们就要及时开展起点嗅认强化和短线嗅认寻找物品(目标气味)的强化训练。通过这样的训练,既可以提高犬对起点嗅源气味的分化和记忆能力,又能进一步提高犬的辨别迹线气味的能力,从而达到顺利突破起点的目的。再如,一旦犬出现“假追”的情况,我们就要注意调整训练方法。如果是由于训导员的不当刺激而形成“服从式的追踪”,即犬对气味不分化,只是根据训导员的强化口令来进行“形式追踪”或确定追踪方向的“正确性”。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则应该暂时停训,多与犬进行调引玩耍,消除犬在追踪中的被动紧张情绪,然后再逐渐进行简单的追踪训练,建立和培养犬的主动寻找迹线追踪的信心。如果是由于日常迹线布设和追踪方式不当形成的嗅完起点就往前追的习惯,则需要调整起点突破的训练方法,通过从不同角度切入起点,训练犬的起点突破能力和正确的辨踪能力。
在警犬追踪过程中,关于起点嗅源嗅认的方式问题,通常认为有指嗅和握鼻嗅两种方式。在这里我个人认为“握鼻嗅”的说法不太妥当。对于嗅源的嗅认方式应称为:指嗅和持物嗅认这两种方式更为妥当。因为在警犬追踪的训练和使用过程中,我们知道要使犬充分感受嗅源气味,最好就是让犬积极主动地进行嗅认。我们所说的“握鼻嗅”,从犬的行为学上来说,则对犬的嗅认积极性和主动性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本身是不利于犬积极主动的记忆和分化气味的。再者握鼻嗅的说法也不能涵盖指嗅之外的嗅认,我们知道很多犬不用握鼻,只要将嗅源持在镊子中放在其前面,犬就能积极主动进行嗅认和感知。综上所述,我认为追踪犬嗅源的嗅认方式应当分为指嗅和持物嗅认更为科学。
把线问题对警犬追踪至关重要。在警犬追踪中常见的把线方面的问题主要有:冲线、晃线、脱线等。要在警犬追踪训练中很好地解决好这些问题,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犬之所以出现冲线、晃线和脱线这些问题,与犬的追踪意识和辨踪能力不强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初期训练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加强犬的基本嗅认能力培养,使犬对“嗅嗅”的口令产生积极兴奋的嗅认条件反射,同时一开始就要培养犬正确的追踪意识和辨踪能力。只有一开始就让犬明白:追踪是让犬根据训导员付予的嗅源气味进行嗅认、感知、记忆分化后,寻找与嗅源气味相同的迹线气味、物品和人的过程。这就是追踪犬应该具有的正确追踪意识。犬只有具备了正确的追踪意识,其辨踪能力也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才能减少犬在追踪过程中出现把线不稳、晃线等的问题,即使犬出现冲线和脱线,也会积极主动寻找迹线上线,从而进一步提高和巩固犬的追踪能力。
迹线布设是影响犬的把线乃至整个追踪效果的关键因素。要想使犬具有良好的追踪把线能力,我们在训练中就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迹线布设。在迹线布设的训练中我们要注意四个结合:“主人迹线与他人迹线相结合”、“即时迹线和延时迹线相结合”、“连续气味迹线与间断气味迹线相结合”、“长线和短线相结合”。在日常的追踪训练中我们一定要在把握这四个结合的同时,还要注意结合警犬训练的具体情况,进行它们之间的交替使用,及时调整犬的追踪状况,这样才能保持犬良好的追踪把线能力。
在警犬追踪的把线能力训练中,物品(含食物)的设置对犬的把线能力训练以及犬追踪积极性的培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合理进行物品的设置对提高犬的把线能力和追踪积极性有很大的帮助。我们建议从追踪训练开始就要注意不同训练阶段中的物品设置问题。首先,物品的摆放和设置要遵循“物品(非食物)为主,食物为辅”的原则。因为我们警方训练所有的警犬都是用于追踪与犯罪相关的痕迹物证和嫌疑人,而不是让犬基于食物本能去追踪食物。这一点很多人极易混淆。其次,追踪物品要多样化。警犬训练的目的是为了公安实战使用的需要,而实战中与犯罪相关的物品则是多种多样,因此我们追踪训练物品也要多样化,这样才能适应实战使用的需要。在物品多样化的训练中,我们要注意不同种类的物品交替使用,不同形状和大小物品的交替使用以及明暗物品的交替设置。最后,在物品放置上,我们还要注意对犯罪现场的模拟设置和训练。根据不同类案件现场设置不同的物品,包括各种案件现场可能出现的痕迹物证和作案工具都要作为追踪犬训练中的设置物品,这样才能适应现场使用需要,进一步提高警犬的追踪实战能力。
犬能追踪的迹线究竟能延时多长的问题,虽然从犬的嗅觉理论上看似乎达到了一定的神奇程度,但在实际的训练和使用中,一般情况下,犬延时6个小时的迹线是可以进行追踪的,而延时4小时以内的迹线追踪的稳定性相对较好,这并不是说6小时以上的迹线就一定不能追踪,实际使用中的个别情况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要看具体情况。需要注意:一是在延时训练的初期阶段,当开始延时时,我们要尽量缩短迹线的长度,降低其它迹线布设的条件难度,使犬顺利过渡到延时气味的迹线追踪上来;二是在进行延时训练时,我们要综合考虑当地的气温、风力、湿度等外界与气味挥发、扩散等相关的情况,合理设置迹线难度和延时时间,确保每次追踪训练的成功率,建立犬的追踪自信心;三是从实战角度出发,我们应当将白天的延时追踪训练和夜间的延时追踪训练相结合,使犬不仅能适应白天的追踪训练,还能适应夜间的追踪训练。这一点近年来有弱化趋势,需要引起注意。只有使犬适应不同时间段的追踪训练,才能确保警犬能在不同的案发时间段进行实战使用。
在追踪训练中,我们知道主人迹线和他人迹线的训练对警犬追踪而言各有不同的作用。然而目前国内一些学者赞成从主人迹线过渡到他人迹线,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不用经过主人迹线直接进行他人迹线追踪更为科学。关于主人迹线和他人迹线与警犬追踪的关系问题,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警犬追踪主要追的是他人的迹线,因此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主人迹线的追踪训练对使用并没有多少实质的意义。但是,国外的很多训练为什么都还是要从主人迹线的追踪训练开始呢?我想自然是有道理的。因此,在这里我们认为在警犬追踪训练的初期,我们还是需要通过主人迹线的训练,将警犬追踪的基本能力培养好后再过渡到他人迹线的追踪,这样更为妥当。因为主人气味是犬最熟悉的气味,从主人气味迹线开始训练能使训导员很好地把握犬的追踪情况,并及时进行强化和引导,更有利于犬形成正确的追踪意识和良好的辨踪能力,为下一步训练打下坚实的追踪基础。
在很多训导员的训练理念中,也许认为只有搜爆、搜毒犬的训练示警问题才是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其实,在犬的追踪训练中,由于案件现场的复杂性和痕迹物证的多样性、易污染性,以及执法规范化的要求,给我们在警犬追踪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相关痕迹物证的示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早期的警犬训练中,由于我国社会的法制化程度不高,警犬可以采用扒、抓、咬、叼等方式进行,而没有考虑到犬的这些示警行为方式对相关物证带来的破坏。因此,在我们提出在警犬追踪中发现与嫌疑人相关的痕迹物证不能采用接触、攻击、破坏的方式进行示警,最好采用静态的“坐”、“卧”方式示警较为科学,这样就不会导致相关痕迹物证被破坏、污染和灭失。从而为下一步物证的利用和形成诉讼证据链奠定坚实的基础。
自公安部警犬技术工作管理体制调整以来,为了适应警犬技术专业化发展的要求,公安部制定了《警犬技术教学分类计划》,在警犬追踪培训内容里面,没有要求追踪犬训练扑咬。因此,在此之后的相关警犬追踪培训中追踪犬都没有进行扑咬训练。随着警犬技术“服务刑侦主业”工作的推进,追踪犬在使用中,逐渐暴露出了在追踪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会进行及时扑咬抓捕的问题。在我们实际训练中就出现了追踪犬要不要训练扑咬的问题。我们认为:警犬训练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公安实战的需要,我们所有专业方向的警犬训练都要围绕公安实战使用来开展,追踪犬也应该结合实战的需要,进行扑咬训练,这样才能使警犬追踪更好地服务公安工作,为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犯罪提供坚强的后盾。
总之,警犬追踪作为警犬技术服务公安工作最早的传统使用专业方向,我们只有从公安工作现场使用的实际出发,深入进行思考和总结,不断加强追踪犬训练和使用技术的创新,与时俱进,才能进一步提高警犬追踪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