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
国家安全法颁布后,确立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作为特别行政区的香港,今年首度响应。
中联办主任王志民15日在致辞中称,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香港的根本福祉,在港维护国家安全的目的是维护港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他说,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方面,香港的制度不完善,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国家安全立法的地方,成为国家总体安全中的一块突出短板和风险点,也是直接影响香港市民安全的风险点。王志民大力批评有“港独”激进分子肆无忌惮地以不同方式挑战国家主权安全,在社会上传播“港独”谬论,危害香港繁荣稳定。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说,香港社会对国家安全定义模糊、观念薄弱,有人将其简化为军事防卫,以为香港既然无权处理国防事务就可以不用关心国安,这些想法都是因宣传不足导致的,也有历史原因,“港府和每位热爱香港的市民,都有责任向任何冲击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说不”。
就在特区政府组织国家安全教育之际,鼓吹“自决”的“香港众志”14日在街头举行所谓“国歌法论坛”。他们邀请3名所谓的“法律专家”散播谣言,其中律师邹幸彤诬蔑《国歌法》“践踏人权”,是逼人被动接受爱国主义意识形态;“法政汇思”成员黄海榕误导市民,称将来播国歌时不肃立、不跟着唱以及唱得难听都犯法。有港媒调查后发现,邹幸彤2016年曾和“港独”分子黄台仰等人赴印度与达赖会面,去年4月又与辱华议员赴台,参加由“藏独”组织举行的“圆桌会议”。香港《大公报》15日称,这些乱港分子唯恐天下不乱,恰恰证明维护国家安全迫在眉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两个条文特别提到香港特区,一是“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另一个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当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那么,国家安全到底和香港有什么关系呢?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撰文称,早在二战时期,香港就成为世界三大“间谍之都”之一,和里斯本及卡萨布兰卡齐名。目前,全港仍是地下敌对情报机关竞争搜集资料的集中地,同时香港独特的法律环境和出入境自由间接地促成世界各地间谍利用香港作为搜集和交换有关中国敏感和秘密信息的地方。他说,不像中国内地,香港承认双重国籍,因此如果一个英国公民拿着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被发现从事间谍活动,香港当局无权将他驱逐出境。像斯诺登能够公开地进入香港,就是因为香港没有反间谍法,警方不能逮捕他。与此同时,香港也是国内情报中转中心,“香港人应借国家安全教育日,多了解自己身处的环境,不要做出伤害国家的事情”。
还有分析称,香港存在来自于“外”“内”两方面的严重威胁:一是境外势力不断干预并渗透香港社会,“港独”等分裂势力持续煽动极端言行;另一方面则是香港是唯一一个没有立法去维护国家安全的地区,基本法23条至今仍付之阙如。这些都在说明一个严峻的事实:香港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最大“风险点”,急需亡羊补牢,全力堵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