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民
摘 要: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产品空心化、龙头企业缺乏等问题成为制约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严重瓶颈。需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适时调整原有政策、出台新的政策,为我国基础软件进入信息化新时代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在回顾外国和我国基础软件行业政策、法规的发展历程,总结了主要特点、规律,并在分析我国对基础软件的差距和问题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基础软件;政策;布局;建议
中图分类号:TP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8)06-0031-02
工业和信息化部苗圩部长在2018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中讲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也是谋划好新时期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大计的时代坐标和科学依据。我国在完善基础设施、丰富人力资本、完备产业体系、广阔市场空间、高效动员体制等方面形成了突出优势;安全可控意识不断增强进一步推动国家层面对基础软件的重视。信息安全作为非传统安全因素,已与各国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文化安全共同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1 基础软件行业政策、法规发展回顾
基础软件作为软件产业的基本组成部分,处于软件产业链的上游环节,是全球软件产业竞争的焦点。为抢得发展先机,各国纷纷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为基础软件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力争在全球软件产业竞争中抢占制高点。从世界范围看,无论是美国、欧洲、日本等软件产业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是后起之秀的印度,其持续、稳定和行之有效的软件产业政策、法规均给予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我国已形成比较完整的促进基础软件产业发展的国家产业政策体系,主要表现为:国务院出台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全面性、纲领性政策;国家部委单独出台或联合发布行业性、领域性政策或实施细则等。
在发展的主要特点、规律方面。一是国家政策法规高度重视对基础软件行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对软件行业而言,技术的创新和进步是企业生存的源动力,但由于技术的创新需要建立在企业大量的研发投入成本之上,因为前期的研发投入太大和时间太长,导致企业从事基础软件研究的积极性不大。因此,各国的政策非常注重对软件技术创新的引导和扶持,通过财政专项、税收优惠等手段来提升企业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如美国建立起包括联邦政府科研机构、企业、高校及其他非营利机构在内的研发体系;日本经济产业省负责推动开源软件国产软件发展,目标领域主要是操作系统、中间件、开发工具、桌面基础设施,具体开发和推广工作主要由日本信息处理推进协会(IPA)开展,从政府层面直接推动基础软件的研发和创新。二是政府采购政策成为拓展基础软件市场的重要手段。在基础软件行业的发展过程中,除了软件人才的培育、软件技术创新的发展之外,很重要的就是对软件市场的拓展,要以应用带动技术的创新和产业的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就是从政府层面出发,加大对国产软件的采购力度,通过扩大软件的应用需求,拓展广阔的软件市场来达到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
2 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分析
产业政策在一个国家产业发展中最重要的作用莫过于保证国内市场处于有序良性的竞争状态,制定竞争规范,避免市场垄断状态。我国的软件服务业产业政策在优化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鼓励技术创新、推动内需拉动软件服务业发展、推动软件服务业合理布局以及产业集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是面对着高速发展的软件服务业,我国软件服务业的产业政策在制定和实施的过程中与国外对比还存在差距和问题。
2.1 政策组织层面
在支持基礎软件产业发展方面,国务院及各部委分别出台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为基础软件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从政策和管理层面分析,目前,我国缺乏国家统一层面的软件产业战略,各部委支持的有关基础软件产业领域的项目关联度不高,部委之间有关针对基础软件产业的支持项目的工作体系与工作渠道相对独立,造成项目的重复投资及重复布局。
2.2 政策执行层面
2003年试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这些为国产基础软件进入政府市场提供了法律支持,后续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也提及了支持使用自主知识产权软件。但迫于世贸框架下对于强制使用国产基础软件的限制,政府采购和软件正版化工作具体实施细则的缺失,同时在操作层面上,自主创新产品的认证确实比较困难,加之用户对国产基础软件品牌认知度不足,政府采购、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等对于基础软件产品的投入大多成为了国外基础软件企业的订单。有的地方采购外国软件的比例高达97%,有的地方甚至将未来几年的政府办公软件都确定为一家跨国公司,国产软件大有被排挤出局之势。尽管在有关部门的关注和公众舆论的强烈呼吁下情况有所好转,但仍不能令人满意。
3 政策建议
3.1 建立开放的国产基础软件支撑服务平台
国产基础软件平台目前仅是个尚需不断完善的概念,应用也仅限于几个试点,所以务必建立开放的标准体系,吸引国内各独立软件开发商和国外的独立软件开发商及工具厂商,才能让国产基础软件平台的市场地位迅速确立起来。为此,要加大对软件知识产权的研究,建立、健全我国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针对开源软件,尽快建立适合我们国家国情的开源软件授权规则,为基础软件产品的研发企业和用户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后顾之忧。最后,要增强基础软件平台的通用性,使得有更多的应用软件基于开发,通过应用配套来带动产业发展。
3.2 确立大企业战略,提高基础软件行业的市场竞争力
目前我国基础软件企业数量约40家,企业规模普遍较弱小,大部企业员工数量不超过300人,年销售额普遍在千万元级,竞争力较弱。在“十三五”期间,我国要集中力量,有选择性地重点扶持几家企业,在投融资、并购重组、国际化等方面制定相关细化政策,加快龙头软件企业的形成。尽快推动出台关于“采购政策”的实施细则,争取在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办公套件等领域,推动跨地区重组并购的实质性进展。对企业兼并重组在信贷方面给予支持,扩大企业授信额度,创新金融信贷品种。支持企业上市。对上市培育对象加强分类指导和全过程跟踪服务,对企业改造和上市过程中各种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大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
3.3 产品体系的布局
产品体系布局是指,在支持的细分领域方面,要由以往各个领域分散支持向对少数几个核心领域集中支持的方向转变。在我国基础软件市场上,操作系统、数据库和办公软件市场已较为成熟,形成了国际IT厂商垄断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同时随着产业服务化趋势愈加明显,在产品布局方面,对单一产品的支持也要向对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支持转变,通过硬件平台与硬件绑定、基础软件与应用软件的整合等方式,提高我国一站式服务的水平,从而通过应用带动产业发展。同时,还要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目标,重点支持基础软件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工业软件、数字内容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4 结语
综上所述,基础软件行业在具有高附加值特点的同时,也需要巨大的人力、物力等高智力投入,前期的研发投入成本较高,时间较长,需要大量的资金加以扶持。各国都很明白基础软件行业的这一特点,因而软件投融资政策成为软件产业政策体系中重要的环节,也逐渐成为推动软件行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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