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意见共同体:溯源、形成与趋势

2018-04-11 15:50生奇志潘舒怡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69
关键词:网络空间共同体意见

生奇志, 潘舒怡(东北大学 文法学院, 辽宁 沈阳 110169)

共同体(community),最初的含义是指人们组成亲密的伙伴关系以期在共同的空间更好地生活。人在作为独立个体的同时也是群居的高等动物,为了维持生存环境的稳定总是要与同类结成各种各样的共同体谋求更好的发展。

习近平2017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主旨演讲中首次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10月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阐述了这一思想的主要内涵,即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我国在2017年3月正式推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提倡世界各国共同构建符合国际社会利益,承担国际社会责任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2017年12月在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提出“构建网络共同体,打造清朗地球村”的目标,“网络意见共同体”思想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网络意见共同体”最早是由人民网舆情分析师祝华新提出,他认为互联网在社会转型期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的发泄口,不同意见要学会相互对话和包容,“我们只有一个中国,属于一个意见共同体”[2]。2013年8月国家网信办主办“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提出网络空间的“七条底线原则”,人民日报发表的评论员文章《珍惜网络意见共同体》提出“我们只有一个互联网,属于同一个生命共同体、情感共同体,也应该努力缔结意见共同体”[3]。“网络意见共同体”是公众的观点和意见在网络空间传播的集散地,是共享利益和共担责任的命运共同体的网络观念表达,它构建于虚拟空间,依赖现实社会中的人们共同行动。

一、 “网络意见共同体”的理论溯源

1. 欧洲源流的共同体思想

欧洲源流的共同体思想源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共和主义思想,他们主张对政治共同体成员进行德性教育,培养一种爱国主义情操,鼓励公民进行政治参与,行使公民的职责并履行自己的义务。马基亚维利、哈林顿及卢梭的共和主义理念共同支撑起欧洲源流的共同体思想体系。

第一,欧洲社会学界的“共同体”思想。滕尼斯最早提出“共同体”概念,认为共同体的形成源于人们相同和相近的思想意识,社会制度促成其在现实世界的发展。迪尔凯姆的“社会事实”思想认为,基于新的目标或理想可能会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新共同体。鲍曼的“现代意蕴”思想探讨了“共同体”的现代性,认为“共同体”通常以团体或组织的形式出现,共同体成员拥有理念和行为上的共同特征。马克思分别使用过“自然形成的共同体”“等级共同体”“市民社会共同体”“虚幻的共同体”和“自由人联合体共同体”等表述方式。

第二,法兰克福学派的公共领域理论。阿伦特认为公共领域是人们平等对话、参与行动的政治空间。哈贝马斯认为,生活世界在本质上是交往行动的网络,它凭借团结的力量将行动者整合起来,共同的语言是其整合的前提,共识只能建立在更好的理由的基础上[4]。

第三,群体传播中的社会心理机制。勒庞认为,个体的意识和个性淹没在群众心理之中,一旦被广泛传播,就会使个体丧失批判能力,导致群体行为的一致性、情绪性和非理智性[5],莫斯科维奇在《群氓的时代》一书中阐述了群体中意见领袖的作用,认为意见领袖通过表现、仪式和说服等“大众暗示策略”来控制群体的行为[6]。

2. 美国源流的共同体思想

第一,芝加哥学派的“社区共同体”思想。杜威的“大共同体式参与式民主”思想强调,随着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流动性越来越强,形成了一个“大社会”。罗伯特·帕克指出,城市作为一个共同体,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城市已同居民们的各种重要活动密切地联系在一起[7]。迈克尔·桑德尔认为个人及其自我最终是他或他所在的社群决定的,强调国家、家庭和社区的共同价值,倡导爱国主义,强调集体权利优先的原则是实现政治民主的基石。

第二,美国的“意见市场”理论和“社会责任”理论。19世纪初期,随着西方社会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特征的变化和大众传媒的长足发展,“意见的自由市场”理念应运而生,而面对纷繁复杂的传播环境,报刊的社会责任主张得到了西方进步人士的首肯。约瑟夫·普利策基于新闻传播实践总结出的一段话目前仍然刻在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普利策铜像的台座上:“报业必须具有能力,大公无私,训练有素,深知公理并有维护公理的勇气,才能保障社会公德”[8]。“社会责任”理论的标志是1947年美国哈钦斯委员会的总报告《自由而负责的报刊》,社会责任论者认为,公民在“意见的自由市场”上凭着良知和良心发表意见,可以把社会冲突从“暴力的水平”提高到“讨论的水平”。

3. 习近平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

在已举办的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的每一次主旨演讲都会以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主题。习近平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包括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从本质、作用和认识上与当前国际社会追求的共同利益相吻合,各个国家要共同承担责任;面对网络空间安全存在的“数字鸿沟、设施隐患、网络恐怖、网络犯罪、国际规则不统一”等问题和挑战,国际社会要携手全球化治理;“和平、主权、共治、普惠”是网络空间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原则[9];《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向世界提供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愿与世界一道求同存异,繁荣数字经济,构建平衡、中立、理性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

二、 “网络意见共同体”的形成机理

近年来,网民们关注的热点、焦点议题从征地拆迁、执法不公等逐渐转移到民族利益、教育公平、公民生存尊严等,基于共同利益表达的“网络意见共同体”也以新的面貌展示我国网络舆情生态。

1. 成员的个人身份认同是“网络意见共同体”形成的基础

传播学中“共通的意义空间”原理认为,在信息传播过程中传者和受者之间有效的传播效果是建立在双方对信息的意义有相同或相似的理解。“网络意见共同体”形成的基础是其成员要具有近似的经历、看法、观点及专业背景等共通空间,因为共同关注的议题自发地聚集在社区、论坛、群组等网络空间,议题涉及政治、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网络意见共同体”的成员关注的议题集中,交往手段符号化,故而屏蔽了部分甚至全部的这类人群在现实世界里的真实身份,这就决定着其成员必须重新建构自己在虚拟社会中的角色以取得在共同体中的身份认同。

虚拟角色的身份建构不会对现实主体产生实际影响,“网络意见共同体”成员原有的血缘、地缘、业缘关系,以及他们的职业性质、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文化背景、政治态度、居住地域等的差异不再是影响交往的前提。“网络意见共同体”成员可以在共同体的意见交流中最大限度地展露信念、思想和情感,回归人性的“本真”状态,甚至某些成员可以同时变换多种角色与多个对象交往,形成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和多对一的不同交往形式,基于共同的身份认同形成多维度交叉和非中心化状态的交往关系。

2. 共同关注的议题和利益诉求是“网络意见共同体”形成的动因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网络意见共同体”形成的动因在于共同体成员基于个体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中避免被孤立的状态,而寻求各自归属的阶层,进而找到共同利益的聚合空间,通过不同的媒体手段实现议题表达和传播的路径。因为群体内聚力的存在,共同体作为整体的意见表达力量往往大于单个个体成员力量的总和,所以,在一些热点和焦点事件发生后,网民会迅速地因为共同的“观点意见”等聚集在一些网络社群,“网络意见共同体”也成为有共同夙愿的网民“避风港”和情绪发泄的“倾诉地”。即使一些“网络意见共同体”形成时就是松散的,但这些非组织化的群体基于共同的目标和诉求而集结在一起,当成为“利益诉求的共同体”时,就会成为共同体成员精神的寄居地,形成强大的向心力。

3. 共同体情结是“网络意见共同体”联结虚拟世界与现实行动的纽带

共同体情结是指“网络意见共同体”的成员因为共同的兴趣、偏好、地缘、血缘、观点、信仰等可以形成“共通的意义空间”的因素,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随时随地、跨越时空地进行,并不断扩充人员数量和规模,在线上或线下、虚拟或现实、人际或群体中及时互动,进而满足成员们对归属感的需求,成员们会为自己是某个“网络意见共同体”的成员而骄傲自豪。

这种共同体情结成为了联结虚拟世界与现实行动的纽带。由于对某个突发事件相似的观点主张或者对共同喜欢品牌的评价及对政治、社会的看法等而迅速凝聚起来的意见群体会利用一些社交媒体传播信息,网络论坛、贴吧、公众号、交流群都可以成为“网络意见共同体”情结表达的场所。由于“网络意见共同体”成员的构成比较复杂,成员们也会因为各自的共同体情结的差异而有不同的情绪表达,有些时候还会对“网络意见共同体”的稳定性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4. 共同体规范是“网络意见共同体”不断变迁的秩序基点

“网络意见共同体”规范是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思想、评价和行为的标准,规范在不同类型的“网络意见共同体”中会产生不同的作用。在网络媒体不断进化的过程中,网络空间的社会秩序也在不断修正和重建,新旧交叠、动态平衡,而“网络意见共同体”是成员之间、成员与社会之间的联系纽带,只有共同体成员共同认可、遵守共同体规范才能保证其成员在这里找到归属感,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网络意见共同体”则会满足其成员多样化的精神诉求和归属需要。“网络意见共同体”规范是伴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而不断演进的,这样才能使得处于快速转型期的我国网民在社会变迁中凭借共同的理想、追求和行为规则带来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标准传播议题,形成繁荣、理性的网络传播秩序。

三、 “网络意见共同体”的传播模式

1. “网络意见共同体”融合官方与民间舆论场进行议程设置

麦克姆斯和肖的“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也许不能左右人们对某一新闻或事件具体的观点,但可以通过报道的议题、传播的频度来影响新闻或事件的关注顺序和谈论的热度。在网络空间舆情和舆论的传播中,通过议程设置功能可以制造先发优势,在言论传播格局中占领制高点。

习近平的“网络命运共同体”思想本质上是在网络媒体发展还不均衡时构建网络使用者的命运共同体,而“网络意见共同体”的议程设置功能体现在对公众意见市场规范和引导的传播实践上。

最近几年伴随着青年爱国意见领袖群体“小粉红”的盛行和成熟,主流的官方媒体及其媒介融合形式(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新闻客户端)传播的言论中,宣扬政府工作成效的“广场式舆论”风头正劲;而“吐槽”的方式对政府在公共治理中的不满和质疑的声音则下沉到微信群组、小众社群等较为私密的“茶馆式舆论”中。两个舆论场时而风平浪静,时而波澜起伏。所以,“网络意见共同体”的议程设置功能体现在既包容多种声音的争鸣,又及时规范和治理不当言论、谣言等在社交媒体的传播,协调官方与民间舆论场的平衡。

2. “网络意见共同体”通过立体化的社交媒体平台传递真实声音

微博、微信、Twitter等社交媒体的广泛应用,使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的界限变得模糊。在“网络意见共同体”中,每个成员都可以生产信息,通过发布信息,同时他人的评论、转发等行为又使该信息在社交媒体上放射式传播,如此循环构成了整个社交媒体独特的传播方式。当然,这种传播方式反过来也会对信息的表达方式产生影响,人们将更适应用简短精炼的字词表达自己的观点,传播自己的思想。这种立体化的社交媒体传播的方式也为“网络意见共同体”的形成提供了土壤。

3. “网络意见共同体”聚合多方观点引领网络思潮

“网络意见共同体”的言论和观点意见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而是经历从小到众的过程。最初,一些热点议题会引发部分网友的关注,诸如教育、环保、执法、公共安全、执法规范等热点舆情事件的发生往往是信息源,随着网民的关注和跟帖增多,社交媒体和主流媒体跟踪报道,持有相同或相似观点的网民会聚集在不同的“网络意见共同体”中,一些意见领袖对共同体带来重要影响,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也常常产生谣言和话语暴力,一些不良情绪的渲染也会影响网民的理性表达。

出自于不同观点、价值倾向的思想差异甚至分歧存在于各类“网络意见共同体”当中,一些网络思潮最初是从小范围的朋友圈、群组空间开始讨论,慢慢地在一些社交媒体流露,由于涉及人们关注的焦点热点议题及新思想,逐渐被一定范围的网民所接受和认同,形成“网络意见共同体”,进而扩散为对社会发展产生影响的思想主张。

四、 “网络意见共同体”的发展趋势

伴随着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和数字经济的普及,虚拟空间的思想传播和意见表达逐渐进入有序化轨道,平台技术、信息传播方式的进步带来“网络意见共同体”的快速发展。

1. 公共领域热点议题依然是“网络意见共同体”的关注焦点

“网络意见共同体”在虚拟空间为其成员提供了传播新闻信息及表达个人思想和观点的平台,当公共性焦点热点议题引发网民的关注时,以此为传播源头,各种观点、评价、吐槽等汇聚在不同的“网络意见共同体”中,那些与网民息息相关的事件传播频度会更快,传播的意见主张往往是现实社会传播效果的客观反映。

在“网络意见共同体”传播中,公共领域热点议题常常是这样的传播路径:传统媒体的采访与报道→网络媒体转载→网友留言→形成民意体验→概念化的网络舆论→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互动作用→具体化的网络舆论→影响政府决策[10]。随着社交媒体快速发展,由其带来的热点议题不断增多,在网民媒介素养日渐提升的同时,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也在提高,所以“网络意见共同体”中以公共议题为源头,共同体成员关注的视角呈现多元化趋势,从腐败渎职、生产安全到国家安全、公共卫生、环保、灾难事故,等等。

2. “网络意见共同体”将重塑意识形态布局

“网络意见共同体”的兴起为一些非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释放和发泄的渠道,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碰触和冲击也时常在共同体意见传播中得以体现,网络意识形态逐渐干涉到主流意识形态原有的话语表述逻辑和框架。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对我国意识形态主导权进行把关、保证政治立场稳定的基础上,包容各种观点、意见、思潮和价值观,加快构建符合中国新时代特征的精神符号体系,最大限度减少负面舆情事件给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和连锁效应。

3. 跨文化虚拟共同体:“网络意见共同体”的未来

“网络意见共同体”的未来是跨越时空、地域、文化的人群可以沟通、交流,围绕自身诉求,从精神层面获得满足多重生存需要的归属感。跨文化虚拟共同体会因为成员们对追求目标的调整和变化,以兴趣偏好、利益诉求、组织类别、观点类别等因素重新组合。未来的“网络意见共同体”将逐渐脱离地域束缚,延展出超越地理边界,将产生文化共同体、学习共同体、科学共同体、经济共同体、行业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等多种形式,进而产生共同体参与者之间、共同体与共同体之间的跨文化沟通[11]。跨文化虚拟共同体会将民族身份、价值规范、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审美观念等复杂的文化结构进行整合,形成一种能够使共同体成员获得归属感、安全感和平衡感的认知模式,民族、地域、国家等作为身份认同传统的核心元素会逐渐淡化,超越时空界限、跨越文化樊篱的意见共同体将在网络空间形成,超国家民族的全球性共同体将具有生成的可能性。

4. 开启“网络意见共同体”的议事厅模式

“网络意见共同体”的“议事厅”模式是指伴随着社交媒体互动性的增强,网民们就具体事件、议题心平气和地交谈,以使舆论的理性化得到加强[12]。增加共同体成员在网络社区、微博微信QQ群组里意见表达的机会,因为好友关系或群主批准才能进入这种相互制约规则的限制,使得“网络意见共同体”拥有多重把关模式,非理性言论的散播将得到有效抑制,人们以一种认真的态度,跨越空间连线,回归理性的群组传播、即时通讯表达等越来越呈现出民主自由的“议事厅”特性。在“网络意见共同体”这个公共空间,成员们随时随地就政治、社会、生活等关注议题畅所欲言,即使有“道不同不相为谋”的观点主张,可以讨论争鸣,实在不可调和,也会悄然离开。伴随社交媒体一些技术功能的完善,其面对面交流的“议事厅”功能也会日益明显,各类议题都会有特定的目标受众,这预示着互联网及移动端公共领域的议事空间正在重构,以理性、自由、法制、科学的形态发展。

在特定的“网络意见共同体”传播中,共同体成员基于共同的目标、信仰和价值观选择适合他们的方式进行热点议题信息的采集、整理、发布和传播并及时获得反馈。方便快捷的移动端社交媒体传播让共同体成员之间的互动链接随时进行,共同体的组织化程度不断提升,共同体情结快速弥漫。所以,在国家发展、民族融合、社会进步的新时代,以网民对国家和民族的热爱作为网络舆情信息传播的把关标准,以包容、豁达的姿态疏导各方意见在网络舆论传播过程中的表达路径,把“网络意见共同体”的精神诉求汇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来,这是网络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想和目标。

当然,对“网络意见共同体”进行有效规制也势在必行,自2011年实施“净网行动”以来,我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从强化监管、推行问责制等方面进行规制,互联网空间正在形成清朗、健康、有序、充满正能量的舆论传播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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