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人社部公布了国家医保谈判结果,其中,36种高价刚需药物被纳入国家医保乙类目录,并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在这36种高价药中,用于治疗老年人普遍存在的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疾病的眼内抗新生血管治疗药物也位列其中。根據医保相关报销政策,一般乙类药品报销比例可达70%-80%,这意味着我国老年黄斑变性患者(以下简称“老黄”患者)的经济负担将大大减轻,对于疾病的规范化治疗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有调查显示,目前老年黄斑变性已经排在了中国人群致盲原因的第二位,仅次于白内障。而白内障只要在医疗、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可以复明的,所以老年黄斑变性就成了致盲的主要原因。在中国发达城市,50岁以上人群老年黄斑变性的发病率高达15.5%,且随着人口老龄化这一比例在不断上升。在一些经济较好的地方,老年黄斑变性甚至超过白内障,跃居致盲的首要原因。
到了2011年,眼内抗新生血管注射药物被批准在中国上市,老年黄斑变性的治疗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步。大量的随访病例表明,患者经过抗新生血管治疗后,能够维持视力稳定,并且有很大一部分患者视力得到有效提高。
对于抗新生血管治疗,通过国际国内的一系列努力,目前业内基本形成了一个共识,即头三个月需要连续打三针,这三针就是基本治疗,基本治疗后,有86.6%的患者视力能够得到明显改善,而后再通过继续注射来维持视力稳定。根据欧洲治疗数据显示,注射药物前三年平均治疗用量为第一年5针,第二年3针,第三年2针,共10针,则基本能够达到提高并维持视力的作用。
以往,治疗费用高是患者坚持规范治疗的最大阻碍,而此次,眼内抗新生血管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后,情况将有很大改变。医保目录规定,眼内抗新生血管药物每眼累计最多报销9针。按照头三年注射10针的规范治疗模式,仅医保就覆盖头三年规范治疗针数的90%。
摘自:《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