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一个行政思想的批判必须结合所处的时代。每个行政思想在其辉煌时期都对社会问题开出了药方,但也会产生新问题。于是我们就需要新药方来解决处理这些新问题。这并不意味着旧药方是错的,而是意味着每个药方都有自己的有效期和可以治疗的症状,也有着自己的副作用。如何尽最大努力扩大药效、降低副作用,是每一个政府官员的责任。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下,不断加强司法社工的专业化进程,是新时代的不断要求。
关键词:公共理论;司法社工;专业化建设
“真理向前一步,哪怕是一小步,就会成为谬误”——列宁。
新公共管理论从产生起就带有对前人的批判色彩。在传统公共行政及其替代者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年代,政府被认为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这个观点有一定的积极性,能够调动市场的力量而不是亲自去承担提供服务的责任,“放松公共机构和公共雇员无效率的垄断特权”。新公共管理理论将政府从具体事务之中解放出来,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对“顾客”的责任和高绩效上。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愈发严重的“滞涨”危机,也成为撒切尔夫人和里根总统的施政依据。
重视人,而不是重视生产率,是新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理论,也是新公共服务精神在人文主义上的体现。与新公共管理的简单机械理性视角不同,新公共服务系统阐述了人类动机是如何影响效率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的霍桑试验就证明了社会因素在工作动机中的重要性,而麦格雷戈则在其著作中阐明了这种认识,创造性地提出了Y理论并与传统观点的X理论进行区分,用人文主义观点承认了组织中个人的内在尊严和价值,允许工人在组织中表现出更加积极的品质。
一、建立司法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纠纷解决机制
2018年9月20日上午,良庆区法院与共青团良庆区委签订《关于建立良庆区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涉未成年人案件纠纷解决机制的合作协议》,启动南宁市改革试点。签订仪式后,良庆区法院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方艳红对司法社工开展了家事案件调查培训工作。
青少年事务社工主要参与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的家事调查、案件调解、心理疏导和回访观护工作。社工通过对涉案当事人自身情况、婚姻家庭状况、家庭关系以及家事纠纷产生原因的调查,并针对未成年人的情感状态及生活状况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出具调查报告和心理评估报告,协助法院开展案件调解,在案件审理中开展少年司法保护。
二、实现青少年司法社工全流程介入
9月11日下午,福州市长乐区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项目启动仪式暨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座谈会在长乐区检察院举行。
在启动仪式上,作为项目督导的福州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傅婉霏对长乐区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项目进行了详细介绍。随后,区委政法委、长乐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双方签订《福州市长乐区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项目协议书》。该项目的正式签约,标志着我区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进一步迈向社会化、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现青少年司法社工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全流程专业化帮教。
根据协议,长乐区委政法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自9月份起牵头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购买长乐区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的青少年司法社工专项服务,为长乐区公检法司四个部门办理的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测评、监督考察、跟踪帮扶及管护帮教等服务,同时对自愿接受帮助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爱心帮扶、司法救助以及心理咨询疏导、陪伴性支持等服务,既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又全方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
在座谈环节,与会人员围绕当前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困惑、心得体会、工作经验等进行分享交流。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主动配合,资源共享、群策群力,共同推动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平台,让司法温度与社会温情,在这座大爱之城交相辉映。
會后,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还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就涉案未成年人首个帮扶案件进行签约,并开展了首次侦查阶段的帮教活动。据悉,未成年人案件处理有别于成年人,不仅有特别程序,而且涉及心理抚慰、回访帮教、社会融入等多个方面。为了让涉案未成年人不脱离社会、将来能正常回归社会,一线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会给予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但同时也需要专业的社会力量提供心理疏导、就业辅导、行为矫治等服务支持。共青团作为党领导的群团组织,一直以来依托各级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发挥社会动员优势,在积极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方面不断努力。
在“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下,进一步整合工作资源,在强化校园欺凌整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项目合作的同时,积极创新工作机制,通过大力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引入和培育青少年司法事务社工及志愿者队伍,配合检察机关和共青团开展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的普法宣传、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社会观护、被害人救助、服务转介、亲职教育等工作,逐步构建“检察官+团干部+司法社工+志愿者”的未成年人检察个案工作模式。
按照新公共服务的观点,政策执行的主要焦点是公民参与和社区建设。就如同特里·库珀所言:“(公民参与)对于创建和维持一个自我治理的政治社区是必要的”,公民不应被视为可能会妨碍“正确的”执行的角色,他们也不应被当做降低成本的工具。相反,公民参与被视为民主政体中政策执行恰当且必要的组成部分。这使得公民作为行政的主体而非客体存在于公民社会中,公民和行政官员应当共同承担责任并且一起为执行项目而工作。公民的参与精神打破了“政治-行政二分法”对行政领域的坚实壁垒,让人文主义精神进入到曾经是“绝对理性”的行政层面。
参考文献:
[1]付小华,郭文梅.新公共管理理论下司法社工专业化建设路径分析[J].法治与社会,2018(10):12-13.
[2]周琴.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化发现分析[J].百家争鸣,2016(10)64.
作者简介:董峰,男,辽宁省阜新市人,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