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一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江苏 南通 226007)
高职院校学制较短,学生除具有当代大学生普遍的群体性特征外,还存在文化基础相对薄弱、自信心不足,以及更适应实践性教学方式的独特性。面对高职学生的特点,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有着相互契合的使命、形式和内容,可以相互依托。两者更需要在“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的基础上,打通融合的“最后一公里”,为培养符合企业用人标准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保驾护航。
思政课是影响和感染学生的重要思想平台,是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渠道,是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思想阵地,更是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当今社会思潮争论的基础[1]。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领学生坚定信念跟党走、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工作载体,已成为当代大学生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品牌项目,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两者融合发展有着当下特有的客观背景,可以促进学生对社会现实问题全面而理性的认识。
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指出:“学校是小的社会,社会是大的学校。”认为教育必须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相联系,不能脱离实践,要在实践中受教。高职教育强调“知行并进、学做合一”的理念,对学生的实践环节特别关注,要求毕业生动手能力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因此,将思政课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融合开展有利于彰显职教特色。
思政课教学中,原本存在的课时不足、大班制授课造成师生缺乏互动,学生对灌输式教学模式不感兴趣等显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育“工匠精神”的新要求,又赋予其在人才培养中更深层次的作用,即重视学生职业素质和个性培养,鼓励学生破旧立新,敢于开拓进取。要努力解决老问题,实现新目标,必须创造性地探索新的教学模式。与此同时,学生在实践中对理论进行理性思考,或认可或质疑或批判,及时反馈到教师的课程教学之中,可以帮助教师不断地改进课程教育[2]。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如果仅靠学校团委来策划、组织、完成,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要想拓展广度和深度,需要思政课教师发挥“智库”作用,耐心、专业地指导学生选择合适的社会实践方式,实施具体的社会实践过程,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等,这样才能真正提升育人效果。总之,“第二课堂”的大学生社会实践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就必须得到“第一课堂”思政课的学术支持。
高职院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体现在硬知识的专业技能和软知识的人文、历史、艺术、修养等方面,是两者的结合和统一[3]。思政课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融合,可以丰富教学内容,共享资源、优势互补,促进学生充分接触社会,提前感受职场文化,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实践中获得知识、拓展思维、增强能力、提高素质。
我校(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教学属于“第一课堂”,归素质教学部管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属于“第二课堂”,归团委管理。这两个部门是平级并列的中层机构,按照本部门的特点设计制度,形成运行格局。由于教育工作者对两者在观念上有截然不同的认识,实际操作时又忽略了在学生思政教育中的共性,导致长期以来各行其道,相互融合存在以下瓶颈。
思政课受教师授课习惯、总课时数、实践成本等因素影响,社会实践教学通常“点到为止”。团委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有热情、有组织、有成效,但主要是抓暑期、抓重点团队,内容不够稳定,覆盖面不广,理论指导不深,容易“走马观花”。于是,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一方面思政课教师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中被闲置,另一方面团委希望能借助更多的人力资源对学生进行指导的现象。两个部门因联系不够,缺乏研讨,放大了彼此间的不同点,而对育人目标、形式、内容一致性的共同点认识不足,甚至视而不见,在这种状态下,形成互利双赢的融合机制就无从谈起。
两个部门分别管理两支队伍,必然导致考核指标体系分设。思政课教师的考核侧重于课堂教学效果和科研成果,基本不包括与团委配合联系社会热点和学生思想进行实践指导;而团委聘请的社会实践指导教师主要是团干部、辅导员,考核侧重于所联系的学生个人或团队能够安全、自主完成规定活动内容的情况,基本不包括与思政课教师配合共同探讨和解决学生在社会实践中遇到的深层次理论问题[4]。考核指标体系的分设不利于两支队伍的成员共同开展社会实践,以及合力解决学生思政教育相关问题。缺乏共同的评价指标,将导致高职院校在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实际操作中出现较大的主观随意性,使育人效果大打折扣。
一是缺乏专业化标准。多数高职院校没有把社会实践纳入思政课教学计划,无教学大纲和科学的实施方案;团委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与思政课的教学内容也没有科学合理的衔接安排,往往内容重复,资源浪费。二是专项经费不足。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无论是学生还是指导教师,衣食住行都可能涉及到经费的产生。但目前思政课的社会实践教学经费没有单独设立或只是存于账面上以应付检查,不能真正发挥作用;而团委每年的专项经费有限,大多是支持全校层面的暑期重点团队。要扩大社会实践的规模并提高其效益需要有大量资金作保证。三是调动学生积极性不够。目前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考核和激励仅停留在交一份小结、找一家实践单位盖章、对少数积极分子给予荣誉证书的层面,因此相当一部分学生对参与社会实践抱有干好干坏无所谓的心态。四是社会机构合作愿望不强。多数单位是出于一些特定的社会关系才接纳学生社会实践的,把学生看作一种外来负担,主要接待方式是参观考察,这样的做法难以让学生达到深入了解社会生活的目的。
在积极深化高职教育改革,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的今天,做好思政课与大学生社会实践融合工作,可以形成育人合力,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
在现实工作中,教育工作者对于思政课教学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融合发展应首先在观念上打破传统壁垒,持肯定和开放的态度,这也是提高育人效果的先导和思想保证。树立两者融合的理念,一是可以发挥思政课教师的理论优势,让学生在观察社会、体验生活中得到指导,懂得生命存在的价值,理解人与社会的关系,激励自己进取向上,追求美好的生活方向,树立远大的理想抱负;二是可以借助共青团特有的组织动员优势,注重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和激发内在兴趣,让学生主动走上舞台展示技能、得到锻炼,走下舞台结识朋友、共同成长,满足高职院校学生希望得到认可、受到关注和肯定的心理;三是通过手段创新,加入时尚元素,可以将思政教育工作做得更加有效,取得“润物无声”“持续滋养”的效果。因此,两者融合符合思政课教学的内在需求及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育人本质。
打破思政课教学与大学生实践活动各自开展、两不交互的局面。在学校顶层设计上,应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由分管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校领导牵头协调、具体部门统筹规划、素质教学部负责实施、团委和二级学院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重点在于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思政课教学体系,制订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明确学分和规定学时,使过程规范化。在微观操作层面,应对社会实践的过程具体分析,精细化发力。主要思路是:在思政课教学中完善社会实践的形式,即根据课程要求,制订详细的实践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内容、经费预算、主要流程和预期效果等内容。行前对学生进行专门的培训,使学生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技能和方法。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提升思政课的实效,即发挥思政课教师的作用,在社会实践行前对学生进行选题指导,做到有的放矢。开展社会实践时,指导教师不仅是领队,更是教练,为学生答疑解惑,指导学生根据确定的实践内容直接操作或体验,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社会实践归来后要及时总结,团组织召开专题团日活动,让学生畅谈心得,展示成果,思政课教师参与交流和点评,帮助学生澄清模糊认识,修正错误观念。在顶层设计和具体操作中处处体现方案的有效对接,以促进两者的有机融合。
实现思政课教学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融合,需要积极搭建适合高职学生特点的新平台。一是拓展德育基地。和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沟通联系,建设一批长期合作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实践基地以及文明乡村(社区)教育基地等,让学生在认知感受中思考。二是充分用好互联网。网络的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互联网+社会实践教学”可以使社会实践从有限的现实空间向无限的网格空间延伸,这种虚拟平台不仅可以节省人、财、物,而且现实感强,真正实现了“网络有多大,社会实践教学的舞台就有多大”,让学生在互动体验中收获。三是依托专业顶岗实习。高职院校强调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专业实践教学环节比较完备,思政课可以借助学生的顶岗实习,指导学生开展企业调研和社会调查,渗透思政教育,特别是在提高职业素质、培育工匠精神等方面发挥作用,让学生在实际锻炼中有足够的思想动力。
要实现思政课教学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融合,还必须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首先要加强能力培养,提供师资保障。把思政课教师和团干部、辅导员队伍同步建设好,指导教师除了需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外,还应该加强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美学、社会学、管理学等知识的学习,具备一定的社会实践组织能力和沟通协作能力。其次要运用激励措施,提供考评保障。坚持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动态评价与静态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将指导教师的表现与奖金、职称晋升等挂钩,对表现优秀的学生提前给予学分,团组织对其综合能力、团队精神、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宣传表彰,树立实践榜样,与各类评优评奖挂钩。对于指导不力的教师和表现不佳的学生,也要有章可循进行相应的处理。最后要划拨专项经费,提供资金保障。经费不足则基础不牢,学校应采取设立专款和争取社会支持的方式,每年提供足额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高职院校思政课与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融合,是紧跟形势的发展,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种协同创新的教育模式。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打通“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可以让理论知识真正入脑、入心,使学生做到真学、真信、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