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官印崇拜的文化渊源

2018-04-02 13:47
关键词:官印

王 立

(大连大学 语言文学研究所,辽宁 大连 116622)

明清围绕官印的失窃、归还结构而成的故事,不仅存在于通俗小说中,还广泛分布于野史笔记、甚至官员带有实录性质的载录中,可以说构成了一个多种地域流传的叙事母题,具有深刻的政治文化意义和民俗价值。而印的神秘母题一直延伸至民国时期,如还珠楼主小说中,《峨嵋七矮》写唐家婆凭法牌和符印口诀行走江湖;《长眉真人传》第六回写任寿用双剑须掐诀印,第八回写疯和尚传诀印并真言给弟子御敌等。而清代小说既有对传统印崇拜的承续,也有对印功能夸张的质疑与解构,值得总结。

一、明清故事中官印母题的多维指向

囿于故事母题构成要素的种种差异,明清小说中的窃印、还印母题意趣多有不同,其意义指向亦各具特色。

明代已有多版本的空印盒故事传世。如宋懋澄《九籥集》卷十载海瑞遇挟嫌陷害案,即利用火灾急迫的情境,将空印盒给嫌疑人(县令)持守,事出仓促,后者只得把窃印归还,遂不露声色地解决了一起恶性事件。民俗学家考察现当代浙江、安徽、江苏等地,还流布着《炼印》《盗县印》《巧取印》故事。[1](P829-831)母题表层结构多是盗窃者的胁迫、报复性,且多为当事官员下属或仇家贿赂亲近者所为。而细究之,故事显示出深在指向有四:一是赞美清官海瑞善用计谋,“将计就计”巧断案;二者反映官场的正邪之战,官员为私利构陷同僚,是常态权力竞争的特指表现;三是对“被赐予的权力”不确定性的普遍担忧,暗示出官员的不安全感与官场生态环境恶劣;四则折射出大众对于清官、能吏的崇拜心态,及社会秩序建构与维护努力中的“人治”惯性。故事的意义显然超越了清官与恶势力斗智,特别是正义必胜邪恶的惯性思维,展现出秩序建构与破坏及维护的社会政治制衡意义。比较而言,清代故事更具时代与民族特色,呈现出官印威权的普遍认同趋势,还表现出对异己力量的青睐与信任,以及回归官印本身的契约精神。

其一,反复书写盗印故事,缘由更为复杂,不仅有官员之间挟私报复,乡绅大户也挟仇窃官印。佚名《圣朝鼎盛万年青》(《乾隆游江南》)第八回写按察使兵备道台赖大鹏本海贼头目,捐重资谋官来潮郡,以济军饷借库银十万两,清廉的石知县不肯,赖道台衔恨盗印。少林寺至善大师特来解厄,捉贼取回两颗印信,审明后将赖道台正法。故事暗示:一是官位可以买卖;二是为官者以权谋利,乃至于敢觊觎国库银两;三是高僧作为世俗社会之外的宗教人士,坚持正义,也能维护正统社会伦理秩序,这或许可部分地理解为“大师”成了故事演进的一个内动力——宗教皈依。这当是明清两代盗官印故事叙述差异的关节点。清廷贵族间争权的内斗,也有拿官印丢失做文章的。[2](P497-498)另一值得关注的是丢失官印有时导致权力滥用,结果不仅失官,甚或罹身家性命之忧。如相传省绅某欲纳长沙名妓为妾,妓另属意他人,省绅遂衔恨贿盗攀咬。案发,涉案五人与省绅皆拟斩,因某知县精细得破,发现伪文书加盖了督抚印文而缺监印官衔名,[3](P83-84)这起诬陷案是因盗用官印而起,足见官印存失之“人命关天”。《仕隐斋涉笔》卷二也写闽浙总督钟公捕杀海盗甚多,巡海时置印案上,被飞来美女窃去,自劾褫职。

其二,失印派生出护印功勋及护印者的表彰故事。姬妾、奴婢往往因保全官印使主人免祸,受封获赏,被传扬甚至创作为说唱作品。如明代某妾窦氏护印从容就死,被盛誉为智勇兼备:“即史册亦仅见。若姜荣负心,则犬豕不若矣。余向见妾媵得谥者而偶遗此。且贞烈亦祠额,非谥也,然足以不朽矣。窦氏尚有唐淮西窦桂娘,通谋陈仙奇,事亦奇伟,可与此女并称‘侠烈’。”[4](P559-560)而清代此类事大增,《清稗类钞·奴婢类》复述某婢以护印之功升为夫人,被誉称“护印夫人”,有人作《护印缘》“张其事”。

其三,如果说,护印故事是世俗权力崇拜心态及权力物化象征的文学言说,那么,侠盗还印报恩故事,则是江湖世界对正统社会的认同与主动维护。清末《柳弧》载道光初作者堂叔偶遇太湖豪士同饮结交,代为偿债,后丁的武官好友失印,忧惧中丁受托进山寨寻印,相约送印,江湖豪士果未爽约。[5](P17)失印的严重性质折映出官印的身份载体、尊严象征及不可缺少性。明代汪天锡《官箴集要·公规篇·印信》言:“衙门印信,关系甚重。每日封印,须要各官完佥,开印则眼同相视,一应文案批帖,令该吏当面使用,不得隔远。印信所在,着令弓兵守宿,侵晨吏胥关印,则牌入印出,至暮送印,则印入牌出。钥匙常须亲带,倘有公故委官权摄,则随印佥押发印;关牒既回,衙门权官送至印信,则开匣看视端正,又须时常谨防猾吏盗扣缝印及空解、空帖等项奸弊。”

其四,更有意味的是,侠义之士以盗印还印监督贪恶官吏,促其改过自新,恢复“官印”权力符号“诚实守信”的本体价值。印信可盗出也可送还,这是一个功能性母题,颇类似瓶袋状宝物可拘禁囚住对手而不必伤害之,又似将其迷昏、击昏后能醒来的手法,不是简单化地打死了事。[6]这一理念下晚清剑侠小说写官员:“虽然枉法,究竟是朝廷命官,所以今夜下山,想把他的印信盗去,再留个柬儿与他,许他改过自新,这印自有送还之日。否则……”[7](P555)于是薛飞霞盗印留下柬帖:“取尔印信,儆尔奸顽,前愆挽回,有日送还。”以委婉巧妙方法警醒滥用职权与“官印”者。小说横生波澜,交代出剑侠计划实际上未能如愿,奸臣甄卫竟因失印无法卸任而惊惧自缢。官印就是官员政治生命的关键构成,由此个别得见一般。故事看似狂欢化的喜剧效果,蕴含着对官印崇拜的大众解构与嘲讽。在审视奸臣贪官丢失官印的恐惧与不安中,消解专制秩序的胁控力。因此,奸臣的运命不仅是叙事者的惯性思维,也是民众潜意识的文学化显现。

就官印被盗失而复得母题而言,明代主要以官匪、官场争斗及清官故事展示出“邪不胜正”的吏治理想,也是民俗心理中清官期盼的曲折表达。清代载录融合了更多的官本位核心权力意识,甚至引入异己力量——宗教与江湖势力,这当然与强化社会正统的辐射掌控力有关,也暗示出“印信”的超民族存在价值,特别是“契约精神”。事实上,明清故事中崇尚官印的思想意识,作为叙事者的文本书写侧重,往往是传统文化与宗教文化的文学化记忆,深植于历史性凝聚的文化土壤中。

二、“契约精神”与官印崇拜的民族性渊源

中国古人之于印的认知早已伦理化。朱国祯《涌幢小品》总结:“印者,信也,古公私皆有之。其制金、玉、银、铜,凡四品。天子曰‘玺’,二千石以上曰‘章’,千石以下曰‘印’,朱文入印始于唐,而汉器物铭多作阳识。”[8](P56-57)印的分类和沿革,《宣和集古印史官印序》认为可分为帝王印、缙绅印和百姓私印,所用字体有时代之别:“印有史乎?夫印何为者?同文合契、传信妨奸之物也。在帝王则为国玺,在官师缙绅则为国印,在民间则为私印。率用六书,遵古篆、鸟迹、蝌蚪、虫鱼、龙凤、钟鼎、玉柱、倒薤诸体,是结绳之变,而仓颉之遗也。程邈变为小篆,李斯又变为八分,八分又变为隶,隶者谓其可通于奴隶。”[9](P55)指出了印的“契约精神”与等级色彩,并延伸到材质的外在差异,以及“朱文”的文化沿革与历史演进的动态性、神秘性。而作为“同文合契、传信妨奸之物”,“印”具有超阶级的“契约”功能,此为朝野上下的共识。浸淫于君主集权制,印的“契约精神”与威权功能较多集于“官印”,并为小说津津乐道。

一般来说,官印是正统权力的物态呈现、官府信用的符号象征,借官僚机构体现皇权的神圣。细究之,官印多重功能的生成,除了世俗权力崇拜的内动力外,更与道教文化关系密切,饱含符箓的神圣与神秘性,可以说是两种文化体系异质同构的文化体。《道法会元》卷一百二十三第十四《邵阳雷公法印》称《雷霆都司符玺》:“雷霆火师曰:原始上帝付授三洞飞仙、五岳丈人,其符玺皆玉为之。黄帝得之佩印登天,雷公风后二君得之,相继仙去,许都有仙得之,同吴猛、丁义统领邵阳雷公。以此符玺照其毒龙,是时毒龙两目迸血,方始斩之。”[10](第50册)其《魁台宝玺式》有:“斯印在处,将吏护持,久久行持,鬼神不敢正视,凡所遇山川社祇神庙,城隍社令,悉来迎拜,宜佩受之,以求灵焉。”[10](第50册,P20)《北极大将军印·治病使者印》亦有:“一印曰北极大将军印,佩之能伏强虫战斗。一曰治病使者印,佩之辟诸病,治百疾祇病,吞之即愈。”[10](第48册,P256)《都天大法主印》则有:“夫都天大法主印者,管天下邪精,六洞魔王。凡有精邪作孽,龙蜃兴妖,与民为患,所行符箓皆须此印,及人有冤枉咒咀,宿世冤灵,负命欠财,一切疾苦,佩此印,冤灵不能近,恶业不能侵,及除夜梦,和合万事。”[10](第17册,P537)道教世界里的印,有辅助得道成仙的功力,也有祛除冤灵恶业的符咒功能,且与神格、人格境界相涉、沟通。

一者,早期道教经典中,“法印”作为“天书”的一种物化形态,是上天旨意的异化、天道的载体,也是道教符箓崇拜的经典形式。如葛洪《抱朴子·登涉》载“佩黄神越章之印”,可辟山林虎狼之害;还有辟除百鬼、蛇蝮和虎狼的神印,“再拜而带之,甚有神效”。干宝《搜神记》讲述《周易》派生符的威能:淳于智为书生时就能以朱书某人手腕,使夜来侵犯的大鼠毙命。[11](P68)早期人们的生存困境,主要是抵御自然界、兽类害虫的威胁,期盼符印不光辟鬼,还有抵御猛兽等实际功效。神印天降说,当为“天书神授”的发端之一。此说将印的神物崇拜推向巅峰。据称东汉时:

常山张颢,为梁国相。时天新雨后,有鸟如山鹊,飞翔入市。近地,市人擿之,稍下堕地。民争取, 即化为一圆石。颢命椎破之,得一金印,文曰:“忠孝侯印。”颢以上闻,藏之秘府。颢后官至太尉。后议郎汝南樊行夷,校书东观,上表言:“尧舜之时,尝有此官。今天降印,宜可复置。”[11](P90-91)

假托上天旨意,毕竟还要以官印为证。在憧憬飞升成仙的文化背景下,印助人飞翔成为题中自有之义。《鬼谷子天髓灵文》“十二印信诀”中“云信灵印”便有此功能:“此印能起云登空,解生五色祥云,驾云升天,游日看月,去住自然。往来得此印,遍巡四天神洲。若有得此印法,将印印之足下,云生遍地。欲要乘驾云,复印云上,起一印起一丈,二印二丈。欲落,将印印上自下。欲上天看月,精诚斋戒,香汤沐浴,将印印地,生云起,至月,先用开天门印。”[10](第18册,P680)印之宝物崇拜的集体无意识,往往借助于超验的个人主观体验,如梦境传闻,渲染、强调其权威。《夔州府志》卷三十一载:“宋宣和中,夔人龙澄尝于大瀼水中获王印,文非世间篆籀,澄梦天神谓之曰:‘此印为上帝所宝,须投原处。’澄乃奉印投原处,后登上寿。”获取古印者遵循内心上帝提示,实为古印崇拜的变形再现。后他得享长寿,暗示与此事直接有关。

二者,符箓、符是沟通人与神、神圣权威的某种诚信载体、交往凭据。法国汉学家曾指出符“具有一种司法意义”,在此是“行使惯常法律和封建宗法共同实践”,用来考验一人(君)之德与其他人(众臣)之忠,如同条约、誓愿,由此产生了“符”的宗教意义 。[12]符,就这样以其功能的重要性而成为“宝”或“宝贝”的一种,不过,其更多地具有物质上的含蕴与象征: “宝从根本上讲是某种能引来福和富的东西,或更广义上是类似的东西。一件宝物引来它内含神的赐福,而它还能引来其他同性质的东西,宝藏会扩大增长。原来,‘宝’就吸引它的‘同伴’,因为人从来只拥有神圣双对的一半,在他使自己神化——就像巫师是不完全的人,受偏瘫或通常危及两个器官或肢体之一的其他残疾——的短暂时期以及在诸神‘下来’到他身上这段时期除外。”[12]对于古代中国符印体现的佛道关系,高国藩则认为是外来佛教取自本土道教加以改造:“……佛教徒把道士的符咒作了‘旧瓶装新酒’式的改造,采用了道士创作的‘符印’之形式,并改作了以佛教内容为主的咒语。中国佛教徒设计的‘符印’,十分强调采用我国民间传统使用的优质木料制作……佛教的符箓所附咒语,已失去了道士勒令鬼神完成人指定的使命那种强悍的精神,宣扬了人对于世尊绝对奴性的顺服,强调‘非我力能’,而是‘世尊蒙许’。”[13](P147)因此,当符具有更为稳定性、专有性的权威后,就成为权力象征。而印,一般是特定意义的符记镌刻在玉石等较坚固的材料上,可以相对保存持久甚至代代相传。此外,印还有复制文件、发布命令的功能,即罗懋登《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第九回说的:“凡有奏疏,一印可管万千张纸。” 至于官印则具有特殊的威权特质,是在固化过程中结合了“君权神授”及世俗等级观念的神圣化印意象。

三者,“人本主义”与“物老成精”观念的结合体。古老及不认识的文字往往更显现出“印”的特殊身份,有灵性,是拥有者主体精神的一部分。“失印还印”故事较早见于“鱼腹中重获失印”的诡异传闻,作为“鱼腹藏物”母题一个分支,来自佛经。[14]洪迈《夷坚志》引述,淳熙年间明州士人经曹娥江,得巨鲤腹中小玉印,“刻两篆字,不能识”。士人夸示,被小商酬三千购走,提举张去以五千购得自佩,被光尧太上(赵构)发现是自己四五十年前的故物。[15](P1290)印多因其古远历史而身价倍增。而古墓葬出土之印,往往带有预示作用,是冥中信息的权威通报:

吕辩老为德州平原县酒官。因筑务墙,役工取土,得一印,刻文曰“太山府君之印”。非铁非铜,似玉石之类。制作极精,篆法尤古。郡守王仲孺闻之,遣候兵借视。见之,捧玩不释手。折简报云:“欲借留数日。”吕以属吏之故,不敢取。后旬余,州宅中堂地忽陷,见一石,广如席,其上大书八字曰:“太山府君王公之墓。”王视之大笑……数日而卒。王政事精明,下不能欺,至是以为必主张岱岳矣。玉印亦竟失所在。[15](P1241)

得印运昌,有时印似能给得主带来好运。传闻孙立少为盗:“窜伏淝河中,觉有物隐然,抱持而出,乃木匣一。启视之,铜印一颗,云:‘寿州兵马钤辖之印。’印背云:‘太平兴国八年铸。’后三十年,以从军之劳,差充安丰军钤辖。安丰即昔日寿州也,遂用此。”[16](P221)强调载录者目睹,说明时人信奉印的拥有也伴随好运。南宋吴曾载:“孔经父《杂说》记:天子八宝,其一曰受命宝,所以修封禅、礼神祇也。徐令《玉玺记》:玉玺者,传国宝也,秦始皇取蓝田玉,刻而为之……窃尝究其本末,盖秦玺自汉以来,世世传授,号称‘国玺’。自秦传汉,汉末为王莽所篡,莽传更始刘盆子,盆子传后汉……”[17](P80-81)

与之相反,失印则令失主的主体精神境况不完整,曾经具有的特异力量消失,生命遭遇困境。印毁,败亡厄运随之,与宝失家败母题关系密切。吴曾还传闻,宋仁宗时林绩为吉州安福令:

时有张嗣宗者,挟妖术作符箓,自称汉师君三十三代孙。率其徒自龙虎山至,谓能却祸邀福,百姓歙然以从。绩视其印文,曰:“嘻,乃贼物耳。昔张道陵再传至鲁,鲁以鬼道教民,自号‘师君’,遂据汉川,垂三十年,方败于曹操,而归阳平关。此印所以有阳平治都公之文。今有道之世,讵容妖贼苗裔,公肆诬罔,以害吾治耶!”于是收治之。闻于朝,毁印。而江左妖学遂息。[17](P381)

拥有印可以号令民众,印失、印毁则号召力丧失,民间教门的凝聚力就大为消减。于是,印与拥有者的命运,就紧密联系起来。这与那些天书持有者情形类似,一旦失去天书,则被书写为很快就陷于厄运。因此,难免情急之下就出现类似于“矫诏”这样严重的“矫刻”官印以应急之事:“慈溪张公楷以佥都御史监刘聚军征邓茂七,先用招降檄,檄无聚印信,不听。遂矫刻‘征南将军印’用之,贼稍有降者。事平,劾奏夺职。贼之存亡,不止招降一节。且贼首负固,降者偏裨,亦济甚事?而大将军印,岂可矫用乎?自古权宜行事多矣,此不可训。”[8](P57)这足见官印服众权威的不可替代性,而皇帝、朝廷的权威性对于印章使用,有时造成了应用变通的困难。为避免冒用,还有将出土古印销毁事,如《涌幢小品》卷三载弘治十六年河南府大雨,墙坏而出现元代铜印三百颗,“事下礼部,令铸印局官办验,……盖元政不纲,群雄角逐。或掠得元时有司之印,或僭窃之徒假元年号而私造之。伪相署以号令其党,事败而遁,潜瘗于此者。命悉毁之,以备别用”。

四者,作为早期社会交往中的有效凭证,“印者,信也”,它也是个体之间及个体与官府甚至国家之间交往的诚信之物。史载婆罗(今文莱)之王本来自中国,其凭据即印玺:“万历时,为王者闽人也。或言郑和使婆罗,有闽人从之,因留居其地,其后人竟据其国而王之。邸旁有中国碑,王有金印一,篆文,上作兽形,言永乐朝所赐。民间嫁娶,必请此印印背上,以为荣……”[18](P8378)华夏中原古来重印,明代似达到巅峰,明后期一些官属门客都拥有私印:“天顺间,锦衣门达甚得上宠。有桂廷珪者,为达门客。乃私镌印章曰‘锦衣西席’。后有甘棠为洗马江朝宗婿,棠亦有翰苑东床印章,一时传赏,可为的对。”[19](P40)明清民间还流传着得奇印而思称王的传说,如毛奇龄《后鉴录》载蓝廷瑞“尝拾古弃印山中,怪之。未几,又得一剑,以为瑞,因名瑞。而与本恕谋作乱,号召得十万众,自称‘顺天王’,称本恕‘括地王’,惠‘扫地王’。流劫郧、夔、保、新、宁、通、巴诸处”。[20](P1712)常为把玩的古印似有魔力,煽惑起当事人的称王欲望,此为因照水、获宝(知吉运)而生贪心母题的一个重要分支。现实世界的确发生过“假印大案”,如嘉庆十四年冬,蔡泳受、王书常、吴玉等私雕假印:“凭空捏造事由,向三库及内务府广储司库共十四次,并诈传谕旨,称钦派办工大臣姓名,用伪印文书咨行部院衙门,以致各堂司官被其欺蒙,给发银两。有商人王国栋亦以工程在广储司库领银,看出假印,事遂败露。皇上念此案干涉大小官员甚多,唯恐稍有枉滥,默祷于天……”于是蔡、王、吴等均处斩,余者也除以刑罚不等,“并传集各部院书吏环视,俾知警惧”。[21](P98)

五者,“印”具有超越自身交往契约的神秘灵通性,可以时隐时现,自由行动,是人格化的印。印还可能在人们拥有它时神秘失踪,后又意外地出现。可见印之得失,洵非小事。史载永乐十六年慈溪县失印,请更铸,而朝廷担心旧印复出易为奸,改印文从谷,曰“慈谿”。[22](P33)天启丁卯四月:“浙江学使南昌樊良枢自□□还杭州,登江岸失印,三日或得之司前石狮口中。寻出试衢州,投劾去。”[22](P599)至若官府中之印也可能失而复得,《履园丛话》称乾隆年间诸城刘文正为东阁大学士:“阁中有银印一颗,忽失去,遍索无踪,已三日矣。公谓中书舍人某曰:‘纶扉重地,岂有穿窬耶?宜仔细再寻,三日后如不见,奏请交部议处。’至第三日暮,舍人某如厕,于路上似有物碍足,审视之,乃银印柄也。取之,竟如铁铸,不可拔。急禀刘公,用畚锸掘地始出。不知何缘入地也。”[23](P368)此外,作为宝物的印,可作为异地经商的“符节”,是“圈子内”人们认可的诚信之物;而从“失印”到“印还”,持有者当获重金酬报。

在如此繁复的印文化流脉中,惯性思维作用下的文本书写自会葆有传统承续。而当异质文化如游牧民族精神介入,甚至浸淫社会各层的宗教精神也渗透其中时,多维文化土壤中的官印故事自会异彩纷呈。

三、官印更具辟邪与象征功能的文学言说

伴随着官印故事文本愈加复杂神奇的书写,其存在价值的功能性解读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功用与文学言说的互动中,踵事增华地结构着官印文化精神,体现着脉络清晰的权力崇拜与游牧民族的文化特质。

首先,作为印的超本体价值,官印更具有辟邪、辟妖功能。除了具有神秘的道教符箓崇拜能量,还持续受正统文化观念的权威性、实用性强化。功能性解读源自重视物用的农业文明传统,世俗化、神秘化的解读强化了官印的实用功能。官印象征正统尊严与权威性的不容亵渎,这方面政治文化必然要借重神道。而军旅符信、衙门官印,更直接与大众日常生活至为相关。论者称:“印的主要功能,是神界权力的象征。中国历代朝廷帝(王)用玺,官府有印,摘印与丢官同义,挂印与封侯齐称。印在封建的权力系统中地位独特。道士用印,主要即模仿军政体制中以印行权的方式。”[24](P218)其引用了纪昀之说,道出官印与道士(巫师等)之印的内在功能联系。纪昀说狐怪扰攘戏侮,争夺叶御史住宅,叶求告张真人,真人委巫师(法官)来驱狐,书符无验,升格为“拜章”,乃建道场七日,狐精就擒,罂贮之埋广渠门外。叶询问真人驱役鬼神之法:

曰:“我亦不知所以然,但依法施行耳。大抵鬼神皆受役于印,而符箓则掌于法官。真人如官长,法官如胥吏;真人非法官不能为符箓,法官非真人之印,其符箓亦不灵。中间有验有不验,则如各官司文移章奏,或准或驳,不能一一必行耳。”此言颇近理。又问设空宅深山,猝遇精魅,君尚能制伏否,曰:“譬大吏经行,劫盗自然避匿。倘或无知猖獗,突犯双旌,虽手握兵符,征调不及,一时亦无如之何。”此言亦颇笃实。然则一切神奇之说,皆附会也。[25](P8-9)

这里的道教“法官”,如同朝廷律法的执行者胥吏衙役,他们手持地方官员那掌管着决定黎民身家性命的印信,到精怪危害的现场去“执法”。纪昀认为这是“神道”对官场执法理冤过程的附会,而其中权威性神物依凭就是印章。

因而官印俗信带有民族的实用理性特征,它的宗教底色亦不应忽视,而民众受故事叙述者意志引导,似只有服从和效法。宗教学家指出:“我们爱慕、畏惧、崇敬的是记号,我们觉得感激和快慰的是记号,我们为之献身的也是记号。士兵为他的旗帜而死,为他的国家而死;但事实上,在他的意识中,旗帜却是第一位的。有时候甚至是旗帜直接决定了行动。单单一面旗子是不是在敌人手中,并不会决定国家的命运,而士兵为了夺回它却不惜牺牲生命。他不顾旗子只是一个记号、本身没有价值,只是想到它所代表的实体,于是,记号被当作实体本身那样对待了。”[26](P290-291)在此,咒语具有类似印的功能,可互为参证。如梦中获佛咒,为个体家族甚至整个地区命运的重要预兆。说姑苏卢彦仁为龙图阁直学士之孙,梦与外兄张元英游行后圃,见道左一台极高峻,有男子在傍,持幅纸,大书佛咒语九字为三行,曰“唵阿游阿哒利野婆诃”,授彦仁,曰:“能持此咒,可免兵难。”当时天下安宁,殊不介意,男子曰:“此事甚迫,独不惧邪!”彦仁跪受,连诵十数遍。醒后每天诵百二十遍。几年后中原大乱,“独彦仁一家,周旋逾年,虽僮仆婢媪,无一伤者”。[15](P1861-1862)这实际上是一起“灾难叙事”,突出了“佛咒语”的辟邪功能。洪迈还转述“路遇神使”事,说蜀士赴任途中夜行迷路,遇见一些不明来路之人,因习得佛经咒语而脱逃:“士垂泪乞救,僧云:‘君于释道二典中有所习否?’曰:‘粗记《白伞盖真言》。’僧曰:‘足矣!但坚坐金刚背后,仆马莫相远,若见异境,但诵此文。’士如其戒。俄顷,刀剑铿然,飞集无数,士闭目默诵真言。又闻兵器戛击,甲骑纵横,而皆不能相近。迨天明愈剧,逼暮方止……《白伞盖咒》三千一百三十字,在诸咒中最为难读,颇与《孔雀明王经》相似。僧徒亦罕诵习,故妖魔外道敬畏之。”[15](P1682-1683)白伞盖即佛顶尊、真言,是梵文Mantra的意译,也译为咒、神咒等,由真如心中流出,故曰真言。说是《楞严咒》,刘黎明指出此与密宗有关,密宗谓真言是菩萨密授,虔诚持诵便可获慈悲法力的加持,具有灭罪、消障、护身之效。[27](P102-103)如马纯《陶朱新录》载:“郭尧咨(献可)妻高氏,日诵《白伞盖咒》。郭氏兵火后避地山阳。一日,献可谓之曰:‘汝诵此咒何益?’因戏指所畜猫曰:‘能令此猫托生为人否?’高氏遂于猫前诵其咒,是夜,猫果死。献可以为偶然,又数日捕得野猫,又谓高氏曰:‘能更使此猫为人乎?’高为诵咒,其猫夜亦死。”咒语借助可闻听的声音传递,是将符号转化为声音;符印是将特定的意义功能诉诸线条,可视可感性突出;而官印则更是具有实体的可携带性、便捷性,偶像意义更为突出。

其次,印在战争中的武器功用,是善于想象的民族性特色,也是军事实力弱化的艺术化表现。明清宝贝兵器的庞杂系统中也离不开神印,[28]其威重难敌,汇聚了道教符箓灵性与官印的权威性。上述张道陵的神印,即化入明代长篇神魔小说中。如张天师夸示“传国玺”来源:春秋时卞和玉璧,秦始皇得后选良公解为三段,中段为传国玺,二十八年过洞庭湖风浪大作,连把三印投水,风平浪静;三十六年到华阴,有人手持传国玺来还,但不见那两印。陆续传子婴、汉高祖、光武帝、孙策、曹操、唐高祖、宋太祖、元顺帝,顺帝骑白象入海,传国玺失陷,其第三颗印就在张天师府中:“臣祖名唤张道陵……臣祖自从得了这颗印,虽不曾篆刻文字,他的术法益神。”[29](P110-114)小说还将此印列入宝贝兵器,写金毛道长将宝贝向金碧峰砸下,幸和合二圣在空中接住:“却是玄天上帝镇天的金印。印到如同亲临,故此诸神都要回避。”[29](P725)金毛道长属道教神祇,与印的符箓来源相符。

击破宝印威胁,要很费周折。印的母题强化了神魔小说的“混类”特征。许仲琳《封神演义》第六十五回写因番天印控制在广成子弟子殷郊手中,无奈姜子牙请教燃灯道人,燃灯称除非借取玄都离地焰光旗、青莲宝色旗。于是广成子请缨面见玄都大法师、接引道人求借宝旗。可是仍缺素色云界旗即聚仙旗,此旗在西王母处,南极仙翁才能借来。在青莲宝色旗下,殷郊的番天印不能下落;他往南方来,离地焰光旗下番天印也落不下;来中央,燃灯展开杏黄旗……而当殷郊祭起番天印来打师父,广成子只能遁逃:“番天印传殷殿下,岂知今日打师尊。”广成子借来老子的离地焰光旗,又借得接引道人青莲宝色旗,殷郊的番天印才一次次空中乱滚下不来,可见宝印威力之大,幸亏还有宝旗能克制。宝旗与宝印均属威权象征,但两者相生相克之时,中央与地方正统之分的偏重性态势则分明显现出来。[30]磊砢山人《蟫史》卷十写罴与银魔斗法,彼此相持不下:

罴又蹙口作啸声,水随足涌,地中见四方物出,黄色映射,逼近罴身,竟不能转侧,移时始见大斛悬半天。犷儿呼曰:“天王而为天印所釿耶?”罴答曰:“斯印也,勋名中人为所笼罩,于我何有焉?”急以头撞其印,印裂为四,砌罴于其中。罴拔颈毛变四木击之,忽驾黄虬一天官,停于中央,谓罴曰:“汝以为于印无缘乎?能火四天王之封号,非此印不能下矣。”罴曰:“印以颁赏,非示罚也,吾受赏不受罚者,而困我若此,岂天心哉!”驾火轮逐黄虬,天官拂袖径去。[31](P175)

清末蔡召华《笏山记》(又称《笏山王》),对印可辟邪的信奉有出色的表达。小说写黄道姑欺压百姓,逼选童男童女供给妖神,小端率众捉住道姑,毁其所携木人、小玉印,却杀不死她,段安兄弟称:“邪不胜正,娘娘以印压之,术必破矣。”小端拿出神刀将军印压其顶,才诛杀妖道。以后诛杀妖神也多亏黎安恳请王拿出“开明御玺”,为段安、黎安兄弟增加“拿妖之术”,王依言出御玺“亲解其衣俱印之”,遂使他们借助背上晕出的红光罩身,进入洞穴深处诛杀妖神(白狗)及其帮凶。[32](P309-311)外来持印之侠破解陋俗,体现了“轮流奉妖”母题的一般规律,[33]还有民间力量借助正统除害的意蕴。不过,作为资源匮乏的体系性显现,文本也体现出因循持守宝物、不思进取、不愿改变的“大国小民”心态。

总之,印不论是私人的印章、江湖符信还是官印,不论用于证明身份、行使权力还是表示诚信、威重,其本质上都是人类制作的一种交往工具。“契约精神”的文化载体是其内核,此为民族性共识。印成为“不在场”的权威之载体,具有强大的权力表征功能。受古代中国多元文化传统积淀的影响,印又被赋予了稳定化的神秘色彩。而在明清“失印还印母题”却如此多样而多发,尤其在清代被反复书写,这也与“异地为官”、试图权力集中而又防止假冒有关。从根本上说,印还是传统文化官本位逐步稳固完善的产物,体现出政治体制与文字符箓崇拜的结合,是世俗权力与神秘权力结合的体现。不可忽略的是,伴随着官印故事书写者将宗教的世俗化理解融入文学叙事之中,部分地解构了印与官印的“信用”功能,也部分消解了印的神圣性及官府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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