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社会企业对中国的启示

2018-04-02 12:18:50
关键词:公共服务社区企业

李 德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 马克思主义教研分部,上海 201204)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目标,而社会企业在促进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近年来,有关社会企业的讨论与实践在中国悄然兴起。从目前国内关于社会企业的文献资料来看,北京大学教授刘继同于2004年1月在《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二辑中最早提出或引入“社会企业”概念。[1]当前,越来越多的商业企业创业者不再满足于单纯的经济回报,而是希望通过经济手段来逐步解决社会问题,提升自我社会价值。同时,越来越多的公益社会组织也试图摆脱对传统捐款和政府资助的过分依赖,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来源。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企业在中国应运而生。

与过于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组织和纯粹追求社会公益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不同,社会企业具有双重特征,既有一般经济性企业组织的营利属性,又有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可以说社会企业是商业企业与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连续体。[2]金·阿特洛(Kim Alter)认为,社会企业跟一般营利性商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所不同,社会企业是运用商业模式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来从事社会公益服务,实现了公共服务的良性循环,弥补了纯粹性社会组织经费来源的不足。[3]社会企业的社会目标更多是提供公共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倡导社会价值、推动可持续发展等。社会企业把商业模式和竞争机制引入到公共服务过程中,一方面解决了一般性社会组织经费不足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国家的财政负担;另一方面又提升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满足了居民对公共服务更高的需求。因此,社会企业虽然要求盈利,但所获得的盈利用于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而不是直接用于分红或个人消费。[4]

根据社会企业服务内容的不同,俞可平从传统的单位制这一视角出发,认为当前中国的社会企业有四种类型:一是公办的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企业;二是民办医院、民办学校、民办养老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三是农村的合作社组织,例如萝卜协会、韭菜协会等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四是城市社区社会组织,例如“四点半”课堂、“心灵导航”等,这些大都是以公益性社会服务为主要目的。李伟梁、刘艳指出,社会企业就是社会组织的一种新型形态,是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营利、效率优先与公共服务相结合,实现政府、社会、企业、社区居民多赢的组织形式,实现了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5]社会企业所获利润的最终目标是要遵从组织的社会公益目标与战略规划,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来回馈社会,如通过在贫困地区建设希望学校,帮助贫困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教育,帮助贫困的孩子完成大学学业,以及倡导环境保护。其无偿或低偿提供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不足,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公平,而且可以有效满足居民对公共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实现了社会企业的公益性目标。

二、西方发达国家发展社会企业的实践经验

社会企业源于西方发达国家,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充分借鉴比利时、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及中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社会企业发展的主要做法,对于规范、推动中国社会企业参与公共服务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1.通过立法促进社会企业发展

为了促进社会企业发展,为社会企业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比利时政府于1995年通过了《社会目的企业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任何商业企业如果符合相关规定,就可以申请为公益性的、以社会价值为目的的企业,并享有一定的政府补助。例如,该法规定社会企业必须界定明确的社会目标,企业合伙人同意不以追求利益为目的,或仅追求有限的利润等。

2006年12月,韩国政府颁布《社会企业育成法》,于2007年7月正式生效。韩国政府颁布该法的目的是鼓励、支持社会企业发展,弥补政府提供并不充分的公共服务,扩大和增加就业机会,推动政府与社会融合,提升国民幸福指数。这是一部典型的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专项立法,并在制度支撑、财政支持、运营管理和政企合作四方面进行扶持。例如,对社会企业成立及运营时所需的经营进行补助,包括设施费、税收、社会保险费、事业开发费、人工费用等方面的补助;以及政府等公共机构优先购买社会企业提供的服务等。[6]

与比利时、韩国等国不同,英国把社会企业纳入到现有法律体系中,对社会企业活动的宗旨采取明确的法律界定,对灵活多样的社会企业进行有效的规范和指导。2004年,英国政府颁布《公司(审计、调查和社区企业)法令》,[7]增设了社区企业(利益公司)这个专门的组织形态,明确了社会企业并不属于传统的慈善组织;并且这一法令为社会企业提供了一种易于识别的、独特的法律身份,并规定社会企业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监管。2005年,英国政府又颁布《社区利益公司规则》,要求新注册成立的社会企业(社区利益公司)必须经贸易与工业部批准,同时要求新注册成立的社会企业必须符合“资产锁定原则”和“社区公益检验标准”两个基本标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新注册成立的社区利益公司所坚守的社会公益性质。

2.成立专门机构积极扶持社会企业

英国政府对社会企业的扶持,主要是通过成立专门的机构,制定完善的政策来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2001年10月,英国政府在贸易与工业部内部增设新的社会企业司,主要负责社会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制定,促进社会企业发展,加强对社会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等。为了解决社会企业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市场问题,2002年英国政府又推行“社会企业战略”,目的是提升社会企业发展水平。2005年,英国成立第三部门办公室,并专设了社会企业和融资组,该项措施的实施为社会企业提供了广泛的支持。[1]为了在全社会营造社会企业发展氛围,增强全民社会企业发展意识,英国政府决定从2006年开始将社会企业宣传教育及所开展的活动纳入全国所有公立小学的课程及教学过程当中。[8]

3.引入商业企业模式,大力发展支持型社会企业

英国的社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方面积极引入和借鉴一般性商业企业的运作模式,以提升社会企业的效率;另一方面,政府结合社会企业自身发展所具有的特质以及所服务的社区基础,积极探索社会企业独特的发展模式,同时也反过来推动其他商业企业和政府部门的改革。例如,社区社会企业的负责人或员工对所服务的社区环境和居民需求非常熟悉,他们在与社区居民一起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可以充分了解居民的实际需求,如一起庆祝各种节日等,从而实现了一般企业很难取得的成效。因此,英国的社会企业通过自己的服务,大大弥补了政府所提供公共服务不足的问题,同时又规范了公共服务,促进了社会公平,提高了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提升了政府的服务意识,改变了政府的工作方式,推动了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改革创新,发挥了社会企业在推动社会进步方面独特而宝贵的作用。

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美国社会企业最主要的组织特质是其“类商业”活动,即“社会福利的市场化”,也即将市场商业企业的竞争性形态关系引入社会福利领域,主要分为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的商业化运作与商业企业的公益性取向两种模式。美国完善的创业政策体系及创业氛围,是促进社会企业成长的重要保障。例如,美国是世界上实行创业教育最早、最成功的国家,美国创业教育发展经历了两个过程:一是从最初的课程教学过渡到专业教学,再从专业教学发展到学位教学;二是从最早片面的、过于追求功利性的职业训练,发展到后期追求全面发展的系统性教学。

在英国,除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外,各种支持型、枢纽型或孵化型的社会企业也为其他单纯提供公益服务的社会企业的创立、成长、发展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帮助,包括资金募集、项目策划、财务培训、政府沟通等,有力促进了英国社会企业的整体成长与发展。英国比较有名的枢纽型社会企业有社会企业家学院、社区行动网络、社会企业培训和支持联合会、社会企业联盟、社会企业伙伴关系网等。如果没有这些枢纽型社会企业组织的大力支持,其他单纯服务性的社会企业很难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例如,英国的霍斯顿学徒餐馆是创新型、枢纽型、支持型社会企业发展的典型,这家餐馆所招收的学徒大多属于缺乏一技之长的弱势群体,包括无家可归者和长期失业者等,其中有超过80%的学徒通过学习后获得一技之长,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大大改善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而霍斯顿学徒餐馆由枢纽型社会企业“终生学习”负责打理,已经为近2000名底层弱势群体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和就业,在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英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行为或市场行为不是万能的,有时候也会出现“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情况,单纯依靠政府或市场已经很难有效解决吸毒、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青少年犯罪、医疗保健、养老、贫困、就业等社会问题,[9]因此,英国政府就需要具备创新精神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企业来帮助应对这些问题。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英国的社会企业发展很快,而且效果非常明显,充分激发了社会的活力。例如,英国的社会企业吸纳从业人员达到47.5万人,而且还提供了30万个志愿者工作岗位,在吸收就业、安置工作岗位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英国,社会企业被广泛认为是推动社会创新发展的巨大动力,逐步得到政府、社会和社区居民愈来愈多的认同,在推动社区建设、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德国政府通过积极发展社会企业来解决本国的就业,重整主流劳动市场的失业问题。其社会企业的建立者包括弱势群体、工会、私营企业、政府机构等,社会企业从业人员大多属于劳动力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因此,来自政府、高校、大型企业的志愿者们在社会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可以发挥独特的优势,进一步推动社会企业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可以看出,德国政府是通过体制机制建设来鼓励社会企业将运营所得转投资社区,在运营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弥补公共需求的缺口,为弱势群体创造就业机会。

4.困境与机遇:西方社会企业面临的挑战

社会企业虽然在西方发达国家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同样也面临一些风险或困境,例如资金短缺、缺乏战略规划和系统性专业培训等。特别是对处于起步阶段的社会企业来说,很难吸引到民间资金或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银行仍是它们最常见的借贷资金来源,它们发展所面临的最大障碍是资金短缺。[10]除了筹款之外,社会企业也越来越需要商业企业提供专门的支持,包括资金支持、业务咨询与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社会企业也需要社会各方面独特而又多样化的支持,如个人方面的职业发展与人生规划、商业领域方面的咨询、特殊行业的技能培训等。同时,还需要进一步考虑的是,怎样评价社会企业的效率与价值,如何提升社会企业的自我形象,怎样增强社会企业的公信力,怎样预测社会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增强社会企业解决现实复杂社会问题的有效性,社会企业能否有效承接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让渡出来的公共服务,社会企业怎样更有效地激活社会参与。这些问题都是社会企业未来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同时也为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企业今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通过上文具体分析当前西方发达国家在推动社会企业发展上取得的实践经验,以及社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可以看出,为了促进社会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相关政府部门要逐步建立并完善社会企业发展的法律制度,从政策的层面为社会企业发展提供资金、专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同时,完善社会企业的教育体系,在全社会为社会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11]

三、对今后促进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的深入思考

无论是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还要与中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相比,中国内地的社会企业大多是从一些公益性社会组织或福利型企业转换过来的,目的是通过商业手段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可以说,中国内地的社会企业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社会部门。如果按照国际上通用的标准来衡量,中国目前真正发展得好、能够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实现良性循环的社会企业非常少,其中,相当一部分是由原来的社会组织转型而来,绝大多数的社会企业规模较小,很少有年营业额超过百万元的企业。这主要还是因为大多数社会企业目前还在起步阶段,多数社会企业创立的时间较短,一般在3年以内。另外,由于大多数社会企业资金来源相对不足,经验不是很丰富,其发展模式还需要在实践过程中被印证。

实际上,多年来,中国部分社会组织、传统的事业单位、传统的福利型企业、农村的农业经济合作社等都一直在扮演着社会企业的角色,履行着社会企业的一些职责。当前,一些成功的商人开始转型,逐步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其企业向社会企业进行转换,并把自己定位为社会企业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发展。但是,民间组织的作用有限,还存在很多不如意地方。例如,农村中的农业经济合作社得到较快发展,在推动农民共同致富、规范农产品生产、加强食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农民教育管理、环境政治、农村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还很有限。传统的福利型企业在帮助安置部分残障人士就业方面发挥了作用,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以及这类企业的改制,其公益性质在悄然变化。此外,全国各地兴建了很多社区服务中心,在服务社区群众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例如在居家养老、停车难、买菜难、邻里矛盾化解等方面为社区群众提供了多元化服务,并大大提高了社区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但从全国范围来看,社区服务中心在运作中也存在很多问题,例如,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社区服务中心数量相对不足,而且功能相对单一、投入机制不稳定等;并且,其运作机制缺乏相关法律支持,所提供的服务不能精准满足社区群众的实际需求,缺乏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手段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虽然经济发展取得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由于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阶层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社会问题凸显。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除了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外,还需要充分发挥社会企业的积极作用。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的实践经验,并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促进中国社会企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1.不断增强对社会企业的观念认同

在中国的香港地区,社会企业高度重视社会价值的实现,而不是为了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香港社会企业通过商业运作获得的收益,一方面主要用于为社区的底层居民提供服务,促进社区更新发展,另一方面也会用于提升社会企业自身的素质能力,以保证其可持续发展。香港社会企业开展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助人自助”,其发展趋势和目标是“促进员工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建立社会资本”“满足社会需要”“推动可持续发展”等。可以看出,香港的社会企业为了获得服务弱势群体的资金,也会借鉴其他商业企业的运作模式,通过自身的服务赚取一定的收益,以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实现其社会价值。[12]社会企业的价值在于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单纯为了盈利。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应主动接受新兴事物,对社会企业采取开放、包容的态度,同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企业的发展经验及其深刻教训,从制度、政策、资金等方面支持社会企业发展,并加强对社会企业进行有效监管等,切实推动我国社会企业健康发展。对于社会企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参与主体,政府不仅要把解决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作为社会企业的主要发展目标,政府和全社会还应大力弘扬社会企业家精神,尤其是弘扬社会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社会创新精神,在全社会营造社会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社会企业自身也要加强对外宣传其价值理念、社会目标、活动开展等。其宣传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传统的报纸、电视、论坛等来宣传,而面对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也可以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向社会各界、商业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等宣传社会企业的工作内容、社会价值,以获得全社会的认可,为社会企业今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打下社会基础。

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组织发展模式,社会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社会企业具有商业企业的专业、高效、灵活等特征,可以有效改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激活供给机制,补充政府公共物品供给的不足,提供更广泛、低成本、高效率的公共产品,具有较高的财政自给能力。发展社会企业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减少贫困及培育公民的公益精神。同时,社会企业以实现承担和解决社会问题为价值目标,积极参与和创新社会治理,激发社会活力,在社会救助、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居家养老、弱势群体帮扶、扶贫济困等社会治理创新领域方面可发挥更多的作用。

2.建立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相关制度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以及中国社会转型的快速推进,尤其是政府职能转变后大量让渡出来的公共服务需要社会力量来承接,使中国社会组织近年来得到快速发展,而政府的财政支持、企业的赞助、个人的捐款已经很难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伴随着社会的急剧变化,社会组织传统的筹款方式和资金募集已难以适应其快速发展和社区居民的多元需求,这就导致一些纯服务型、公益型的社会组织难以生存。为了克服资金困难、生存压力,很多社会组织转变为社会企业,通过引入商业企业的运作模式来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无偿、低偿服务,并鼓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这一方面激发了弱势群体参与公共服务的内在动力,解决了其生存与发展问题,另一方面也提升了社会企业主动造血的能力,解决了社会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难题,更加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但是,当前社会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形势并不乐观,主要表现:一是目前中国还没有制定促进社会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社会上普遍缺乏社会企业发展的文化氛围,现有的管理制度不利于社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等等;二是社会企业自身发展有很大的局限性,例如,社会企业的从业人员大多年龄偏大,而且其流动性较强、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都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社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社会企业所采取的法律形式因而具有多样性,各类型社会企业,例如社会福利型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在税收减免政策、所有权归属、利润分配方案、运作模式等方面具有不同的特征。[13]国家各相关部门可以从战略规划、税收优惠、制度安排、项目落实等方面鼓励支持社会企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社会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14]借鉴国外的经验,在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并对现有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整合,设置专门的机构作为社会企业的主管部门,从宏观上分层分类制定社会企业发展战略,从制度上确保社会企业在资金募集、人员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政府部门还可以通过设立社会企业创业基金,建立孵化器或社会企业培育基地,给予在创业期的社会企业一定的场地、经费、政策支持,鼓励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等建立“产、学、研”基地,设立社会企业的专业方向和课程培训,建立社会企业相关的实践基地,开展社会企业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等,大力加强社会企业的能力建设,同时把社会企业纳入国家相关的商业政策和项目规划,逐步完善鼓励社会企业发展的相关制度。[15]

3.构建政府、企业、社会三方合作机制

从国家、市场、社会三元互动的角度来看,政府、企业、社会各有其运作机制以及优势所在。社会企业的发展涉及政府、企业、慈善家、基金会、志愿者、广大群众等各式各样的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他们之间具着千丝万缕的直接或间接的互补关系。社会企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政府部门的各项政策支持,也需要商业企业的营运经验、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商业企业的资金支持等。政府可以合理提供给社会企业家更好的财政以及立法环境,社会企业可以帮助商业企业提升竞争力。同时,社会企业要获得进一步发展,也要得到商业企业的支持与广大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这就需要社会企业处理好与政府部门、商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关系,相互之间建立新型的伙伴关系,开展社区共治,推动社会企业与政府、社区居民、商业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整合资源,加强社会资本建设,建立社会企业服务中心或社会企业发展联盟等支持型、枢纽型组织,等等。另外,政府还应建立、完善社会企业发展的制度法规,规范和监管社会企业发展,将更多资源用于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可以从政策制定、项目策划、活动开展等方面进行推动,从制度建设、资金支持、文化弘扬等方面来发挥其引导和推动作用。[16]

4.积极发展社区型社会企业

社区型社会企业作为社会企业的一种形式,与社区居民有着天然的联系。社会组织一般通过慈善公益活动来实现社会目标或价值,社区型社会企业则是通过市场活动来实现其社会目标。社区型社会企业独立于国家或私人部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一般社会企业相比,社区型社会企业有一定的资产,其资金来源不完全依靠外部募集,它们通过运作所在社区的实物资产例如商铺等,将所得的盈余再投资于商业或社区。社区型社会企业以非营利组织形式建立的社会企业可以通过信托形式持有一定的资产,以确保这些资产服务于社区居民所需要的公共服务。[17]

社区型社会企业非常注重直接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例如居家养老、心理咨询、邻里矛盾化解、物业纠纷等。社区型社会企业开展的社区公共服务大多是国家层面无法直接提供或因没有利润而市场不愿意去做的公共服务。社区型社会企业鼓励社区范围内的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公益服务,例如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机构,以及商业企业投资者等。社区型社会企业通过运用商业手段激活社区内老旧的厂房、闲置写字楼以及破旧图书馆等,赋予这些闲置的固定资产以新的用途,例如把废弃的厂房改造成创新创意空间等,并把获取的收益反馈到社区型社会企业以再寻找新的运营项目,推动了社区型社会企业可持续发展。[18]

5.大力弘扬社会企业家精神

社会企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高素质的社会企业家以及在全社会培育企业家精神。高素质的社会企业家拥有明确和更加积极的企业观念,善于发现社会问题、找到解决的办法,他们能通过社会创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19]同时,高素质的社会企业家能有助于处理好与政府部门、商业企业与社会各界的关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扩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其公信度和影响力,在全社会形成支持社会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居民逐步接受社会企业的服务理念,推动政府部门、商业企业和社区居民支持社会企业的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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