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全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日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投资〔2018〕15号),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以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
根据要求,项目条例还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或者符合《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闽经信投资〔2017〕70号)投资导向的项目。其中,重点组织实施先进制造业重点领域、传统产业“互联网+”、《福建省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6-2020年)》(闽经信研究〔2016〕543号文)确定的“四基”领域等技术改造项目。
此外,项目还须满足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其中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工业强基类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须1000万元以上,其中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项目、工业强基类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