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日前发布通知,为促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长期稳定发展,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收征纳2018年12期
1《现代经济信息》2024年5期
2《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24年12期
3《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24年6期
4《现代农村科技》2024年4期
5《吉林医学》2024年3期
6《电气技术与经济》2024年3期
7《安徽教育科研》2024年13期
8《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24年5期
9《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2024年5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