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的通知》和《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决定于近期开展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
为做好2018年度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于12月21日召开了评查培训会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等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评查督导员以及各市(州)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进一步明确了此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地市(州)对加强治欠保支工作的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和加强执法能力建设6个方面。
考核分为市州自查、实地核查、综合评议三个阶段。市(州)自查阶段,各市(州)政府要对本地区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进行自查,按照6大类汇总自查材料,形成自查报告,于2019年1月5日前报送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实地核查阶段分为两轮,第一轮是2019年1月7日到15日,第二轮是2019年1月16日到25日,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核查组,采取全省21个市(州)交叉评查的方式进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有人发、发到位”;综合评议阶段,省联席会议根据各地的自查报告以及实地核查情况,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对各地区进行考核评议,形成考核报告并报省政府。
会议现场,通过抽签的方式产生了21个检查编组,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评查工作进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