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敏
我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这部宪法共4章106条,被称为五四宪法。五四宪法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倾注了无数革命先辈的心血,以全票通过。刘少奇评价这部宪法是一百年来中国人民革命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目前,我国施行的宪法是1982年通过的第四部宪法,先后经历过四次修订。现行宪法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内容,它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和原则都来源于五四宪法,是对五四宪法的继承、坚持、完善和发展。而今,我们即将迎来它的第五次修订。
现行宪法是第四部第四版
我国现行宪法是八二宪法。顾名思义,这部宪法是在1982年通过的。在此之前,新中国历史上还出现过两部宪法:七五宪法和七八宪法。
七五宪法于1975年1月17日在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30条。然而,这是一部有着严重缺点和错误的宪法。由于当时仍处于“文化大革命”时期,使得这部宪法带有比较浓重的“文革”色彩。
3年后,第三部宪法于1978年3月5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60条,被称为七八宪法。同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随着各方面形势的快速发展,第三部宪法已然不能适应新的要求,在此情形下,第四部宪法呼之欲出。
1982年12月4日,第四部宪法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并颁布。与之相应,第三部宪法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八二宪法颁布后一直沿用至今,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与发展,其间经历过四次修订,分别是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以及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目前,正在使用的是八二宪法2004修订版,共4章138条。
党中央的四次修宪建议
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对八二宪法进行的4次修订,每一次都是由党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宪法修改建议,再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上升为国家意志的。
从现行宪法颁布到2004年宪法修正案通过的22年间,党中央对宪法修改提出过诸多重要建议,涵盖指导思想、基本国情、政治体制、法治建设、公民权利、市场经济等多个方面。
1988年,党中央建议明确“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1993年,党中央建议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写入宪法,明确坚持“改革开放”,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建议把“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写入宪法;建议把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建议明确“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议将“国营经济”改为“国有经济”,“国营企业”改为“国有企业”,修改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条款。
1999年,党中央建议将邓小平理论写进宪法序言,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写入宪法;建议明确“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增加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建议增加“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把“反革命的活动”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建议明确“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议增加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2004年,党中央建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提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建议在爱国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在国家主席的职权中增加“进行国事活动”,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建议把“戒严”修改为“进入紧急状态”;建议明确“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将“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写入宪法,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把“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宪法;建议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写入宪法。
宪法即将迎来第五次修改
2014年12月4日,我国迎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正是以这样一种庄严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2018年1月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发布公报。党中央用一次全会专门讨论修宪问题,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公报称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要求的好宪法,从整体上肯定了现行的宪法体系,但认为修改也很有必要。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我国宪法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八二宪法颁布后经历过4次修改,公报将之总结成一条宝贵的经验:“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一条基本规律。”而此次修宪的一个大背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新时代。公报提出,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比起修改普通法律,宪法的修改更加严格。现行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表示,“宪法之外,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和其他议案,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为保持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宪法的修改需要按照特别的程序来进行,只有作为立法主体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依法具有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
从中央政治局开会研究修宪建议,到提交党的十九届二中全會讨论,再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草案,八二宪法即将迎来第五次修改。接下来需要等待的,就是“两会”期间全国人大的正式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