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公安法治文化视阈下的公安文艺发展

2018-03-31 19:42:04方蒸蒸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公安文艺法治

张 杨,方蒸蒸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江苏南京 210023)

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公安队伍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法治力量,对于推动公安文化建设,尤其是推动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其中公安文化建设是一定程度的文化自觉在公安事业发展进程中的物化过程,那么作为公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法治文化也同样需要在物化过程中寻求落实文化自觉自信的抓手和载体[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社会主义文艺是人民的文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作。事实上,自改革开放以来,公安文艺就紧跟时代步伐、聚焦中心任务、紧贴公安实战,已然成为人民公安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法制的重要阵地,也是联系群众交融警民关系的的重要纽带。因此,新时代推动公安文艺的繁荣发展,强化公安文艺的法治内涵,对于公安法治文化的建设有着与时俱进的重要意义。

一、新时代公安文艺在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内涵发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着力勾勒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决议指出,只有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形成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而公安法治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一种样态,是公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其内涵而言,公安法治文化是植根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务实践过程中的法治精神理念、法治行为方式、法治制度规范以及相关法治物质载体的总称[2]。而公安文艺长久以来不但作为公安文化的重要载体,含有大量的丰富的公安文化信息,而且它还是传播公安文化的有力媒介和最有影响力的手段。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公安法治文化作为公安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文艺也已成为公安法治文化的重要载体、有力媒介和影响手段。何为公安文艺?它是公安题材文学艺术的简称,包括公安题材的小说、诗歌、散文、纪实文学等,也包括公安题材的电影、电视、戏剧、小品、文艺演出以及音乐、书法、绘画和摄影等等,有着特定的题材内涵和独特的审美品格[3]。如果说“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十六字”总要求是新时代公安文化的灵与魂,那么公安文艺就是公安文化的血与肉。

近年来,围绕公安清网行动、打拐行动、湄公河10·5案件等重要行动,积极组织专门文化人才,随警作战采风,充分利用电影、电视剧、歌曲、戏剧等多种文艺形式宣传公安工作和公安先进典型,拓展公安文化的传播力,发挥公安文艺宣传持久深远的社会影响力,主动争取社会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力地配合公安中心工作,起到宣扬先进、鼓舞士气的促进作用,化公安文化软实力于公安硬实力之中,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新时代的公安文艺要突出公安工作的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公安法治文化的建设需要公安文艺努力从法治信仰、法治力量、法治精神三个层面去挖掘更加深刻的题材内涵和更加强烈的审美品格。

二、公安文艺在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机制

法治是现代社会实现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必由之路,也是公安文化尤其是公安法治文化的精神特质的重要构成。公安文艺在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凸显培育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治权威、滋养法治力量、营造法治语境、弘扬法治精神的历史作用,彰显公安队伍蓬勃向上、勇往直前的朝气,刚正不阿、敢于担当的锐气和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正气,展示当代公安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正义之师的良好形象。

(一)注重法理表达,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法治信仰

目前,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碰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全社会成员从领导干部到普通民众还未形成应有的法治思维。究其原因,既有历史传统之由,又有社会文化之故。所以,要改变现有之局面,使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就必须用有效之手段助其树立和牢固法治信仰。而法治信仰实际上就是人们对法律发自内心的认可、崇尚、遵守和服从[4]。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法律要发生作用,首先全社会要信仰法律。如果一个社会大多数人对法律没有信任感,认为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那就不可能建成法治社会。在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建设中,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执法、司法人员的法律信仰,是培养公民法律信仰的有效保证,也是培育法治精神的重要环节。

在公安法治文化建设过程中,公安文艺作为其服务公安队伍并辐射人民群众的主要手段和重要纽带,在帮助社会成员树立法律信仰的环节上往往有着“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效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自媒体技术的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丰富的精神食粮。社会上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影视和文学作品,其中优秀的公安文艺作品占据了相当比重的市场,并且赢得了较好的口碑。诸如电影《寒战》《白日焰火》《烈日灼心》《湄公河行动》等,这些作品弘扬主旋律不再是一味地唱高调,而是运用观众的视野、人文的关怀和法理的表达,从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和矛盾中将法的价值凸显出来,从而使公安干警和普通民众真正理解在法治状态下,只有法律才得以真正以确立、维护社会主体的“自由、平等、公正、民主”和社会的“正义、秩序、效益”等法的本体价值为其价值取向[5]。

(二)维护法治权威,在榜样引领中滋养法治力量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公安文艺作为中国当代文学艺术的一个独立分支,是以当代中国的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治保人员的职业生活、情感生活、心灵世界极其命运际遇为主要表现对象,以塑造公安民警、武警官兵、治保人员的艺术形象为重要使命[6]。因而,公安文艺作品在大力宏扬社会正气的同时,应充分展现公安民警的无私奉献和他们对人民群众的挚爱,展现他们为建设和谐社会与和谐警民关系作出的巨大贡献。新时期的公安法治文化工作应当通过丰富多样的公安文艺形式,塑造出具有良好个人素质的现代警察形象,用榜样的力量来引导广大民警的自我完善和个人素质的提高,从而产生持久的精神引领和内在驱动,让法治队伍的权威落地生根,最大限度地滋养法治力量。

(三)营造法治语境,在尚法取向中弘扬法治精神

在法治社会中,社会成员一旦将尚法的精神确立下来,自然就会有较强的安全感和归属感,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法律的敬畏感。这种敬畏感在很大程度上会使大部分社会成员自己不做违法之事,甚至不允许其他成员做违法之事,从而时刻保持对法律之崇敬,对法律尊严之维护。对于公安干警而言,公安文化是凝聚公安队伍和辐射人民群众的精神纽带,公安法治文化则是将公安文化崇尚法治、执法为民的价值取向与法治文化的精神特质高度提炼。因而,公安法治文化视阈下的公安文艺应将这种精神特质运用文艺作品的形式表达出来。

虽然公安文艺近年来涌现了一大批题材丰富的作品,但对于法治精神的传达和弘扬还不够慎重和准确。有的作品为了利于矛盾的铺垫和展开而违背了法治精神,有的作品对警察形象的塑造仅从基本的人性出发而忽略了法治精神本身。事实上,公安文艺作品因为具有特殊审美品格的要求,所以除了要表现入心入骨的人性关怀,亦要表现人敬人仰的法治精神。

三、新时代公安文艺在公安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实践路径

通过公安文学艺术手段树立公安机关和民警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运用公安文艺进行普法宣传,不断繁荣法治文艺事业,推进公安法治文化建设,是提高全民法治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手段。公安文艺通过生动而具体的艺术形象,再现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执法过程的各种情境,艺术再现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精神面貌和职业状态。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顺利开展公安工作具有特殊的作用。反之,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也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有效形式。因此,需要推进公安文艺在法治进程中的繁荣发展。

(一)服务实战,把握公安文艺的时代导向

“艺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文艺本身崇尚不完全等同于现实,甚至凌驾于现实之上的个性和极致,往往带有批判社会、批判现实的功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繁荣文艺创作,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加强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而公安文艺由于具有特殊的题材内涵和审美品格,作品对人物的塑造、对故事的表达更不能仅从一般的文艺视角出发,而忽略了真实性和政治性。公安文艺作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将人民警察的行为限定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尤其是一些作品的受众是青少年,他们对社会是非善恶的认知还没有那么清晰和深刻。对于他们而言,公安文艺作品塑造的角色就是他们以为的真实存在。但这并不表示广大的公安文艺工作者仅仅借助于人民警察的职业规范来机械地设定人物、揣摩人物和塑造人物,而没有深入到公安队伍的火热生活和人民警察的内心世界去体验和感知。

任何社会实践活动都是在一定思想理论观念指导下进行的。思想理论观念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实践活动的性质和方向以及过程和结果[7]。当前,我国进入到经济发展的转型期和全面改革的深水区,社会矛盾凸显、警民关系紧张的事件时有发生,不管是普通民众还是公安干警都需要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由此带来归属感和安全感是双向的,所以公安文艺在公安法治文化的建设中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而其更严格的艺术要求和更鲜明的原则立场则必须以时代主题为导向。

(二)重视人才,营造良好的创作氛围

不论是个性张扬的一般文艺,还是具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文艺,在各个时代的大背景下都需要优秀的文艺精品。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发表,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其中都集中论述和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和怎么样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当然,社会主义文艺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而对于创作的主体来说则要“以人为本”,激发出创作者的思想和才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打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文艺精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文艺队伍建设,造就一大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培育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

不管是优秀的创作人员还是优秀的文艺作品,形成的条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但我们可以从必然性出发,将各种内因和外因结合起来。一方面,我们公安队伍要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实践条件,鼓励和培养自己行业内的作家、艺术家,积极传承体现时代精神的优秀作品;另一方面,我们要借助“外力”,欢迎和邀请社会上的专业作家、专业艺术家进入公安文学艺术创作的园地去耕耘、去收获,从而开创出较大格局的文艺天地[8]。当然,公安文学艺术和相关理论能不能真正做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能不能真正涌现大批能留下时代烙印的优秀作品,除了要借助于现有的人才资源外,一个良好的创作氛围也至关重要。而如果没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创作条件,良好的创作氛围也难以实现。其中,公安文艺工作者要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勇于投身火热的公安一线生活,苦练内功,提升自己的创作能力。公安队伍的各级机关和相关部门要重视公安文艺人才的梯队发展和团队建设,通过先进的机制管理和培养文艺人才,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生活与工作的冲突和困难。同时要注意将公安文艺工作者与广大的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起来,深入群众聆听心声、体察民意。而对于在公安文艺领域作出一定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要及时给予关怀和奖励,以鼓舞广大公安文艺工作者的士气,从而形成创作与激励的良性循环。

(三)提升品位,增强公安文艺的法治魅力

公安文艺作为公安法治文化宣传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手段,要想深入人心形成一定的影响力,就必须增强自身的文化魅力。虽说法律是威严的、法治是严肃的,但由于法律和法治自身带有较强的精神属性,公安文艺工作者也应积极发掘法律和法治背后的精神魅力。在互联网和自媒体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各种纷繁芜杂的法治案件呈现在我们眼前,各种非同寻常的法治冲突剧在现实中上演。可见我们缺少的不是创作素材,而是从现实中寻找符合时代价值的能力;我们缺少的不是法治故事,而是将这些故事中运用法理表达的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当然,在公安文艺的法理表达过程中,我们还应充分考虑作品受众的接受能力,这也要依赖于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正如我们将中西方的警察文化进行对比之后会发现,原来同一时代不同地域的警察文化竟有如此的不同和差异。古人有云“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则为枳”,因此,我国的公安文艺作为社会主义文化的组成部分,要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切不可为了艺术渲染而盲目跟风、不求实际,而应该在解构法治事件的过程中探寻真正的法治魅力。

公安工作迈入新时代,公安法治建设也在不断推进,公安文艺必然要发挥相应的使命职责,大力发展繁荣公安文艺事业。公安文艺不仅需要传承传统,更需要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只有服务于新时代公安改革实践和贯彻法治意识形态要求的公安文艺,才能为公安法治文化的建设事业添砖加瓦。

猜你喜欢
公安文艺法治
1942,文艺之春
环球人物(2022年8期)2022-04-25 21:32:42
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
今日农业(2021年9期)2021-11-26 07:41:24
“老公安”的敛财“利器”
假期踏青 如何穿出文艺高级感?
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
人大建设(2018年3期)2018-06-06 03:11:01
□文艺范
“10岁当公安”为何能畅通无阻
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
公安报道要有度
新闻传播(2016年20期)2016-07-10 09:33:31
公安
江苏年鉴(2014年0期)2014-03-11 17: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