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8日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4批羽绒服装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和四川8个省、直辖市102家企业生产的102批次羽绒服装产品,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FZ/T 73053─2015《针织羽绒服装》等标准的要求,对羽绒服装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鸭毛(绒)含量、羽绒耗氧量、耐湿摩擦色牢度和绳带要求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东尚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思凯乐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北京红英自由马服装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凌恩布瑞服饰有限公司、江苏笛莎公主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绍兴柯桥鸿达羽绒制品厂、杭州晨锋服饰有限公司、浙江雁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金苑服饰有限公司、石狮市麦恩斯朗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李红时装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雷鸣服饰有限公司的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涉及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纤维含量、羽绒含绒量、绒子含量和鸭绒含量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