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朝军 温 焜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 401331)
(江西行政学院,江西 南昌 330003)
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是国家创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降低企业创新创业风险、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以及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1]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区域科技和企业等创新资源的结合,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平台支持,使中小企业能够在平台上实现技术转化和商业化开发,规避中小企业在建立初期的市场风险,积累经营和管理的经验。对于众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其服务体系是否健全、职能定位是否明确,能否高效运转,关系到整个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也影响到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进程。[2]因此,本文在重点研究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专业中心和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对我国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分布和功能的现状分析,进一步分析我国科技服务机构所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对科技服务机构在政策法规、发展环境和激励制度等方面进行宏观协调和管理,使得服务机构能够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开放式、网络化的技术创新服务网络等等,对于全面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加快构建创新型国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产力促进中心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科技界与企业界的互动提供了支撑平台,是政府推动企业科技进步的重要形式,能够为企业培育创新和创业人才。[3]生产力促进中心其集成了社会的各种优质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全程、综合性服务,是推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进步的重要组织形式。从1992年我国第一家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至2015年年底,经过23年的建设与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已成为全国行业规模最大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2015年底,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发展到2599家,从业人员达到3.14万人,总资产达到329.06亿元。
以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载体的公共服务平台,主要拥有三方面优势:第一、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科技中介,可以有效避免市场交易双方的直接对立和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不公平竞争,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经济中的矛盾。第二、生产力促进中心是政府支持的、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服务的科技中介。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过程中,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政府工作的延伸,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公益性的特征,这有助于中小企业降低技术创新成本。第三、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各种产业集群相结合,可以充分发挥对人才、技术、资本等资源的优势,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区域内企业的竞争优势。生产力促进中心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服务模式。
从所处的创新环节上分析,生产力促进中心可分为前端服务模式、中间端服务模式和末端服务模式等等。第一,前端服务模式。该模式主要对那些技术上具有先进性、市场潜力较大,但尚未成熟的技术项目,采取早期介入、合作开发、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等方式,推动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第二,中间端服务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作为促进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中介平台,通过创造各种有利于上下游衔接的条件和机制,加快上游科技成果向下游企业转化。第三,末端推动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扶持下游中小企业的扶持和发展上,通过提供资金担保、管理咨询和企业培训等服务,加强中小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和促使企业摆脱初创企业在初期面临的危机。第四,全程支持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选定某个或者某些项目为服务目标,从选择上游合作项目开始,寻找下游合作企业,直到项目产业化开发成功,为相关中小企业提供一条龙的支撑平台。
从运作组织结构上分析,生产力促进中心可分为综合性组织服务模式、专业性服务模式和虚拟服务模式等等。第一,综合性组织服务模式。由于生产力促进中心定位在全方位的创新服务中介,在组织结构上采用了诸多部门协调配合的模式,通过不同部门间的分工协作,使创新中的问题在生产力促进中心上得到解决。第二,专业服务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面向特定区域内的中小企业,通过设立单一独立的专业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特色创新服务。第三,虚拟服务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并没有实体结构,而是通过网络或者临时办公会议的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和要素等服务,主要是促进行业内的信息交流,避免行业内的技术垄断和恶性竞争。
从服务创新的主要方式分析,生产力促进中心可以分为平台服务模式、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智力咨询服务模式和创新要素服务模式等等。第一,平台服务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仅为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创新要素流动平台,不提供其它增值或是附加技术服务,通过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地降低创新要素的流通成本,提高中小企业创新的效率。第二,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技术专家和管理顾问,为中小企业进行创新活动提供专业的服务,提高技术创新的水平。第三,智力咨询服务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通过利用其高智力人才密集和信息搜集等方面的优势,为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智力咨询服务,以降低中心企业的技术开发与应用成本。第四,创新要素服务模式。生产力促进中心利用政府扶持和社会关注的契机,汇集整理各种资源要素,为中小企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要素服务,通过契约规范和约束各方行为,提高创新要素的整合效率。
技术转移中心作为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的专门机构,同时具有企业和事业双重属性的身份,直接参与到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中,是技术转化为生产力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很大程度上扮演了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者和协调者。[4]技术转移中心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区域技术创新的主体,如区域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区域技术创新的支持系统,如人才培训引进的服务机构、技术交易的市场、技术成果孵化创业基地等;区域技术创新的文化与体制环境,如地方政府为推动技术创新制定的扶持政策、区域技术创新的文化氛围等。
技术转移是以技术为基础与导向的创新活动,是创新主体整合各种可能的资源用于创新的过程,也是对新技术、新工艺等的探索和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过程。[5]技术转移中心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加快创新的进度,缩短创新的周期。通常来讲,一般的技术创新活动需要经历以下几个步骤:技术的基础与应用研究、新产品的试制与新技术的试验、批量生产或规模应用等过程,每个环节都有很多难点需要克服,是一个相对较长的周期。通过技术转移中心为中小企业搭建的平台,引进外部资源,吸收和应用已有的研发成果,可以加快创新的进度,缩短创新的周期。
第二,提高创新的成功率,降低创新的风险技术。创新是对未知领域的探索,充满了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而中小企业在进行创新活动时,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创新资源,创新的成败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充满风险。通过技术转移,引进外部技术资源,辅助创新的决策和方向的把握,可以使中小企业在创新活动中少走弯路,降低创新的风险。
技术转移中心作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技术创新的协调和组织的职责,技术转移中心应具备以下的职能:
第一,技术与市场信息的整合平台。从区域行业的特色出发,收集发布行业相关的技术、市场、政策等各种信息,使技术转移中心成为区域中小企业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成为中小企业对外交流、推广、宣传本单位的信息平台。
第二,技术交易的市场。技术转移中心最基本的一项职能是技术成果的交易中介,通过技术成果的交易、合作是促进成果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降低技术创新风险的重要途径。技术转移中心应建立技术成果交易所必需的交易场所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引进技术交易相关的专业职能机构,比如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等,并加强与工商、财税、科技等政府机构之间的联系。
第三,技术成果产业孵化的基地。技术创新在为企业接受之前,一般需要有一个培育、试验的过程。技术转移中心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条件的技术培育、成果孵化、中试的基地。技术转移中心应配套提供技术孵化所需要的各种设施及相关扶持政策。
第四,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展示中心。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是技术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沟通与协商的过程。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与展示,是提供需求方了解认识这些新技术、产品的一个重要的途径。技术转移中心应提供相应的展示、宣传的设施,如有些技术转移中心建立的具有一定面积的可供实物展出、演示的展示中心,以及利用互联网及计算机技术建立的基于网络和多媒体的网上展示中心等,这些都是一种非常好的推广展示方式。
第五,风险创投的园地。资金是技术创新的重要资源,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受资金不足的限制,造成很多技术创新的项目不能顺利开展,很多有前景的技术成果不能及时产业转化。作为创业孵化的补充,技术转移中心在引进风险创投上所发挥的作用需进一步加强,部分有条件的技术转移中心可以设立创业基金,扶持中小企业中有市场应用前景的技术项目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
创业服务中心(简称创业中心)在我国又称为科技企业孵化器,它依靠国家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提供研究、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系统的培训和咨询,政策、融资、法律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创造局部优化环境,降低或分摊创业企业的风险和成本,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6]创业服务中心集政府投资、风险投资、多元化投资,特别是中介服务系统和孵化器的功能于一身,以政府资本为主体、以创新孵化为宗旨、以构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体系为目标,资源高度集中,配套设施完备的公共服务平台。
从1987年我国成立第一家创业服务中心以来,创业中心就以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首要任务,在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创造就业机会和促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条“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成功道路,取得了辉煌成就。我国成立创业中心或者说企业孵化器,就是要营造局部优化的创新创业环境,创造适合初创科技企业发展的条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创业服务中心对中小企业发展主要有以下作用:
第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需要有市场开拓能力、又有创新活力的企业主体。创业服务中心通过服务领域拓展、加大政策优惠和扶持力度等手段,培育中小企业的产业竞争力。中小企业大多具有市场定向、创新活跃、产权明晰、机制灵活、操作规范、信息透明等特点,而创业服务中心就是以直接孵化、培育这类企业为已任,提升企业在创业初期的市场竞争力。
第二,搞好创业服务工作,对发展中小企业,带动就业,促进科技进步,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提高竞争力等发展目标有着直接的促进作用。创业服务工作是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创业服务中心对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小企业的发展,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吸引人才发展区域经济,配合科研院所及大学的深化改革等多项工作,都有着显著地推动作用。
创业服务中心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中小企业创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从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繁荣发展。创业服务中心应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
第一,推动中小企业实现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落后的主要原因。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严重脱节,缺少一个起转化职能的环节,致使大量的成果束之高阁。创业服务中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推动了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投资主体和要素的多元化。孵化企业不仅要依靠政府的力量,也应当鼓励多方面力量参与并发展形式多样的创业中心,吸引官、产、学、研、金融、中介、贸易等一切必要的要素或发展力量,投入到创业中心的建设和发展中来。创业中心应由有企业管理经验的管理者来承担,并应具有高素质的工作人员。随着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创业中心可以利用专业化的服务技能,为新创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和深度都大为加强,从而全面提升新创企业内
第三,解决中小企业创业投资问题。创业服务中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高新技术转化的基地,新创企业通过一定的评估后才可介入,它在挑选技术方面具有一定的信息优势;完善的基础设施、管理、财务、市场、法律咨询等一系列的中介服务,具有一定的规模效益,从而减小和分摊了投资成本;国家优惠政策的支持,有利于新创企业的成长,增加投资回报。
在新的形势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和成分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公共服务机构也提出了新的标准,为了进一步调动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发挥中介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功能,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应从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和市场规范等多方面对科技型公共服务机构和平台进行扶持和指导,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示范性优秀服务平台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对于市场信誉高且广大中小企业对服务质量满意的平台实施奖励和提供相关行业补助,引导服务平台不断规范自身经营,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其次,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需要相关科技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科技公共服务机构的职责与定位,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不断地加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人才队伍的建设,全方位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使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化服务优势,能够真正代表和维护中小企业的利益,促进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长期发展。第三,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人员的专业培训,结合国家相关的科技政策和未来发展方向,对广大从业者的专业知识、服务技能和业务素养进行定期的培训,促使广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立内部学习交流机制,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为中小企业的成长和跨越式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1]张继宏.产学研联合创新体系与地方法制建设[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4,31(23):127-133.
[2]冯朝军.科技型中小企业集群创新研究述评[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7(5):39-42.
[3]胡冬雪,陈 强.促进我国产学研合作的法律对策研究[J].中国软科学,2013(2):154-174.
[4]周倩.从含苞待放到万紫千红——我国高校科技改革开放30 年回眸[J].科学学研究,2008,26(S2):247-257.
[5]高良谋,高静美.管理学的价值性困境:回顾、争鸣与评论[J].管理世界,2011(1):145-167.
[6]李帮彬,方阳春.杭州市创新人才发展政策分析[J].科研管理,2017,38(S1):15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