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最大限度减少工业企业排放的“铊”“锑”污染物对水环境的影响,江苏省2018年9月1日起实施《钢铁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
铊元素以微量形式广泛存在于矿石中,所以钢铁行业在冶炼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含铊废水,但目前钢铁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无铊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江苏省确定钢铁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在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口的排放限值为0.002 mg/L,可谓目前国内最严。
锑污染物主要源于纺织染整工业,尤其是化纤印染企业排放的废水。江苏为纺织染整大省,尤其是太湖流域纺织染整企业较多,江苏省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太湖地区一般纺织染整企业废水中总锑排放限值为0.08 mg/L;对于水环境容量较小、容易发生严重水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纺织染整企业直接排放要求则更严,为0.05 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