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8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2018年上海市蚕丝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80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8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GB/T 24252─2009《蚕丝被》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甲醛含量(胎套)、pH值(填充物及胎套)、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胎套)、耐水色牢度(胎套)、耐酸/碱汗渍色牢度(胎套)、耐摩擦(干、湿)色牢度(胎套)、耐皂洗色牢度(胎套)、面/里料及填充物纤维成分含量、填充物品质、填充物含油率、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填充物回潮率和使用说明(标签)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涉及安全性指标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等项目,只有1批次pH值不合格,另有17批次产品不符合企业明示质量要求,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填充物质量偏差率、填充物回潮率和使用说明(标签)。pH值是反映产品酸碱度的一个指标,由于人体皮肤表面呈弱酸性(健康皮肤的pH值为5.0~5.6),若蚕丝被产品的pH值过高或过低,均可能破坏人体皮肤酸碱度平衡,引发皮肤过敏或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它病菌的侵害。纤维成分含量反映了产品的真实属性,也是消费者购买时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填充物质量偏差率与回潮率是体现蚕丝被是否短斤少两的指标,这些指标不合格,直接影响消费者的权益。产品的使用说明(标签)是产品的生产、经销者给出的重要信息,以指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若使用说明(标签)标注不正确,会误导消费者的选购。
2018年9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泳衣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2018年第3批共抽查了北京、辽宁、上海、浙江、福建和广东6个省、直辖市4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泳衣产品,有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29862─2013《纺织品纤维含量的标识》、FZ/T 73013─2010《针织泳装》、FZ/T 81021─2014《机织泳装》等标准的要求,对泳衣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和纤维含量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兴城市燕莎制衣有限公司、兴城市禄宇达纺织有限公司、兴城市翼鲤达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兴城市金水鸟泳装厂、兴城市羊安光大泳衣厂、义乌市康妮服饰有限公司、广州水晶秘密服饰有限公司、广东美思内衣有限公司、佛山嘉瑞服装有限公司等企业的9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合格涉及耐碱汗渍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和纤维含量3个项目。
2018年9月26日北京市工商局在其官网通报了服装质量抽检结果,共10批次服装不合格,涉及问题主要是纤维含量、染色牢度等指标,知名品牌无印良品的两款服装被检不合格,上了“黑榜”。
抽检结果显示,无印良品一款茶色弹力起毛灯芯绒短裤的纤维含量和耐湿摩擦色牢度2项指标不合格,以及一款含羊驼绒可水洗V领开衫的毡化尺寸变化率不合格(洗涤后可能导致缩水或服装变形)。此外,“FNRN(芳娜芮娜)”牌连衣裙、“无色无味”牌牛仔裤和牛仔裙的纤维含量均不合格。市工商局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主动采取措施。
2018年9月26日,河南省质监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2批童车等64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本次抽查共抽取郑州、商丘等2个省辖市26家企业生产的50批次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GB/T 8878─2014《棉针织内衣》和《2018年第2批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质量河南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产品的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耐汗渍色牢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48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要求,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涉及到纤维含量和耐摩檫色牢度项目。
北京市质监局2018年9月27日发布了2018年开学季质监部门组织对本市生产领域校服开展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合格率为92%。
此次抽查重点包括夏装、秋装和冬装。累计抽取样品99批次产品,合格91批次,合格率为92%,发现8批次产品的纤维成分含量、pH值和标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针对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将对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在原料进货把关、质量管控、质量标识等方面加强管理,严格依法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组织生产,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质监部门提醒学生及家长,应仔细查看标识,标识标注应包含纤维含量、规格型号、洗涤方法、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厂名厂址、安全类别等重要信息。此外,纺织品在印染和后整理加工中要使用多种整理剂或助剂,在使用前可以闻一闻气味,不要使用散发出刺激性异味的产品,使用前可先行水洗,以减少面料上残留的甲醛或染料浮色对人体皮肤的影响。
2018年9月26日,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了2018年第三批睡衣、内衣类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全市9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睡衣、内衣类产品,抽查产品检验全部合格。
本次抽查依据GB/T 29862─2013《纤维含量的标识》、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8878─2014《棉针织内衣》、FZ/T 73012─2008《文胸》、FZ/T 73024─2014《化纤针织内衣》、FZ/T 73017─2014《针织家居服》、FZ/T 81001─2007《睡衣套》等标准的要求,主要对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2018年9月18日,山东省烟台市工商局发布了2018年8月7日─8日前往招远市对服装鞋帽类商品进行的实地抽检结果,其中16批次服装鞋帽不合格。
烟台市工商局受山东省工商局委托,于2018年8月7日—8日前往招远市对服装鞋帽类商品进行了实地抽检。据统计,此次共抽检了夏季服装54批次,合格38批次,不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70.37%。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北京冠世中仪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圣吉卡丹牌休闲衬衣的耐洗色牢度不合格;北京冠世中仪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圣吉卡丹牌休闲衬衫的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江苏绅贵服饰有限公司/上海绅贵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绅贵牌衬衫的pH值不合格;郑州欣弈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秋奕牌女裤/休闲/牛仔女裤的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秋奕牌女裤的pH值、纤维含量和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武汉市千芊瑞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XINLAILI欣莱丽牌连衣裙的纤维含量不合格;武汉琦丽莎服饰荣誉出品生产的标称伊蕾珂牌连衣裙的纤维含量不合格;武汉金俪朵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金俪朵牌时尚套装的纤维含量不合格;北京子耀子桐服装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汲瑾牌外套的耐湿摩擦色牢度不合格;北京友邦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JBR锦宝睿牌T恤的纤维含量不合格;天津欧迪芬服装销售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欧迪芬牌连体泳装的纤维含量不合格;浙江·德清红凌服饰有限公司/香港东方冠国际服饰有限公司监制生产的标称东方冠牌宽腿裤的耐水色牢度不合格。
浙江省质监局9月12日发布了2018年浙江省成人服装等产品监督抽查结果。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成人服装、西服产品监督抽查,抽查了6家企业的6批次成人服装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20.0%,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于纤维含量。其中,抽查了5家企业的5批次成人服装产品,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20.0%,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于纤维含量;抽查了1家企业的1批次西服产品,不合格0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0。
铜陵市梅花服装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召回2018年5月1日─5月31日期间生产的型号为140的夏季校服,涉及产品数量共150套。本次召回所涉及的夏季校服产品存在以下问题:由于产品无使用说明,消费者使用时无法全面了解产品信息,不能按照产品的安全类别正确使用,存在安全风险。铜陵市梅花服装有限公司已停止生产销售,并在销售地发布公告或通知,通过采用邮寄或送达的形式,将标识发放给消费者,使消费者了解产品信息达到符合标准预期要求。消费者可拨打铜陵市梅花服装有限公司电话(13955904180)了解该召回产品的具体信息,也可登陆安徽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技术中心网站(www.ahdpract.com)了解更多信息或提交相关缺陷线索。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该市生产和销售的书包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并于日前在官网发布2018年上海市书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此次共抽查了标称生产企业为上海双星箱包有限公司、广东麦斯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在内的30批次书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摩擦色牢度、振荡冲击性能、标识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测,发现9批次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涉及的标称商标有HELLO KITTY、真彩、尚旅、柯南王子等。此次抽查涉及化学安全性能的甲醛、可迁移元素和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项目全部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产品涉及的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和标识,其中有8批次产品均出现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的现象。振荡冲击性能主要是模拟实际使用过程中书包各部件经受振荡冲击作用后能否保证正常使用的重要指标,该项目不合格易导致书包发生开线、包体破损,影响正常使用,并且存在一定的财产安全隐患。
2018年9月10日上海市质监局执法总队五支队会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纤维检验所专业检验人员前往莘庄仲盛世界商城,依法对商场中的bonamom(宝拿妈妈)等儿童服装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初步检验发现,部分款式好看的产品涉嫌存在绳带安全、存在附件尖端和边缘锐利物、耐摩擦色牢度不符合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等问题。其中,在bonamom(宝拿妈妈)店面内,执法人员10 min就发现22款不符合上述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儿童服装,有的服装颈背部的装饰性绳带长达300 mm,有的儿童服装颈部等处有形如针状的尖锐金属。对此,执法人员已要求经营店铺对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童装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由于绳带过长会存在勒住儿童脖子、钩住儿童的风险,尖锐物也会存在刺伤儿童的风险,2016年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肩带应是固定、连续且无自由端的,肩带上的装饰性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 mm的自由端或周长不超过75 mm的绳圈。而7岁及以上儿童服装,头部和颈部调整服装尺寸的绳带不应有自由端,其它绳带不应有长度超过75 mm的自由端;当服装平摊至最大尺寸时,头部和颈部不应有突出的绳圈,当服装平摊至合适穿着尺寸时突出的绳圈周长不应超过150 mm;除肩带和颈带外的绳带不应使用弹性绳带。
近年来,儿童服装消费不断增加,童装质量安全成为社会热点问题。执法人员建议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产品标签“读一读”,在看中衣服的款式后,首先要仔细阅读服装标签,合格的产品说明标签至少应包括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和规格(主要标注身高和净胸围)、原料成分和含量、维护方法(包括洗涤、晾晒、熨烫方式等说明)、执行的产品标准和安全类别(分为A类婴幼儿产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类儿童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产品必须为A类产品);②面料选择“摸一摸”,应为孩子挑选一款舒适的面料,柔软、透气、吸湿性好的纯棉面料不失为佳选,当然真丝、羊毛等其它天然纤维织物都可以替代,若选择锦纶、涤纶、复合涂层等服装应保证穿着舒适性;③辨别气味“闻一闻”,甲醛等化学物质含量超标的衣服通常有较大的气味,建议选购衣服时闻一闻衣服的气味,如果有刺鼻性气味、霉味,甚至较大的香味,这类衣服不宜购买,一般有害化学物质多隐藏在涂层、染料中,所以应尽量为孩子选择淡色系衣服和印花少的衣服,降低风险;④外观款式“看一看”,选择好面料和款式时不应该忽略衣服上的小部件,如拉链是否顺滑,钮扣是否牢固,绳带是否过长,是否有锐利尖端和边缘等,因为这些都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⑤大型商场“逛一逛”,请尽量到售后服务有保障的大型商场或信誉度高的品牌童装店购买衣服,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没有合格证明的产品。
2018年9月4日,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流通领域成人服装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宁宁、利朗顿、纪诺思、穗阳、金源马拉车等标称商标商品上不合格名单。
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销售的成人服装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工作。本次抽查检验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商品所明示的产品标准,对服装的使用说明、甲醛含量、pH值、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起毛起球、纰裂、纤维含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共抽取成人服装商品18组,经检验有12组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6.7%。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色牢度和pH值不合格。
吉林省工商局表示,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测试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吉林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产品,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在选购时慎重看商品标识和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是否齐全。此外还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作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
近期,济南市工商局委托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济南市流通领域经销的包括夹克、连衣裙、短裤、风衣等服装类商品进行法定抽查检验。经检验,17批次服装类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本次抽检主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和商品及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或者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进行质量判定,重点检测服装类商品的纤维含量、锐利尖端、燃烧性能、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绳带安全性等与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强制项目。经检验,17批次的服装类商品被判定为不合格,标称商标涉及Bonweer Jeanny邦卫佳尼、三宝兔、宝贝巴迪、MGBUDDIES、捞鱼猫、T.GG田果果、亲唯佳、佩婴宝、安卡米、婴姿坊、婴悦家、啦芙莱和比贝比。
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不符合项为:①附件抗拉强力不符合标准要求。抗拉强力不符合要求的附件可能会被婴儿拽下放入口中,造成婴儿呕吐甚至窒息的危险。②纤维含量不合格。纤维含量属于消费者比较关注的一个项目,也是服装企业向消费者传达产品部分价值的直接方式,如果服装面料的实际纤维成分含量与标注的内容不符,则不免有欺诈消费者之嫌。③婴幼儿及儿童服装绳带不合格。从产品安全角度来看,婴幼儿及儿童服装上的绳带可能对儿童存在物理安全性危害,主要表现为勒伤、缠绊、绊倒、拖拽等,特别是处于颈部的绳带,极易引发勒伤儿童的事故,严重时可能导致窒息死亡;绳带末端有立体装饰物(如绳结、套环或铃铛等),更可能增加缠绊的危险;服装腰部、背部的绳带或绳圈可能会钩住移动车辆,由于车辆拖拉从而导致儿童严重伤害或致死事件。④摩擦色牢度不合格。色牢度不合格不仅影响美观和穿着的适用性,而且色牢度差的产品在穿着过程中,如果遇到雨水、汗水会造成面料上的染料脱落、退色,染料中的分子和重金属离子等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严重时会使人感觉衣服和皮肤接触的部位瘙痒,并引起红斑、丘疹等;或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成为人体病变的诱发因素,对人体造成伤害;另外,色牢度不合格的产品还会使其它衣物被染色。⑤pH值不合格。pH值是衡量纺织服装产品酸碱程度的指标,如果pH值过高或过低,都会破坏皮肤的表面平衡,从而引起皮肤过敏或诱发感染,使皮肤易受到其它病菌的侵害。⑥甲醛含量不合格。如果穿着时会逐渐释放游离甲醛,易引发孩子的呼吸道炎症和皮肤炎症,还会对人体眼睛产生刺激,引发过敏,影响健康安全。
济南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已依法对本次抽查检验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11家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销售此次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立即采取警示、召回等措施。要求凡是本市流通领域经营者销售与本次公示不合格商品名单中同一商标的同一规格型号的商品,应当自公示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已经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并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可继续销售。各级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对不合格商品未采取措施的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对向济南市流通领域提供不合格商品的生产企业,市工商局也已通过《通报函》的形式通报给生产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018年6月份,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山市各大商场、超市及专卖店等流通领域的纺织商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商品共31批次,其中鞋类9批,婴幼儿、儿童纺织品22批。经检验,合格24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77.4%。
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纤维含量、绳带要求、pH值、邻苯二甲酸酯、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等。此次抽检不合格主要体现在:①纤维含量不合格,实际纤维含量与明示值不符;②安全指标不达标,邻苯二甲酸酯、pH值和色牢度不合格,绳带不合格。鞋类中邻苯二甲酸酯不合格主要是由于童鞋强制性标准刚刚实施不久,许多企业还未引起重视。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是一类具有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的环境雌激素,可通过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和皮肤接触等途径进入体内。许多权威科研机构和国际研究小组已认定,一些邻苯二甲酸酯类增塑剂可干扰人体内分泌系统,导致男性生殖能力减弱、引发女性性早熟,并且可能通过胎盘脂质及锌代谢影响胚胎发育,导致胚胎生长缓慢。纺织品问题多存在于纤维含量和色牢度上,可以看出各生产企业能比较严格把控对人体有害的产品质量指标,但不够重视纤维含量等这些相对危害较轻的质量指标。
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力度,查处经营不合格产品行为。同时提醒消费者:①选购商品时要注意商品标注标识,特别是厂名、厂址、安全类别、材质成分、储藏说明、温馨提示等,了解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最好选购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企业的产品;②选购时不要迷信商品包装上的“绿色”“环保”等字样,应购买有标注执行国家标准的商品,注意产品的材质或纤维含量;③选购时要注意观察商品是否有破损、褪色、沾色等现象,购买时可以闻一闻或摸一摸,检查是否有难闻的异味或刺激皮肤的现象;④选购进口商品时,一定要选择有中文标注标识,最好有详细中文使用说明的商品;⑤购买时一定要索取发票等有效购货凭证和相关商品使用说明书。
游泳是一项备受青睐的消暑、健身活动,而泳装自然是必不可少的装备之一。作为贴身穿着、且又要长时间泡在泳池或海水中的服装,泳装产品对质量要求更高。鉴于此,浙江省杭州市消费者保护协会近日委托国家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针对儿童泳衣开展了比较试验。在对11款品牌儿童泳衣的检测结果显示,有超过8成品牌儿童泳装存在不达标的情况。
在本次比较试验中,杭州市消保委工作人员分别在杭州的4家实体店及4家电商平台购买了儿童泳装样品,其中包括迪卡侬、迪士尼、李宁、巴拉巴拉等国内知名品牌。本次比较试验的检测项目除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项目外,还包括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耐海水色牢度、耐氯化水(游泳池水)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和拉伸弹性伸长率等明示产品标准中所要求考核的项目。结果显示,有9批次泳装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涉及不符合项目4项,分别为产品使用说明、纤维含量、耐光色牢度和拉伸弹性伸长率,总体不符合标准率为81.8%。其中,拉伸弹性伸长率项目不符合比例最高,9个不符合标准的样本中有8个涉及该项目。
对于上述涉嫌不合格产品,市消保委将移交属地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对儿童泳衣提出消费提醒:①购买泳装需要试穿,不要太紧,选购泳装要比正常衣服紧一点,但并不是越紧越好,泳装过紧会对人体产生压迫感,试穿时可以适当地活动身体,以稍紧、舒适且运动自如为原则,儿童建议选择分体式泳装;②泳装以锦纶和氨纶的搭配最佳,其次是聚酯纤维和氨纶的搭配,相比聚酯纤维,锦纶更为滑爽、耐磨,氨纶含量以18%~20%为宜;③选择有里衬的泳装质量更好;④泳装均为贴身穿着,所以建议皮肤易过敏者选用丝盖棉泳装,里层纯棉材质,对皮肤无刺激;⑤泳装裆部应有衬布;⑥最好选用与水颜色反差较大的泳装,遇到危险时,便于发现与救助;⑥泳衣要用清水漂洗、保养,由于泳池中的氯化水和海水均会腐蚀泳装,因此下水前可用清水充分淋湿,游泳后及时用清水清洗,水温以常温为宜,手洗后轻轻拧干,放在阴凉干燥处晾干,避免熨烫、曝晒。
2018年8月底,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Hello Bikini”牌女童比基尼发出消费者警告(预警编号:A12/1209/18)。通报国为塞浦路斯。此次通报的产品为8岁女孩的粉色比基尼,比基尼的上半部分有功能绳索,可以绑在背部。产品的型号为HELLO-027,产品批次/条码号未知。
上述产品上衣背面的绳索可能会在儿童的各种活动中被困,导致受伤的危险。该产品不符合相关的欧洲标准EN 14682的要求。
目前,塞浦路斯当局已对上述产品采取了产品退出市场的措施。为此,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2018年8月底,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Riber Products”牌扔袋救援线发出消费者警告(预警编号:A12/1215/18)。通报国为英国。此次通报的产品为扔袋救援线,绳索的两个焊接部分可以分开。产品的型号为15 m 4042/20 m4062/25 m4043,产品批次/条码号未知。
上述产品如果在救援期间使用,可能会发生溺水,导致溺死的危险。该产品不符合相关的欧洲标准EN 14682的要求。
目前,英国当局已对上述产品采取了召回最终用户的产品的措施。为此,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