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学
(中共中央党校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9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1]的新判断而做出的重大战略抉择,令人兴奋又充满期待,意味着我们党对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和乡村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战略”新境界,意味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及其建设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而全面,意味着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重心实现空间层面上的调整与转移。从宏观部署到微观实践,需要科学认识为引领。从理论层面上廓清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与逻辑成因等基本问题,对乡村振兴的理论建构、统筹推进与落实具有重要意义。
从乡村发展的角度看,我国近现代百年史也是一部乡村破坏与乡村建设史。不管是在革命时期,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都处于基础性地位,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也正是找准并抓住这一根本性问题,领导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开启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了改革开放新局面。但客观而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后,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快速发展带来的城镇繁荣相比,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乡村逐渐衰落和走向萧条是不争的事实。进入新世纪,我们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出“两个趋向”①“两个趋向”是我们党在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具体指“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的发展判断,并于2005年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农问题”也随之成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多年来,我国乡村建设经历了“新农村建设”“建设强富美的新农村”和“乡村振兴”三个发展阶段。与之相适应,虽然“乡村振兴”是新近提出的,但我国学界对于乡村问题及其建设实践的研究由来已久,积累了丰富成果。因此,对于“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的考察,应该放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中进行,站在“已有思想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对比前两个阶段的“新农村建设”来理解。
第一,从比较视阈看。“乡村振兴”与前两个阶段的“新农村建设”相比,虽然都是针对乡村衰落问题提出的,但两者在“振兴(建设)对象”和“建设总要求”等方面有显著差异。可以说,“乡村振兴”在振兴对象和内涵要求等方面是“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升级。
首先,就“振兴对象”而言,“乡村振兴”强调的是乡村,“新农村建设”强调的是农村,一字之差,却体现出“乡村振兴”有着更加广泛的视野和社会受众基础,更加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情感。一般说来,日常生活中我们大都认为“乡村”和“农村”的指代是一样的,但事实上,根据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和市镇建制规定,《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试行)》是将我国的区域空间分为城镇和乡村两部分的。其中,乡村是除城镇以外的区域,从领域上包括集镇(非建制镇)和农村。换言之,空间意义上的乡村比农村更大,农村只是乡村的一部分。因此,从“新农村建设”到“乡村振兴”,意味着我们党的发展视野更加宽广,受益的基层群众基础更加广泛。此外,从文化底蕴上讲,乡村似乎比农村更有人文气息,古往今来的“乡愁”文化就是最好的证明。
其次,就“建设总要求”而言,“新农村建设”是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进行的,而“乡村振兴”则强调“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虽都为五句话、二十字,但不管是话语表达,还是内涵实质,都已发生显著变化,“乡村振兴”的总要求明显比“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更高更全面、层次更深刻。
其中,就经济建设层面,不同时期乡村经济主要矛盾的变化决定了乡村经济发展要求的不同。新世纪初,我国虽实现了总体小康,但依然是低水平、发展很不全面不平衡的小康,这决定了当时乡村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新农村建设中提出“生产发展”的任务,旨在快速增加农业产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经过十多年发展,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际,乡村经济面临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的结构性矛盾,这决定了乡村振兴中的“产业兴旺”不在只重视“增产”,而更加强调通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提质”;与此同时,不在单纯的发展乡村现代农业,而要充分发挥乡村地缘、资源和市场优势,来挖掘乡村第二、三产业潜力和价值,实现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可持续发展。可见,“产业兴旺”比“生产发展”更加强调发展质量和产业体系的形成与可持续发展。
就政治建设层面,“如何治理乡村”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面临的长期而重要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实施的村民委员会制度、人民公社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就是我们党在此问题上的积极探索。2005年,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尚未正式确立、村民民主意识和要求日益提高、基层自治组织中干群矛盾比较明显的情形下,新农村建设提出“管理民主”的目标任务,突出强调管理手段的民主化,要求基层自治组织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基础上充分尊重村民的主体性和主人翁地位。时至今日,随着乡村经济政治关系的深度变化、村民思想价值观念的变迁,乡村社会中围绕着集体产权所有、利益分配、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问题而矛盾横生,单纯依靠村民自治原则已难以调节乡村内部异常复杂的社会关系,因此,在乡村振兴中,我们党提出“治理有效”的目标原则,更加强调治理主体和手段的多元化,要求建立自治、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且,还更加强调治理效果及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就文化建设层面,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都强调“乡风文明”,虽话语表达没变,但乡村振兴强调的“乡风文明”在内涵上已有新变化,标准也变得更高。新农村建设时期,“乡风文明”的意蕴主要侧重于农村公共文化及基础设施的供给和传统美德的继承发展上,虽也强调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移风易俗等,但着力点在于“文化供给”层面。而到乡村振兴阶段,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价值观念的崇尚,市场经济逻辑下传统农耕文化的破坏和日渐式微,使保护传统农耕文明、促进人的现代化迫在眉睫,因此,这一阶段的“乡风文明”在继续强调乡村公共文化供给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更加重视优秀传统农耕文化的保护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加重视人的现代化发展和文明素质的提高,更加重视良好家风的培育以及传统陋习、腐朽文化的摒弃,着力点在于“文化保护和时代发展”上。
就社会建设层面,乡村振兴和新农村建设都以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新农村建设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还处于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阶段,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仅仅为3255元,刚解决温饱达到总体小康水平,所以这一时期提出的“生活宽裕”主要指的是物质层面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多。而今天的中国已经进入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阶段,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13432元,农民生活水平已显著改善,因此,这一阶段提出的“生活富裕”,不仅指物质收入在量上的进一步增加,而且,更加强调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同步富裕。
就生态建设层面,生态问题是乡村建设过程中绕不开的重要问题,但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乡村生态问题凸显程度的不同决定了其受到重视程度的不同。新农村建设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偏低,刚解决温饱问题,在“发展”的时代主题下,追求发展速度、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依然是首要任务。虽然此时的乡村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建设混乱等问题,但我们还没有定力和条件去集中破解,因此,新农村建设规划只是提出了“村容整洁”的要求,意在“面子”上做好乡村的规划发展工作。当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乡村生态问题成为制约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阻碍时,“生态宜居”就成为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相比于“村容整洁”,“生态宜居”明确了对乡村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修复,并以“宜居”作为评判的价值标准,显然层次更高。
第二,从“已有思想材料”的角度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乡村衰落逐渐成为显学问题相适应,我国学界很早就关注并开始了类似于“乡村振兴”的“乡村复兴”“乡村重建”等方面的研究。就乡村振兴的本质内涵而言,目前学界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种:一是“内外双重意蕴”说,认为乡村复兴的外在内涵就是恢复乡村在城乡谱系中的应有价值,内在涵义就是让乡村在“经济、人居、治理和村民生计等方面实现自给与繁荣”。[2]二是“实践活动”(运动)说,认为乡村复兴是在反思传统乡村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使乡村重新焕发活力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实践活动。[3]三是“战略”(理论)说,认为乡村振兴是“一个宏观的、系统的、综合性、全局性的发展方略”[4],具体内涵可以用“二十字总要求”[5]来概括,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显然,这些观点各有侧重、各有价值,但还没有触及到乡村现代化的过程本质。
综合以上认识,本文倾向于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角度来探讨乡村振兴的本质内涵,认为“乡村振兴”就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扭转乡村衰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具体来说,包含四层涵义:一是乡村振兴的提出背景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即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现实关照的是现代化进程中的乡村衰落现象;二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价值追求和衡量标准,也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乡村的具体展开;三是乡村振兴的本质和根本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四是乡村振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和长期过程,应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因地施策,切勿急于求成、千篇一律。
“乡村振兴”是相对于“乡村衰落”而言的,两者统一于乡村发展的过程中。要想从“为什么”层面上考察“乡村振兴”,少不了对“乡村衰落”的剖析。因此,“乡村振兴”的逻辑成因是包含两层涵义的:一是乡村为什么会衰落?即“乡村振兴”是如何产生的,解决的是“乡村振兴”的历史由来和“出生”问题。二是为什么要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振兴乡村?回答的是“乡村振兴”的起始依据问题。这两层涵义紧密衔接、缺一不可,第一层涵义是第二层涵义的前提,第二层涵义是第一层涵义的逻辑延伸。只有解释清楚第一层涵义,才能阐明“乡村振兴”的历史必然性;只有解释清楚第二层涵义,才能阐明“乡村振兴”的现实重要性。可见,对“乡村振兴”从何而来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从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一般到特殊的思维层面上展开。具体而言,“乡村衰落”是在工业化前期阶段生产方式转换发展、现代工业文明超越传统农业文明的普遍趋向,是新中国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开启现代化建设而被迫做出的战略选择所致;与之对应的“乡村振兴”,则是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和为之做出的战略调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第一,“乡村衰落”是在工业化前期阶段生产方式转换发展、现代工业文明超越传统农业文明的普遍趋向。根据唯物史观,“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材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6]在人类发展史上,早期人类是依靠采集天然产物和渔猎来实现物质生活资料供给的,毫无城乡可言。随着认识水平和改造自然能力的提高,人类逐渐学会了种植技术和驯养动物,开始在自然条件优越的地方定居下来,形成为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态——原始村落。而铁器在农业生产中的运用与发展,一方面促使人类完成了从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过渡,形成了延续至今的传统农业文明;另一方面则极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出现了剩余产品,使一部分人从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从事其它行业成为可能,进而促使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的扩大和城乡的逐渐分离。不过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城乡虽然已经分离并存在利益上的对立,但城市依然“是以土地所有制和农业为基础的”[7],城市里只有少数自由人和早期的城关市民在少量资本的支配下,从事着作坊式的工厂手工业,而乡村依然是统治阶级或土地所有者把持的生产生活重心,支配和统治着城市。换言之,在中世纪及其以前的社会中,乡村和农业是社会发展的重心,以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中孕育着悠久而深厚的农业文明。然而,在生产力的推动下人类社会是不断向前发展的,封建生产关系和传统农业文明中同时孕育着新的生产关系和文明因素。随着中世纪末期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小生产者、商人和高利贷者逐渐在交换竞争过程中优胜劣汰,演变为早期的工业资本家和雇佣劳动关系,商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并经过漫长而残酷的资本原始积累,终于在各种条件和机遇耦合的英国发生了促使人类社会发生伟大变革和实现巨大飞跃的工业革命,以工业化为肇始的现代化浪潮随后扩散至西欧、北美,席卷整个世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渐战胜旧有生产方式而在世界范围内得以确立,并引导人类社会超越传统农业文明进入工业文明的新时代。在工业化、现代化的民族化和世界化进程中,欧美先发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到20世纪中叶大都进入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中后期阶段,城市和工业逐渐取代乡村和农业,成为社会发展的重心。在此过程中的乡村和农业成为城市和工业发展的后备支撑力量,源源不断地单线为城市工业发展提供原料、劳动力、市场和资本,成就了城市经济社会的繁荣,自身却在现代化浪潮中与城市差距愈拉愈大,相对衰落了。20世纪20、30年代美国的农村农业政策调整,60年代法国及其它欧洲国家的乡村重建计划、日本的乡村发展战略,70年代韩国的“新村运动”等,都是针对现代化过程中城乡差距扩大、乡村相对衰落而提出的旨在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案例。可见,从人类文明演进的角度讲,在工业化的前期阶段,生产方式的前进发展促使现代工业文明超越传统农业文明的过程中,乡村衰落是一种具有普遍性质的趋向,而作为对乡村衰落的现实关照,乡村振兴也是现代化发展中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第二,“乡村衰落”是新中国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条件下开启现代化建设而被迫做出的战略选择所致。久经磨难而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曾在历史上创造出璨若星河、长期领先于世界的农业文明,但在封建社会末期由于多种原因而被经历过工业革命、生产方式更为先进的西方工业文明所超越,成为世界现代工业文明的边缘地带。鸦片战争后,中国被迫卷入世界性的现代化浪潮中,开始了充满血泪史和奋斗史的工业化原始积累。经过28年的浴血奋战,我们党领导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建立了新中国,为展开独立自主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稳定地发展环境、政治保障和制度基础。成立之初的新中国,面临帝国主义的封锁遏制而随时可能爆发战争的世情,以及贫穷落后、民不聊生的国情,迫切需要开展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实现“四个现代化”,被迫做出“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抉择,通过对农业和乡村的“剥夺性积累”来支持工业和城市建设,以至于造成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长期存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重新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后,在如火如荼的农村改革和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的带动下,乡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一度让乡村散发出勃勃生机。然而,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从乡村转向城市,在“发展是硬道理”、“优先”、“赶超”理念的引领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继续呈现出工业优先农业、城市优先乡村的态势,乡村各种可流动性资源源源不断地单向度地流向聚集力极强的城市,使城乡发展图景形成鲜明反差,城乡差距愈拉愈大。一方面,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世界奇迹”,人们生活显著改善,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入中后期阶段,城市就像欧美一样发达。另一方面,随着人口和资源的过度流失,乡村出现了空心化和老龄化现象,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城市,以至于乡村在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潮流中渐渐颓废,失去应有的生机和活力。尽管我们党在新世纪初调整乡村发展策略,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针政策,但工业和城市优先发展的思维逻辑依然没有变,乡村衰落态势也未扭转。因此,从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角度看,乡村衰落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早期发展阶段的必然趋向,也与我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建设条件和战略选择不无关系。
第三,“乡村振兴”是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而做出的战略调整,也是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富起来”,在国民经济、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城镇化水平、民主政治、生态保护、外交国防等方面得到全方位提高和高速发展。而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呈现出不同于过往的新的阶段性特点: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政治上更加依靠法治和制度,文化上更加自信,社会上更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生态上更加重视绿水青山,更突出党的全面领导和治党全面从严,国际上更接近于世界舞台中央,等等,以及为之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时,发展阶段和现实情况的变化又促使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发生新变化: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只限于物质生活方面,而是在精神文化、生活环境、民主权利等各方面提出更高要求;社会供给上虽有“量”的保障,但“质”上存在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更显突出。因此,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补齐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就成为时代新任务。而就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而言,所谓的“发展不平衡”是表现在城乡区域发展、产业结构、收入分配等多方面的,“发展不充分”也是表现在生态、社会保障、法治等多方面的,其中,城乡发展不平衡是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是当前我国最大的发展不充分,具体可以通过城乡一系列数据对比来证明。比如在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是36396元,农村居民收入是13432元,城镇是农村的2.7倍;在人均消费支出方面,2017年我国城镇居民支出是24445元,农村居民支出是10955元,城镇是农村的2.23倍;在农村基础设施方面,2016年末我国还有82.6%的农村生活污水没有集中处理,46.5%的农村仍在使用旱厕;在农村公共服务方面,2016年末还有67.7%的农村没有幼儿园、托儿所,[文中数据均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nypcgb/),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等等。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而言,需求的多元化高标准也对乡村发展提出新要求。城镇居民需要质量更好、安全可靠的农产品,需要乡村提供更多元化、生态化、休闲化的消费品,需要“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留得住乡愁”的精神寄托;乡村居民也需要生活更加富裕、更有尊严、更有现代气息,享受到城市一样的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可见,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角度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根据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化解社会主要矛盾而做出的重大战略调整,也是重要的矛盾破解之道。
第四,“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近代中国百年屈辱史赋予中国人民两大历史任务,革命胜利后,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成为新中国面临的根本任务,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实践的持续发展和我们党对“三大规律”的深化认识,这一任务逐渐演化为当前阶段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其中,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从小康概念发展而来的,并在当前进入决胜期。相较于以前的小康社会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重点是“全面”,关键是“建成”。而“全面”是涵盖建设内容、覆盖人群和区域等全方位的,既强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全面发展,又强调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和城乡的现代化。从当前国情和城乡发展实际来看,乡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全面发展以及农民脱贫并实现富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和难点所在。因此,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重视乡村发展,调整乡村发展战略,实现乡村振兴。同样,实现乡村现代化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内容和短板所在,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现代化的成色直接决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可见,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角度看,要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需要补齐乡村这块短板,振兴乡村。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针对“四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城乡差距扩大、乡村相对衰落问题而提出的,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现实针对性,同时也蕴藏着丰富的内涵和深刻地逻辑成因。从“是什么”上讲,应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变革和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来考察乡村振兴(乡村衰落)的本质内涵,站在“已有思想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对比”以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出“乡村振兴”就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的背景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扭转乡村衰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从“为什么”上讲,应将乡村振兴(乡村衰落)放到人类社会和文明演进的大历史和现代化的世界潮流中进行透析,看到乡村衰落在特定阶段产生的逻辑必然性和乡村振兴的历史普遍性,同时也应将其放到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看到我国乡村衰落的特殊性和乡村振兴的现实重要性。故而,从人类文明演进的角度看,乡村衰落是在工业化前期阶段生产方式转换发展、现代工业文明超越传统农业文明的普遍趋向;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角度看,乡村衰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具有一定必然性的产物,同时也与我国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建设条件和战略选择不无关系;从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角度看,乡村振兴是应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而做出的战略调整和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角度看,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