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防治的唯物史观向度

2018-03-31 11:21黎春虹
社会科学家 2018年5期
关键词:雾霾群众发展

黎春虹,杨 静

(1.苏州大学 医学部,江苏 苏州 215123;2.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近年来,较大范围的雾霾一度笼罩了我国几乎所有的经济发达区,并且呈现继续发展的态势,这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背道而驰。习近平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治理和预防雾霾是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需要。雾霾作为生态失衡、环境污染的显著表现之一,是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结果。雾霾的危害不言自明,我们要追问的是,当代中国的发展究竟是否可以避免西方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历程?在唯物史观视阈中,雾霾的爆发有其主客观因素,深入探讨和分析这些因素,对治理和预防雾霾,避免“先污染,后治理”,推动当代中国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价值。

一、雾霾的爆发及其危害

雾霾是生态系统中人类与环境之间的能量流动和物质循序出现断裂失衡时,大气中各种悬浮颗粒物超标的特殊状态。“大气中的颗粒物可用悬浮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来表示,后者是指粒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其中粒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PM2.5因能进入肺部深处,又含有更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且能在大气中停留更长时间,被认为是造成雾霾天气的‘元凶’……当不利的气候条件出现,来源于化石能源燃烧、工业生产和汽车尾气的二次无机气熔胶因吸水性极强,一吸水就膨胀,颗粒物就弥漫在空气中,形成雾霾。”[2]同时,人们主观上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导致经济发展和自然生态失衡,整个生物圈处于一种非正常的生命维持状态,生活其中的生命体,包括自然群体、个人的身心健康都深受其害。

(一)破坏自然生态平衡

雾霾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被打破的恶性生态状况,作为非正常生态现象,雾霾爆发最直接的危害就是破坏自然生态平衡。雾霾中存在的污染性物质长期漂浮在空中,阻隔阳光的照射,减少植物的光合作用,使其生长速度减慢,对外来物的抵御能力降低,大大降低了植物的生存率。当污染物进入土壤,破坏土壤中的营养成分,打破了土壤的生态平衡。自然界“是我们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赖以生长的基础。”[3]作为系统整体的自然生态,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其他各方面的良性发展,雾霾的爆发打破了自然生态的动态平衡,破坏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对建设美丽中国起着阻碍作用。

(二)阻碍经济社会发展

经济社会依存于自然生态之中,生态平衡的破坏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危害各行业的进步。雾霾天气减缓农植物的生长,危害动植物的免疫系统,同时空气中悬浮的颗粒物促进细菌的传播,加速微生物的繁衍生殖,严重危害了种植业和养殖业。此外,不恰当的治霾手段加深了雾霾的危害。大面积停产整顿高污染产业对雾霾的治理卓有成效,但相对地又造成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口增加。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口正常生活难以维继,对当地的社会稳定造成威胁,这种短期强制治霾的方式不可持续,也无法根治雾霾,反而会加速雾霾的爆发速度和影响深度。同时,雾霾天气弱化我国的国际形象,让“美丽中国”建设大打折扣,旅游业也难逃重创,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三)危害人类个体健康

唯物史观认为,“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4]雾霾对自然生态和社会发展的危害最终都会作用到人身上。近几年雾霾现象愈加肆虐,呈现发生频率高、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治理难度大、出现常态化等特点。雾霾中大量微小的颗粒物质,在人类肉眼无法看见的情况下被吸入体内,导致呼吸道防御功能受损,严重的将会引发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甚至可以引发肺部肿瘤。除了影响呼吸道,PM2.5还能使血管收缩,引发心肌梗塞疾病、心肌缺血或者损伤。雾霾天气多发,对人们的情绪也有不利影响,如不采取措施及时进行防治和调节,不仅影响人们的情绪状态,严重者甚至诱发相关心理疾病。此外,雾霾天气下能见度低下,易导致交通事故、堵车等不良事件,给人类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威胁。

人与自然是一个辩证统一的系统整体,人类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都会作用到自然生态上,进而影响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健康安全。探寻雾霾爆发的原因,积极防治雾霾刻不容缓。

二、雾霾爆发的原因分析

目前学界对雾霾爆发的具体原因分析探讨较多,但哲学层面的深度反思相对缺乏。在唯物史观视阈中,雾霾爆发的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受认知水平局限违背自然规律,对社会主要矛盾把握不足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对人民力量认识相对不足忽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一)受认知能力局限违背自然规律

唯物史观历来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任何正确的认识都来源于实践活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雾霾的认识也不例外。马克思主义认为对真理、对规律的探索是一个渐进的、逐步深化的过程。实际上,人们对任何事物的认识都是在实践活动过程中逐步深化而深刻的。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来看,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才会逐步认识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来改造客观世界。作为个体来说,由于每个人的认知结构和认识水平是有限的,因而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也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可能会因为自身认知能力局限和某些客观社会条件的限制而对自然规律认知不足,做出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最终又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受认知能力局限,对客观规律的认知相对不足,缺乏科学、合规律的发展观指导,采取不恰当的经济增长方式,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形成雾霾。在唯物史观视阈中,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人与自然是不可分割的整体。马克思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4],自然界“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4]。人类在接受自然界的馈赠时,自然界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人类的主观改造,这种改造是否合规律直接决定人们是否能够可持续地接受自然界的馈赠。必须注意的是,人对自然界的改造是人的对象化力量的显现,这种显现尤其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过程中凸显。然而,“科学技术的发展应是人类知识、认知水平可预测、可控制的一定度内的发展,超过一定度,带来的将不是福音,而是灭顶之灾。”[5]新时代随着科技的创新发展,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和水平飞跃提升,但无论人们对自然的改造力如何增强,都不能否认人类的创造之本来自自然界,人们对自然的改造必须合目的、合规律地进行。习近平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1],人与自然应该是一种和合共生的状态。那些否定自然与人类的命运共同体关联、凌驾于自然之上的行为,违背了人与自然和合共生的规律,是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阻碍。可以说,雾霾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认知能力、认知水平的相对不足,在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时没有把控好度,把人当做价值的中心,忽略了大自然本身的承受能力,在片面强调GDP增长时,破坏了经济增长和自然生态的平衡,使得环境的自我净化和负荷能力急速降低,大工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造成了空气中的PM2.5急剧上升,而实际上,这种废气的排放是可以控制和预防的。

雾霾作为一种灾害性天气,是人们在对象化活动中,特别是交往实践中作用于自然的产物,是人们因自身认知水平局限违背自然规律,导致人与自然关系异化的结果。人们受认知水平的局限主要体现在两方面:其一,人们受认知水平局限,对事物的发展出现一定的认知误解。比如亚里士多德认为,重物体比轻物体下落的速度要快,世世代代都对这一论断深信不疑,直到伽利略通过比萨斜塔实验证明,如果没有空气的摩擦阻力,重物体和轻物体下落速度相同。这表明,即使是伟大的学者,在一定阶段也会因为自身的认知局限或者时代局限而产生错误的认知。雾霾爆发也是如此。人们由于认知局限,片面追求GDP增长,忽视大自然的承受能力,肆意排放废气,导致空气中污染物的含量超过大气自身的自净范围,违背了自然规律。其二,人们受认知水平局限,对事态发展的严重性认知不充分,“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当人们对雾霾形成发展的原因和危害认识不足时,即便已经意识到雾霾会危害人们的日常生活,也没有采取实际的行动来改变错误的生产生活方式。这种因对事态发展的严重性认知不充分,始终坚持错误的生产生活方式的行为,违背了人与自然和合共生的自然规律,必将遭受大自然的惩罚。同时,人们忽视了自然界的相互依存性,肆意向空气中排放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导致雾霾爆发。

(二)对社会主要矛盾把握不足违背社会发展规律

唯物史观认为,社会的发展既有基本矛盾运动,又有主要矛盾发挥作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下其表现形式和最终结果是不同的,而社会主要矛盾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两对矛盾的运动推动着社会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在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按照资本的逻辑,其生产关系不可能完全达到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它的发展模式必然要经过“先污染,后治理”的历程,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高度,要求其彻底变革生产关系,亦即进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才可能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状况,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状况。然而,在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依然存在,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变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变革不适应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相关的制度、体制、机制、政策、方针都会做出相应的调整。因而,当代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她的发展完全可以抛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当然,这种变革性只有当人们已经充分清醒的认识到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包括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才可能真正实现。

对社会主要矛盾把握不足,违背社会发展规律是雾霾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进入新时代,我国的主要矛盾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需要,而且包括美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追求必须要靠经济社会平衡而充分的发展来满足。雾霾爆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对社会主要矛盾认识不足、把握不足,既没有看到我国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也没有看到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需要的追求。其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是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雾霾爆发主要是由于没有处理好经济领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性和生态领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这既表现在人们追求经济增长时忽视了生态领域的发展,也表现在各领域创新创造能力不足,难以为生态的平衡充分发展提供坚实的科技支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性问题是制约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雾霾爆发的主要原因。其二,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关注不足。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4]市场经济逐利驱动,导致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一时盛行。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人们环保意识淡薄,生活方式不友好,缺乏自觉维护生态平衡的主观意识,导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失衡、人与自然关系恶化。尤其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在能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更多地在考虑如何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对环境保护的考虑极少,在满足人们经济快速增长的愿望时,忽视甚至无视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由此无节制的排放、不合理的生产生活方式随之而来,雾霾天气集中爆发。

(三)对人民力量认识相对不足忽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在唯物史观视阈中,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具有强大的主体性力量。新时代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调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以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任何忽视人民群众主体力量的活动都难以取得真正的胜利。雾霾爆发就在于对人民力量认识相对不足忽视了人民群众在防治雾霾中的主体地位。习近平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1]新时代要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创造伟力。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6]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过程就是人民站在自己创造的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经济结构之上进行新的实践创新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重视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真正做到美丽为人民,美丽靠人民。习近平指出,“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来完成。从这个角度讲,雾霾的爆发主要是因为对人们防治雾霾的主体力量认识不到位,没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防治雾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们对雾霾爆发的机制和危害认识不足,从而对防治雾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够,没有切实发挥出应有的防治和监督作用。

忽视人民群众防治雾霾的主体地位是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阻碍。“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6]人民自己的生产生活实践构成全部历史的现实基础,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防治雾霾的主体力量,但在实际的防雾过程中,人民群众没有切实发挥主体力量,他们的某些行为甚至助推了雾霾的爆发。一方面,人民群众对雾霾爆发的机制和危害认识不足。雾霾产生的元凶——粒径小于2.5微米的颗粒物PM2.5,主要产生于人们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的化石燃料,大量私家车出行排放的尾气等,但人们并未意识到自己的生产生活方式与大气污染的直接关联,没有意识到雾霾与人们身心健康的密切相关性。另一方面,人民群众防治雾霾的实际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人民群众尚未意识到或者没有充分认识到自身对于防治雾霾的强大力量和实际效果,没有切实发挥应有的自觉参与性和监督防治作用。在实际的生产生活过程中,人民群众对雾霾爆发的原因和危害没有清晰认知,不明了防治雾霾的实际举措,导致人民群众的防霾力量没有被充分调动,防雾行动落实不到位,从而雾霾爆发。

从唯物史观来看,雾霾的爆发不在一朝一夕,它是主客观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奋斗目标,完全可以避免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注重追求剩余价值,而忽视环境保护的发展方式,完全可以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要求防治雾霾必须当机立断,为治理雾霾、净化空气作出新时代的路径选择。

三、新时代防治雾霾的路径选择

防治雾霾,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号召我们:“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1]防治雾霾是建设美丽强国的题中应有之意。在这一新要求的指导下,防治雾霾必须坚持整治和预防相结合,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和合共生、敬畏生命、美丽中国的防治雾霾理念,紧抓社会主要矛盾,追求平衡充分的发展,广泛宣传雾霾形成发展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群众防治雾霾的积极主动性,确保把雾霾防治好。

(一)确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的防治雾霾理念

唯物史观不仅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且认为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重大的反作用。新时代防治雾霾要想成功,首先必须发现、把握并运用规律,树立科学的发展理念,在思想上意识到雾霾问题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一定能解决好、治理好、预防好,中国的发展完全可以避免西方发达国家所经历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历程,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科学发展理念的指导、贯彻和落实过程中,形成防治雾霾的整体合力。

其一,确立和合共生理念。新时代防治雾霾必须坚持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和”是“合”的前提,只有实现“共生”才能实现“和合”,即在人与自然互利共生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两者最终的长远发展。人与自然存在共生性和包容性,面对当前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人类中心主义”、“人类至上主义”的思想,坚持人与自然的命运共同体思想,实现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至关重要。雾霾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在发展的过程中只注重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忽视了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忽视了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性。在唯物史观视阈中,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周围事物有着普遍的联系,人也一样,人不仅与周围的其他人产生关系,而且与自身所生存的环境密切相关。生物多样性的不断丧失,就是对人类的警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不同事物在差异中相互协调并进,才能实现万物的共同发展。如果只有同类事物聚合,就难以实现全面可持续的发展。防治雾霾也是如此,人们只有摒弃市场经济的逐利倾向,坚持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追寻合规律的发展,而不是片面的GDP增长观,才能逐渐走上合规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其二,确立敬畏生命理念。新时代防治雾霾,逐渐消除市场经济逐利驱动的影响,要求确立敬畏生命理念。习近平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1]雾霾的爆发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人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过程中,受到市场经济逐利驱动作用,忽视甚至无视保护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重要性,违背了自然规律,进而“自食恶果”,承受雾霾带来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威胁。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1]。雾霾爆发就是人们在错误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忽视甚至无视自然界中其他的生命体,使得自身的行为违背自然规律而造成的恶果,是自然界对我们进行的报复。“有思想的人体验到必须像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一样敬畏所有生命意志。他在自己的生命中体验到其他生命。”[8]当人们可以做到换位思考,既敬畏自己的生命意志,又敬畏所有生命的意志时,我们便会意识到,对其他生命的保护与敬畏就是对人自身生命的保护与敬畏。人,是所有生命的核心,敬畏其他生命的前提是对自身生命的尊重与保护。治理雾霾,既是对现在威胁人的生命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更是对以人为核心的所有生命体的敬畏。人与自然是生命的共同体,面对雾霾带来的危害,人与一切生命同呼吸、共命运。意识到人与自然生命的共同体属性,是树立敬畏生命理念、防治雾霾的关键步骤。

其三,确立美丽中国理念。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突出,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日益增长,在这一背景下,防治雾霾必须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平衡而充分的发展,保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动态平衡,建设美丽中国。习近平指出:“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1]达成美丽这一目标,必须确立并贯彻落实美丽中国理念,关切与回应人们对生态优美、清洁的追求与向往,在坚持经济发展核心推动作用的同时把握质量互变规律,实现经济发展与雾霾防治的相互促进。雾霾的爆发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是新时代建设美丽强国的必备条件,是人类社会向更高级形态演进、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关键的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动态平衡,是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的新要求。新时代防治雾霾必须树立美丽中国理念,寻求经济发展与雾霾治理的动态平衡,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

(二)紧抓社会主要矛盾推动经济社会平衡而充分发展

唯物史观认为,当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状况时,就会对推动生产力发展起重大促进作用。新时代防治雾霾要在合规律的发展理念指导下,紧抓社会主要矛盾,采取正确的途径方法,推动防治雾霾的行动落实。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防治雾霾不是口头上说说就可以的,而是要真正落实到行动上来,也只有在解决科技创新能力不足、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的过程中,才能切实推动防治雾霾工作取得实效。

其一,抓住社会主要矛盾,确立并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新时代真正把雾霾防治工作做好,必须坚持顶层设计,从中国雾霾防治的特殊性出发,即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和我国生态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现状出发,实行市场与计划两手抓的防治手段。一方面,制定并不断完善大气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审核标准、治理体系、环境税法、全国性排污准许制度等,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从整体性原则出发,推动构建跨区域的联防联控体系,推动形成强有力的防霾合力。另一方面,加大环保法的处罚力度。在市场经济逐利驱动加速雾霾爆发的条件下,新时代防治雾霾必须加大环保法中的处罚力度,真正将人民群众的生态利益放在首位,同时需要注意政策的贯彻落实,避免政策不落实、打折扣的虚假现象,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真正贯彻落实并发挥实效。

其二,注重科教创新,推动绿色发展。雾霾的发展势头及其危害程度倒逼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科教创新,实现能源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是新时代防治雾霾的关键所在。雾霾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就必须推动中国绿色生产力水平提升、经济结构调整、体制机制改革、技术创新突破以实现生态充分发展。一方面,强调科技创造力和专利发明,既提高生产力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各领域的创新,又要提高排污治污处理能力,在提高污染物处理效率的同时降低排污处理的成本,兼顾人们的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另一方面,注重教育公平,坚持精英教育和大众教育相统一,建立为培养创新人才服务的教育体制,实现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突破,从整体上提高教育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素养。雾霾防治根本上需要依靠科教创新,依靠创新型人才的力量实现生态充分发展。

其三,充分利用大数据,推动实现生态平衡发展。新时代是大数据的时代,防治雾霾必须坚持大局观念,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实时监控雾霾防治动态及成效,促进生态协调发展。一方面,实时监控雾霾污染程度的动态变化。对雾霾严重的重点区域重点监控,树立大局观,从整体性出发构建时间关联网络和空间关联网络,为防治雾霾提供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实时监控雾霾污染治理的动态变化。全方位监控我国雾霾治理现状,对雾霾治理效果提供基本的动态指示图,对雾霾的进一步治理指明奋斗方向。同时,重点监控雾霾治理效果良好的区域,分析科技创新程度与雾霾防治的动态关联,既从时空层面分析雾霾防治的成功经验,又对雾霾防治提出具体的科技创新要求。充分利用大数据,实时监控雾霾治理成效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随时调整雾霾防治策略,真正实现经济发展与雾霾治理的相互促进,提倡低碳生活,推动构建智慧城市。

(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防治雾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唯物史观认为,能动的改造世界是人的本质,发展物质生产力必须发挥人的主体力量,坚持以人为本。马克思指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4]防治雾霾理念能否贯彻落实关键在于人。我国要想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历程,就必须充分调动人民群众防治雾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其一,大力宣传雾霾爆发的原因、危害。现阶段防霾行动之所有尚未落到实处,主要在于人民群众对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认知不足,具体来讲就是对雾霾爆发的原因和重大危害认知不足,没有意识到雾霾问题与人们日常生产生活的密切相关性。雾霾威胁了包括人在内的自然界中一切生命体的健康发展。防治雾霾,一方面,大力宣传雾霾爆发的原因和产生的重大危害,引导个体在内心深度认知并认同自身与雾霾的形成和危害的紧密联系。另一方面,大力宣传科学的防霾理念,引导人民群众在思想上认知科学、合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只有人们真正将雾霾的危害入脑入心,将防治雾霾内化为一种行动自觉,雾霾的爆发之路才能被割断。

其二,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防霾行动。思想只有转化为行动才能发挥巨大力量。马克思指出:“正是在改造对象世界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人的能动的类生产。”[4]防治雾霾必须依靠人民群众能动的创造实践。人们主动利用自媒体等新兴技术,科普雾霾的严重危害和日常防霾小技巧,自觉从生活小事着手,为防治雾霾做力所能及的努力,通过日常的教育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从内心认知、认同到逐步在行动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绿色、创新、合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自觉规避可能产生雾霾问题的行为,以美丽强国建设为目标,坚持人与自然的和合共生,敬畏包括人在内地一切生命体,真正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将防霾行动落实到位。

其三,充分调动人民群众自觉监督的积极性。人民群众发挥自身主体创造性积极参与防治雾霾,既体现在人们主动建议、制定防治雾霾相关泛法律法规,身体力行参与防霾行动,也体现在人民群众发挥自身榜样带头作用,监督引导周围的人切实参与到防霾行动中来。一方面,防治雾霾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人民群众监督执行,切实推动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实践中真正采用。另一方面,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号召引导周围的人坚持科学的生产生活方式,比如科学的垃圾分类等,并号召周围的人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全民行动起来保护自然环境,防治雾霾。

综上所述,在唯物史观视阈中,雾霾的爆发既违背了自然规律,又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防治雾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观能动性。只有遵循规律,确立和合共生、敬畏生命、美丽中国的雾霾防治理念,并充分将人民群众防治雾霾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才能切实防治雾霾,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推动美丽中国建设,有利于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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