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社会制度的伦理基础
——河北大学博士生导师黄云明教授访谈

2018-03-31 11:21黄云明
社会科学家 2018年5期
关键词:伦理马克思哲学

黄云明,唐 鑫

黄云明(1963-),河北沧州人,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现为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院长,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生导师,河北大学伦理学学科带头人。1984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哲学学士学位,2003年和2015年于河北大学分别获得哲学硕士和博士学位。1984年到河北大学大学工作至今,1989年任河北大学哲学系思想政治教育教研室主任,2001年任政法学院副院长,2013年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主要从事伦理学和宗教学的教学和研究,特别是经济伦理、政治伦理和法律伦理的研究。

社会兼职:中国伦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伦理学会政治伦理分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伦理学会经济伦理分委员会理事、河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河北省伦理学副会长,河北省宗教学会副会长、河北省哲学学会副秘书长。主持完成省部级课题6项,独立出版学术专著4部,发表学术论文80多篇。其中《宗教经济伦理研究》《马克思劳动伦理思想的哲学研究》《经济伦理问题研究》分别获得第13、15、12届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

唐鑫(以下简称唐):请谈谈您的人生经历和主要人生感悟,可以吗?

黄云明(以下简称黄):好的。我出生在河北省沧县杜生镇。祖辈皆勤勉的农民,家境虽不富裕,但也殷实可资吃穿。祖父开始读书,成为知名乡里的读书人。父早年在天津学徒,学习纺织技术,60年代初回到故乡,为村里筹建了织布厂。作为村办企业,当时每年有数万元收入,高时曾经到十几万元,这个企业一直办到上个世纪80年代,对于本村人度过十年动乱曾经产生很大帮助。父为村办企业,常年奔波在外,几乎跑遍全国各省份,似乎只没有去过西藏。父常年在外,家由母亲一人操持。母亲具有中国广大劳动妇女共有的美德——勤俭贤惠,乐善好施,更难能可贵的是喜欢、羡慕读书。解放初,村里扫盲,短短1年多时间,就认识了很多字,可以阅读简单读物、可以写信。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尽管很吃力,她都坚持给我写信,教导我如何做人。她老人家每每将自己没有机会念书作为一生的憾事。年老以后,又重新拿起书本,她最喜欢的书是我的大学同学马俊杰(笔名劳马)写作的小小说,说有意思,还说这个人眼毒,看人入骨。我很吃惊,她竟然通过读几篇小说就能够洞悉作者的性格。因为自己读书成为不能实现的梦想,母亲将读书的希望寄托在了儿孙身上。为了我们兄妹能够安心读书,她自己任劳任怨,每天劳作到深夜,天天还早起为上学的孩子们做饭。2012年9月,母亲突发脑溢血,幸亏及时送到医院,后遗症不是十分严重,但是初期仍然瘫痪在床,思维也一定程度混乱,每每半夜大叫我们快起床,上学迟到了,或者说,我要起床,我们说半夜三更起床干什么啊,她总说不是给你们做饭吗,晚了耽误上学啊!开始被她叫醒,还埋怨她打扰我们睡觉,后来就心里流泪,我知道了在她心里子女儿孙读书是最重要的事情!

1980年我参加高考,5月底,距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月时间,我突发严重痢疾,便脓便血,头晕体软,卧床半月,不得不离校回家,看到躺在土炕上的我,母亲的失望可想而知,但是她安慰我说,今年就不要想考大学了,养好身子要紧。当时,我就发誓一定要金榜题名。在母亲的照料下,我一周恢复健康,回到学校离高考只有两周了。皇天不负苦心人,当年我一举高中,而且是全县文科第一名。8月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录取。更让母亲高兴的是现在他的孙子、孙女全部都读到了研究生。

古人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我的博士导师宫敬才教授也常说,一个学者写好一篇文章,就像农民种好一块地是一样的,每一份汗水都会在秋天的收获中有所体现。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浸染、得师长们的教诲,我为自己确定的人生格言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一个农民的儿子永远不能缺失农民的本色,做人要像种庄稼一样实实在在。

将教育作为终身职业,既是命运的安排也是自我选择。从小到大多位师长的言传身教,使我在很早的时候就确定了职业选择的方向。特别是大学时期班主任索爱群老师的影响至深至远。索爱群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宗教学专家。从入学到毕业对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处处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入学第一年她找我们每一个人谈心,了解我们的性格和爱好,为我们进行人生的规划,她甚至每天早起喊我们去跑操!记忆中好几个新年夜,她都是和我们一起度过的!大学毕业她在台上宣布分配名单时,想到要与学生分别,她曾经泣不成声。与其说是大学老师,我们觉得她更像一个妈妈!那时我就想一辈子要是能够做一个像她那样的老师就没有遗憾!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我参加工作时,全国涌起第一波下海热潮,当时大学教师的生活也实在艰辛,面对多次下海的机会、其他行业的高薪和物质诱惑,我也曾经动摇,想脱离寒窗苦读的生活,但是每每动摇的时候,想起以往自己崇拜的多位师长,就觉得羞愧难当,于是坚持下来,一干就是30多年。

吕叔湘先生说:教育更像是农业,而不是工业生产。先生的意思大概是说庄稼和学生一样都是有生命的吧,所以,对待学生必须倾注师者的爱心,尊重学生的个性,因材施教才能培养出真正的人才。所以关于大学,我与时下流行的一些说法意见相悖。现在很多人讲,大学要适应市场经济,要使教育产业化,而我的看法是大学就应该是象牙塔,知识分子应该是社会的文化精英,不应该是大学适应社会,而更应该是大学引领社会发展。现代更多的人将上大学看成是交钱学习存技能,和到商场买东西差不多,师生关系是平等的交易关系,师道尊严是过时的腐朽思想。在我看来,这是现代教育的悲剧!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一定要有师者的言传身教,没有师道尊严就谈不上言传身教!当然,我从来不抱怨学生对自己不够尊重,因为一个师者要得到学生尊重,要靠他自己值得别人尊重。多年来,毕业多年的学生每逢节日特别是教师节的时候,打来祝福电话或者发来祝福的信息是我人生最高兴的时候。亚圣孟子说,君子有三乐,而王天下不与存焉。父母俱在,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此三乐于我,除却父母已不在堂,可以说皆不缺乏。

唐:三十多年来,您主要研究哪些问题?

黄:由于是哲学专业出身,最初的教学和研究,我主要关注的是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和宗教哲学的基本理论问题。

1980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当时授课的老师都是享誉全国的名家,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由肖前、李秀林老师主讲,中国哲学史是张立文、葛荣晋老师讲授,西方哲学史是钟宇人老师,现代西方哲学是黄顺基老师,伦理学是罗国杰、马博宣老师,逻辑学是马玉珂老师,自然辩证法是刘大椿、薛雨川老师。印象更深刻的是课程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为主,《哲学笔记》《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反杜林论》等都开设了专门的课程。可以说,当时接受了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真正培养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所以,后来的学术研究中,我始终坚持着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指导,同时注重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分析中国改革开放中的社会实际问题。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刚起步,为了适应社会经济体制改革,学术界也需要对很多理论问题进行拨乱反正。在我所关注的伦理和宗教领域这些问题更加突出。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我国伦理学界开展了道德本质问题的大讨论。当时发表的观点很多,异彩纷呈,但主要是围绕着道德到底是约束人们行为、追求社会和谐的手段,还是个人自我实现的方式这两个方面展开。所以,代表性的观点被后来的学者概括为道德的社会本质论和道德的主体本质论。道德的主体本质论适应社会商品经济改革的需要,强调个人利益的道德合理性,反对道德的社会本质论将约束性看成是道德的本质属性,反对他们将社会整体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

实际上,道德的社会本质论和道德的主体本质论都只是抓住了道德本质的一个侧面。用马克思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辩证法的观点分析道德本质问题,道德是人的社会实践方式之一,而人社会实践的目的就是实现自我,所以说,道德是个人自我实现的方式,揭示了道德的本质属性,但是,人的社会实践不能脱离客观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是社会实践得以展开的前提条件,维护社会和谐是社会实践的需要,当然也是道德本质性追求,道德就是人类为了协调自我实现与其所需要的和谐社会环境之间关系的文化。所谓道德是人为了自我实现在自我实现与其所需要的社会环境之间确定的平衡机制,也就是说,社会道德既以个人自我实现为目标,也以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道德就是要协调二者之间的相互矛盾,既要反对社会对个体的过分压抑,也反对个人对社会良序的践踏。之于社会成员个体来说,所谓道德高尚就是尽可能地克制自我成就他人和社会,之于社会整体来说,所谓正义就是社会要尽可能保证社会成员个体的利益不受伤害,同时保证社会成员彼此不能相互伤害。

毫无疑问,在社会的任何时期,自我实现与社会和谐稳定之间都存在着矛盾,在矛盾中哪个方面应该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用马克思实践辩证法来看,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践问题,也就是说不论是道德的善还是公正,都不是单纯地维护社会和谐或者维护个人利益不受侵犯,而是要在二者相互妥协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在既有的社会条件下,社会制度建设应该在维护社会基本和谐的基础上给予个人权利最充分的保护和尊重,而个人自我道德修养则应该在维护自我基本利益的基础上为社会整体进步和发展多做贡献。

宗教学界关于宗教本质的讨论,比伦理学学界关于道德本质问题的讨论似乎还早一点。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宗教理论和政策方面基本上都是照搬了苏联社会主义建设经验,而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在宗教问题明显存在左倾错误,这其中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宗教本质理论的认识。

将马克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论述,作为马克思关于宗教现象的核心观点,甚至于是关于宗教本质的认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有一个过程。这句话最早见于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宗教是被压迫生灵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1]后来列宁在《论工人政党对宗教的态度》中说:“‘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马克思的这句名言是马克思主义在宗教问题上的全部世界观的基石。”[2]而且列宁在《社会主义与宗教》中也说过:“宗教是一种精神上的劣质酒。”[3]后来的学者对马克思尤其是对列宁的论述产生了严重的误解,以至于认为这就是马列主义关于宗教本质的阐述。实际上,通观《〈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和列宁关于宗教的论述都不能做出这样的论断。将“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作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本质的揭示,导致了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在宗教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中都犯了左倾主义错误。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宗教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实践经验,我们不得不说把“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作为马列主义对宗教本质的揭示,从理论上来说是错误的,从实践上来说是有害的。加之,鸦片揭开了中国近代屈辱历史的序幕,中国人对鸦片的认识有了一种特殊的心理背景,所以中国人把“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鸦片”译成了“宗教是毒害人民的鸦片烟”,于是,我们的许多理论工作者尤其是宗教管理干部,基于这句话就将宗教信仰者看成了吸毒犯,把宗教神职人员看成了贩毒犯,把宗教完全看成是消极的甚至是对社会主义有极端危害的文化。以此为制定宗教管理政策的指导思想,宪法中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精神,就难于在社会生活中贯彻和落实。

当然,现在也存在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即把“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作为宗教的本质伤害了信仰者的感情,以至于现在有些人特别是宗教信仰者,从根本上否定马克思和列宁的相关论述,这样做显然也是错误的,将“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作为马克思主义对宗教本质的揭示是错误的,不意味着这句话本身的含义是不正确的。马克思和列宁的相关论述阐述了宗教的社会功能,强调宗教对人民确实具有麻醉的社会作用,并没有错。

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世界的出发点,分析宗教的本质也必须从社会实践出发。从社会实践出发认识宗教,宗教是社会实践的形式,是人自我实现的方式。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费尔巴哈之所以不能正确解释宗教的本质,就是因为费尔巴哈不理解实践的意义:“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一著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他的卑污的犹太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所以,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4]又说:“费尔巴哈是从宗教上的自我异化,从世界被二重化为宗教世界和世俗世界这一事实出发的。他做的工作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世俗基础本身使自己从自身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去理解,并且在实践中使之发生革命。因此,例如,自从发现神圣家族的秘密在于世俗家庭之后,世俗家庭本身就应当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被消灭。”[4]社会实践是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对立统一。传统唯物主义者包括费尔巴哈和唯心主义者,之所以不能认识整个社会以及各种社会现象的本质,就是因为他们只是从客观世界出发,或者只是从主观世界出发,而不是从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社会实践出发。从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社会实践出发,社会实践都是在人的主观思想和意志指导之下进行的,社会实践不能脱离社会环境,当人的主观思想和意志被客观环境束缚,不能在社会实践中得到贯彻的时候,人们会启动主观幻想,对客观事物进行主观臆测,用幻想延长和放大自己,形成崇拜的对象,希望通过崇拜和祭祀等行为让人的主观意志得到实现。所以,马克思一再强调,宗教是人的本质异化的产物,神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神是人的异化,是对象化了的人。总之,从社会实践出发把握宗教,宗教是以信仰超自然力量为核心的社会实践方式,在这种社会实践中,人可以获得幻想性自我实现。

唐:后来您的研究似乎有重要的转向,不再是这些纯粹的哲学理论问题,而是转而关注社会生活中的一些实际问题,这种转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黄:哲学专业是我自己的选择,对哲学我一直拥有浓厚的兴趣。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不是远离时代的空洞理论,我对道德本质和宗教本质等哲学问题的关注也是和我国改革开放对哲学理论的要求分不开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需要哲学回答的相关社会问题越来越多,出于一个学者的责任心,不能不思考这些相关哲学理论问题。大概是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开始关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伦理问题,而且逐渐发现经济、政治和法律等社会基本制度是联系在一起的,其中很多伦理价值观问题是有共性的,于是我开始关注经济、政治、法律和宗教管理等社会制度相关的伦理道德问题。关注经济伦理问题,先后出版了《经济伦理问题研究》和《宗教经济伦理研究》两本书。

德国哲学家马克斯·韦伯说每一项伟大的事业背后都有一个指导这个事业发展的“世界图景”,这个世界图景就是人们头脑中的价值观念体系。构建一个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价值观念体系是摆在中国经济伦理学学者面前不可推卸的责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价值观念体系既要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伦理价值观也要借鉴西方社会市场经济的伦理价值观念,将二者融合为适应中国当下实际的价值观念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意义重大。《经济伦理问题研究》和《宗教经济伦理研究》两本书主要探讨的就是这样的问题。

在具体的经济伦理、政治伦理和法律伦理问题研究中,我越来越发现社会基本制度建构的哲学和伦理问题的阐发,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没有正确的哲学方法论我们不可能阐发清楚社会制度相关的重大理论问题,于是我又开始关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特别是跟随宫敬才教授攻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的博士学位开始,对改革开放以后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成就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列主义。我国最初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上不是从英文和德文直接翻译过来了,而是经过苏联传播过来的。在苏联《联共党史·四章二节》中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做出了概括,一直到改革开放之前,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都深陷这个槽臼。改革开放以后,在“走进马克思”或“走近马克思”以及“回归原生态马克思”等学术研究方法指导下,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马克思哲学有了一个全新认识。宫敬才教授倡导“回归原生态马克思”,他认为原生态的马克思哲学是一个由劳动本体论、劳动辩证法、劳动人道主义价值观和劳动历史观构成的劳动哲学体系。

马克思认为以往一切哲学不是单纯从客观物质世界出发就是单纯从主观精神世界出发认识世界,既不能真正解释世界,更不利于改变世界。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4]实际上,如果不以改造世界为目的也不能真正解释世界,即使能够解释世界,那种解释的意义也不大。马克思认为哲学根本的意义在于改造世界,所以马克思将实践——人的感性活动作为把握世界的出发点,在本体论上超越了传统的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在辩证法上,将事物的辩证运动不是作为纯粹的精神运动,也不是纯粹的自然运动,强调辩证法的精髓在于主体与客体的互动,社会实践是事物辩证运动的根本原因,所以事物的对立统一最核心的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马克思的辩证法是实践辩证法。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实践的,社会生活的本质也是实践的,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历史的决定力量不是物质决定意识在社会生活领域的运用,而是从社会实践出发认识和把握历史,物质生产实践是最重要的社会实践,所以才是理解社会生活的关键。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重大发现。但是,由于受苏联《联共党史·四章二节》的影响,将物质而是社会物质生产实践作为马克思哲学的本体概念,在理解唯物史观也产生了一定的偏差。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理解为物质决定意识在社会生活领域中的贯彻,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作为物质决定意识的拓展。这与马克思原生态唯物史观相差很远。

马克思获得博士学位以后,在《莱茵报》工作期间,由于和当时的反动势力争论一系列的法律和政治问题,马克思发现将讨论局限在政治和法律领域不能真正解释政治和法律问题,所有政治和法律问题都于社会物质利益相关,于是马克思将研究转向社会经济领域,同时,开始反思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也发现了社会实践特别是社会物质生产实践是一切社会历史的前提,以往的唯物主义哲学和唯心主义哲学不论是从物质出发还是从精神出发都不能真正解释社会生活,更不利于改造社会生活。要想认识社会必须从现实的人出发,从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社会实践出发,特别是物质生产实践出发去认识社会,因为人就是人的社会社会实践,“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4]因此,唯物史观不是从物质出发去把握社会历史,而是从社会物质生产实践即劳动出发把握社会历史,唯物史观从本质上来说是劳动历史观。

在马克思看来,为什么资本主义社会是一个不合理不公平的社会,因为资本主义以资为本,将个人私人财产所有权作为社会基本价值基础,而不问个人私有财产所有权应该被尊重和保护的伦理依据是什么。劳动作为一切物质财富产生的源泉,在资本主义社会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资本的夸张侵害了劳动者应有的权益,资本家无偿占有了劳动者的剩余价值。要改变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合理,就必须铲除物质生产资料私人私有制,创造一个不是以物质生产投入因素为社会利益分配主要依据的社会,而是以物质生产劳动实践为社会利益分配主要依据的社会,社会主义就应该是这样的社会!所以,社会主义究其根本来说是劳动人道主义,物质生产劳动是社会价值的基础,劳动神圣应该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设计最根本的价值导向。劳动者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真正主体,法律权利保障的基础应该是社会物质生产劳动,也就是说只有建构在劳动基础上的权利才是合理权利,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公正、平等和自由等所有价值观念都应该建构在劳动基础上。这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当然中国社会主义不像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那样,建立在发达资本主义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落后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基础上。社会主义建立后,落后的生产力一直是制约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因素。为了给社会主义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我们不得不调动各种社会积极因素。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存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财富分配也必须尊重生产投入多种要素的利益,社会财富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共存。但是,我们不能忘记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实现广大劳动人民翻身当家做主人,将劳动价值作为一切价值的基础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所在。社会主义的伦理合理性在于社会主义是劳动人道主义或者就是劳动主义!

唐:那您今后学术研究主要会关注那些问题?

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使我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目标,同时,它也指明马克思主义为人类创立的社会现代化的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条成功道路,它为落后民族实现民族文化现代化创立了一条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是中国人对现代人类文明做出的最伟大的贡献。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生逢这样一个伟大的时代,是我们这代人的骄傲和自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给我们提出了具有伟大意义时代课题,作为制度伦理研究的学者,进一步阐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法律等主要社会制度的伦理合理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人类社会发展中,不论是关于个人自我实现还是社会良序建构,总有些价值是历史性的,是当时社会的产物,也总有一些价值是恒久性的。那些恒久性的道德价值是人类文明的精粹,它是那些使人成为人、使社会成为社会的文化因素,所谓文明的传承不仅是物质财富的授受,更是维持人类文明的价值信念的薪火相传。

不同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不同的价值信念系统,其价值信念系统的核心价值观念就是民族精神的根本,就是那个民族的体、灵魂、实相和真如。它是民族文明进步的北斗七星。任何民族的发展不能不汲取其他民族文化的营养,但是任何民族的发展不能伤害其民族的灵魂,特别是对于相对落后的民族来说,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保持民族主体性比追求民族文化现代化更重要!

每个民族的核心价值观是那个民族最珍贵的文化资源,因为它是民族成员共同的价值信仰,是民族成员相互认同的前提,也是民族成员行为的内在精神动力以及一切行为的价值指向。社会生活的经济、政治、法律以及一切文化建构无不内涵着其信息。它民族文化的遗传密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坚持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更要将社会主义建构在中华传统文明的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一定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条路要铺就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要保持中华民族的主体性,更要发挥中华民族特有的智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伦理体系的建构就是要将市场经济的一般价值观念与中国固有的价值观念相融合,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现在西方学者将他们称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或者“北京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不仅要建构市场经济的“中国模式”,也要建构民主政治和现代法律制度以及各种文化的“中国模式”,所有这些中国模式的核心和灵魂是中华民族固有的经过现代化以后的价值观念系统。确立中华民族传统价值观念系统的现代化样式是每一个伦理学学者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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