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探索和实践

2018-03-30 03:27孙丽
现代交际 2018年24期
关键词:流动人口主体法治

孙丽

摘要:本文介绍了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总结了淄博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对进一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基层社会 治理创新

中图分类号:D4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24-0254-02

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不仅决定着社会治理的整体效果,而且关系到国家整体政策目标的实现,影响着国家治理的整体水平。

一、社会治理的基本内涵

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我们从字面上来看,只差了一个字,但这一字之差,却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理念。从社会管理的概念来说,政府是管理者,是管理的主体,社会是被管理者,管理的过程是政府从上而下发布行政指令,社会必须要服从和执行这些指令,所以管理它的主体比较单一。而治理治理是一种多元主义,治理理论强调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要从政府单一中心向多元主体转变,多个主体通过协商协作的方式对社会事务进行合作管理。所以,从理念上,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模式。具体来说,社会治理的基本精神主要表现在这样三个方面。一是主体多元化。社会管理的主体很单一,主要是党委政府。而社会治理的主体除了党委政府之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广大人民群众都是主体,治理的主体是多元化的。二是过程互动化。社会治理的主体是多元的,那多元主体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治理理论提出,多个主体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合作伙伴的关系,多个主体通过沟通、对话、协商、合作共同来管理社会事务。所以,治理超越了传统的国家和社会二元对立的模式,强调主体之间也就是政府和社会、公民要良性互动。三是手段多样化。从手段上来说,社会管理主要是依靠政府的权力,借助行政手段来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而社会治理强调除了运用行政手段以外,更多地运用法律、道德、习俗、科技等管理手段。

二、淄博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淄博市积极推动社会治理领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着力打造社会治理云平台。

(1)“以房管人”——破解流动人口管理难题。以房管人是破解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难题的一项实践创新。基本思路是以静态出租房屋管理动态流动人口,基本模式是在各个社区成立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实现对流动人口的有效掌控。创新推广“智能门禁云”平台系统,智能卡一共有三种,原住居民为蓝色,外来购房人员为黄色,租房人员为红色,一人一卡,分色管理,并对租房人员设定卡的使用期限,这样,实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分类“分卡”管理,提高房屋租赁和流动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6+1”多元调处——破解社会矛盾化解难题。整合各类调处资源,将领导干部公开接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治安调解、法律援助“6类”调处纳入信访“1个”平台,创新开展的综合多元调处模式。此外,着力构建法律顾问、警务助理(社区民警)、网格员、巡防队员、基层人民调解员、调解志愿者6支基层矛盾纠纷调解队伍,进一步整合充实了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力量,大量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了有效控制。

(3)“三级巡防”——破解社会治安防控难题。三级巡防是以公安巡警大队为第一级巡防力量“第一级巡防”队伍;以各派出所中心巡逻队组成“第二级巡防”队伍;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组建群众性巡逻队伍组成“第三级巡防”队伍,从而实现网格化布警、精准化巡防、动态化处警。

(4)视频全覆盖——破解“三防”衔接难题。全面推进视频监控“升级版”建设,创新建立统一指挥、资源共享、智能分析实战应用体系,实现全网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周密规划建设视频资源,实现视频监控对治安重点目标的全面覆盖。

(5)社会治理网格化——破解社会化管理服务难题。科学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遴选出网格员,具体负责掌控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化解矛盾纠纷等八大职责,对网格内“人、地、事、物”等逐项记好民情台账,实现社会管理服务由“群众找上门服务”向“网格员送上门服务”的转变。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思路建议

(1)推动多元主体共同治理。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主体日益多元化,社会治理在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还需要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让大众的问题由大众来解决,实现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在多元主体中,政府是最重要的主体,处于核心地位,发挥主导作用,当然,主导不是全能,并不是要走“全能型政府”的老路,而是需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是强化政府服务功能。政府服务主要表现在:社会治理制度规则的“制定者”,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财政制度等;社会利益博弈的“协调者”,在多元利益组织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利益博弈、制衡和兼容机制,让各主体通过协商、沟通、对话,寻找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平衡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者,只要把各项民生事业做实、做好、做到位,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就可以从源头上防范大量的社会矛盾。二是以政社关系为基础,实现政府职能的双向转移。所谓双向转移一方面是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对于社会力量能提供的服务、解决的事务,交给社会来做。另一方面是社会向政府回归,归还本属于政府的职能,这个主要是自治组织,村居委会承担了很多本属于政府应该承担的工作,导致自治功能严重弱化甚至缺失,这些职能要回归给政府,为社会松绑。三是处理好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积极推进政社分开,促进社会力量发展。转变以前政府对社会事务大包大揽的格局,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转移部分职能,把可以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交给社会组织去做,充分整合资源,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

(2)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有效的法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求对社会的治理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构建规则体系,用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首先,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和制度建设,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比如,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社会组织培育与管理、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管理服务、基层网格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建设,进一步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规范各治理主体在社会治理中的行为,完善社会治理法律体系。其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加强城乡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模式,突出抓好在校学生和普通群众的普法教育,从根本上打牢法治基础,增强和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

(3)提高社會治理专业化水平。第一,社会治理专业化,要求社会服务和治理要有专业的队伍、专业的理念、专业的技术和方法来进行社会治理和开展社会服务。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首先要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专业化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人员。社会救助、就业援助、贫困帮扶、纠纷调解等社会服务领域的工作专业性比较强,这就需要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第二,要提高综合运用专业化工作方法能力,比如,熟练运用预测预警、风险防控、事件应急的技术方法;更多地运用法律、道德、习俗、科技等多种管理手段,实现社会治理目标。第三,坚持专业化工作精神与态度。专业化的工作精神和态度就是不忘初心,以人民为中心,更加自觉地维护人民利益。

参考文献:

[1]李拔萃.大数据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J].管理观察,2016(5).

[2]周进萍.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的中国话语与行动体系[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8(7).

[3]姜爱华,贾飞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路径研究[J].怀化学院学报,2018(6).

责任编辑:杨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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