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长受到“死亡威胁”

2018-03-30 07:32杨伟民
环球时报 2018-03-30
关键词:死亡威胁泛民信件

本报驻香港特约记者 杨伟民

“港独”行动似有升级的迹象。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以及取消泛民参选资格的选举主任,先后收到用日文书写的死亡恐吓信。港媒29日评论认为,恐吓信不可怕,可怕的是“港独”分子与境外恐怖分子合流,在香港从事恐怖活动,制造事端。这也说明打“港独”见效,他们狗急跳墙了!

恐吓信夹杂辱华字句

在刚过去的立法会补选期间,港岛区选举主任邓如欣和新界东选举主任陈婉雯裁定“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及“港独”分子陈国强等人提名无效。据香港《明报》29日报道,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和上述两人日前接到怀疑从日本寄出的死亡恐吓信,内有一张附有3人照片的宣传页,以日语称呼3人是“重要通缉犯”,邓陈“违法”毁了周庭等人的参选资格,郑若骅则主导“侵害”市民权利。

多名建制派议员也收到从日本大阪市城东区寄出、以日文书写的信件。据收到恐吓信的建制派议员透露,他们收到的恐吓信夹杂大量辱华字句,地址写有“香港国”等字眼,更公然提到要“用郑若骅长官的命、用两位选举主任的命”来“票债血偿”。信中另附一张以日文写成的“通缉令”,悬赏500美元至1500美元刺杀郑若骅等3人。

律政司办公室证实收到一封有恐吓成分的信件,已经报警处理。香港警方也证实共接到5宗报案,经初步调查已列为“刑事恐吓”,暂时没有人被捕。耐人寻味的是,属于泛民阵营的区诺轩和范国威也收到同一日本组织寄出的“恐吓信”,但内容是恭贺他们当选议员。区诺轩称,任何人不应发放鼓吹杀人的信息,也不应恐吓议员及公职人员,但他不会就此采取行动或报警。

日本右翼分子曾为泛民站台

收到恐吓信的民建联议员葛佩帆形容发出恐吓信的行为幼稚可耻,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绝对不能接受威吓公职人员的行为。她说,这次并非首次收到类似信件,但过往大多以辱骂为主,有别于此次涉及恐吓和杀人。工联会议员陆颂雄说,信件内容涉及煽动和谋杀,是赤裸裸挑战法治制度,怀疑是“港独”分子所为。

《东方日报》29日披露称,本次立法会补选中被取消参选资格的周庭能说流利日语。她曾向媒体谈及自小喜欢日本文化和动画,通过观看日本综艺节目自学日语。去年9月,她曾与反对派分子梁国雄一起和日本大学生交流有关香港“民主运动”的意见。《大公报》披露称,周庭被取消参选资格后,代表泛民出战香港岛补选并当选的区诺轩,曾得到日本右翼分子站台支持。

恐吓信“升级”藏重要信息

在近年选举中,多名“港独”分子被选举主任裁定选举提名无效,其支持者强烈不满,多次以言论恐吓选举主任。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前,时任新界东选举主任兼沙田民政事务专员何丽嫦,取消“本土民主前线”梁天琦的参选资格。另一名选举主任罗应祺取消“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的参选资格,理由是两人支持“港独”。何罗二人为此遭极端网民“起底”并收到死亡恐吓,其中除附有刀片及“等天收”等恐吓字句外,更收到据称附有艾滋病病毒、炭疽病毒和精液等白色粉末的信件。除此之外,当时还有人在网上发布要向选举主任“掟(扔)砖头、掟石头、掟炸弹”的恐吓言论。部分疑犯被警方以“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计算机罪”拘捕。

大律师陆伟雄称,如果恐吓字眼使

郑若骅等人受惊,已构成刑事恐吓;由于收信人身处香港,本港绝对有司法管辖权处理案件,若有需要,更可通过国际刑警与日本警方联络,以索取进一步资料,甚至要求对方追查寄信人的下落。《刑事条例》规定,如果所做出的违法行为意图使受威胁者或其他人受惊,即属犯罪,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两年;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判处监禁5年。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执委会主席马恩国还说,根据香港《侵害人身罪条例》第15条,任何人明知内容是威胁杀死任何人的信件仍将之送出,已触犯了有关严重刑事罪行,可判处最高监禁10年。

《大公报》29日称,一连串恐吓信事件带出一个重要信息,即境外势力介入香港政治,他们除了通过舆论以民主作为幌子支持“港独”分子外,更升级到以恐怖手段扶持“港独”分子在政坛上位。这一新动向值得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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