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规范发展意见》)特别强调:“推动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要民生工程。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学前教育工作者必须率先成为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践行者、促进者和推动者,尤其要强化四个意识——
一是强化普及意识。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强烈呼吁的“入园难”问题,无疑是当前的重中之重。这就要求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从共产党人的人民观出发,为教育行政机构的科学决策提供高含量的专业支撑,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满足适龄儿童的基本入园需求。
二是强化普惠意识。学前教育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民生工程,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强烈呼吁的“入园贵”问题,是民生工程的应有之义。这就要求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调研,认真梳理,创新体制机制,科学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和教育资源,不断加大幼儿园投入,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将家庭负担控制在合理范围,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入园贵”的呼声。
三是强化安全意识。幼儿成长需要安全的环境。因此,需强化安全意识是办好学前教育最基本的前提。这就要求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幼儿健康成长的安全之弦。要在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的基础上,确保幼儿园各个工作环节和过程的安全,确保每一个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
四是强化优质意识。优质是学前教育质量之所系,追求优质是提升内涵发展的基本路径。这就要求我们学前教育工作者要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推进教师专业发展,切实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为学前教育的全面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专业保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制度,建立“三级(区域、园所、年组)四维(导向、活动、保障、评价)”教研责任区制度,推行跨区域协作体研究模式,全面实施区域、园所、年组教研整体推进制度和推进机制,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学前教育依然任重道远,学前教育人必须脚踏实地,展望未来,为未来而教,为未来而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