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中国语言文化学院,广州510420)
“灵韵”(aura)这一概念是本雅明思想的核心范畴,用于区别传统艺术与复制艺术的重要标准。三岛宪一指出:“灵韵”这一表现形式并不罕见,19世纪末以后它更在多种不同的理论中出现[1]。阿尔弗雷德·舒勒也在呈现古罗马生活的讲稿中使用了“aura”一词,把它与艺术生命力相关联,并认为“只有消失而去的事物才是灵韵”[2]。这一理解影响了本雅明对这个概念的理解。
德语aura本用于体现“神圣”之物的特征,在犹太密教的术语中,“灵韵”指环绕人身的光环,它表现为宗教神话和艺术中环绕在人物头上或整个身体的光环。可见aura一词与“光”有关,后来则指摄影艺术中影像周围的朦胧亮光。本雅明认为“光晕”是一种所有事物都具有并随事物的活动而变化的“精神氛围”,1931年在《摄影小史》中,则以含蓄而诗意的语言勾勒了“灵韵”的意蕴,并直指摄影技术使“灵韵”在艺术作品中消失。本雅明的“灵韵”是“aura”的转义,随着时间的流变,“灵韵”的含义不断丰富与充实,成为与时俱进的范畴。“灵韵”不属于本雅明独创,但他的使用赋予了其艺术审美上的标杆作用。
基于“灵韵”概念的神秘性和含糊性,“aura”在中文里常被译为韵味、光晕、灵韵、灵光、气息、气晕、神韵、氛围、魔法等等。张玉能对这个概念的理解是被大家广为接受的:所谓(aura)“光晕”意味着艺术作品在时空上独特的存在,它总是蕴含着“原作”的在场。……“光晕”使艺术作品成为不可复制的东西,从而赋予它以某种“崇拜价值”和“收藏价值”[3]。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灵韵”一词被用于文艺批评领域中以界定人与审美对象的关联。并对艺术作品的“灵韵”做了界定:一是“在艺术作品的可复制时代中,枯萎的就是艺术作品的氛围”[4];二是“一定距离外的独一无二的显现——无论它有多近”[4]。具有灵韵的传统艺术品最初起源于祭祀活动而后又被宗教仪式所使用,这种艺术品在以往是作为膜拜对象存在的,因而传统艺术的价值体现为膜拜价值。由于传统艺术品常为少数人所占有,产生的距离感也增加了艺术品的膜拜价值。灵韵本质上包含了艺术作品中必须具备的此时此地性、本真性及传统艺术作品的膜拜价值和凝神静观的欣赏方式。
机械复制的含义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仅利用复制技术来复制已有的艺术品,二是指借助复制技术进行艺术的创造。技术的改变催生了艺术的革命,这也是本雅明一再强调的技术的意义。本雅明认为技术复制不仅能复制艺术品,还能使复制的机械性转化为功能性审美价值。所以他认为艺术作品“在原则上”是可以复制的,他也认同这种艺术技术上的革命。复制品提供了随时随地欣赏艺术品的可能,技术从时空上缩短了人们与艺术品之间的距离。艺术作品的价值也由膜拜价值变为展示价值。伴随复制技术的成熟,新的艺术形式进入艺术创作的过程,这使正品和复制品失去传统艺术意义上真品与赝品的区别,复制技术消解了原作的权威性和本真性,使灵韵消失,抹杀了作品的独一无二的审美特征。大量复制艺术品在市场上扩散,欣赏者在轻易就能获得复制品的情况下,忘却了作品的灵韵价值,复制艺术不仅直接消除了艺术与大众之间的距离,也除去了对欣赏者知识背景和欣赏能力的限制。娱乐消遣变成了新的艺术欣赏方式。大众接受这种艺术形式。并获得精神上的愉悦,从而让压力得到释放,身心获得放松。随着艺术接受方式的改变,人们的思维也备受影响。原有主动的欣赏过程变成被动的、不需要思考的接受过程。
本雅明的提法与当时的写作背景密不可分,在两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人们备受战争折磨,心理遭遇创伤,急需释放压力和情绪,机械复制技术为人们提供了更合时宜的艺术品,使生活经验与审美愉悦建立了联系。
今天我们进入了数字化时代,数字技术在复制能力上远超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数字技术也与艺术创作密不可分,在今天艺术产业迅猛发展的情况下,研究艺术生产和艺术消费的相关问题时,借鉴本雅明相关的艺术理论,依然能产生一定的指导意义。
网络文学指借助计算机技术手段,首发在互联网这一平台上的原创性文学作品。利用网络和计算机技术进行写作的网络文学作品。
一方面,网络文学身上具有大众文学属性,文学工具的目的性不是其追求的目标。这导致其在内容和形式上放弃了精英文学启蒙的、言志的、道德规范或语言上的纯粹审美特征。它重视作品的感性审美原则,按照个人的认知和意愿在虚拟社群中尽情地挥洒热情,体验人生。这种随心所欲,消解了精英艺术的思想规范,体现出个体生命的本真体验。作品不关注宏大叙事,重在表现即时性的喜怒哀愁,快意恩仇。“他们不曾把网络当文坛,也不会刻意追求什么文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之所以要张贴,或者是为了交流,或者是为了发泄,鲜有出于创作的冲动……而其特色,则是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无所顾忌,也不会受到任何的限制、审查。”[5]
一方面利用电脑进行写作,作者可以流畅地在短时间内写出鸿篇巨制,这表现为现今的网络文学作品多以长篇小说为主,内容包罗万象。加上网络小说多数在各种作品网站进行连载,读者的喜好随时可以利用跟帖直接反馈给作者,而作者在接收到第一线的反馈后马上可以根据读者的要求对后续的作品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更不要说利用网络搜索技术,对作品中的各种内容进行知识考古学上的检索与使用。拼贴和效仿被用于消解经典艺术的规范和形式,碎片化,平面化,非理性都是网络文学用于追求创新的方式,但这种方式却是基于对传统艺术形式与内容的复制、剪裁和拼贴,凸显出明显的后现代特征。
另一方面,基于每日连载的压力,有些作者在思路枯竭的情况下,会直接使用粘贴加复制手段,从他人作品那里直接抄袭部分内容以免连载“开天窗”。这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写作、删改、粘贴和复制的创作过程,却几乎在我们所看到的作品上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每一次的修改写作后的成品都看似崭新,实际上却是经历无数技术复制的结果。而网络上各种资料获取方式的开放性与免费性使网络文学的写作显得随意性很强,不像传统写作那样具有神圣性与严肃性。对题材和内容的复制更是随处可见,娱乐性、猎奇性和宣泄性是大部分网络文学作品的重要特征,热门的作品不管在题材上是否雷同,内容上是否精美,都毫无例外地拥有大批粉丝。
精英文学的作者,在创作中将自己置于读者之上,重视作品的教化价值,作品被视为艺术品,读者则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它“力求确立作者所意谓者……而毫不顾及读者所理解者”[6]。对于网络文学而言,它不仅是一种基于网络技术发展出来的文学形式,更携带着由于技术基础而有别于精英文化的现代个体意识。打破陈规,追求自由,反叛传统,要求尊重个体价值等都是其特点。网络文学颠覆了作者对作品和读者的优越地位。作为权威和作品起源的作者和被动压制的阅读者之间的关系改变了。精英文学作品一经完成,作品就体现出了权威性、封闭自足性和不可更改性等特点,而鉴赏者也必须按照固有的顺序来对作品进行欣赏。而网络文学却一直处于“完成中”及“未完成”的开放状态。比如新浪网曾举办过“故事接龙”活动,邀请了几位著名的小说家与读者共同进行一次文学创作。在此过程中,作家与读者的身份地位是平等的,每个人都有进行文学创作的平等权利,也拥有对作品的修改权。接龙故事的特点在于每个作者都必须在写作中既埋下伏笔,又解开前人埋下的伏笔,同时还尽量使作品显得前后衔接自然,行为流畅,逻辑上不出现漏洞。这一写作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写作者的能力。一方面对天马行空的思路有所约束,另一方面又要考虑与其他作者的互动和故事的完整性。创作者本身既是读者又是作者的二重身份使其最大程度上区别于精英文学的权威感。这种写作与欣赏并存的方式非常奇妙,作者、读者在此既可以游戏的态度对待欣赏和阅读,在这一活动中并无特定的意义,而随着读者反馈意见及作者个人创意而不断更新的文本也使接龙的文本具有时读时新的效果。作品不关注知识的传播、写作的畅快和阅读的快感成为单一的目的。经过改写,文本早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文本,而是不断丰富其内涵的文本,作者固然失去其独尊地位,但却意外获得了作者、读者二元共存的特殊身份。除了故事接龙以外,一般的网络文学作品也都重视读者反馈与交流,重视读者意见并作为修改作品的重要补充,这改变了传统艺术一经生成即已固化的特点。因为作品一直处于变动之中,这使不同时期的读者所阅读到的文本具有差异性,甚至每个读者都可以在作品后面的回帖中根据自己的理念和要求去展开故事,塑造人物,但每一个续写又会面临被修改和继续续写的可能。这是网络文学与精英文学的极大差别。
网络文学由于作者与读者都是青年人,他们具有共同的审美文化背景和爱好。这使网络文学的题材就不可避免地具有类型化、同质化的特点。一方面深受网络游戏文化中肆意宣泄、快意恩仇的格斗思路影响,网络文化中对西方大众文化和日本二次元文化的传播使这些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的内容便被编排到网络文学的创作中去,成为网络文学的重要内容。网络文学中穿越文学中的天马行空是青年人在释放生活中的压力,希冀于精神上的片刻解脱。玄幻修真则是成年人的童话,从中寻找现实中不存在的魔幻乐园。言情作品则是现代人在机械的现代生活中追求情感的绿洲。种田文更是直接根据SLG(策略类游戏)的特点,既有描写主角经营经济、政治和军事并最终征服天下的过程,也描写家常生活、平淡琐事。宫斗作品则是职场文学与办公室政治的古典翻版。这些作品都满足了大众在精英文化中不可能得到的精神体验。网络文学通过大众文化共同的审美追求,在不同题材的作品中提供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情绪体验和心灵经历。而这种精神体认和经历将宣泄和娱乐原则发挥得淋漓尽致。《后宫·甄嬛传》虽是披着宫斗外衣的职场小说,但是整个作品中甄嬛的崛起和掌权都是以个人情绪和喜好为基础,也随自己的喜欢与否来展开故事,她与其他妃嫔的关系是依照自己的好感来区别亲疏,她与皇上的关系也是根据“爱我与否”来确定同心或离德,她与果郡王的关系更是因为披着“爱”的外衣而肆意行谋私甚至害人之事,可以说整部小说都是以甄嬛一人的上帝视角展开的,其价值观也是以甄嬛的“爱恨亲疏”而确定。网络文学的吊诡之处在于娱乐高于道德,宣泄高于理性,天马行空而不在乎是否有逻辑硬伤,充分迎合了读者对于人设完美的想象,也简化了人性斗争的心理历程,以主人公光辉来任性地解决一切问题。节奏明快,情节猎奇,内容曲折,辞藻铺张,在具有表面的热闹和新鲜之外不挖掘灵魂深处的痼疾而浅层次地追求情感满足和个性宣泄,便是网络文学受欢迎的又一重要原因。
如果说网络文学属于大众文学范畴,在一定时期其流行的类型和模式通常并不多,为了不断满足读者的需要,必然需要既保持读者喜爱的主题和类型,又要对作品的细节和内容进行调整,不断地复制成功的作品模式,以提供给市场大量的产品。作为文化产品,网络文学的复制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同一类型的故事模式不断进行“类型化”+“创新性”的写作,这使大量内容、情节上相似的作品充斥网络。二是某一个网络文本,一旦大受读者欢迎,就会迅速地通过各种媒介,对故事内容进行复制,以提供给读者更丰富的体验方式。这种多媒体的复制通过将网络文学作为故事脚本,使其影视化、游戏化,甚至推出周边的日常生活用品等,往往因此给受众带来较好的体验而深受欢迎。
后结构主义代表人物德勒兹在博士论文《差异与重复》中认为:重复并非简单的复制,而是在某种模式上的创新。这符合网络文学的类型之作一方面在题材、背景与内容上相似,在思想上表达趋同,但在重复中又有创新的特点。要在同类型的作品中脱颖而出,创新性是必不可少的。网络文学的创新性表现为对类型文学内涵的拓展,也表现为对作品独特的情感因素——情怀的打造。所谓情怀指的是以人的情感为基础发生的心境、情绪和趣味。互联网中的各种文化现象不仅与情怀相关,而这种情怀还被打上了浓厚的消费主义色彩。网络文学中的情怀特指一种带有情绪和趣味倾向的文学消费现象。不同的读者对于文学类型具有不同的偏爱,而特定的偏爱既能使他们充值购买会员去追逐某部类型作品的连载,也能使其通过打赏作者来提高自己喜欢的作品的知名度使其高居排行榜前列,起到扩大影响的作用,同时读者的偏好还能充分影响写作者的创作,使其按读者喜欢的方向去写作。在此,类型的魅力被充分展现。基于情怀,读者不会产生审美疲劳而是热衷于追逐某种类型的作品,这种题材上的复制能反复唤起读者的趣味和情绪,增加阅读的快感。在阅读过程中,读者正是在重复中获得情绪上的安抚和情趣上的满足。这种类型上的复制他们并不抗拒,他们反感的是情节上的重复,也即在类型作品中,读者喜欢类型的重复,但要求情节上必须创新,从而满足读者阅读期待的同时又给新的阅读享受。这种创新不仅表现在情节上,也表现在对类型和题材的开拓或题材内涵的扩展上。
比如传统大众文学中言情和武侠是两大重要类别,从传统言情发展到网络言情,经历了言情内涵不断变化的过程。其中现实主义的作品,如六六的《蜗居》《裸婚》《王贵与安娜》《宝贝》等一系列作品,讨论了中国社会年轻人从理想到现实,从流行的婚恋状态到生育的问题,都紧贴社会现实。将言情从视野狭窄的真空状态拉回现实,并结合了当下的热点现象和社会话题,如住房、年轻人的经济与工作、独生子女的生活方式和生存态度等。这使作品脱离了传统的才子佳人或港台言情模式,改变了言情的纯爱模式,拓宽了言情类型的作品,使其极富时代特点而引发年轻人的共鸣。在穿越言情小说《步步惊心》中,若曦穿越后成为女官,利用现代人的知识与能力在宫廷中的生活犹如白领的职场小说,但当她知道无法改变历史,就毅然投身四爷的怀抱。这种现实主义的生存态度将生活与职业而非情感放在首位,这完全符合现代人的生活状态。《后宫·甄嬛传》中,甄嬛虽在宫廷斗争中最终取得胜利,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纯真与爱情,这犹如现代人进入社会经受历练而日渐成熟的过程,引发了许多年轻人的共鸣。同为穿越作品的《庶女攻略》则不打算改变历史,专注于古代的平淡生活,这又契合现代疲劳的都市人希冀在乡村田园生活中恢复疲惫的心灵的诉求。总之,网络作品尽管内容上天马行空,但情感上却越来越回归现代人对情感的态度,即不期望不奢求,不将其当成生活必需品。在生活环境或情感经历中锻炼,使自己日益成熟是许多现代人的渴望,而一成不变的工作环境和备受挤压的休闲时光,又使随时随地可以进行阅读的网络文学作品成为现代人增长第二经验、寄托情绪、消遣苦闷的休息方式。
进入新世纪,网络文学的发展日益与资本结合在一起。一方面,文学网站为了盈利和增加用户的粘着度以获取更多的投资资金和广告收益而网罗了大量知名写手,为读者的阅读需求服务,培养固定的网络文学消费群和未来潜在的游戏和影视作品受众。另一方面,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文化创意产业因其投出与产出之间的有效性,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相比的各种优势,使国家在政策上引导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网络文学作为文化产业中不可或缺的创意环节而备受关注。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认为,艺术生产决定了艺术消费的性质和对象,并为艺术消费提供欣赏艺术的主体,规定了艺术消费的审美能力。艺术消费对艺术生产有反作用力,艺术消费与艺术生产相辅相成,互相促进,艺术消费是艺术生产活动的目的和归宿。艺术创造是精神创造的过程,当然其过程也必须借助技巧,将内心所想所感寄托于意象并化为作品。
网络文学诞生之时是一种娱乐和宣泄之作,它不以盈利为目标,甚至夹带着互联网免费与知识共享的风潮给读者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狂欢。但随着新世纪科技股泡沫的破灭,互联网的经营也转向以盈利为目标,早期的盈利方式大致有网页广告、小游戏、订阅费和线下出版网络作品等方式,后期则主要转变为卖网络小说的游戏或影视化版权以及利用用户粘着度进行各种商品的销售。网络文学自从与资本结合以来,读者的需求就很受重视。作者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完全以个人喜好来写作,他要时刻关注读者的要求,也要在写作过程中先行规划作品影视化的可能性,这既能激发作者写出更精彩的作品,而读者是否喜欢作品则决定了其是否能被影视化或游戏化,并带来更大的收益。网络文学作品在网站上的读者打赏已经不是网站或作者收益的主要来源了,线下纸版书籍的出版也只是扩大作品知名度,为其多媒体化囊括尽可能多的受众的方式之一。作品的影视化和游戏化不仅能带来流行的话题和社会的关注度,多媒体化带来巨大的投资,版权出售的收益非常可观,作品热度不仅能在当下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更能形成良性循环,比如提高作家的知名度从而为其提供更多的创作机会;因游戏和影视作品的传播受众更广而带动纸质书的销售量;网络作品多媒体化带动的相关周边产品如作品中的道具、服饰、流行话语以及演员人气备受关注所带来的商机和商品的售卖,使整个文化产业形成产业链的良性互动。这都对文化产业的创新、低碳环保的经济发展模式、多样化的投资模式、与文化内容紧密联系的文化创意产业寻求新的发展模式有所贡献。
本雅明认为艺术借助复制技术为解放大众、实现艺术的政治功能提供了一种可能性。他在《〈作为生产者的作者〉导言》中,详细阐述了艺术活动中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读者、听众和观众都是消费者,他们与艺术创作者的关系是艺术生产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本雅明强调艺术生产过程中消费者的身份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向生产者转化,消费者转化成生产者或生产合作者,可以更好地促进艺术生产。在此,他突出了消费者的重要性,指出消费者并非单纯的艺术接受者,他们在接受艺术的过程中完成了艺术生产的再创造,因而本雅明希望艺术生产者能让消费者参与生产过程。
根据本雅明的观点,文化生产与消费之间的联系紧密。复制技术带来的好处是打破了艺术与受众之间的壁垒。艺术作品不再是属于少数人所拥有的,也不是贵族精英才能享受的特权。复制技术使艺术产品的复制品随手可得,而人们在身心疲惫的日常生活结束以后,急需抚慰心灵的艺术作品。复制品及时地满足了这一需求。同时,艺术作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又共同决定了艺术作品的内容与形式。中国社会的发展状态具有差异性且地区发展不平衡,这既表现在经济上也表现在观念意识形态上是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同时并存的。随着现代化快节奏的生活形态,人们对艺术作品的接受形式也发生了变化。生活中,人们的时间被割裂成不同的功能,资讯社会带来的信息爆炸,对新科技发展带来对新技术的盲目崇拜和唯恐被时代抛弃的精神焦虑,媒体宣扬的各种消费主义的观念和对情绪及欲望的即时性满足,都不断冲击着人们脆弱的灵魂。人们亟须释放紧张的渠道和娱乐方式。
从受众接收机制来看,碎片化的接受方式是现代人发展出来的生活习惯,人们接受信息的方式是碎片化、平面化的,人们接收文化产品的时间与耐心都是短暂而有限的,人们要求的是即时性的情感满足和浅层次的不需要深入思考的娱乐以释放疲惫,这就使得当代的大众文化产品既不可能深刻而沉重,也不可能时时给人们陌生而新颖的审美内容。更重要的是随着互联网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交织在一起,智能手机的使用使其更像是人身体延伸的一部分,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娱乐都通过其在网络上实现,人们在虚拟世界中沉浸的时光越多,对于现实就越容易产生疏离感。而网络文学恰恰是较好地在现实与虚拟中取得平衡的娱乐方式。它既保留了文学这一人类古老的书写和倾诉模式,又以类型化的审美特点保证了受众的粘着度。
人们对审美内容的要求是复制中带有创新,也即审美方式是人们熟悉的而审美内容又必须不落窠臼。这对文学作品也提出了创作上的要求,即每次的阅读量不能太大,更新中的情节联系不能产生太大的跳跃,在更新时尽量给读者留下悬念,情节上的刺激或内容上的伏笔则是不可缺的因素。通过视觉上的阅读给读者产生综合感官上的刺激。这正是既能满足人们在每一个休息时间点的需要而产生的作品,
虽然网络文学作品的载体是新颖的,但不难看出它的题材及它所反映的情绪都脱离不了传统文化的影子,带有二次元色彩的内容又是青少年审美的延伸。作为文化产业,它恰是通过最大基数的受众,不断复制与贩卖情怀,提供给人们赖以滋养生命的口粮,使现代人虽然拖着疲倦的身躯依然有勇气继续前行。
网络文学的流行,满足了人们宣泄情感,抒发焦虑的心态。类型化写作及大量的复制现象,也使网络文学成为资本逐利的工具,现今,在国家的指导下形成从网络文学到多媒介文化工业,完善的产业链逐步形成,经受了时间考验,备受读者喜爱的网络文学作品从类型文学中脱颖而出,并以各种媒介复制的形式进入文化市场。
由此可见,网络文学究竟是作为大众文化产品的类型文学对其创作模式进行无限制的重复与复制,还是作为一种具有类型模式性质的传统文学作品的技术创新,完全在于写作网络文学时是否具有对类型的思考、创新与超越。类型的复制并没有完全使文学产品的艺术性消失,可怕的是单纯的复制而不进行内涵扩展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