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伟庆,张晓冬
(临沂市水利局,山东 临沂 276000)
自省委、省政府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部署以来,临沂市水利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财政、地税等部门,先后完成了取水户调查摸底、水资源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实、水资源税信息系统录入维护、“零点行动”、“冒烟测试”、纳税人申报水量核定、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
临沂市地处鲁东南,总人口1 150万,总面积1.72万km2。全市水系属淮河流域,共有大小河流1 800余条,其中10 km以上河道251条,沂河、沭河是最大的两条河流。沂河境内全长226 km,流域面积9 383 km2,年均径流量24亿m3;沭河境内全长181 km,流域面积3 937 km2,年均径流量11亿m3。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818.8 mm,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55.4亿m3。
水资源税费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2017年9月,临沂市财政、地税、水利等部门联合成立协调推进小组,负责对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协调督导。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取用水户信息核实和确认的通知》《关于调度取用水户核实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保证了全市费改税工作政策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水资源税改革对取用水户是一种新税种,对水利部门而言也是一件新业务。为了切实提高费改税业务能力,增加工作效率,全市各级水利部门及时梳理前期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主动邀请地税部门专家和软件开发技术专家进行辅导授课,现场答疑解惑。
1)扎实做好取水户基础信息核实工作。全市各级水利部门认真落实“四到位”,通过组织领导到位、政策培训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入户核查到位,确保取水户基础信息核实工作真实有效。目前,全市已核实并录入山东省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2 118户,其中审核通过并生成水量核定书908户。
2)认真组织开展“冒烟测试”工作。2018年1月2~3日,临沂市水资源税“冒烟测试”工作在各级地税部门和水利部门相互配合下顺利完成,确保了第一个纳税期各项申报工作平稳运行。
3)认真完成第一个纳税期水量核定工作。目前,全市已核实并录入系统取用水户2 118户,其中有证取用水户1 336户,无证取用水户782户,缴税单位1 816个,申报税额890万元。
1)水利部门从事水量核定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2017年,临沂市全面推行行政综合执法,之前承担水资源费征收任务的水政监察大队被整体划转到综合执法部门,致使水利系统从事水量核定的工作人员严重缺乏。据统计,全市共有水量核定员130人,需要核对全市取水2 735户,纳税期内完成水量审核的难度较大。
2)城乡结合部生产生活取用水性质难以界定。费改税前,水资源费的标准只有地下水和地表水之分,城乡标准统一。
在费改税后,城镇供水和农业取用水税收标准差距较大,造成一些城乡结合部的取用水性质难以确定。
3)“三无”取水单位无法录入系统。在实际操作中,无纳税人识别号、无组织机构代码、无法人的“三无”取水单位没有办法直接录入到: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
4)水利部门与地税部门信息不对称。第一个纳税期结束后,经过水利和地税部门比对,存在取水户缴纳水资源税不申报水量的现象。据比对,第一个纳税期内,共核定水量单位1 009个,而申报缴税单位1 816个。
1)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目前,水利系统水量核定人员无法满足正常审核工作量,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完成计量设施查收维护工作。
2)进一步明确费改税的实施细节。积极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省水利厅水资源方面的专家和地税部门税收方面的专家请示、咨询,进一步明确具体实施细节,确保应收尽收。
3)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平台建设。通过梳理“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完善系统平台建设,完善取水、纳税记录。
4)开发建设地税水利数据库兼容程序。通过地税部门“金三”系统与水利部门“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兼容建设,实现取水单位水量核定情况和纳税人缴税情况相互查询,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