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治宝,邹成名,梁 超
(威海市所前泊水库管理处,山东 威海 264200)
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水库管理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处主任担任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水库管理处与市水利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科室与水库管理处签订工作责任书,使每个人职责更加清晰、更加具体,将安全生产工作自觉融入水库日常管理之中,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为。
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内容广泛,既包括水利工程安全、电气设备安全、用电防火安全、森林防火安全,也包括周边村民防溺水安全,防汛路交通安全,冬季溜冰安全等。不仅包括单位内部安全管理,还包括涉水、涉路等的社会安全教育。
前几年,威海市有的水库、河道发生因学生溺亡事故而将水管单位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案例,起诉的理由主要是安全警示标语缺失,人为采沙未将工程恢复原貌等,而且有的案件被法院判处予以一定经济赔偿。发生这类涉水意外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给水管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由于涉事群众常常采取不给钱就到水库打闹等非正常手段,严重干扰水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为防止发生此类事故,水库管理处改变管理思维方式,变被动为主动,采取换位思考模式,从最坏可能发生的结果考虑,专门寻找自身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预防措施,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所前泊水库周围有5个库区村,前些年每逢暑假几乎年年都有学生和成人到水库洗澡、游泳,溺水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为此,管理处采取在水库枢纽工程四周如大坝、溢洪道、放水洞、防汛桥及人员经常进入的路口等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提示标志牌,提醒人们勿到水库进行洗澡、游泳、戏水、滑冰等危险行为。在防汛路上经常有村民季节性晒粮的路段,增设禁止打场晒粮、堆放杂物等警示牌,在水库周边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置保护水源、防止污染等水源地保护标示,同时对缺失损毁的警示牌,予以及时更换补充,累计埋设安全警示牌100余块,对宣传水利法规和安全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水库管理处每年在暑假来临之际,都到当地中小学发放告居民书,在附近村口醒目位置张贴安全告示。水库管理处曾在近十几年中发生过几起中学生溺亡事故,但由于宣传警示到位,几乎没有出现到水库管理处纠缠的现象。
针对日常管理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水库管理处按照规定校准、购齐和更换有关设备,确保安全生产设备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在防火安全方面投资近2万元,增置灭火器12个,并及时更换到期的灭火器6个,为防止夏季高温高湿天气,电子元件发生短路起火,在自动监控室安装立式空调机1台。为避免夜间发生火灾,在管理处主要场所,包括档案室、监控室、防汛仓库、食堂、配电室等重要场所安装烟感报警器10个,实现了火灾事故自动报警。
结合每年开展的水库防汛安全大检查,水库管理处每年汛前都安排专门技术人员在大坝、溢洪道、办公楼及水库上下游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着重解决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2017年汛前检查发现大坝背水坡西侧原有一口周围村水井,现已废弃,虽有井盖,但井盖缺失大部分,即使成年人掉入也难以出来。另外在溢洪道左侧原灌溉渠道倒虹吸出口处,呈一米多见方,常年有水,且水位超过2 m,尽管位置较为偏僻,但极易发生安全事故。通过巡查共发现3处类似安全隐患。水库管理处及时安排人员使用铲车搬来盖板、石条和采用沙土填充等方式,彻底将3处隐患消除,避免了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全员参与,必须坚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将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就是最大的效益,安全生产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按照民生问题,安全第一,安全问题,生命至上的原则,狠抓日常各项管理工作。水库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防汛安全管理和水源地安全管理两大主线,为此,水库管理所建立健全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制度,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做到各类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减少事故发生率。
近年来,伴随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和规范,水库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1年水库管理处被评为省二级规范化管理单位,2014年又被评为省一级规范化管理单位,2016年开始正在争创国家级水库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