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莹英, 安 琴
(1.山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山西 太原 030024;2.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 太原 030024 )
随着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全国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城市空气污染物源解析研究结果显示,特大型城市及人口密集区机动车对细颗粒物(PM2.5)浓度的贡献率高达30%,在极端不利条件下,贡献率甚至会达到50%以上。机动车排气污染对大气环境污染的贡献率已呈现日增趋势,而随之带来的人类健康问题,更是引起了高度重视。
2005年开始,环保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实行委托,并对尾气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发放合格标志,通过定期检验查出排气污染超标车辆,通过维修治理,使其达标排放,从而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2016年,为落实新《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公安部、认监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环规[2016]2号),环保部门不再对检验机构委托并取消发放环保合格标志,通过与检验机构联网,实现对排气污染物超标车辆的监管。对检验机构实施联网管理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环保部门对检验机构的监管,从而规范了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为,本文就在用机动车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利用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发挥监管作用进行探讨。
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及国环规[2016]2号文件要求,各省需建立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已建成的检验机构于2016年底前与市级环保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在2016年底前完成与环保部联网;其它地区在2017年底前完成与环保部联网。2016年底环保部印发了《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要求所建平台必须具备检验机构管理、检验监督、检验报告编码、检验视频实时调用及相关数据信息上传下载等基本功能,确保数据信息能够及时、完整、准确传输。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的省、市均已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并将检验机构排放检测数据实时传输至环保部。山西省已在2016年底完成了国家、省、市三级环保部门联网。截至目前,山西省共有221家检验机构与市级环保部门联网。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已将机动车车辆信息、环保检验数据、监控视频录像实时传输至市级、省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数据联网基本满足环保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试行)。
目前,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及软件生产厂家较多,各家水平良莠不齐,有些设备控制软件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甚至有些设备生产早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技术设备标准发布。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及软件存在不规范及漏洞,是影响机动车排放检验准确性的主要原因。另外,还有些检验机构为提高检测通过率,主观要求生产厂家对检测软件实施人为控制,放松检测要求,降低检测质量[1-2]。
检测机构人员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较少,综合素质较低[3]。环保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13]38号)废止后,环保部门不再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检验机构对人员技能培训疏于管理,很多新人未经过专业培训,就直接上岗操作,对机动车排放检验理论认识不够,检测随意性较大,存在操作不规范、仪器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等现象,例如取样探头插入深度不满足要求、柴油车自由加速测试油门踏板不到位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机动车排放检验质量。
由于机动车环境管理专业性强,环境管理人员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检测标准、技术设备标准等知识缺乏,以至于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部分市级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未按照《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级联网规范》升级到位,对设备及软件运行过程不按标准或简化程序等,无法实时监管。环保部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对未环保检验直接安全检验、未维修直接环保检验的情况监管不足。
长期以来,环保部门一直将在用车监管的重点放在机动车排放检验本身,通过定期检验查出排气污染超标车辆,经维修治理,使其达标排放,从而有效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并没有对排放检验数据及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出高排放车辆、检验多次不合格车辆等进行重点监管。
要求检验机构必须向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实时报送机动车排放检测过程数据及控制系统测试数据,管理部门通过分析上传检测数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智能判断检验机构是否存在不规范行为,一方面减轻了管理人员因专业缺乏造成的监管不到位,另一方面有效减少或杜绝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仪器设备或软件不规范或漏洞问题,避免了检验机构弄虚做假。
检验机构在检测站关键点位安装监控设备,包括检测车间内部前后方、外检查验处、检测线控制室等,并将监控视频全方位、无死角实时上传至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杜绝尾气检测过程中人为的不规范检测行为,督促检验机构提高人员专业素质,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操作行为,另一方面可以杜绝机动车检测行业出现的偷梁换柱、移花接木检测乱象。
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与公安部门实现机动车信息共享,一方面可以有效杜绝机动车未环保检验直接进行安全检验的情况,另一方面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跨省市、跨部门共享,增强了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道路执法的联动性,对于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可由环保部门将处罚信息通过平台与公安机关共享,提高了执法效率。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与交通管理部门实现机动车基础信息共享,可以有效杜绝机动车未维修直接进行环保检验的情况。
利用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通过平台车型数据、检测方法、检测结果、复检情况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关联分析,可判断出是否存在检测方法错用、多车检验数据雷同、异地检验业务量过高、同一车型检验合格率异常、首次检验合格率低但复检合格率过高等弄虚作假的情况。对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建立高排放车辆分类数据库,通过对高排放车辆实施有效的追踪管理,促使车辆得到有效的维修治理或更新报废,让机动车日常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