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部署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做到更大力度推进财政提质增效,更新举措推动财政改革创新,更高起点实施民生支出保障,全力促进财政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财政运行绩效更快提升,努力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上迈出坚实步伐。
首先,建设质量型财政。一是推进财政收入提质增效。围绕2018年收入税收比重超80%目标,一手抓骨干税源培植,力争年内纳税超500万元实体企业达到120家以上;一手抓财税征管工作,力保月月达序时,确保完成全年收入预算目标。二是建立现代财政管理制度。对接省对市县财政体制调整,完善市对镇(区)财政管理体制,促进镇(区)加快发展;规范融资流程管理,严控新增政府性债务;加强财政资金存放管理,实现财政资金保值增值。三是创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支持模式,规范推进PPP模式应用,对高铁城项目应用PPP模式的可行性进行评估论证,全力支持高铁、高速等建设快速突破。
其次,建设效能型财政。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设立重大产业项目“财政+金融”资金模式,市财政通过出资与合作,设立10亿元产业投资引导资金,鼓励企业多层次对接资本,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新特产业培大育强。二是提高民生支出保障水平。当年新增财力80%以上用于民生支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公共文化建设和完善 “15分钟医疗服务圈”“10分钟体育健身圈”等方面健全财政支持政策体系。三是努力强化财政绩效目标管理。出台绩效管理制度性规定,抓好政府公共工程评审服务,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明确操作流程,推进财政资金跟踪监控。
再次,建设阳光型财政。创新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工作做到常态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公开市级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指导和督促镇级财政逐步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镇级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加强涉企政策、涉农补贴项目、民生政策等财政政策公开工作。强化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监管,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
最后,建设法治型财政。扎实开展全国法治财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法治财政建设提档升级。修订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内控+N”管理模式,形成财政大监督格局。
同时,该局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排出今年主抓的14项重点工作,明确主要内容、目标要求,由局班子成员牵头组织实施,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序时化的“三化”管理,坚持重点重抓,促进重点项目落实到位、快见成效,带动财政工作创新创优、整体突破,推动全市经济财政协调发展。
(虞忠辉)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农村危房改造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发生,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困难群众切实享受到党的政策带来的实惠。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采取多项举措强化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监管,多方位构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防火墙,确保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首先,把好项目申报审批关。一是实行扶助政策、申请流程、申请条件、补助标准、审批程序、审批结果、监督渠道“七个公开”,做到阳光操作,避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二是严格核查申报资料,看乡镇、村组是否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申报程序申报。三是与工商、房产、交警等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比对,看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四是深入村组走访群众,对乡镇上报的危房改造户名单进行入户抽查,看户主证件资料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通过核查确保补助对象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杜绝优亲厚友、不坚持原则等现象的发生。
其次,把好资金使用监管关。一是对所有危旧房改造户改造前和改造后拍照存档,详细填写各种报表,及时、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完善相关档案资料,做到一户一档、规范管理。二是实行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房改造农户“一卡通”账户的制度,严防发生代领现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三是加大跟踪问效,对危房改造对象、建房标准严格控制,对资金发放密切关注,随时抽查。对危改房竣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核查危房改造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和危房重建等情况,杜绝“雁过拔毛”腐败问题发生。四是设立农村危房改造投诉电话,定期组织人员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最后,把好监督执纪问责关。对项目管理履职不力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资金落实不好或不及时据实发放的乡镇进行问责;对施工中发现质量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建房点,要求建房户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保驾护航。
2017年度冷水滩区共查处违规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对象38户,追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5.95万元。同时,对2017年度上报的对象经相关部门比对信息,取消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资格34户,坚决杜绝“浑水摸鱼”现象,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侵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案件的发生。
(顾军生)
党的十九大以来,江西省石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督管理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全面深化扶贫领域资金监督改革,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资金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最终实现全县脱贫摘帽,通过“四措并举”,防控扶贫资金贪、占、挪、滞。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为更好地使用、监督和管理财政扶贫领域资金,进一步防微杜渐、堵塞漏洞、约束和规范扶贫领域资金使用行为,结合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监管新动态,该县印发了《石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城县2018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等政策,进一步健全扶贫领域资金管理运行、绩效考核、监督问责等制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报账、监督等各环节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二是强化滞留资金结算清算。为加快“十三五”贫困村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建设,确保打赢扶贫攻坚战,尽快脱贫摘帽,该县出台了《关于做好2016-2017年财政拨入乡镇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等项目资金结算的通知》,对2016-2017年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扶贫车间等项目进行资金清算,清算的结余资金和取消项目的资金应如数退回县财政精准扶贫专户。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该县扶贫工作已经进入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压实责任;实行扶贫资金监管一把手负责制,并将目标任务和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同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治理重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扶贫资金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问题整改。坚持从严要求,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到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全过程,对扶贫领域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作风问题,抓早抓小,不搞姑息迁就、下不为例,高标准、严要求、作表率,对扶贫领域资金不安排、不督促、不落实或发现问题不整改的坚决问责。
(刘水莲)
涉农项目资金,是“办民事”“帮民富”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坚持强农富农惠农政策不动摇,积极探索财政支农政策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做到支农资金统筹监管两手抓,实现了项目资金绩效安全双保障。
夷陵区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领导小组,组建了区统筹办,制定统筹使用资金实施意见、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制度文件,以及统筹使用资金会商工作机制,对可以统筹整合的所有财政资金采用“三跨(跨部门、跨年度、跨层级)模式”整合使用,形成“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机制。近5年,夷陵区农林水事务支出稳定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以上,仅次于教育、医疗卫生支出;采用“三跨模式”每年整合5亿元以上涉农资金;实行“无偿改有偿、资金改基金”的办法,采取助社贷、土地流转贷、扶贫贷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支持“三农”发展。2017年,该区统筹整合5.36亿元涉农资金,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五个一批”工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为确保涉农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夷陵区明确了乡镇、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在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分工,制定了财政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等监督管理办法,建立了包括项目申报、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及后续管理等在内的一整套管理制度。对部分涉农项目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探索建立“绩效优先、结果导向”的竞争分配管理机制。对重点扶贫工程建设资金实行 “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加快拨付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通过创新涉农资金监管模式,该区实现了涉农资金安全有效运转,维护了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夷陵区还针对涉农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财政、监察、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配合,项目完工后进行检查验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资金管理不规范、审计反映问题较多、项目落地效果较差的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采取缓拨资金、减少预算、调整项目、移交线索等方式予以处理,从而形成“事前有绩效目标、事中有绩效监管、事后有绩效评价”的绩效管理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