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修改中坚守的逻辑与基本属性

2018-03-27 03:03:06张家芳
长白学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先进性党章中国化

张家芳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江苏 南京 210046)

党章是党内的根本大法,是实现党的目标的总章程,及时地修改与完善党章,可以从根本上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党章每一次新修改的内容,都是根据形势的变化发展而作出的系列调整,是贯彻新党章需要重点把握的内容。本文试图从渗透着历史烟云的党章文本背后,揭示党章修改中坚守的逻辑与基本属性,这些内容恰恰是党章的主体部分,是学习与贯彻党章的重中之重,也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党章修改的基本逻辑

(一)党章修改的逻辑起点:群众利益

党章修改的逻辑起点在根本上取决于这个政党的逻辑起点。因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1](P44)。而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2](P1)因而,党代表谁的利益直接决定了党章修改的动机与逻辑。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把人民利益写在了自己的旗帜上。早在1920年11月,党的主要创始人陈独秀即指出,“封建主义时代只最少数人得着幸福,资本主义时代也不过次少数人得着幸福……主张实际的多数幸福,只有社会主义的政治”[3](P57)。实现“实际的多数幸福”正是中国共产党创立的逻辑起点。1921年,党的一大制定了第一个纲领,明确指出“必须支援工人阶级”[4](P5),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进一步明确表明新生政党的立场——“只维护无产阶级的利益”[4](P9)。一大党纲“虽然不是正式党章,但兼具纲领和章程的性质,具备了党章的各要素,其诞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党章史的开端。”[5](P1)

群众利益的逻辑起点逐步发展为党的群众路线。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明确要求“到群众中去”,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4](P58),“群众”一词第一次在中共中央文件中成为一个核心概念,群众观点首次被写入党章。群众立场促使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共产主义长远目标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阶段性目标。在实际斗争中,群众观点又逐步发展为党的群众路线,并成为党的基本工作原则,这是党赢得群众支持、不断走向胜利的成功经验。在中共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邓小平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组织工作中的根本问题,是党章中的根本问题,是需要在党内反复进行教育的”[6](P216)。党章修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更好地代表群众的利益。

在追寻目标的进程中,外界的环境在不断变化,人民的利益需求伴随社会变迁也会发生转移,因而过去行之有效的理论经验、方针政策也应不断修正与完善,并且政党自身建设也需要适应不断提升的群众需求,由此一次次推动党章的修改甚至重新制定。但无论怎样修改,党章自始至终都是围绕着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而展开的。

(二)党章修改的逻辑主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中国共产党诞生、成长、壮大的历史就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真实地记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条逻辑主线。在长达九十多年的奋斗征程中,党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革命运动和社会建设,并且“总是认真总结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及时把党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体现到党章中,从而使党章在推进党的事业、加强党的建设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2](P2)。因而,一部部党章就是不同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阶段性成果的体现,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个理论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又形成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但凡形成新的理论成果,修改党章时总会及时写入,这是推进事业发展的需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体现为“实践-理论-实践-理论”螺旋上升的渐次推进,因而,可以说,党章修改的逻辑主线正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修改党章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还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体现到党章的全部内容之中。这一思路在新时期的党章中非常明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反映最新成果与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的渊源关系,强调最新成果的指导作用。二是将最新成果具体化为指导未来实践的宏观及中观战略,甚至微观的具体政策,体现为“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的逐步展开,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进一步细化和可操作化。

为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章修改尤其注重方法论基础。在探索中国革命道路过程中,共产党人也曾一度犯了教条主义错误,延安整风期间,毛泽东批评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错误态度,指出“如果不纠正这类缺点……就无法使我们在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互相结合的伟大事业中更进一步”[7](P796)。并对“实事求是”做出经典论述,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提供了思想动力和方法论基础。党的八大将思想路线的基本精神写进党章,“党在自己的活动中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斗争的具体实践密切结合的原则”[8](P223)。十二大党章首次明确指出:“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9](P56)直至党的十九大,每一部党章均反复强调,全党必须贯彻这条思想路线。这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前提和保障。

二、党章修改中坚守的基本属性

从党章的历史发展中可以发现,党章虽屡次修改,但对政党基本属性的要求始终不变,始终坚守了党的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与先进性,这四大属性贯穿于整个党章的发展史中。这是九十多年来中国共产党由弱到强、逐步成长为一个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关键所在,也是党始终不忘初心,领导中国革命与建设取得卓越成就的关键所在。

(一)政治性

政党是一个政治组织,政治性是其本质属性,是政党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根本标志。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性在党章中亦是开宗明义、旗帜鲜明的,统领着党章的全部内容。

一是在组织层面明确的政治方向。一大党纲“承认无产阶级专政”[4](P5),提出了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总目标。实现远大目标,任务异常艰巨。党成立后,立即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努力研究中国的客观的实际情形,而求得一最合宜的实际的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10](P131)。在列宁民族殖民地理论的推动下,党的二大详细分析了中国国情,提出“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4](P77),并首次将目标细化,提出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七大之前,由于党章没有总纲,只有具体的章程,共产主义目标没有写进党章,但共产主义方向矢志不渝。自七大党章增加总纲至今,党章开宗明义即指出,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二是在党员层面严格的政治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共产主义信仰凝聚党员,将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党员的首要条件。一大党纲指出:“凡承认本党纲领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4](P5-6)志同道合才能成为同志,此处的志即指共产主义的远大志向。一大党纲还设立了新党员的考察期,以检验其信仰的坚定性。此后,每一部党章均强调“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这一入党先决条件,仅是表述方式不同而已。从国共两党的历史发展来看,是否以信仰凝聚党员直接关系到一个政党的兴衰成败。1935年,国民党党部秘书王子壮在日记中写道:“入党者以此为干禄之捷径……国事危急如此,民生疾苦如彼,而负全国责任之党却如此安闲,实趋末路也”[11]。后来的历史进程印证了他的预判。而与此同时无数共产党人为了共产主义信仰抛头颅洒热血,历经磨难而矢志不渝。政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立身之本,“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1](P61)

(二)组织性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要发动工农兵并实现社会革命目标,先要将自身建设成为一个坚强有力的政党组织,才能保证党的政治任务的实现。在党的奋斗历程中,党的组织性日臻完善,党章修改反映了党的组织建设的艰苦探索历程。

一是严密的组织系统。一大之前,各地已经组建了秘密的共产主义小组,一大党纲要求“凡有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从委员会的委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4](P6)二大党章的中心即是建立严密的各级组织,并专设“组织”一章,“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4](P59-60),并对组织如何开展工作做了具体规定。组织的规范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的完成。党的四大通过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指出:“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4](P308)从四大开始,“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4](P312),五大党章进一步确立了“中央委员会-省市区委员会-生产单位支部干事会”的分级组织机构。至此,中国共产党的三级组织体系基本确立下来,并一直沿用至今。七大党章将这些组织机构单独成章。

二是严肃的组织生活。二大党章的会议部分已开始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建党早期中央已充分认识到组织生活的重要性,党员定期开会讨论,交流思想,集体行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是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起源。国共合作期间,由于党的组织生活的丰富性严肃性有效性,一部分国民党青年党员转而选择加入了共产党。后来,由于革命形势的恶化,规律性的组织生活很难坚持下去,只能相机而行,支部常常利用战斗间隙开展组织生活,以训练自己的组织力和战斗力。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十二大党章进一步严格党员的政治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并将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9](P61)

三是科学的组织原则。一大“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也即是承认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协商最后形成纲领,前3条带总纲性质,后12条是组织章程,并规定“本纲领须经全国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始得修改”[4](P7)。二大党章提出“本党一切会议均取决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4](P63)。这表明党在成立之始已开始贯彻民主集中制。五大党章第一次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之后不断完善,至十二大,形成了包含“六大原则”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国家政治生活的根本组织原则,从党史研究中可以发现,每一次遭受挫折之前,党的重大决策皆背离了这一原则;而能够实现重大历史转折,也都得益于真正坚持了民主集中制。总结过去的成败得失,习近平指出:“要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2](P4)

(三)纪律性

中国共产党对纪律重要性的认识始终如一。铁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原则,是革命和建设事业成功的保证。在致恩格斯的信中,马克思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2](P413)。建党之前,在总结中国革命失败教训的基础上,早期共产党人已经认识到:“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分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10](P16)。也只有如此,党才能够得到群众的支持和拥护。1948年12月,毛泽东为复刊的《中国青年》题词:“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既概括了中国共产党逐步发展壮大的一条成功经验,也凸显出越是非常时期,越要强调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党章条文的演进真实记录了党的纪律建设的逐步深化。一大党纲明确了组织纪律、保密纪律、财务纪律等。二大党章将“纪律”单独列为一章,第二十五条列出六项纪律,凡有犯其中之一者,“必须开除之”。如何建设铁的纪律,二大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提出了七条原则,强调严密的纪律与革命成败之间的高度相关性,要求“无论何时何地,个个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个个党员的活动,必须是党的活动”[4](P58)。三大、四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党纪条款的措施。五大专门设立了党内的纪律检查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并将“监察委员会”和“纪律”在党章中分别列为一章,严肃党纪对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的力量起了很大作用。“文革”期间,监察委被取消。“文革”结束后,十一大党章第一次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县以上到中央党的各级委员会均设立专门的纪检机关。但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一部分党员干部缺乏组织观念、作风松散纪律松弛。十八大之后,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并将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将严明政治纪律作为严明党纪的首要问题。十九大党章在纪律建设方面实现了“三个第一”,即第一次将纪委定位为“负责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第一次实现了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垂直领导;第一次将“六大纪律”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写入党章。强调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是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内在必然要求。

(四)先进性

在组织层面,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党的理想宗旨和路线纲领方针政策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并在实践中具体化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华民族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巨大成就是对党的先进性的最好诠释。在个体层面,先进性体现为每一个党员按照党的先进性要求,“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9](P59)。先进性是无产阶级政党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没有先进性,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先进性的核心问题是对待利益的态度,党章的修改也体现了党的先进性与利益关系的高度相关性。利益关系是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对党组织及其成员最直接的考验,只有处理好利益关系,才能够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党的二大组织章程决议案直接将党员对待利益的态度与党的先进性相联系,要求党员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个人利益,指出共产党应当是“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个个党员须牺牲个人的感情意见及利益关系以拥护党的一致”[4](P57-58)。党执政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八大党章)即从利益层面规范党员的行为,指出:“每一个党员都应当理解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8](P8),“把党的、国家的、也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个人的利益之上;在两种利益发生抵触的时候,坚决地服从党的、国家的、也就是人民群众的利益”[8](P229)。为改革开放奠基的十二大党章从组织层面强调“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9](P56),并规定了党员的八项义务,其中四条涉及利益,要求党员“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9](P58)。十四大党章“增加了党任何时候都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首次提出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13](P55)的任务。十七大党章提出党的“先进性建设”,十八大党章提出党的“纯洁性建设”,十九大党章将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扩展到五条,增加了“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再次强调“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能否处理好利益关系是党员党性的直接体现。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为了党的、无产阶级的、民族解放和人类解放的事业,能够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党性’或‘党的观念’、‘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并将党员的牺牲看作“无产阶级政党原则性的最高表现”[14](P131)。在险恶的战争环境中,共产党人不只牺牲自己的情感和利益,甚至献出生命也在所不惜。从1921年到1949年,牺牲的共产党员达到300多万人。正是因为共产党人不畏艰险、勇于牺牲,才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先进性的内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平建设年代,牺牲生命在特殊情况下虽不可避免,但已非常态,现时的常态是,能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前提是处理好利益关系,经得起各种诱惑与考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人对各种利益尤其是经济利益的态度是衡量党的先进性的核心标尺,唯有经受住万里长征中最严峻的考验,党才可能始终保持其先进性。

三、关于党章修改的几点启示

(一)在“变”与“不变”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党章中的“变”与“不变”是辩证统一的。相比十八大党章,十九大党章修改了2000多字,占整个党章文本约1/10,修改的部分涉及方针政策的重要调整,是针对新的实践提出的新的任务,而没有修改的内容保证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延续性,同样需要重点把握。贯彻党章需要深刻理解党章的精神实质,在“变”与“不变”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变”与“不变”贯穿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整个历程。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这是其本质属性。党在九十多年的发展进程中,始终牢记初心、保持本色,正是因为党坚持了人民利益的逻辑起点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逻辑主线,始终坚守党的政治性、组织性、纪律性和先进性。这些基本逻辑与基本属性保证了中国共产党能够适应时代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进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与时俱进,保证了党的事业的逐步推进和党自身发展的可持续性。又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能够求真务实、与时俱进,根据现实需要及时调整党的策略方针,才能够使政党的基本属性一以贯之、一脉相承,以保证马克思主义的生机与活力。

(二)从时代使命中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要求

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在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中,实践是贯穿始终的一条中心线索,中国共产党接受马克思主义,也传承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品质。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指出:“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民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15](P284)“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15](P296)党章的修改体现了认识论的基本原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具体实际之间的辩证统一。党章文本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成果,是从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发展而来的,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将党章付诸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要求。党章集中体现了特定阶段的时代使命。党在初创时期,世界已进入了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共产党人义无反顾地承担起领导革命的时代重任。党章的制定与修改正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保证全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行动上的统一,是全党的最高行为规范。一部部党章如同一座座灯塔,指引着共产党人以坚定的理想信念投入到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之中,领导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逐步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十九大党章体现了决胜全面小康、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时代要求,全党上下唯有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章,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从苦难辉煌中汲取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精神力量

党章文本的背后书写着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中国革命胜利的一种精神动力。”[16](P63)中国共产党是在国家危亡的特定历史背景下诞生的,共产党人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找寻到中国革命的正确方向,并以实际行动将其转化为改造现实的强大动力。在艰难的革命征程中,中国共产党也曾遭受严重挫折,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指导并支撑着共产党人一次次冲开迷雾,破浪前行。党章的发展见证了中国共产党苦难辉煌的艰难历程,见证了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的坚定与执着。

信仰是高远的,也是朴素的现实的,它与人民的切身利益与党员的实际工作紧密相关。伴随中国共产党一路成长的党章,蕴含着共产党人的道义担当,蕴含着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精神境界。“‘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我们要永远保持清醒头脑,继续发扬筚路蓝缕、以启山林那么一种精神”[17]。在贯彻党章具体内容的同时,其丰富的精神营养,尤其是其强大的信仰力量,也是应予以继承和发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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