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 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 200092)
城市综合管廊在国内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出现,到21世纪初在全国各地慢慢发展建设。2015年,财政部、建设部开始综合管廊的试点工作,全国的综合管廊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各地区都开始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管廊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但综合管廊对很多地区来说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做好综合管廊的专项规划,不仅可用于科学地指导地区综合管廊的建设,而且有利于市政管线的合理敷设服务于城市建设。
经过十几年的高速发展,中国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一般城市的主城区建设都已基本成型,新区及各类开发区的建设方兴未艾。在此时提出加快综合管廊的建设从实际需求的角度来说已然迟了一步,但回顾国内建设的历程以及与国外建设的周期相比,又是恰逢其时。一方面,对主城区来说,城市建设相对成形,管廊建设看似已晚,但从我国城市建设的规划层面来分析,可以发现很多城市主城区建设原有的城市规划不是很稳定,规划定位不是很科学。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改造更新的需求增大,原有的市政管线建设由于技术、材料等各方面原因已老化严重,急需更新和扩容,这就为主城区建设综合管廊提供了大好机会。另一方面,各类园区建设还在发展中,对区域规划以及市政管线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对发展综合管廊规划建设产生了迫切需求。不能在城市规划、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上再次落后,不能再搞不断重复的城市建设发展模式。为此,大力推广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工作是符合当前发展需要,也是非常好的一个发展机会。
2016年,建设部印发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的总则、一般要求、编制内容等方面做出了规定。该文件提出的是综合管廊工程规划,是泛指全国各地建设综合管廊而编制的相关规划。从规划层面来说,一般地方需要编制的综合管廊规划主要是编制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属于城市总规范畴下的专项规划范畴。有时在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时也可以加入综合管廊的近期建设规划内容,而近期建设规划主要是偏重建设计划方面。对于范围不是很大、非全市或全区性质的,例如某个小园区、小城镇或是某个大型居住区、重要商圈等,可以不单独做综合管廊的专项规划,可把相关内容容纳到控规中的市政基础设施规划中,用以指导规划实施。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把综合管廊分为三类: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和缆线管廊。干线综合管廊指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指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缆线管廊指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在实际的城市建设中,完全容纳主干工程管线的管廊很少,完全容纳配给工程管线的管廊也不是很多,大多是干支线混合式的综合管廊。另外,缆线管廊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实际上不属于综合管廊的范畴,可以归类为电力通信复合缆线沟的范畴,而电缆和通信共缆线沟尚未有标准的相关技术规定。
从规划层次来说,建议按照城市道路分级的理念来区分综合管廊的规划层次,按照主管廊、次管廊、支管廊的层级来在规划阶段定义综合管廊的分类较为合适。主管廊是指容纳较多主要干支管线的综合管廊,相当于城市道路中的主干路,是骨架管廊;次管廊是指容纳较少干支管线的综合管廊,相当于城市道路中的次干路,是次骨架管廊;支管廊是指容纳较少的配给管线的综合管廊,相当于城市道路中的支路,是血管管廊。由主、次、支管廊组成的管廊系统来很好地服务于整个区域的市政管线敷设。其中最低层次的支管廊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单舱的小型管廊,配附属系统,容纳3类及以上的小管径管线,投资较低;另一种是管线种类比较少的缆线沟形式,容纳2~3类的小管径管线,不配附属系统,投资更低。这两类支管廊的特点是投资小,可以范围较广地布置。
城市的市政管线分布广泛,由于目前国内的各类管线管理机制的原因,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天然气、热力等管道各属于不同的专业管理部门或公司,因此在做这些管线专项规划的时候各自独立。而建设综合管廊的目的是容纳市政管线,而且布置原则是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来设置综合管廊。这就需要纳入“多规合一”的理念。
“多规合一”是指在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下,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地与耕地保护、综合交通、水资源、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社会事业规划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多规”确定的保护性空间、开发边界、城市规模等重要空间参数一致,并在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上建立控制线体系,以实现优化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提高政府空间管控水平和治理能力的目标。在综合管廊系统规划的层面上提倡的“多规合一”是指在考虑综合管廊敷设管线的理念基础上,在各管线专项规划层面要做到“多规合一”。鉴于综合管廊主要的实际作用还是敷设各类市政管线,那么如何使得综合管廊的系统布置和主要的管线路径相吻合便成为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在各类管线专项规划中,要充分考虑综合管廊的布置因素,在管线规划时尽量把主要的管线规划在同一路径上,是完全有条件实现的。因为目前国内的市政管线中除排水管线是重力流管线,其余的给水、中水、热力、天然气管道都是压力流管道,其布置因素主要是服务因素,也就是对地块的服务;另外像电力、通信管线的规划布置也是服务性的,无论是成环成网,其最终布置因素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所在区域,所以完全有可能把主要的管线尽量布置在同一路径上,这样就能根据管线的规划布置来规划综合管廊系统。
由于综合管廊系统的规划不可能每条路都布置,因此应考虑管线规划分层次。主要的管线路径统一,次要的管线路径做到尽量统一。一般超高压电力线路路网覆盖率很低,天然气、供热、中水、超高压电力管线的规划路网覆盖率根据地块划分的大小能达到60%~80%左右,不是每条道路上都有管线布置,这样便可以把这三类管线尽量纳入到主次管廊的系统路径上。给水、中压电力和通信管线规划布置的路网覆盖率会高一些,但也可以尽量整合,纳入到支管廊的路径上去。通过这些做法,就能形成很好的综合管廊系统规划的基础。同时在排水管线(雨污水管线)规划的时候就考虑到以上工作的因素,在排水分区、排水方向、排水路径等方面尽量与之前确定的综合管廊系统规划基础相衔接,在科学合理和综合效益比较高的基础上,尽量把排水系统的路径更多地纳入到综合管廊的系统规划路径中,这样最终形成的综合管廊系统就能比较好的容纳大部分市政管线,又相对布置比较集约。
小城镇建设或小城镇改造过程中要不要规划建设综合管廊一直是争论比较大的问题,小城镇的特点是人口少,没有太大的产业园区,管线管径小。国务院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小城镇规划理念中应始终坚持绿色、经济、适用、美观的方针,提升规划水平,加快加强各类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水平,为此,在小城镇的规划中应引入“次+支”管廊的规划理念。支管廊是管廊层次中最低的一个层次,用于小城镇的管线敷设是完全合适的,在做好管线规划的同时,适当的规划几条次管廊作为小城镇的骨架管廊,其余的采用支管廊的形式敷设管线,这样不仅可以大大减小综合管廊的投资,同时又能起到很好的服务作用。
老城区的综合管廊规划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根据老城区的情况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仅仅道路改建或路面翻新,道路没有拓宽计划;第二类是道路改建但有道路拓宽计划;第三类是局部旧城片区升级改造计划。在综合管廊规划时应充分研究这三种情况。第一类情况道路改建往往是由于道路陈旧、路况差或者是由于该道路下需要更新敷设较大的市政管线;第二类情况和第一类情况类似;第三类情况是城市规划的需要,需对整个城区或者是原有的棚户区进行更新改造计划。
这三类情况往往在城市规划中并没有长远的规划,仅有近期建设计划。这样针对老城区的综合管廊规划就有了一定困难。因此在编制老城区综合管廊规划的时候一定要充分了解这些情况,同时还要充分分析原有的市政管网系统存在哪些缺陷,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哪些管线由于老化需要改造,还有哪些管道由于城市发展需要更新扩容,增大管径或敷设新管线。在整合这些规划因素的基础上再来研究城市道路情况,哪些具备道路拓宽条件,哪些道路不具备。不具备道路拓宽条件的道路上不宜布置综合管廊,因为老城区道路一般较窄,原有管线无法废除,在该道路上布置综合管廊无法实施。第二类和第三类情况可以布置综合管廊,但还是要结合整个老城区的管线情况综合分析,不能为了改一条管线而改一条管线,而是应该在充分分析所有现有市政管线的基础上全面考虑更新管线的系统布置,引入“多规合一”的管线综合敷设理念,合理地做好综合管廊系统规划,主要的指导思想应该合理科学。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要求管廊三维控制线应明确管廊的规划平面位置和竖向规划控制要求,引导管廊工程设计。综合管廊有很多节点,在平面和竖向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在规划层面不要求有很细的平面位置和竖向曲线,但规划单位应根据经验规划出整个管廊系统平面的外轮廓控制线,尤其是出地面的构筑物的平面范围控制线,这对布置在人行道和中央绿化带及分隔带中的管廊尤为重要。同时对于出地面的构筑物的高度规划也应有明确控制。对综合管廊的平纵面进行规划控制主要是因为综合管廊也是地下构筑物的一种,而且一般埋深占据了地下2~8 m的宝贵地下空间。如果事先不做好相关规划协调,会对区域的地下空间开发形成很大制约。通过对综合管廊的三维控制规划,合理地确定综合管廊与轨道交通、地下停车库、地下车行人行通道、大型排水设施之间的远期关系,才能使得规划的综合管廊不会对远期的城市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综合管廊的系统布局应结合前述的理念进行布局。同时,系统布局又和纳入管线密不可分,应充分结合“多规合一”理念,把纳入管线和系统布局协调好。同样,综合管廊的系统布局和纳入管线也要考虑到规划区域的实际情况,充分研究好综合管廊的系统,在部分小型道路或支路等非重要地段应该充分利用“综合管廊+支管廊+缆线沟”的形式,使管线布置得更合理,经济效益和服务效益最优化。
综合管廊的断面规划要注意几个方面:一是要适当预留发展空间,但又不能盲目地预留过大,造成浪费;二是一定要注意管线安装的管理方便性和安装空间,例如供热管道和超高压电力;三是管线仓位布置上要在结合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尽量多做方案比较,最终确定科学合理的断面布置规划。
综合管廊的配套设施规划主要是指综合管廊的控制中心、投料、通风、人员出入口等节点。从控制中心来说,应根据规划的综合管廊系统规模确定控制中心的数量、位置及用地指标,以便在规划层面预留用地。而一些功能性节点投料如通风口、人员出入口则要求提供位置规划布置图,以便达到规划的三维控制线的要求。同时对出地面部分构筑物的建筑外观应结合周边区域的环境要求给出规划形式和方案。
综合管廊的附属系统和综合管廊的配套设施规划是相辅相成的,在附属设施规划层面只需要确定大的原则,不需要在规划阶段过多控制,主要明确通风方式和通风区间,以便于配套设施中通风节点的规划布置。其余的附属系统如消防方式、供电、照明、排水及标识系统等在规划阶段可不作控制,自动化方面只需确定达到的标准。
总之,配套及附属系统的规划不能限制后续阶段的详细设计,而是应该提出指引性规划意见,规范和指导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