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位于焦作市修武县,1987年批准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0年,与济源市王屋山风景区联合申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94年获国务院批准,二者虽同属太行山脉,但景源特征各异,直线距离约108公里(景区入口间距),发展也相对独立。云台山风景资源丰富,历史文化内涵深厚,是我国山水文化的宗源裎地。据修武县志记载[1],魏晋“竹林七贤”曾在云台山隐居多年,历史上许多文人学士都曾到访此处,并留下大量历史遗迹和人文景观。
云台山自上世纪80年代开发以来,已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其独特的沉积岩地貌以及部分太古界变质岩地层构成了变化丰富的地质景观和大大小小二十余处瀑布跌水,如百家岩景群、茱萸峰景群、云台天瀑等,还形成了丰富多样的生物群落系统。云台山悠久的历史文化塑造了其丰富多样的人文景观,形成了众多寺、塔、庙、宫、观、阁等遗址遗迹和摩崖题刻,如观音洞、瑞云和尚塔、玄帝宫、云台观、重阳阁、嵇康淬剑池、嵇山碑、百家岩摩崖石刻等,依托茱萸峰还演化出了九月九日重阳节登高的风俗。云台山风景独特、人杰地灵,是风景旅游、休闲养生度假的胜地,还具有丰富的宗教文化、医药文化、建筑文化,更是文人墨客尽展才情豪气的最佳选择。
结合云台山风景资源基本特征和现状情况,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2],对云台山118处主要风景资源进行分类,其中大类2个(自然、人文)、中类7个、小类26个,如表1。
从风景资源分类结果看:大类中自然景观84处、人文景观34处,分别占所调查118处景源的71.2%、28.8%;7个小类中,天景3处,地景39处,水景34处,生景8处,园景2处,建筑31处,风物1处;其中地景、水景、建筑最多,总占比88.1%。
云台山受喜马拉雅运动和断裂构造影响造成山体抬升、经流水冲蚀、自然风化形成了独特的地质地貌资源,云台山国家地质公园中泉瀑峡沟底的大型波痕石,形成于约5亿年前,具有极高的科学价值,地质博物馆也已定为“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
云台山山体“雄”“秀”“险”“幽”“奇”,水体“灵”“飞”“激”“远”,天体变幻莫测、气象万千,引发人们多感官震撼和联想,激发出不少千古绝句与诗画巨作。景区给人空间感受变中有序,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
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得阮籍、嵇康、刘伶、韩愈、王维等众多文人墨客选择了云台山,与云台山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云台山更没有辜负这些人的诗情画意和深情厚爱,云台山给了名人名士创作灵感,而他们回报给了云台山众多的历史文化遗产。
(1) 等级划分
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之“风景资源评价”中“风景资源评价指标层次表”的指标,根据景源吸引力和各项指标得分、景源主要特征,将118处主要景源划分五个等级,如表2。
(2) 评价结果分析
从118个参评景源评价结果看,特级景源3个,占比2.5%;一级景源7个,占比5.9%;二级景源33个,占比28%;三级景源42个,占比35.6%;四级景源33个,占比28%。质量较高的特级和一级景源中,云台天瀑、大型波痕石、子房湖水库、茱萸峰、天门瀑、Y字瀑5处为自然景观资源,叠彩洞、九九重阳登高节、双孔桥、百家岩寺塔4处为人文景观资源,二者比重处于伯仲之间。
表1:云台山风景资源分类情况表
表2:云台山风景资源分级情况表
图1 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分级保护图
通过对风景资源的等级评价,可以更加全面科学地认识云台山的景源特征,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其风景资源提供依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根据云台山风景资源价值等级大小及保护利用程度,将云台山风景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如图1。
一级保护区为核心景区,根据景源评价中所确定的特级和一级景源及周边形成的完整景源环境所在区域划定,总面积11.41平方公里,分三大部分:一是潭瀑峡景群、泉瀑峡景群,面积4.34平方公里。二是红石峡景群中从峡谷南端的震旦苑标志石至北侧黄楝沟及其以西地区,面积2.63平方公里。三是叠彩洞景群大部分及茱萸峰周围景源集中区,面积4.44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是指在云台山风景区范围内的非一级景源周边范围以及具有典型景源的地区。二级保护区包括除一级保护区外的叠彩洞景群、猕猴谷景群、云溪谷景群、黄楝沟景群、泉瀑峡景群、红石峡景群、茱萸峰景群、万善寺景群及百家岩景群大部分地区,面积24.23平方公里。
三级保护区是除上述范围外的其他区域。划定三级保护区包括:一斗水景群、万善寺景群南侧、百家岩景群入口以及上白掌和五孔泉之间的区域,面积14.36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内景源级别较高,需严格保护。严禁建设缆车、索道、住宿、疗养、高速等无关设施或重大项目;不得安排大型文化、体育和游乐设施及其他与资源、生态和景观保护无关的设施或者建筑物。涉及云台山国家地质公园特级保护区,除经批准的保护活动或科研项目外,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建设任何无关建筑。
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应严格限制机动交通工具进入,与保护或观赏无关的建设都应严格限制,不得安排法定规划确定以外的重大项目。可少量布局游客住宿、生态疗养以及为旅游服务的等相关设施,禁止开山、采石等行为,避免过度开发。
三级保护区应尽快编制详细规划,合理安排旅游服务设施,有序引导各项建设活动。严禁开展对景区造成污染的生产活动,合理开发旅游服务设施。
云台山风景资源众多,分级保护只是其中一种方式。由于自然环境要素及其变化特征的差异,以及在风景区开发中所承担的不同功能,还可以依据保护对象的种类及其属性特征,如野生动物资源、森林植被资源、自然水体资源、地质遗迹资源、文物古迹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不同的类别作出相应的专项保护。
[1] 修武县志编撰委员会. 修武县志[M].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 1986.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规范(GB 50298-1999).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