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岩
哎,奇怪,他来这里干吗来了?要知道,多伦多的帕克·哈特可是一个豪门阔太、富商巨贾、欧陆豪客竞相云集的上流人士聚会之地。
电梯将他带到顶层之后,他低头整理了一下身上的T恤衫,从里面大踏步地走了出来。
他是谁?史蒂夫·纳什。没错,就是他。他今天的装扮相当轻松舒适,白色T恤,黑色牛仔裤,蓝色运动鞋将纳什映衬得格外赏心悦目。我走上前去,同他热情地握了握手,他又向我展示了那一贯的迷人微笑,和他在一起总会给人一种温暖舒适的感觉。他是个很容易相处的人,直觉这样告诉我。从头到脚将他看了两遍之后,我的目光不由得又再次回到他那一头乱蓬蓬的头发上。想问,但是没好意思说出口。他可真聪明,一眼看出我在想什么了。
纳什:现在没有多少人再对我的头发品头论足了,我很高兴。
我:因为大家已经习惯了吧。
纳什:是啊,我已经八年没有梳过头发了。
纳什那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并没有对其赛场内外的生活造成丝毫的影响。仅就2000年来说吧,赛场外的他成为加拿大版的卡萨诺瓦(意大利冒险家,以所写的包括他的许多风流韵事的《自传》而著称),他同英国辣妹组合成员之一的哈利维尔和好莱坞艳星伊丽莎白·赫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感情纠葛成为加拿大街头津津乐道的热门话题;赛场上的他同样表现不同凡响,其平均每场上场时间、得分、篮板、助攻、抢断和盖帽均创其职业生涯最新纪录。
尽管纳什已同昔日那个无名小卒不可同日而语——成为加拿大人尽皆知的超级偶像——在2000年奥运会上险些带领加拿大国家队赢取奖牌——以600万美金的年薪稳居达拉斯小牛队的主力组织后卫宝座,但他同那个刚进NBA时文静腼腆的小伙子没有什么不同,仍然多年如一地信守着自己那份在联盟里少有一见的做人准则信条,认为在每个人的生命中最重要的就是家庭和朋友。
2001年夏天,休假的纳什特意前往德国探望了他在小牛队队友兼死党诺维斯基,然后携母亲吉恩前往英国故乡维多利亚城避暑度假,并在那里参加了一场职业足球联赛借以消遣。“我喜欢篮球并愿意将其作为自己神圣的职业。”纳什郑重地说:“但是如果因为篮球而要我割舍掉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那就绝对不值得了。”
与其他那些中规中矩的球员相比,史蒂夫·约翰·纳什显得有些与众不同。他是联盟里极少数不会扣篮的先发球员之一;他最喜欢的体育运动不是篮球,而是足球;单身的他独自住在达拉斯市郊的一处偏僻公寓,除了与三五好友聚会游乐之外,极少参加其他社交活动;为了同自己的加拿大国家队队友聚在一起谈天说地,本来有资格坐头等舱的他宁肯同队友们挤在普通舱一同飞往悉尼参加奥运会。在纳什平淡无奇的外表下,你感受到的是一颗躁动不安的心。
“如果你是一名教练,你自然希望拥有一位能够将其他队友凝聚在一起的核心球员,”小牛队助理教练唐·尼尔森说:“史蒂夫就绝对拥有这种超人的实力。也许你从球探们的侦察报告中得不到什么有关于他的好消息,也许你在观看他的平常训练时感受不到他究竟有什么过人之处,可一旦到了真刀真枪的赛场之上,你就会感受到他所具备的那种独特的魅力了。”这种球员素质也正是NBA一直以来都在梦寐以求的。在联盟里日益充斥着那种唯我为中心的个人英雄主义的时刻,这名身高1.90米的小个白人后卫利用自己对比赛的独特理解而将自己明智地置身于一个合适的赛场位置,他真的很聪明。
好,随心所欲地说了这么多,现在该回到正题上来了。一块写有“欢迎您来到道弗,史蒂夫·纳什”的标语牌端端正正地悬挂在道弗男孩女孩俱乐部的室内体育馆的后墙上,四十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坐在室内光滑的地板上,虔诚地等待着他们心目中的偶像——史蒂夫·纳什的到来。纳什可是这里的老常客了,每年的休赛期间他都会抽空来到这里,同孩子们玩玩做游戏,猜谜语之类的游戏活动,孩子们都很喜欢这位白白净净,性情温顺的叔叔。
纳什刚刚踏进门口,兴高采烈的孩子们就立刻用经久不息的掌声来欢迎他。此刻的纳什看上去也相当兴奋,他一面热情地与孩子们打着招呼,一面也盘腿坐在地上,和这些小听众们聊起了家常。吵吵闹闹的孩子们一定要叔叔讲讲自己的故事,被缠的没有办法的纳什只好投降,他一边冲孩子们打着口哨要他们安静下来,一边换了一副郑重其事的腔调来给孩子们讲他自己的故事。“有这么一个叔叔,他来自一个名叫维多利亚城的小地方,知道那个地方在哪么?离这可不近啊,就像从这儿到加拿大那么远呢。这个叔叔特别喜欢体育运动,就像在座的各位一样,整天蹦蹦跳跳的不闲着。在高中毕业以后,他来到一所名叫圣克拉拉的学校,因为这是唯一一所肯授予他学位的美国大学。你们知道圣克拉拉大学在哪儿么?在卡罗莱纳州。大学毕业以后,这位叔叔参加了NBA选秀大会,结果被菲尼克斯太阳队选中,在那里打了几个年头的球。然后呢,他又被球队交换到达拉斯小牛队,这个叔叔就在这个城市一直逗留到现在。好了好了,孩子们,就这么多了。再多也没有了。”纳什满以为这样就可以令孩子们满意,没想到他们还是不依不饶,缠着纳什不停地发问。
一个孩子问:史蒂夫,谁是你最喜欢的球员?
纳什:要问我么,那就是两个人了。一个是德克·诺维斯基,另一个呢,就是迈克尔·芬利了。他们真是太厉害了。
第二个孩子问:那你每场能得多少分啊?
纳什有着自己独到的训练方式,他的传球和投篮堪称一绝,飘逸的球风和一头长发让他拥有很多女性球迷。
纳什:去年我平均每场可以拿到15分。
第二个孩子:啊,我只能得4分啊……
几个俱乐部的工作人员看到滔滔不绝的纳什之后,也情不自禁地席地而坐,观看这位大名鼎鼎的篮球明星的即兴演说。“他真是一点架子也没有,”一位女职员兴奋地说:“看他那平易近人的样子,就仿佛是邻家小男孩一样。”
一个也就8、9岁光景的小女孩怯怯地站了起来,问了大家都大吃一惊的一个问题:“纳什叔叔,我听说您喜欢伊丽莎白·赫利,这是真的么?”纳什微微一怔,即迅速恢复了以往镇定自若的表情。“我们只是朋友,很好的朋友,仅此而已。”他装作发怒式地冲那个小女孩鼓起了嘴巴一秒钟,旋即又恢复了他明星式的灿烂微笑。那个小女孩看到纳什的这个调皮的鬼脸,禁不住哈哈傻笑起来。纳什也跟着她一同呵呵地傻笑。几秒钟之后,小女孩已经快跑上前,在周围一群小朋友的惊叫声中,一头扑进了纳什的怀里,重重地亲了他一口。
纳什很善于用头脑思考问题。他知道自己不会像斯蒂芬·马布里和阿伦·艾弗森那样跳得那么高,他也知道自己瘦弱的身材在强人如林的联盟占不得一丝便宜,但这对于他来说又有什么关系?这些不足一提的外部条件丝毫也影响不了他立志成为联盟最优秀的得分后卫的愿望,因为他有着极高的赛场智商和十足的自信。
“我知道我自己在做些什么,也知道应该如何达到自己的既定目标。”纳什说:“但是在经历了大约两年饱受伤病困扰的失意赛季之后,我的自信心也在那段时间里随着坐冷板凳时间的延长而逐步一点点消耗掉。当我彻底恢复了健康之后,我才总算重新找到了过去自信的感觉,这对一个球员来说尤为重要。”
说起来,当史蒂夫在1996-97赛季以新秀的身份效力于非尼克斯太阳队时,该队的元老极人物凯文·约翰逊对他的帮助真的使他获益匪浅。作为约翰逊的替补,史蒂夫总是能够得到约翰逊言传身教式的悉心教导,约翰逊的每次诚心诚意的赞扬也让丑小鸭式的他一次又一次地意识到了自己独有的价值。最让纳什难以忘怀的,就是约翰逊在一次全队训练结束之后将他悄悄地拉到旁边,郑重其事地对他说:“你同我所见过的其他优秀后卫一样出色,好好干吧,小伙子,你会有出息的。”
当史蒂夫的赛场技艺日臻成熟的同时,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也较往日有了很大的提高。浮躁易怒的现象已不多见,取而代之的是在他脸上总是呈现出一种宁静祥和的气息。“史蒂夫并不像其他球员那样具备较高的运动天赋,”尼尔森说:“但他在思想上的成熟稳健远非其他人可比。可以这样说,像他这样能够在赛场上48分钟保持全神贯注姿态的球员并不多见了。”
诺维茨基是纳什在联盟最好的朋友,但他比纳什幸运得多——不但两次杀进总决赛,而且还捧起了纳什梦寐以求的总冠军奖杯。
“我并不十分注重比赛结果,我较为看重的是如何享受美好的比赛过程。”史蒂夫说:“当你在赛场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之后,你就会渴望那种大赛来临时一触即发的赛场气氛,那会让你莫名其妙地兴奋起来,时刻准备着投身比赛中去,大干一场。”
在纳什的大学篮球时代,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以进攻为主的组织后卫(在该大学的职业篮球得分排行榜上,纳什名列第三位)。但奇怪的是, 自从进入菲尼克斯太阳队打球之后,他的得分数据统计却呈逐年下降的趋势。“我有个习惯,”他说:“每当我同赛场高手们在一支球队效力时,我总会不由自主地传球给他们。看着他们进球得分,我比自己投篮都高兴,以至于尼尔森教练在场下观战时总会大声咆哮着让我自己上篮得分。”就这样,在为队友创作得分机会的同时,纳什也在教练的督促下逐步找到了自己的投篮节奏。前一个赛季,他的平均每场得分就从8.6分锐升至15.6分,良好的进攻也使得他总是能够吸引对方球员的主意,就这样他的助攻次数也从平均每场4.9分升至7.3分,战绩相当可观。
“成为一名对球队至关重要的人物让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我很欣慰。”纳什腼腆而真诚地这样表白着。
在享受了一顿美味的素食午餐之后,纳什载着我驱车直接前往加拿大《更多音乐》MTV制作中心录制电视访谈节目。热情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布拉弗德将我们引领到秘密的安全通道口处,从这条绝密的路径直接进入工作室。隔壁的工作室内一大群工作人员正在布知疲倦地忙碌着,纳什好奇地凑过去一打听,原来是大牌明星杰希卡·辛普森将在这里录制一台节目,他们正在为她搭建临时背景舞台。纳什顺手拿了一张辛普森的招贴海报,一边走一边回头对我说:“我也很喜欢她。”
半个小时之后,纳什和布拉弗德开始工作了。他们合作的相当愉快,在布拉弗德的指导下,性情随和的纳什顺利地拍完了预期的电视访谈节目。在节目录制结束的时候,两个人已经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他们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约好有空的时候一起喝喝茶,聊聊天。当我们正准备离开时,一位工作人员告诫我们说一群小孩子早已守候在外面了,并建议我们最好从旁边的小路离开此地。不过走在前面的纳什并没有听到他说的话,径直朝前走去。那人说得没错,前面确实聚集着一群12、3岁的小孩子。不过他们只顾着专注地盯视着正在工作室内侃侃而谈的辛普森了,根本没有注意到从身边悄然经过的纳什。当我们出了制作中心的大门,准备拐个弯去停车场取车时,一伙正蹲在街边闲聊的小孩子发现了纳什。其中一个身穿黑色T恤,蓝色阔脚裤,一身HIPHOP装扮的大个男生高声尖叫道:“纳什?史蒂夫·纳什。没错,就是他。”其他几个也迅速将目光转移过来,齐刷刷地盯视着我和纳什,不,更确切的应该说是纳什。纳什听到了背后的喊声,微微地回过头来,冲着几个傻傻的小男生来了一个经典的明星式灿烂微笑,然后伸出右手打了一个响亮的响指,转过身去大步朝前走去了,只留下一群仍在后面做呆若木鸡状的傻小子们。
他很酷,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