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强
(山西省汾河水库管理局,山西 太原 030006)
农业节水技术的推进是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改革举措,节水技术补偿机制的推广可以有效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激励农业内部结构功能不断趋于完善。目前,在全国加快农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各省及直辖市先后制定了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分别通过政府干预补偿、农户教育培训、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进行农业节水补偿措施的实施与改进,充分调动灌区和农户高效用水节水的积极性,以农业节水机制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已形成一项系统工程。
山西省是农业大省,为有效推动山西省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建设,除了采取上述农业节水补偿措施外,山西省政府还应积极采取节水灌溉、优化农业节水模式、提出新形势下新政策新方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推动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的发展,推动山西摆脱水资源危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还应研究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加快构建和完善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提高灌区农户节水意识,将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的发展与山西省经济建设发展相呼应,努力将山西省建成节约型社会、节水型社会。
近年来,山西省经济发展较快,但省内部分地区不考虑当地自然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方式,单方面强调单项技术的可靠性,盲目追求所谓“先进技术”,造成部分地区的农业节水灌溉项目出现高投入、低效益等现象。有些地区在进行农业节水技术改革中未进行基础环境调查,对现有水资源量掌握存在差错,在实际工作中未切实考虑生态环境总水量,存在盲目扩大灌区面积及农户数目,致使过量引用地表水,超量开采地下水。已制定的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发展举措中,有些未能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发展相协调,在实际情况中难以落实。
近年来,山西省不断加大水利建设投资力度,基本形成了稳定的水利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长期以来山西省农业灌溉效率低,水资源浪费极大,农业节水技术补偿领域存在补偿程度偏低和补偿结构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以目前数据来看,山西省农业灌区灌溉工程建设总投资中,政府投资约占30%,农民自筹及贷款占70%。农业灌溉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资金及贷款,政府投资补偿资金数量严重不足,由于广大农民的收入偏低,自筹资金及贷款加重农民生活压力与生产压力。基于目前的情况,在这种投资模式下很难满足农业节水技术进一步发展的资金需求。
要发展节水农业,首先要发展和推广农业节水技术。由于农业节水技术应用成本较高,农业用水主体投资乏力,必须建立一定的补偿措施[1]。山西省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近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很多问题,如政府投资用于农业节水技术补偿不足,严重影响了滴灌、喷灌、微灌交替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其次补偿程度低、补偿方法单一,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的创新驱动力不足,成果转化情况不理想;再者是技术的实施难度大,对于灌区农户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
就当前农业节水技术补偿遇到的投资资金瓶颈,建议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灌区农户自筹为辅的农业节水项目资金补偿机制,共同协商谋划解决农业节水技术的补偿机制,改变现阶段农业节水经济补偿程度偏低等问题。
政府应当加大农业节水项目财政预算与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以农业节水发展为目标的节水发展基金,调整改变目前农业节水资金补偿机制结构,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农业节水项目资金补偿机制。首先,灌区农户既是农业用水主体,也是农业节水主体,但灌区农户的收入水平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以政府投入为辅、农户自筹或贷款的方式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效果甚微。政府应充分考虑灌区农户的实际情况,加大对农业节水技术项目的财政预算及资金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灌区农户自筹为辅的农业节水技术资金补偿机制;其次,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应积极谋划多元化的资金补偿方式,增加资金补偿渠道[2]。西方国家通常会建议农业节水发展基金会,以农业节水发展基金的方式对灌区农户进行资金补偿,为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的顺利推进提供可靠保障,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可以包括各大企业排污费等费用;此外,政府还应鼓励农业节水受益者寻找新的资金来源渠道,采取银行贷款、社会募捐、企业合作募捐等。还应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相互合作,切实解决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在资金建设过程中的各项难题。
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的研讨与推广,有利于改变现有的农业水利灌溉制度不合理的现象,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工程建设管理,有效促进各灌溉单位用水积极性和节水主动性。
针对当下农业节水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加强农业节水工程管理体制建设,从而形成体制健全、管理有序的农业节水项目管理机制,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
首先,政府要不断加大农业节水灌溉工程的补偿力度,并将重点放在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管理上[3]。在加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与改善运行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各部门还应相互配合,改进农业节水工程管理方式,以期建立完善、完整、完备的农业节水技术补偿管理制度,促进农业节水技术发展。
其次,应构建农业节水工程补偿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解决实际工作中管理主体多元化现象,将农业节水技术管理过程中的经营权、管理权以及灌区农户所有权进行统一管理,形成科学化的管理模式。同时,通过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培养专业化农业节水技术运行管理组织,实现农业节水技术工程管理模式走向正规化、规范化。
此外,农业节水技术管理人员还应当参与工程技术深造及工程管理培训,在实际工作环境中进行工程技术及工程设施管理创新,使灌区农户、灌溉企业及农业用水单位可以便捷使用节水设施。技术人员也应当注重对农业用水主体的宣讲和培训,进一步提高灌区农户节水意识与节水知识技能水平。
首先,可以通过政府、高等院校以及灌区农户相结合的模式,共同推动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创新,建立以农业节水技术发展为核心的研发基地,组织高等院校及农业节水技术相关利益者参与;其次,通过技术普及等手段调动各灌区农户、灌区企业等用水单位积极参与农业节水技术的改革;此外,政府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将先进的农业节水技术向广大农户进行推广普及。
在总结国内外成功案例及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山西水资源特点和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加大农业节水技术政府补偿力度,全面加强农业节水工程管理体制,健全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和科研推广体系,推动全省农业节水技术补偿机制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