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静 杨 建
(铜仁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贵州 铜仁 554300)
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的改革和创新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7月,我国政府提出了“普惠金融”政策,为中小企业和“三农”等发展提供助力。在现代金融中,农村金融占据着重要地位,虽然经过了60多年的改革,但并未实现规模化、科学化发展。所以,在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将创新性原则展示出来。
从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来看,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土地制度改革。一直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和界线划分上存在很多问题。改革开放后,农民得到了土地确权证,促使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土地流转服务监管工作也更加顺利。另外,通过农村土地改革,可以确保农村土地使用的良性循环。但从实际发展角度来看,我国土地改革进入了瓶颈期,相关部门需要创新改革工作,建立新的绿色金融品牌,创造更多的金融产品,确保城乡一体化建设,让农村土地流转得到更多的金融支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在此过程中,农业和农村改革是重中之重。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金融的作用不能被取代。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更好地发展,首先,农村金融应重点支持农业发展及农村发展,整治周围污染现象,为社会提供绿色、优质的农副产品,实现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其次,农村金融业务的开展需要做到产品和服务创新。在土地管理上,我国政府提出了土地承包延期政策,农村金融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研发与之相关的金融产品,在提升服务质量的同时,拓宽农村金融的覆盖面。最后,农村金融可以设立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现如今,“三权”分置改革正在进行,从而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金融问题,抵押贷款问题尤为明显。为此,农村金融机构需要利用好政策,确保农民可以最大限度地使用资本,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各个工作部门无法形成联动机制,具体内容如图1所示。在此种情况下,农业和金融部门所制订的改革计划很难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实施,改革创新目标不明确。例如,关于土地经营权抵押是否合法的问题,很多规章制度存在明显冲突。与此同时,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抵押价值不高,这也为农村金融发展制造了很大障碍。总的来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等属于农民最重要的财产,如果能将他们作为抵押物,能改善整个农村金融的发展困境,为农村发展创造有利条件[1]。
图1 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然经济是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的重中之重,但在具体发展过程中,该项经济缺乏创造力和竞争力。大多数农村贫困地区发展以农业为主,虽然农业包含的内容很多,如种植业、养殖业等,但规模较小,在农村金融机构扶贫过程中小额贷款占据主导地位,各个银行在下放贷款前会先了解农村的实际情况,贫困地区贷款金额有限,而且产品相对单一。除了一些连片搬迁地区之外,各地区的金融支持明显不足。除此之外,我国在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上也存在很多问题,如发展状态落后、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等。在抵押物的选择上,以房产为主,担保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员工。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的创新力度逐步提升,但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这些创新并没有体现出良好的适应性,加大了农村地区的融资压力。
农村金融法律体系的构建,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必要手段。首先,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总结农村金融存在的具体问题,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并赋予其格式化、条文化特点,确定最终的法律形式,为后续农村金融问题的解决提供依据。其次,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条例内容和准则,避免金融机构和农户利益受影响,维护农村经济和谐发展。除此之外,政府部门需要因地制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完善的农村金融政策。最后,各个机构要聘请一些专业人才,在法律完善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并从专家角度着手,寻找农村金融和农村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点,确保农村经济能得到更多完善发展机会[2]。
首先,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充足的资金是基本保障,想要展示出农村经济的发展活力,各级政府部门要联合民营金融机构,提高资金的流动效率,并构建专门的农业发展资金链。近年来,金融行业中出现了一种小微金融,在民生活动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在贫困地区,大型金融机构的发展难度很大。此时,小微金融的优势明显。在发展上,小微金融可以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使小额贷款产品多样化,维持农村经济的繁荣与稳定。其次,提升对保险产品和期货产品的创新力度。从农业保险角度来看,主要是以农村大数据为基础,如产品质量险、运输险等,对农业发展提供经济保护。而在农产品期货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加大监管力度,规范交易体系,增加期货种类,降低流通资本及市场风险。最后,还要创新信贷管理机制,发展新的金融支持项目,做到精准扶贫。
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需要构建出良好的农村金融激励制度。首先,鼓励民间资本加入金融行业发展中,并在政策上予以支持,促使更多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另外,还要将杠杆作用展示出来,为农民提供贷款降息补贴。其次,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完善公路网和信息网工程建设任务,拓宽农村地区金融网点的覆盖面。再次,构建农村数据库,如图2所示,通过大数据让农村金融业务更加合理和全面。政府部门可以设置一个单独机构,联合财政、民政等部门,完善农户的征信信息,如果农民的个人信用等级较高,贷款数量也可以相应提升,并适当降低贷款利息。最后,创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农业领域相关评估手段,提升其评估能力。通过建设评估机构,聘请专业的技术人员,提升信誉评估的可信度[3]。
图2 农村数据库的主体结构
很多农民对“征信”一词很陌生。因此,在征信体系构建过程中,应确保速度和质量,并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填补农村征信体系建设的空白。首先,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农村公共信息平台,提高对信息录入工作的重视。此外,乡镇管理人员要提高对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视程度,定期汇总数据汇总,并录入到数据库中。从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角度来看,应严把质量关,避免故弄玄虚行为的出现。其次,农村信用管理体系的完善需要顺应时代潮流,借助“互联网+”,发挥大数据作用。最后,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适当处罚存在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构建失信惩戒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内容开展工作,促使人们对征信问题提高重视。
金融扶贫和财政扶贫存在很大区别。相比之下,金融扶贫的利益性更加明显,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的扶贫上,需要确保市场化手段的精准实施,帮助人民走上富裕道路。因此,为了扩大金融扶贫范围,相关部门需要制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让金融成果为农民带来更多的发展便利,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